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例(自然人独资)(设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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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一、公司名称1.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2.本公司为自然人注册成立的独资有限公司,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开始经营。

三、注册地址3.本公司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四、注册资本4.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额为XX万人民币,以支付定金为主要形式,以>XXXX纸质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形式进行缴纳;若采用实物形式缴纳的,则由全体股东同意后将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额的数额作为投入资本的下限。

五、经营范围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涉及XXX、XXX、XXX等业务活动,具体经营范围可通过特许经营审批机关查询。

六、公司股东6.本公司仅有一位股东,即XXX;其联系方式为XXXXXX。

七、股票转让7.本公司书面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强行表决后才可有效;转让后,新股东需同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才可拥有新股权,参与本公司管理与决策。

八、经营期限8.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注册日起至注册期满,按期限自动续约,至投资者终止其股权认缴的期间,或者公司因任何理由解散而停止经营的时日止。

九、管理设施9.本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本公司不设立经营委员会及行政机构。

十、经营责任10.公司股东对本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未经股东协商,不得对外向股东个人追偿。

十一、公司分立11.若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扩张、企业集团化而选择分立的,以及本公司的其他股权变更等情况,须由全体股东进行协商并共同进行强行表决,才可以有效执行。

十二、公司解散12.本公司可以任何一位股东的提议,由股东共同同意解散;若因本公司出现无法继续经营而发起解散,并由相关部门宣告注销,全体股东将负责公司债务,并由股东私于协商进行偿还。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章程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七条公司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该一人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

)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者证件)号码股东 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惟独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一人范本标准版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和公司财务会计;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陈XX出资设立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1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铜陵市××路×××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日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陈XX;住所:铜陵市XX区XX村52栋301室;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敬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是“不缴”。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1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何制定?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三、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注册号: *******住所:深圳市*********或: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姓名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篇一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一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一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元整。

第六条公司为一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七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投资者第八条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股东会表决权;2. 分取红利;3. 优先认缴出资;4. 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投资者承担以下义务: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4.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投资者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一条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 修改公司章程;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由投资者担任董事长,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由投资者任命,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格式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格式一人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独资经营的公司形式,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重要内容。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的范本格式。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的名称应当包含“有限公司”字样,并且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

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股东出资的金额,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标准。

二、经营范围1. 经营范围:一人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

2. 禁止经营范围:一人有限公司在章程中应当明确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三、公司机构1. 董事会: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监事,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

3. 总经理: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设立总经理,由股东或董事会委派,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

四、股东权益1. 股东权益: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包括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权益分配、股东的退出等。

2. 股东会议: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等。

五、财务管理1. 财务报告: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等。

2. 分红政策: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包括分红的时间、比例等。

六、公司变更和解散1. 公司变更: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变更的程序和方式,包括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等。

2. 公司解散: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等。

七、其他事项1. 公司章程修订: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修订的程序和方式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2. 争议解决: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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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登记机关时请删除本页提示内容)
1、本范例只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范例中有下划线的,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3、范例中非货币财产是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补充;
4、经营范围由申请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选择经营范围,在章程中予以记载。

经营范围中属于许可审批项目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申请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可登陆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5、本范例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商事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6、本范例中红色字体的内容为特别提示,申请人制定章程时,请将该红色字体内容提示删除。

珠海宝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为:珠海宝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734。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横琴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九条股东姓名:龚平,户口所在地湖北省随州
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随城山大道烈士陵园。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龚平,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100 %,出资额于 2035 年 7 月 30 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
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
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
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商事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

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编制年终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一人。

由股东任命。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公司设公司秘书,由执行董事聘用。

公司秘书应当符合《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秘书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
司信息,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在珠海市横琴新区门户网站上提交公司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查询;
(三)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相关事务;
(四)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
(五)其他。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公司经营决策会议;
(二)向股东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归股东所有。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
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于2015年 7月30 日订立。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股东签名:龚平
2015年 7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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