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绩效 评 价对 象和 内容
第 七 条 绩 效评 价 对 象是 纳 入政 府 预 算 管理 的专项 资 金 项 目 , 重点 评 价 一 定金 额 以上 、 预算 部 门职 同 能密 切相 关 、 具有 明显 社 会影 响 和经济 影 响 的项 目。 第 八条 绩 效评 价 的 内容 : ( ) 一 绩效 目标 的设 定 情况 ;
( ) 三 公正 公 开原则 。绩 效评 价 应 当符合 真实 、 观 、 正 的要求 , 法公 开并 接 受监督 。 客 公 依 ( ) 四 分级 分类 原则 。绩 效评 价 由各 级财 政部 门 、 各预 算部 门根 据评 价 对象 的特 点分 类组 织 实施 。 ( ) 效相 关 原则 。绩效 评 价应 当针对 具体 专项 资 金及 其 产 出绩 效进 行 , 价结 果 应 当清 晰反 映 专 项 五 绩 评
重庆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文件
渝办发 [0 3 2 1 ]2 3号 1
重庆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 区县 ( 自治县 ) 民政府 , 政府 各部 门 , 人 市 有关 单位 :
《 重庆 市财 政专 项 资金绩 效评 价管 理 暂行 办法 》 已经 市政 府 同意 , 印发 给你 们 , 认 真贯 彻执 行 。 现 请
二 。一 一年八 月 二 十五 日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强 财 政 专 项 资金 管 理 , 强化 支 出责 任 , 立科 学 、 理 的财 政 专 项 资金 绩 效 评 价 管 理 体 建 合 系 , 高财 政 专 项资 金 使用 效 益 , 据 《 提 根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预算 法 》 等有 关 法 律法 规 以及 《 财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财 政支 出绩 效评 价管 理暂 行 办法 ) 的通 知》 财 预 [0 12 5号 ) ( 2 1 ]8 精神 , 合我 市 实际 , 结 制定 本办 法 。 第 二条 绩效 评 价范 围是 纳 入政府 预算 管理 的财政 专项 资金 。 财 政 专项 资 金 ( 以下简 称 专项 资 金 ) 指 各级 政 府 为完 成 特定 经 济 社会 发 展 目标 所 安排 的具 有 专 门用 是 途 的财 政性 资金 。 财 政专项 资金 绩效 评价 ( 以下简 称绩 效评 价 ) 是指 财政 部 门和 预算 部 门 ( 位 ) 据设 定 的绩 效 目标 , , 单 根 运 用科 学合 理的绩效 指标 、 价标 准和评 价方法 。 评 对财政 专项 资金投入 产 出 、 率和 效果进 行客 观 、 效 公正 的评价 。 预 算 部 门 ( 位 ) 以下 简 称 预算 部 门 ) 指 与财 政 部 门有 预算 缴 拨 款关 系 的 国家机 关 、 单 ( 是 政党 组 织 、 事业 单位 、 会 团体 和其他 独 立核算 的法人 组织 。 社 第三 条 绩 效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价 应遵循 以下原 则 : ( ) 一 领导 原则 。绩 效评 价 由各级 政府 统一 领 导 , 级 财政部 门统一 组织 管理 。 一 统 各 ( ) 二 科学 规范 原则 。绩效评 价 应 当严格 执行 规定 的程 序 , 照科学 可 行 的要求 , 按 采用 定 量 与定性 分 析相 结合 的方 法 。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号】锡财规〔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各预算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委发〔2019〕50号)精神,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们拟定了《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无锡市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无锡市XX年度XX专项资金(或XX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操作流程、制度建立和优化等方面,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一、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特定目的的财政资金,其使用范围、对象和标准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专项债务资金、国际援助资金等。
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包括: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项支出、专项债务等,因此对其绩效管理要求更为严谨和专门。
**二、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操作流程**绩效管理是以实现组织或项目设定目标为核心,通过制定计划、执行活动、监控与评价、调整改进等环节,不断提高绩效效果和管理水平。
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中,需要借鉴先进的绩效管理理念和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目标确定: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以项目实施效果和输出为核心,确保财政资金用于切实解决问题和提升服务水平。
2. 计划编制:依据目标和绩效指标,编制详细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统筹和有效使用。
3. 实施监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与内控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度、财务支出等方面的监控,防止资金挪用和滥用。
4. 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绩效或效果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财政专项资金的调整和优化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持。
**三、制度建立和优化**建立健全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金使用、提高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包括:1. 制度设计: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特点,设计一整套适应于项目管理的制度框架,包括财务核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
2. 规章制度:明确资金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使用范围和标准,以及财务报表和绩效报告的编制要求,规范管理行为。
3. 内控流程: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资金流向的监督、项目进度的跟踪、绩效评价的数据收集等,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一、背景介绍专项资金是由政府设立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通常用于支持特定领域的发展和改善。
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评估和评价其绩效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目标和指标1. 目标: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专项资金的效率和效益。
2. 指标:(1) 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使用金额等。
(2) 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进度、项目成果、项目达成的目标等。
(3) 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监管、流转和使用的规范性等。
(4) 绩效评价结果:根据以上指标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综合量化评估。
三、评价方法和步骤1. 数据收集:收集专项资金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资金使用记录、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制度等。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根据目标和指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解读。
3. 绩效评价:根据分析结果,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采用评分和排名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4. 问题发现和改进:根据评价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
5. 报告撰写:根据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和决策者提出建议。
四、实施注意事项1. 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评价的基础,确保数据的来源可靠,并进行有效验证和核实。
2.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数据,要进行必要的隐私保护,确保评价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3. 评价过程应公正、公开和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的参与和其权益的保障。
4.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积极参与评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 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和落实。
五、实例分析以某地区教育专项资金为例,使用该方案对其绩效进行评价。
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发现资金使用范围广、对象多样,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级各部门:《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8日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财政补助和市级财力安排,由市财政局和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具有专门用途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分配是指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依据专项项目性质特征,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的具体模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
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应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做到尊重客观、办法科学、程序透明,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二)分类管理。
专项资金分配方法的确立须体现项目特性要求,原则上每类项目资金对应一种适当的分配方法。
(三)协作制衡。
市财政局、市级项目主管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责任主体,须落实部门职责,强化监督约束,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以下6种方法进行分配:(一)直接转拨。
(二)规划分配。
(三)竞争立项。
(四)据实据效。
(五)因素测算。
(六)特定补助。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部门负责分配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共同商议确定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的具体方法。
绍兴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绍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预算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绍政办发〔2014〕140号)、《绍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绍政发〔2013〕5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使用绩效,特制定绍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第三方评价制度是指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第三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重要依据,以此发挥第三方人才、理论和学术优势,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督,促进专项资金的公开程度和水平,提高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公信力和使用效益。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和要求,为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后设立,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由市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并单独编制支出预算的财政资金。
第四条第三方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一定的资质和条件,与政府无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的民间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研究机构、大学科研机构等中介机构及财政支出绩效评审专家。
第五条市财政局、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单位等组织绩效评价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评价组织者”)聘用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适用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第三方评价适用工作情形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评价工作适用评价组织者委托第三方进行。
(一)财政专项资金拟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绩效评审。
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以往项目实施情况,确定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审,对项目的必要性,支出的合理性、产出、效果和效率,管理水平进行前期绩效评审。
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对市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年已纳入项目库的备选项目进行审核。
(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运行过程绩效跟踪评价。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评价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价对象本评价方案适用于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发展资金、科研经费等。
三、评价内容1.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管理水平: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效率。
3.项目完成质量: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水平等。
4.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进行评估。
5.政策执行效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政策宣传、培训、监督等环节。
四、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工具,对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
2.定性评价:采用专家评审、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评价。
3.比较分析:通过对不同项目或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专项资金绩效的差异及原因。
4.综合评价:将各项指标综合起来,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
五、评价流程1.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目标、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筛选、分类和整理。
3.开展评价:按照评价方案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得出初步评价结果。
4.结果反馈与修正: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方,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正。
5.撰写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6.结果应用:将评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应用1.指导改进:根据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激励先进:对表现优秀的项目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3.问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或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优化配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渝财教〔2006〕1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探索和建立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制度,依照财政部《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市科技项目实施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科技项目考评),是指对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的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既定目标实现程度、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科技项目考评范围主要包括: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学事业费支出中的专项资金项目和其它科技专项等。
第四条科技项目考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原则;(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四)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科技项目考评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及重庆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二)与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市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年度项目指南及绩效目标;(四)项目申报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五)项目预算批复文件、科技计划任务书(合同);(六)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七)项目验收报告;(八)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九)科技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科技项目考评的内容第六条科技项目考评的内容分为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
(一)业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目标的合理性、立项目标完成程度、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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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再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
绩效评价由本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接受监督。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
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这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权责统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相连。
(二)具体细化。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
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