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2015年医院聘用制人员招聘、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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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9.27•【字号】吉卫联发〔2022〕30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试行)的通知吉卫联发〔2022〕3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省直公立医院: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现将《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9月27日吉林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的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和《吉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2022〕93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更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3篇)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3篇)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聘用程序员工招聘、录用程序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由业务院长(代兵伟)和行政院长(唐忠平)审核,其中业务院长负责临床各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药剂科,门诊部,中医康复,妇科门诊和住院部,手术室,外一科,外二科,中医科,输液室,内科),行政院长负责后勤部(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所有人员),收费室,市场部,导医组,审核后,由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再交由院办统一开始招聘工作,七楼所有成员包括院办,医务科,医保科,财务部,企划部,护理部,后勤部,均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直接管理招聘。

三、人员需求计划1、每年____月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及职位体系的设定由办公室编制该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科室根据工作和发展的需要以及人员流动产生空缺岗位需增补人员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提交人员增补申请附表。

办公室汇总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具体的招聘工作。

3、办公室应根据医院发展动态及时并有针对性的做好人力储备工作。

四、面试与评价1、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小组必须由____名人员组成。

2、面试时必须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面试小组应将面试情况记录在“面试评价表”中。

4、应聘临床或医技岗位的人员若不能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一律不得录用。

五、录用程序1、根据面试评价结果确定录用的由办公室填写《录用审批表》中的有关内容。

2、用人部门会签意见。

3、提交院领导、公司领导审批。

4、在七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对录用人员进行信息反馈。

六、人员报到1、新员工一律到办公室报到。

填写《人事报到表》并按《人员上岗通知单》规定的内容到各科室办理有关手续。

2、由办公室人事主管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分配工作。

3、新员工试用期1到____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院《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实行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一)一、爱德医院低职高聘的条件低职高聘暂仅限申报副、正高级职务。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遵守国家法令和医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完成本职工作,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为卫生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业务条件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相应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低职高聘正高:①爱德医院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任现职以来承担一定的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和指导中级以上医师工作。

②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 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能解决处理复杂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无重大医疗纠纷发生。

③爱德医院任现职以来在A类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2 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主编医学著作l部,同时在A类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④爱德医院任现职以来参加科研项目l 项(l。

国家攻关项目前六位;2.省部级科研项目前三位;3。

厅局级项目第一位);或获得科技进步奖一项(l.国家级前十二位;2.省部级一等奖前八位;二等奖前六位;三等奖前三位;3。

厅局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位)。

(2)低职高聘副高:①爱德医院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任现职以来承担一定的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和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②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能独立解决处理疑难病症或危重病人的抢救,无重大医疗纠纷发生.③爱德医院任现职以来在A类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参编医学著作1 部, 同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④爱德医院任现职以来参加科研项目 1 项(1。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加强院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聘任管理,充分发挥受聘人员的作用,避免滥聘现象,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1、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本人愿为我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作贡献;2、曾与聘用科室有科研合作,并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已取得成绩,例如指导研究生、联合申请或完成科研项目或获奖、共同发表过SCI收录文章;3、双聘教授应具备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或科研水平,有明确持续的研究方向且与受聘科室研究领域相交叉,能推动聘用学科科、教、研工作上一新台阶;4、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正高职称的博士生导师及国内外专家;(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重大科研项目 (如973,863项目等)的科研人才,可为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5、全院各专业有共同需求的特殊专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因具体情况可适当放宽;1、指导、参与学科建设,促进交叉学科发展;2、合作或指导科研工作;3、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4、以我院名义发表高水平文章(如SCI收录、中华系列杂志或B类文章等);5、指导聘用科室研究生工作;6、能够经常来我院作前沿讲座,以报告的形式介绍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7、以各种方式扩大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8、双聘教授与聘用科室应直接参与科室的科研工作。

1、双聘教授的聘期为2年。

如取得合作业绩,可重新申请,经批准办理续聘手续;2、聘期满1年时进行中期考核。

1、聘用科室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及拟聘教授的工作业绩提出人选,填写《吉林大学双聘教授审批表》,签订聘任协议或合同;2、科教部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3、特殊专业科技人员,由科教部提名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1、工作任务可根据聘用学科的实际要求确定;2、聘期内至少合作完成如下工作目标之一:(1)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其署名要求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A. 双聘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时,署名吉林大学第一医院;B. 我院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文章第一作者时,双聘教授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C. 研究生作为文章第一作者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吉大一院,其指导教师或双聘教授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2)发表中华系列杂志或B类杂志的论文2篇(署名要求同A、B、C);(3)成功申报省级科研项目1项(经费5万元,我院人员应为课题负责人, 双聘教授应为第二负责人);(4)指导科室或合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重大项目1项(我院人员应为课题负责人,若为第二负责人应拥有40%的可支配项目经费或2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金);3、聘用学科在双聘教授聘期满2年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工作任务协议及其他要求对双聘教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的详细材料报科教部,经审核后,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凡贡献突出者,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工作需要可续聘;4、受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院方有权单方解除聘任协议或合同:(1)有违纪违规行为的;(2)损害医院利益的,或做出有损医院声誉事情的;(3)未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

2015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第三医院)病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5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第三医院)病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5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第三医院)病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吉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公告、时间、政审条件、职位表等最新咨询和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jilin/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完善院内护理服务支持系统,为患者提供连续整体人性化服务,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病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别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且无吸烟饮酒嗜好。

3、身心健康,相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沟通协调能力良好。

能够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胜任病人服务中心药物送服、陪检、检验标本及会诊单送服岗位工作。

4、有我院实习经历的护理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待遇1、试用期6个月,发放生活补助;2、试用期满后考评合格,签订“工勤岗位”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按照编外用工管理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奖金。

3、一经录用,不得调换科室及岗位。

三、准入流程1、人力资源管理部报名2、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试用期协议书3、试用期满,经科室考评,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四、报名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证件不全者报名无效。

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2015年8月10日-12日地点: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126号中日联谊医院10号楼三楼)附件下载>>>2015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第三医院)报名表-病人服务中心.doc。

医院聘任仪式策划书3篇

医院聘任仪式策划书3篇

医院聘任仪式策划书3篇篇一《医院聘任仪式策划书》一、活动主题“携手共进,共创辉煌”二、活动目的通过举行聘任仪式,正式欢迎新聘任的医护人员加入医院团队,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同时向全院展示医院对人才的重视和培养,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和凝聚力。

三、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四、活动地点医院大会议室五、参与人员医院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新聘任医护人员六、活动流程1. 开场致辞(主持人)主持人介绍活动背景和目的,欢迎嘉宾和新聘任人员的到来。

2. 领导讲话医院领导发表讲话,表达对新聘任人员的欢迎和期望,强调医院的发展目标和理念。

3. 颁发聘任证书医院领导依次为新聘任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合影留念。

4. 新聘任人员代表发言新聘任人员代表发表感言,表达对医院的感谢和努力工作的决心。

5. 集体宣誓全体新聘任人员进行集体宣誓,承诺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6. 结束仪式主持人宣布聘任仪式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

七、前期准备1. 确定新聘任人员名单,并提前通知他们参加仪式。

2. 准备聘任证书和相关物品。

3. 布置活动场地,确保场地整洁、有序。

4. 安排好摄影、摄像人员,记录活动过程。

5. 邀请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八、活动宣传1. 在医院内部宣传栏张贴活动海报,宣传活动信息。

2. 通过医院内部网络平台发布活动通知和相关信息。

九、活动预算1. 聘任证书制作费用:[X]元。

2. 场地布置费用:[X]元。

3. 其他杂项费用:[X]元。

十、注意事项1. 活动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引导和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提前检查活动场地的设备设施,确保安全无隐患。

4. 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

篇二《医院聘任仪式策划书》一、活动主题“携手共进,共创辉煌”二、活动目的通过举行聘任仪式,正式聘请优秀的医疗专业人才加入医院团队,增强新聘任人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同时向全院展示医院对人才的重视和发展的决心,激励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提升医院的整体实力和形象。

医院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医院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

第三条招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2. 竞争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3. 公平原则: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4. 择优原则:根据岗位需求,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

第二章招聘范围与条件第四条招聘范围:国内外医学、药学、护理、医技、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

第五条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4.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身体健康,符合医院岗位要求。

第三章招聘程序第六条招聘信息发布: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人才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七条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医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第九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度。

第十条体检与政审: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参加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

第十一条录用: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结合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需求,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第四章招聘纪律与监督第十二条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招聘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招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国卫人发〔2017〕65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2月26日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68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加挂牌子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23号),设立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支边、扶贫、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工作任务。

(四)承担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等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

(六)承担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和重要医疗保障任务。

(七)贯彻落实中医发展政策,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工作。

(八)承担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远程医疗管理与培训中心的体系建设和业务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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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2015年医院聘用制人员招聘、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及医院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考试、统一时间的基本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医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医院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是指服务于我院各科室,非吉林大学正式编制,以聘用制形式管理、薪酬待遇高于现行聘用制标准的人员。

一、指导思想
适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及“逢进必考”的原则,为提高医学教育质量, 增强医学学科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院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组长:赵国庆王玉柱
副组长:崔树森韩晓宏
组员:张学文金海马成云王飞高春明
房学东张天夫刘天戟杨爱伦卢进
三、聘用范围
应聘我院院聘岗位的医生系列人员。

四、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专业型硕士: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不含专升本、独立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学术型硕士: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部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不含专升本、独立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证书要求
1.执业医师证书。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专业型硕士如因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但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的,执业医师证书报名时不作要求。

4.学术型硕士和七年制硕士以上证书报名时不作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根据我院招聘计划,制定我院医生岗位条件,并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应聘者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现场报名或在网上报名,填写《2015年医院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英语。

面试由不少于30人的考核小组
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于面试前2天公布各组备选面试考题,面试流程为:中文自我介绍、专业题试讲、专家提问。

以上考试均不提供参考资料。

2.各类考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考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应聘人员申报科室情况,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推荐人选及公示
根据审核结果,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须公示, 公示期为3天。

(六)报到要求
1、受聘人员需遵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进行健康体检。

2、报到时,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于七天之内办理报到等事宜。

逾期未报
道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任管理
(一)聘用人员向医院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岗位要求,表明自己的应聘意愿。

应聘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如已被聘用,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所有新聘人员均应与我院签订“短聘期”合同,“短聘期”为期3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短聘期内如不能合格履行岗位职责,考评考核不合格的,或因自身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再予以聘用。

1.被聘用人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派科后试用期一年;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派科。

2.自签订短聘期合同之日起,2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短聘期结束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3.短聘期待遇
①工资参照医院聘用制职工工资待遇执行。

②已派科人员奖金执行所在科室奖金分配标准,参加规培人员奖金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待遇执行。

③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4.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服从领导,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5.被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如在职攻读学位、在职公派出国、自费出国、在职培训等)不能完成3年聘期,须本人提出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部,经医院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但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每人每年50000元,违约金缴纳年限自医院同意终止合同之日至短聘期结束之日计算。

6.短聘期合同经应聘人员和医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短聘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可以长期聘用,薪酬将高于现行聘用合同制标准。

七、短聘期考核
(一)短聘期内考核要遵循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医院不定期组织专业知识、规章制度及操作考试,并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三)“短聘期”考核合格可以长期聘用;不合格的,不再予以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纠纷事宜。

九、本方案由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具体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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