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三边”九华北路出口加工区段绿化改造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8•【字号】芜政秘〔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土储中心:现将《芜湖市2022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储备计划》等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计划安排,立即启动计划收储地块的土地、房屋征收以及杆线迁改等工作。
属存量建设用地的,各区政府应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办理收回程序;属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和转用地手续。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早完成年度储备计划地块对应的控制性单元规划的编制,指导各区开展土地报批、土地收回、权属注销等工作,合理安排土地指标,依申请出具拟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时审查办理土地收储和出让的相关手续,确保收储和供应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市征收办督促各区政府对列入2022年度储备计划的地块加快拆迁工作进度,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地块做好扫尾工作,确保完成收储、开发及供应任务。
四、市财政局做好收储及开发资金的保障工作,及时审核拨付相关费用。
五、市土储中心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做好土地指标及收储资金的筹集、图则编制、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
六、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在年度计划片区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立项、可研批复、概算审查、建设手续办理等方面积极支持,确保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工作顺利实施。
七、对列入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告前须将地上建(构)物拆除干净,对地表清表、零星杆线(10kv及以下的杆线)可在交地前完成迁改或拆除,相关出让前期工作先行启动。
芜湖市中心城区规划文本

芜湖市中心城区规划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芜湖市人民政府 2008.11 2第二部分:芜湖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指导城市建设,特制定《芜湖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文本中带有下划线标识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条本规划是指导芜湖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凡在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划依据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4.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3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4.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00年);4.5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10年)》;4.6 《安徽省沿江城市群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4.7 《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0~2010年);4.8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0~2010年)》;4.9 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芜湖市人民政府 2008.11 34.10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芜政办秘〔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水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芜湖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正文2142字,附件373字)芜湖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总体思路,在安徽省“三线一单”技术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构建全市分区环境管控体系,推进我市经济与环境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芜湖提供坚强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基于本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区域的管控单元,推动形成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分区环境管控体系,科学准确地形成我市“三线一单”成果,做到可落地、真实用、能共享,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要求。
1.细化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在省级已划定管控单元的基础上,集成各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以单元属性特征基本统一、单元管控清单可落地应用为基本原则,进一步细化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市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市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芜政办秘〔2018〕300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市区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提升我市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提升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水平,为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工作目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得到增强,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
三、再开发利用范围本意见所指低效工业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工业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存量工业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主要包括下列情形:(一)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工业用地;(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三)落后于国家产业政策、“退二进三”、产出水平(亩均税收)明显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工业用地;(四)宗地内连片空闲土地超过20亩以上的工业用地;(五)不符合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相关规定的工业用地;(六)其他根据规定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芜湖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芜政〔2017〕72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芜湖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芜湖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芜政〔2017〕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7〕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现发布《芜湖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包括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管理部门。
本目录所称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发展和改革部门。
企业投资本目录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气层)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按规定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以及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芜政办秘〔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编制行为,提升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我市达到依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各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或纳入人民城市建设市县级建设项目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市政、公路和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编制模式实施范围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采用“两编一审一备案”模式。
建设单位同时委托两家造价咨询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各自独立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组织两家编制单位进行初稿比对;建设单位择优确定其中一家编制单位进行汇总形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以下简称成果文件);项目的成果文件在备案前,建设单位需另行组织第三家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审核机构)或专家组对成果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编制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成果文件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将调整后的成果文件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原则,报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以下简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为简化编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概算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不组织审核机构或专家组审核;概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由专家组审核;概算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审核机构审核。
2017年芜湖市征收地块曝光足足有87个
2017年芜湖市征收地块曝光足足有87个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17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包括四县)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22918套。
其中,市区棚改项目涉及18367套,四县棚改项目涉及4551套。
2017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区域目标任务(套)棚户区名称计划改造套数(套)全市合计2291822918镜湖区9187粮食储运站周边棚改396板城垾周边323回族小学周边改造棚改100公交公司二期761镜湖区D级危房改造一期260景观大道危房改造15江源阀门厂一期330状元坊二期48凤凰山铁山巷二期650胜利渠二期344荆山四大厂三期385团结新村地块1100团结新村二期400赵家村周边棚改2200长江制药厂宿舍248长江路周边棚改208银湖路周边棚改157长街危房改造17八中体育场周边327方村斗村三期85二街花津桥地块100造船厂四期100九华山路周边棚改30乐园小区周边棚改603弋江区1564铁桥二期棚改地块103新大垾沙河棚改地块74新大垾佘坝铁路以北棚改地块54新大垾方老棚改地块35新义吕老小区棚改地块27新义韩村棚改地块58新义韩边棚改地块68新义陶山棚改地块51石硊谢村棚改地块51义兴孙老棚改地块34义兴墩上棚改地块77义兴孙后棚改地块55义兴研前周边棚改地块40牌坊高屋、高亭棚改地块41白马小连河圩内棚改地块240三环路以西、利民路以北二期地块131小荆山周边棚改地块191港西工业园地块二期13利丰窑厂棚改地块186滨江公园地块二期35鸠江区2961沈巷镇雍镇社区等二期城中村改造150沈巷镇安丰村等自然村等城中村改造174沈巷镇沈巷社区茹鲁自然村等城中村改造136二坝镇商合杭铁路周边城中村改造82二坝镇蛟矶村等城中村改造130二坝镇商合杭大桥公路引线周边城中村改造85二坝镇商合杭与合芜高速连接线周边城中村改造50汤沟镇商合杭铁路周边城中村改造38汤沟镇商合杭芜湖北站周边等城中村改造50清水集镇高强度螺栓厂等改制企业及周边二期棚改215清水街道王拐社区城中村二期改造135官陡街道弋江社区城中村改造220官陡街道东河社区等城中村改造220官陡街道弋江社区卜店自然村等城中村改造210官陡街道新庄社区等老村庄城中村改造120湾里街道合南社区朱村等城中村改造127四褐山公园周边二期棚改项目390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区棚户区改造98裕溪口街道D级危房改造108鸠江区江北片D级危房改造106鸠江区江南片D级危房改造117三山区3556三山区莲花湖路片区二期174三山区莲花湖路片区三期146三山区五华山路片区二期212三山区峨溪路片区127三山区小江路片区361三山区s321片区三期89三山区s321片区四期228三山区s321片区五期750三山区龙湖路片区75三山区峨桥片区二期118三山区峨桥片区三期429三山区峨桥片区四期553三山区峨桥片区五期294经济技术开发区150杨港站棚户区改造80和平界牌棚户区改造70长江大桥开发区949疏港延伸段周边三149长江大桥开发区949长江二桥周边三90新兴铸管周边五190新兴铸管六73纬四路周边一108纬四路周边二132长江南路周边三207市区合计18367无为县2130城南片区900西北片区1030城东片区200芜湖县915芜湖县爱民社区老城区及周边区域二期244芜湖县民主社区老城区及周边区域二期171芜湖县城北城郊结合部及周边区域二期80芜湖县城东城郊结合部及周边区域二期420繁昌县284繁昌西站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64繁昌县四中宿舍棚改112繁昌县原火车北站居民区棚改108南陵县12222017年叶家巷周边棚户区改造5602017年中医院周边地块棚改(二期)4802017年家发镇滨玉棚户区改造182四县合计4551。
芜湖市三环路新建工程和九华路
市三环路(利民路-芜南路)新建工程和九华路、弋江路交通设施改进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公告1.项目名称及概况1.1项目名称省中等城市交通项目一一市三环路(利民路-芜南路)新建工程和九华路、弋江路交通设施改进工程1.2建设单位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3拟建项目概要本期交通建设项目容包括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管理,公交设施,市政设施等子项目。
项目具体容包括:1.三环路(利民路-芜南路)新建工程,总长约7.34km;2.九华路通设施改进工程;3.弋江路交通设施改进工程项目建设容一览表1.4施工期及运行期环境、社会影响及防治措施治理情况(1)施工期A、施工期社会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城市道路交通车辆走行线路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以防造成交通堵塞;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在有学校、医院、幼儿园附近的地方施工,一定要在学生、病人出入的地方搭临时便桥,脚手架外采用密目网围护,确保行人的过往安全。
B、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治对策: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 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安排在远离住宅区、学校等敏感点一侧。
C、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施工期间应采取全密闭施工方式防治粉尘污染。
芜湖市水功能区划
芜湖市水功能区划
芜湖市水务局 芜湖市环保局 2009 年 10 月
.......................................................... 5 1.1 目的与意义........................................................................................................................5 1.2 水功能区划的原则............................................................................................................5 1.3 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引用标准........................................................................................6 1.3.1 主要依据..................................................................................................................6 1.3.2 主要标准..................................................................................................................7 1.3.3 主要技术文件..........................................................................................................7 1.3.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7 1.4 水功能区划的范围和水平年............................................................................................7 1.5 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8 1.6 术语和定义........................................................................................................................9 1.6.1 水功能区..................................................................................................................9 1.6.2 水质管理目标..........................................................................................................9 1.6.3 水域纳污能力..........................................................................................................9 1.6.4 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9 1.6.5 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10
《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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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9
《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示--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 芜湖市城乡规划局主办
芜湖因水而兴,规划 “以山为骨、以水为脉”,建设拥江魅力都市。江北新城商务文化核心区、江南城区现代服务核心区及龙湖都市生 态休闲区遥相呼应,两江三城共同构建水清山秀、宜居宜业的大芜湖。
按照国家、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总体部署,建设经济实力雄厚、创新活力迸发、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文化繁荣发 展、社会和谐有序的现代化大都市。到2030年左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机制完全建立,全面实现现代化。
3、城市规划策略 (1)区域联动芜马同城,打造安徽省域核心 积极构建宁合芜城市群,与南京“战略合作”、与合肥“并进引领”。加快推动芜马都市圈建设,与合肥都市圈共同实现安徽省双核引 领目标。 (2)自主创新加速转型,确立核心竞争优势 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壮大四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优先发展五大服务业。努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贸易物流中心和文化旅游中心。 (3)提升江南舞动江北,开启都市跨越篇章 坚持组团发展与产城融合理念,举全市之力,加快实施跨江发展,形成城市两岸共同繁荣的拥江发展格局。突出综合集聚、高端引领, 完善城市各组团服务配套功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4)江湖溢彩山水同城,建设拥江活力之城 凸显“山水”、“文化”特色,本着显山露水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拥江魅力都市。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提升文化软实力,着力打造皖江明珠、创新之城。 4、城市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2030年市域总人口530万左右,城镇人口450.5万左右,城镇化水平85%。市区(不含江北集中区,下同)城镇人口290万。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30年市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8平方公里,市区城镇建设用地350平方公里。 三、区域协调措施 1、构建宁合芜城市群 坚持“区域联动、组群发展”思路。按照长三角城镇体系规划要求,与南京“战略合作”,与合肥“并进引领”,积极构建宁合芜城市 群。 2、打造芜马都市圈 整合城际铁路系统,协调跨江通道的建设与跨江交通系统的网络化,促进芜马都市圈内交通设施的共建共享。整合芜湖、马鞍山的比较 优势,强调品牌创新,突出自主品牌汽车和精品钢产业优势,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 中心。 四、市域城镇体系 1、规划思路 按照市域一体、城乡统筹的思路,坚持“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两个延伸”(基 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六个一体化”(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社会事业一体 化、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着力打造生态城市,建设美丽乡村。 2、空间结构 市域空间结构规划为“两带两轴”,“两带”为北沿江城镇发展带和南沿江城镇发展带;“两轴”为合芜宣城镇发展主轴和滁黄城镇发 展次轴。构建“1、4、7”组团式市域空间架构,以市区为主城,四个县城为副城(无城、湾沚、繁阳和籍山),打造七个新市镇(白茆、 石涧、襄安、许镇、弋江、荻港和六郎)。 3、副城职能与规模 (1)无城 由现状无城和高沟组成。定位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西部综合型滨江生态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40~60万。 (2)湾沚 皖江城市群机械制造和加工业基地,市域东南部综合型滨水园林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5~35万。 (3)繁阳 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市域西南部综合型山水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0~30万。 (4)籍山 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南部综合型生态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5~35万。 4、产业布局 规划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的产业发展理念。努力构建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445”现代产业体系:壮大四大支柱产业, 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光电光伏、新材料、智能家电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旅游五大服务 业;努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区域贸易物流中心、区域文化旅游中心”。 坚持“节约集约、腾笼换鸟、整合提升”原则,引领城市重要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将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作为首位产业予以重点培育, 到2015年,力争将汽车及装备制造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销售收入达5000亿元级的大产业。 五、中心城区规划 1、空间结构 芜湖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结构为:“龙湖为心、两江三城”。 “龙湖为心”:以龙湖生态环境敏感区为自然本底,构筑城市生态绿核,同时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储备区域; “两江三城”:以长江、青弋江-漳河为轴线,形成“江南城区、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三大主城区,实现两岸共同繁荣。 2、人口与用地规模 2030年芜湖中心城区城市人口29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50平方公里。 3、景观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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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三边”九华北路出口加工区段绿化改造工程
招标要求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三线三边”九华北路出口加工区段绿化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在芜湖市出口加工区大楼前。
2、本工程包括硬地破除、种植土回填、苗木栽植、苗木移植、井口抬高、石柱翻新等工作。
3、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4、资质要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体要求:
1、施工方自行勘察现场,对施工现场的情况及周边施工环境综合考虑。
严格按图及技术交底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作量;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规格供苗,苗木进场需经业主方和设计方确认后方可栽植。
对不按图施工或不按要求供苗的,在业主要求的整改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业主将通报招标办。
2、施工时应谨慎开挖,必要时人工开挖,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管线等破坏,一切后果自负。
3、绿地内应回填含腐殖质较高的沙性耕作土;为达到最佳景观效果,绿地内乔木种植位置根据实地空间景观效果,在现场定位、放样;对移栽的苗木,需进行修剪、打枝,确保成活率和较好的景观效果;对保留苗木进行修剪、清理,保留苗木纳入养护期。
4、施工方应按文明创建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且设置安
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施工材料按规定摆放,施工结束后彻底清理施工现场。
6、乔木应按规定采用支撑,防止歪倒。
7、业主有权对工作量进行调整,按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
三、工程验收及后期养护:
1、本工程验收分为预验收和终验收,合同期满后即组织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
养护期满,办理竣工终验收。
2、养护期为两年。
养护期间确保苗木成活率为100%,死株应及时补植。
补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未完成,养护期顺延。
四、工程款结算:
1、按工程进度支付50%,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60%。
2、工程预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为两年。
养护期内每月按考核支付工程款的1.5%作为养护费用,施工终验收合格办理竣工决算,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五、考核办法:
养护期内考核依据芜市建[2014]2号文(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的通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绿化养护考核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