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管理规定

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钢丝绳索具、吊带(以下简称吊系物)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钢丝绳索具:是起重吊装的主要工具之一,是起重吊运工具和被吊物体之间起柔性连接作用的工具。
吊带:是用于装卸与提升物体时连接起升工具与物体的柔性制件。
吊系物:起重吊运工具和被吊货物之间起柔性连接作用的工具。
本规定中的吊系物仅限于提升用的钢丝绳索具和吊带。
第三条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 职责和权限(一)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有关吊系物的管理制度;负责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吊系物的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吊系物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吊系物使用、维护、报废等记录,建档工作;落实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并实施;负责本单位吊系物使用日常管理和监控工作。
第五条 管理要求(一)基本要求1、新配备吊系物在使用前应进行色标标识;2、由专人组织每月检查与维护、保养并建立记录;3、吊系物应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4、吊系物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应进行常规目测检查;5、吊系物应设法采取措施,避免遭受挤压和磕碰以及被化学品腐蚀;6、吊系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有关知识培训;7、钢丝绳索具每年由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探伤检验,并做好标识。
因各单位所在区域差异无法完成第三方探伤检验的可按照一年到期后强制报废处理,对报废的钢丝绳索具应进行破坏性处理或隔离存放,在存放处张贴有明显的标识,并建立报废记录;8、吊带每6个月由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标识。
因各单位所在区域差异无法完成第三方检测的可按照6个月到期后强制报废处理执行,对报废的吊带应进行破坏性处理或隔离存放,在存放处张贴有明显的标识,并建立报废记录。
(二)色标要求色标是吊系物通过各单位检查挂牌的主要标志之一,吊系物本体颜色应明显区分于检查色标,分为黄、蓝、绿、白、红五种颜色,可用刷油漆进行着色,便于使用时一目了然。
西部钻探工程公司钻井队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规定

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队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的使用,防止吊装作业过程中因钢丝绳吊索问题而发生事故,确保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主要依据为:GB/T 8918-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钢丝绳GB/T 1627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钢丝绳吊索-插编索扣GB/T 6946-9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GB/T 5972-2006/ISO4309: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Q/SY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二部分:钻井作业第二章钢丝绳吊索的采购及制造规范要求第三条厂家的选择: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选择合格的标准钢丝绳吊索生产厂家,各单位采用招标的方式最后确定供应商;第四条原材料要求1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且为中石油定点钢丝绳生产厂家;2 选用的钢丝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钢丝绳GB/T 8918的规定,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书;3原材料必须为润滑良好、无锈蚀、扭曲、断丝等损伤的全新钢丝绳;4现场运回的钢丝绳材料必须确保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且钢丝绳全新可靠,经过拉力试验符合产品出厂时的性能级别方可加工;严禁将现场使用过的旧钢丝绳用做钢丝绳吊索的制作材料;第五条要求所有钢丝绳吊索都必须采用插编和压制组合制造;且钢丝绳吊索的安全系数不低于6;第六条配有吊钩、吊环的吊索应装配金属耐磨套;第七条要求每根钢丝绳吊索出厂前都按照GB/T 16271和GB/T 6946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第八条抽样检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和物资供应中心,每年都将联合相关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各个不同标准钢丝绳吊索生产厂家组织一次随机抽样检查抽样包括厂内未发出的产品和已经出售的全新钢丝绳吊索;样品抽检将严格依据GB/T 16271和GB/T 6946进行,包括额定拉力、静拉力实验和破断拉力实验;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钢丝绳套厂家,将取消其供应资格;第九条钢丝绳吊索文件要求:1 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的检验证书;2 出厂合格证书;3 标牌和钢号: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都要有标牌,并在铝合金接头上打有钢号,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直径和长度、额定载荷、出厂编号/系列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第三章现场钢丝绳套配备标准第十条各种不同类型钻机,在现场钢丝绳套选择配备时,原则上依据附表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所对应的钻机型号配套标准,来对本钻机进行钢丝绳套标准化配套;对不同类型钻机,若钻机设备相对较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标准的基础上,相应多配;各井队须根据钻机型号以及设备配置的具体情况,对照本标准制定本井队钢丝绳套的具体使用数量标准;要求不同绳套和对应的吊装设备相互对应,明确标明数量;第四章钢丝绳吊索的管理第十一条使用要求1在负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使用;2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钢丝绳吊索的磨损和损坏情况;3对已判废的吊索要及时回收销毁,不准降级使用;4不得通过打结使绳套变短;5严禁与电焊线及其他带电金属物接触;6吊装过程中,吊件锐角处需加防护包垫:如在接触处垫以木块、麻布或其他衬垫物;第十二条保管要求1在干燥、通风、防雨、防潮的仓库内存放并垫上枕木;2严禁与活性化学物品或潮湿性物品共同储存;3必须室外存放时,须涂好保护油脂,并垫上枕木,遮盖防雨布罩;或采用其它方式存放时,要保证钢丝绳套处于防潮、防雨、伸展状态;4使用过的钢丝绳吊索存放时,须将附着的泥沙清理干净,且需要涂上新油;5确保所有钢丝绳吊索都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第十三条检查要求:按照钢丝绳吊索报废规定本规定第十四条,各单位每年须由本单位安全部门组织一次钢丝绳吊索专项检查;经检查符合报废条件的钢丝绳吊索立即报废;同时钻井队现场指派专人负责钢丝绳吊索的日常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记录要包括每一根钢丝绳吊索的使用情况,并对每一根钢丝绳吊索建立使用档案;检查时除对钢丝绳吊索全长仔细检验外,还要特别注意对吊索编结部位、铝合金接头部位以及与吊具连接部分的检查; 除吊索系列号和出厂时间外,检查记录的内容至少还应包括:1起用时间、磨损情况、断丝情况、腐蚀程度、油脂情况2外形破坏及其它异常情况3编结部位是否可靠4与吊具连接部分是否有损伤第五章钢丝绳吊索的报废第十四条颜色标准定期检查报废:1公司将按照国际惯例,对我公司各单位钻井现场使用的钢丝绳吊索,在吊环接头处,每年更换一次颜色绿、黄、蓝、白循环,具体颜色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届时通知;2在本年规定使用期限内,只有和公司指定颜色相一致的钢丝绳吊索才能在现场使用;3每年由各单位安全部门组织一次钢丝绳吊索专项检查,对没有问题的钢丝绳吊索,按照公司当时的指定颜色,统一更换钢丝绳吊索吊环接头处的颜色;经检查符合报废条件的钢丝绳吊索立即报废;第十五条日常检查报废:除按公司规定颜色定期报废外,通过日常和定期检查发现以下问题时,也必须强制报废;钢丝绳吊索应从断丝的性质和数量、绳端断丝、断丝的局部聚集、断丝增加率、绳股断裂、绳芯损坏导致绳径缩小、弹性减小、磨损、腐蚀、变形、受热或电弧造成的损坏等方面进的判废;具体判废标准如下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的钢丝绳吊索应立即判废:1钢丝绳外层钢丝断裂根数达到表中的数值时;2当确定钢丝绳有严重铁锈时3当发现钢丝绳麻芯损坏、腐蚀、压扁时4结构破坏,钢丝绳吊索在使用过程中,钢丝绳出现整股绳断裂时5因磨损使绳径比公称尺寸减小了7%以上6钢丝绳吊索超载使用,钢丝绳外观有严重变形,结构破坏和有明显的卷缩,堆集等现象7有一根股抽股或一股以上钢丝松弛8钢丝绳整股断裂;第十六条所有判废吊索处置,必须建档登记,由HSE监理在现场监督,用氧气切割成三段,予以报废;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处置或挪为它用;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吊索使用规定,凡因违反使用规定而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八条凡未经检查发放使用造成事故的,严肃追查责任人的责任;钻井现场常用钢丝绳吊索及对应起吊设备表参考ZJ7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ZJ60/5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ZJ40/3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ZJ2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
2024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起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并对起重吊索具的使用、检验、维护和管理等进行规范。
第三条起重吊索具是指用于吊运货物、设备等的工具、设备和附件等,包括但不限于吊钩、起重链条、吊带、钢丝绳、吊索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管理是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起重吊索具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起重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能培训。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起重吊索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且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吊索具档案,包括各类起重吊索具的规格、型号、检验合格证书的编号、使用情况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
第九条起重吊索具的配套设备(如轮胎、轴承等)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检验和定期检查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起重吊索具的检验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进行检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一条起重吊索具的定期检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进行,一般为每年至少一次,并且应记录检查情况和维修情况。
第五章使用和操作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制定起重吊索具的使用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应保证起重吊索具的合理使用,严禁超载和过度使用,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吊索具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确保其及时有效地执行。
第六章罚则和奖励第十五条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起重吊索具管理的单位,有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改正,直至停止违法行为。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作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人员安全、质量可靠、合理经济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负责单位为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分类与标志第五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包括吊钩、吊具组合、钢丝绳、链条、吊索、吊环、吊梁等。
第六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的标志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包括产品型号、产品编号、生产单位、额定起重量、制造日期、检验合格标志等。
第七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应按照适用范围进行分类,不得混用或超负荷使用。
第八条索具应按照使用环境、使用条件等进行分类,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购置、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过期产品。
第三章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第十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日常检查应按照规定进行,包括外观检查、零部件检查、使用状态检查等。
第十一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明显破损、断裂等现象。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零部件检查应包括紧固件、焊缝、钢丝绳、吊钩等部件的检查,确保其正常状态。
第十三条使用中,应注意观察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使用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润滑、检修等工作。
清洁时要注意不得使用有腐蚀性的溶剂。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专用吊具与索具的报废标准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达到报废标准的不能再继续使用。
2024年钢丝绳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钢丝绳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钢丝绳是矿井提升系统中的关键部件,它既关系到矿井的正常生产,又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对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特作如惠规定。
1、必须设专职钢丝绳检查人员,钢丝绳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机电科长和机电科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必须明确到人。
2、凡使用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安全必须符合要求。
3、认真做好钢丝绳的试验工作,新绳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
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按规定时间定期进行试验,试验资料及出厂资料必须完备。
4、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慢速详细检查,平衡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显示器)确定断丝和其他损伤部位,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严重的地方应停机详细检查,并将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5、钢丝绳如果遭受卡罐,忽然停车等猛烈摇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直径减少到规定要求时,必须更换。
7、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现象时不得用来升降人员,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汶,外层钢丝松动,必须立即更换。
8、司机必须做到操作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运动及排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9、对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
10、应及时做好钢丝绳的张力测定工作,及时调整钢丝绳张力。
11、小绞车及其它设备使用的钢丝绳,使用单位也必须设有兼职人员进行检查,有领导分管按规定,按标准进行维护、检修、更换。
12、有提升装置的上下山必须按规定距离,结合具体情况,设置充足的地滑子。
13、主要设施的钢丝绳机电部门要建立钢丝绳档案,实行牌板管理。
2024年钢丝绳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二)钢丝绳作为一种重要的起重和运输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行业和领域。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材料和结构特点,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管理规定

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确保钢丝绳及吊装索具安全、正常使用,提高钢丝绳及吊装索具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井控车间作业现场所使用的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安全管理,其中钢丝绳包括起重机械用钢丝绳以及吊装绳等。
3 职责3.1 物资管理中心负责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采购、入库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确保采购的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对钢丝绳采购质量负责。
3.2 安全办负责对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参与钢丝绳及吊装索具领用审批及报废鉴定工作。
3.3 生产车间负责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领用审批和报废鉴定工作。
3.4 车间负责对钢丝绳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3.5 钢丝绳使用人员负责使用前的检查,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 管理要求4.1 物资管理中心与安全办应对钢丝绳及吊装索供应商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物资管理中心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钢丝绳及吊装索具。
物资管理中心要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跟踪考核,确保供应商持续满足要求。
4.2 物资管理中心负责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入库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合格证是否齐全,钢丝绳及吊装索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润滑是否良好,是否无锈蚀、断丝、扭曲等现象。
4.3 验收入库后,应妥善保管钢丝绳及吊装索具,钢丝绳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雨的仓库内并挂起。
4.4 车间需要领用钢丝绳及吊装索具时,应提出申请,经安全办及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领料单,到物资管理中心领取。
属于钢丝绳及吊装索具报废再领用新的时,需要交旧换新。
4.5车间应建立钢丝绳及吊装索具台账,台账与实物应相符。
台账应动态管理,当钢丝绳及吊装索具数量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台账。
台账应及时报送到安全办备案。
4.6 钢丝绳标识。
钢丝绳使用前,车间应在绳头处悬挂标识牌,标识内容包括钢丝绳编号、规格、长度、投用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附件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2.1证书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3.1使用与维护保养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
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
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
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
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钢丝绳作为一种重要的起重工具,在各类建筑工地、港口、船舶等领域被广泛使用。
为了确保钢丝绳的安全可靠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钢丝绳的场所和工作情景。
三、钢丝绳的选用1. 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钢丝绳材质、直径和强度等级。
2. 检查钢丝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四、钢丝绳的检查和维护1. 在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和内部完整性。
2. 发现钢丝绳出现断丝、扭曲、磨损等现象应及时停止使用。
3. 每次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必要的润滑和防锈处理。
4. 定期对钢丝绳进行维护和保养,清除杂质、检查卷曲、调整绳节等。
五、钢丝绳的安全使用1. 在使用钢丝绳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熟悉使用方法和操作要点。
2. 严格按照使用规程和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禁止超载使用。
3. 钢丝绳在运输和悬挂过程中要保证均匀受力,防止过度弯曲和过度拉伸。
4. 不得将钢丝绳直接绑在锋利或尖锐物体上,防止切割和磨损。
5. 定期检查固定点和连接件的可靠性,避免出现脱落和松动现象。
六、紧急事故处理1. 发生钢丝绳断裂或掉落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2. 保护现场,确保安全,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3.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防止再次发生。
七、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钢丝绳使用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扣除奖金等。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由钢丝绳使用单位负责执行,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2. 对于本规定未能覆盖到的特殊情况,应根据专业建议进行处理。
3.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希望所有使用钢丝绳的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遵守,确保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落实《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各井队,钢丝绳吊索标色和判废标准,执行公司《关于印发《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吐钻办〔2010〕63号)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自行收集齐全以下资料,要建立台账以备查:
(1)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的检验证书。
(2)出厂合格证书。
(3)标牌和钢号。
(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都有标牌,并在铝合金接头上打有钢号,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直径和长度)、额定载荷、出厂编号/系列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
每口井搬安前必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目视检测并记录,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报废处理,决不能违规使用,严防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而造成事故。
项目部安全办
2012-3-12
附一:台账格式(可调整)。
附二:
吐钻办〔2010〕63号
关于印发《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本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现场钢丝绳吊索的管理。
二○一○年八月九日
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的使用,防止吊装作业过程中因钢丝绳吊索问题而发生事故,确保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依据《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队钢丝绳吊索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井队及后勤。
第二章钢丝绳吊索的采购及制造规范要求第三条厂家的选择: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吊索原则上由实业开发公司压制。
若特殊原因必须采购的,应按物资采购相关规定确定供应商。
第四条原材料要求
(1)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
且为中石油定点钢丝绳生产厂家。
(2)选用的钢丝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钢丝绳》GB/T 8918的规定,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书。
(3)原材料必须为润滑良好、无锈蚀、扭曲、断丝等损伤的全新钢丝绳。
(4)现场运回的钢丝绳材料必须确保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且钢丝绳全新可靠,经过拉力试验符合产品出厂时的性能级别方可加工。
严禁将现场使用过的旧钢丝绳用做钢丝绳吊索的制作材料。
第五条要求所有钢丝绳吊索都必须采用插编和压制组合制造。
且钢丝绳吊索的安全系数不低于6(安全系数是指
破断拉力与需用拉力之比)。
第六条配有吊钩、吊环的吊索应装配金属耐磨套。
第七条要求每根钢丝绳吊索出厂前都按照GB/T 16271和GB/T 6946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八条钢丝绳吊索文件要求:
(1)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的检验证书。
(2)出厂合格证书。
(3)标牌和钢号:每件钢丝绳吊索产品都要有标牌,并在铝合金接头上打有钢号,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直径和长度)、额定载荷、出厂编号/系列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第三章现场钢丝绳套配备标准
第九条各种不同类型钻机,在现场钢丝绳套选择配备时,原则上必须依据附表(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所对应的钻机型号配套标准,来对本钻机进行钢丝绳套标准化配套。
对不同类型钻机,若钻机设备相对较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标准的基础上,相应多配。
各井队须根据钻机型号以及设备配置的具体情况,对照本标准制定本井队钢丝绳套的具体使用数量标准。
要求不同绳套和对应的吊装设备相互对应,明确标明数量。
第十条使用要求
(1)在负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使用。
(2)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钢丝绳吊索的磨损和损坏情况。
(3)对已判废的吊索要及时回收销毁,不准降级使用。
(4)不得通过打结使绳套变短。
(5)严禁与电焊线及其他带电金属物接触。
(6)吊装专用,不准用作牵引绳。
(7)吊装过程中,吊件锐角处需加防护包垫:如在接触处垫以木块、麻布或其他衬垫物。
第十一条保管要求
(1)在干燥、通风、防雨、防潮的仓库内存放并垫上枕木;
(2)严禁与活性化学物品或潮湿性物品共同储存;
(3)必须室外存放时,须涂好保护油脂,并垫上枕木,遮盖防雨布(罩);或采用其它方式存放时,要保证钢丝绳套处于防潮、防雨、伸展状态。
(4)使用过的钢丝绳吊索存放时,须将附着的泥沙清理干净,且需要涂上新油。
(5)确保所有钢丝绳吊索都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第十二条检查要求:钻井队现场指派专人负责每口井对钢丝绳吊索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有记录。
检查时除对钢丝绳吊索全长仔细检验外,还要特别注意对吊索编结部位、铝合金接头部位以及与吊具连接部分的检查,对于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应立即报废。
检查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磨损情况、断丝情况、腐蚀程度、油脂情况
(2)外形破坏及其它异常情况
(3)编结部位是否可靠
(4)与吊具连接部分是否有损伤
第四章钢丝绳吊索的报废及回收
第十三条颜色标准:公司将按照国际惯例,每年由监督站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单位现场使用的钢丝绳套进行检查,并在铝合金接头处统一标色,新领取的钢丝绳吊索经现场监督检查合格后,由钻井队自行标色。
颜色按照黄、蓝、白、红的顺序每年更换一次颜色,只有颜色和公司同期标准颜色相一致的钢丝绳吊索才可以在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检查报废:除按公司规定颜色报废外,通过日常和定期检查发现以下问题时,也必须强制报废(1)钢丝绳外层钢丝断裂根数达到表中的数值时;
(2)当确定钢丝绳有严重铁锈时;
(3)当发现钢丝绳麻芯损坏、腐蚀、压扁时;
(4)因磨损使绳径比公称直径减小时;
(5)钢丝绳外观有严重变形、堆集、乱股以及严重扭结时。
第十五条回收:现场报废的钢丝绳套和钢丝绳,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回收。
现场不得随意处置或挪为它用。
附件:1.钻井现场常用钢丝绳吊索及对应起吊设备表(参
考)
2. ZJ7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
3. ZJ60/5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
(参考)
4. ZJ40/3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
(参考)
附件1
钻井现场常用钢丝绳吊索及对应起吊设备表(参考)
附件2
ZJ7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
附件3
ZJ60/5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
附件4
ZJ40/30钻机钻井现场钢丝绳吊索配备标准(参考)
主题词:管理规定通知
抄送:公司各领导,副总师,机关各部室。
西部钻探吐哈钻井公司经理办公室2010年8月10日印发校对:薛珣共印:38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