建设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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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前言招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选择制度。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活动的主体之一,对招标工作的规范管理意义重大。

本文主要针对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提高建设单位招标活动的效率、公正与合规性。

二、招标流程1. 筹备阶段: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方式、评标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 招标阶段:建设单位向社会广泛公开招标信息,明确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文件,并按照规定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3. 审标阶段:建设单位应依据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文件评议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4. 合同签订阶段:确定中标人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评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应分别从技术、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5. 履约阶段: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并由建设单位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三、建设单位招标管理制度1. 招标方案制定与审批建设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制定相应的招标方案,明确招标方式、评标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经招投标管理人员审批后实施。

2. 招标信息公告建设单位应当将招标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文件要求,并在开标前适当时间内发布变更通知。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合同有关条款及保证金要求等内容。

4. 投标文件的评审建设单位应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制度进行分数打分、综合得分和投标人排名,比较各家单位的技术方案、报价、商业信誉等方面,综合评估其能否履行合同。

5. 合同签订与履行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工程量、施工时间、质量要求、价格形式、保证金等约定内容,同时对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单位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二章招标投标主体第四条招标人是指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投标人是指依法具备资质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建设工程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具备合法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招标或投标,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竞争秩序。

第三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施工规模、工程性质等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要求、竞标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夸大。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充分保护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尽量简明扼要,易于投标人理解和接受。

第四章投标文件提交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报价、资质证明等。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应当按时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及时、公正的评审,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

第五章中标和签订合同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条件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七条中标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

第十八条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中标单位应当按时提供工程服务并配合验收。

第六章违约处理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投标人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止合作等。

第二十一条中标单位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行为,促进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确保项目的合理投资和优质工程。

第四条招标工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招标应当以公告形式进行,并由专门组织负责。

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要求、投标条件等相关信息,确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并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开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中标人,并签订正式合同。

第七条中标人应当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工程建设任务,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应当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沟通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九条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不遵守招标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扰乱招标秩序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单位应当制定招标计划,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预算、招标类型、招标范围等信息。

第十二条招标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包括项目概况、投标条件、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和时间等。

第十三条招标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标准和评标标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布,并确定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招标要求,按照要求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第十六条招标单位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并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审。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廉洁自律。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第九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工程量等;(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六)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

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方工程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法性,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等环节。

三、招投标程序1.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1 确定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1.2 依法甄别招标人资格,确保招标人具备从事拟招标工程项目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1.3 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保证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客观性和专业性。

1.4 公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文件获取渠道和截止时间。

2. 投标阶段2.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确保文件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2.2 委托定级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法提供监督。

3. 评标和定标3.1 评标委员会依法开展评标工作,综合考虑技术、价格和信誉等因素。

3.2 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签署中标通知书。

4. 合同签订4.1 合同恰当金计划,合同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操作。

4.2 招商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前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四、执法监督1. 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监督招标活动的合法和规范性。

2. 严格执法执纪,对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环境。

3. 鼓励社会监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方进行举报,依法查处。

五、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定期组织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

2. 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主体的知识普及,提高其对招标管理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3. 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作用,促进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

六、监督检查1. 建设方应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定期对招标活动进行检查。

2. 监察机关可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保障招标活动依法进行。

3. 建设方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将作为建设方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全文)范本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标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项目单位和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各方。

第二章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招标人有权:1. 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的投标保证金;2. 选择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投标人;3. 审核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4. 进行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进度的调整;5. 解释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6. 拒绝无效或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第五条招标人有义务:1. 公开、透明地发布招标文件;2. 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确保公正、公正的评标过程;3. 评定中标候选人并公布中标结果;4. 按照规定退还符合条件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投标人有权:1. 参与本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2. 获得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待遇;3. 合法合规地参与招标文件的阅读和讨论;4. 了解招标文件里的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投标人有义务:1. 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2. 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范围;3. 缴纳投标保证金;4. 及时补正不合格的投标文件;5. 接受评标结果并遵守中标后的合同执行。

第四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投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领取招标文件、投递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招标投标活动,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参与招标。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一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违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模板;2. 投标保证金缴纳管理细则;3. 开标记录、评标记录;4. 中标通知书、合同书范本。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而制定的体系化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以供参考和执行。

二、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的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三、目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合理配置。

四、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招投标过程应公开透明,任何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竞标的平等权利。

2. 择优原则:招投标结果应选择最佳方案或者最有能力的承包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 真实性原则:招投标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或隐瞒信息。

4. 公平竞争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应享有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不得有擅自干涉或歧视行为。

五、主要内容1. 招标准备招标人应提前充分准备,明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资金预算等,并制定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内容。

2. 投标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和资格。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投标人资质文件、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计划、投标报价等内容。

4. 开标评标开标评标过程应公开透明。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综合各项指标进行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5.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洽谈和签订。

6.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不断增加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资源浪费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全面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和程序以及惩罚措施的设立等方面,探讨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过程的全面管理1. 招标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应该充分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标准,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招标文件的准备应该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投标人可以准确了解招标内容和提交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严格执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严格执行,绝不允许任何特权或者不公平对待。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可以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提高竞争程度和工程质量。

3. 投标文件评审和中标结果公布投标文件评审应该由专业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

评审结果应该及时公布,并对中标结果进行解释和说明,让所有投标人了解评审的过程和结果,提高透明度。

二、公开透明的原则和程序1. 招投标信息公开招投标信息是公共资源,应该主动公开,确保社会各界和广大投资人了解招投标的情况,提高参与竞争的机会。

可以通过建立招投标信息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将招投标信息公之于众。

2. 招标评审过程公开招标评审过程应该向社会公开,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媒体代表作为旁观者参与评审过程,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评审结果也应该向公众公布,让社会各界了解评审的结果和理由,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3. 投标人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和举报,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滥用职权、腐败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维护招投标的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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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投标管理制度,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项目招标的类型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凡以二建集团为投标人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跟踪、议标洽商、投标活动等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二建集团相关人员进行项目信息跟踪、议标洽商、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

第四条二建集团实行一级法人、两级经营的投标管理体制。

项目的跟踪由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授权,可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市场经营科分别实施或联合实施。

项目的投标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为主与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共同完成。

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须对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跟踪项目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二章项目信息跟踪、筛选和责任落实第五条项目信息跟踪情况的定期上报、汇总及筛选1、各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及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项目信息的跟踪情况由信息归口责任人于每月5日前按二建集团下发的《重点跟踪项目信息一览表》填写(详见附件一),并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专管人员处。

2、项目信息的跟踪力度可分为A、B、C三类,A类为重点跟踪的项目;B类为一般跟踪的项目;C类为跟踪项目。

根据项目跟踪的实际进展情况,可动态划分为:信息收集及甄别阶段、报名阶段、标书制作阶段、询标评标阶段等。

3、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专人将汇总的项目信息的跟踪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由其定期召集负责项目跟踪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筛选信息,明确相关的项目跟踪责任人,动态调整跟踪的力度。

同时二建集团项目跟踪责任人应将信息跟踪情况及时在信息平台上进行登记并动态调整。

4、特殊、紧急的项目跟踪信息可直接上报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由其直接筛选,或视情况上报二建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后进行筛选,明确相关的项目跟踪责任人,动态调整跟踪的力度。

5、合作投标项目的信息筛选:对首次合作投标的单位,需在项目正式投标前由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将二建集团相关规章和制度交底明确,并由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牵头进行对其相关资质的审查及企业情况的考察工作,并形成《合作投标单位评估报告》(详见附件二),考察合格后方能进行项目的报名投标;对多次合作投标的单位,需由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向原管辖的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了解该合作单位在履约、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配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合作投标单位评估报告》(详见附件二),评估合格的方能进行项目的报名投标。

第三章标书领取决策流程及主要原则第六条标书领取由市场经营部总经理向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报告,由其进行决策。

重大工程,由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报告二建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后进行决策。

决定领取招标文件后,由二建集团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进行《投标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三)的编制及落实,并及时做好投标总结。

第七条判断是否进行标书领取的原则主要如下:1、一般不承接有悖二建集团区域经营、板块经营,有悖二建集团项目市场细分目标要求的项目;2、一般不承接招标单位已有明显其他倾向或背景复杂的项目;3、一般不承接有极大成本/工期/质量/资金/效益等风险的项目。

第四章资格预审(后审)文件编制及审核第八条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或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领取的资格预审(后审)文件,由项目跟踪责任人根据资格预审(后审)文件的要求经汇报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后制定编制的要求。

第九条对资格预审(后审)文件中涉及的需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配合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组成和业绩等,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和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经营科负责收集,并经市场经营部总经理、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签字确认,由市场经营部专人汇总、编制资格预审(后审)文件。

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对对口项目资格预审(后审)文件的最终审核及送达约定的投标地。

第五章投标的过程管理第十条编标和询标是投标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经济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

标书编制一般以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为主,各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工程项目部参与。

为明确责任和考核要求,落实投标管理工作,各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除技术总工、经营副总经理为投标配合第一责任人外,另明确具体负责配合技术、商务标编制的责任人等报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备案。

技术标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技术部门为主负责编制,由二建集团副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最终负责。

商务标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部门为主负责编制,由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最终负责。

投标中涉及二建集团需添置重大设备,资金付款低于建工集团规定下限或规定不明等决策问题由二建集团副总工程师、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向二建集团总裁/董事长汇报后决定。

第十一条项目跟踪责任人在购买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后,除招标文件中已明示的信息外,应书面告知商务部门和技术部门招标文件中未明示但日常沟通中提及的需求信息,如招标方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支付,分包等的各项要求;招标方的投资组合情况,可能参与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情况,招标代理的情况等。

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进行询标评标阶段的各类信息的沟通及询标回复、项目经理面试等的组织安排工作;如中标,须负责进行编制中标工程简介、合同谈判、发起流转、合同订立直至合同交底。

第十二条技术标的主要技术路线、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等,一般工程由技术主编向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技术副总经理汇报后确定,特殊工程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技术副总经理向二建集团副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汇报后确定。

技术主编除按要求编好技术标之外,重点关注如下三项内容:一是工期要求不合理,即便采取赶工措施仍无法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二是技术部门应就非常规施工方案向商务部门进行交底,以确保报价合理;三是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奖项的。

以上三项,由市场经营部技术副总经理及时与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会商,必要时,第一、第三项由市场经营部技术副总经理向二建集团副总工程师(技术总监)、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总裁或董事长报告后决定相关投标承诺。

第十三条商务报价算量的过程管理及二级复核制度的落实。

1、综合单价包干的报价。

由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编标人员和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主编共同核对单价。

其中,以“项”要求包干的报价,除单价核对外,还应在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技术部门与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核对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与对口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核对工程量。

必要时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技术部门、商务部门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以确保商务报价依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提高二建集团投标的竞争力。

对基坑围护和模板、脚手架体系等重大技术措施,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部门配合技术部门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做好最优方案的比选。

各类措施项目报价要求在工程公司提供算量预算的基础上,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主编同步算量并进行核对。

措施费用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工程工期和合同履约风险等的影响。

2、总价包干的报价。

商务报价算量工作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部门统一管理,由其对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提出相关投标算量的工作要求并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主编全程跟踪落实。

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的商务报价责任人负责对商务报价算量工作的过程管理。

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须建立对算量的复核机制,主要对报价范围、界面、专业划分、分层、分类、小计、汇总等全面普查和复核。

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主编负责对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算量的报价范围、界面、专业划分、小计、汇总全面核查,对算量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对单价高、数量大、占造价权重大的项必须逐项核查;并以抽查层次、重点部位等办法核查数据的准确性。

算量结果提交后,由商务主编组织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编制数量指标数据,供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决策考评用。

第六章商务报价的定价和决策流程第十四条自行投标项目的定价和决策流程1、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的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商务标主编、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相关人员参与投标编标。

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经营副总经理及商务报价责任人组织拟实施的项目经理、项目经济师参与定价。

2、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组织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对二建集团可承受的项目成本(包括履约风险、索赔机会、结算余地等)进行预测,并以定价准备会的形式予以确定。

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成本的预测由二建集团合约预算部共同参与。

3、各类报价,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复核后定稿,商务标的基础单价、取费、主要报价策略等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向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汇报后最终确定。

最终投标报价由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委托的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经营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并交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备案。

如需采用低于我二建集团预测成本底线的价格投标的,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或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总经理书面报告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由其签署相关意见后提交二建集团总裁或董事长,确定最终投标价。

第十五条合作投标项目的定价和决策流程1、二建集团洽谈的工程项目。

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组织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和合作分包单位书面确认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合作单位上缴二建集团的管理费率水平,管理费率水平原则上不得低于二建集团公司内部文件规定,特殊情况须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上报二建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同意方可。

2、工程公司/总承包部洽谈的工程项目。

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与分包单位必须在投标定价前签订书面确认合作协议,并交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备案留底。

上缴管理费率不符合二建集团规定的项目,由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报二建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同意方可。

3、商务报价严格执行双套复核投标报价程序。

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商务主编自行编制一套,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和合作分包单位在对投标成本、风险进行预测及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另一套报价,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组织商务主编、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和合作分包单位将二套报价进行对比、讨论,并共同定价。

4、二建集团投标一般不采用低价竞标策略,如确需采用的,由二建集团市场经营部商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二建集团副总裁(分管经营),由其签署相关意见后提交二建集团总裁或董事长,由其确定最终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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