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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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全局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改进调研活动安排1.确保调研时间。
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处长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5天。
调研应着眼于掌握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要注重调研成果运用,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
业务处室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一般不少于2篇。
非业务处室不少于1篇。
2.搞好统筹协调。
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在同一时段到同一个区市、镇街或企业调研。
局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
其他局领导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
集中调研活动应安排集体乘车。
3.落实联系基层制度。
健全联系点制度。
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处长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4个市级监管企业、2个镇街蹲点调研,以点代面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4.提高会议实效。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年度工作会议不超过1.5小时,季度安委会会议不超过1小时。
全市性会议采取电视会议形式直接开到基层镇街;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挂横幅,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5.精简文件简报。
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上级有明确要求或确需发文贯彻落实的,要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不照抄照转、层层转发。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或动态的编发。
6.倡导网上办公。
机关日常办公要尽可能使用金宏网和机关日常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简报流转,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外出考察活动7.严格控制赴外地考察、学习、培训、研讨。
凡无国家安监总局、总局办公厅和省安监局正式会议通知的,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有正式通知的,须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调研点上,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
提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调研。
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公司领导按照分工听取对口市州分公司分管工作汇报,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
公司(党组)统一安排的重点调研活动除外。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公司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开展调研要做到调研前有计划,调研中求实效,调研后有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2人。
根据调研内容,公司主要领导调研时,可以由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陪同;其他公司领导调研时,可以由1位对口分管工作的市州分公司领导陪同,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原则上不陪同。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每一层级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3.统筹安排调研。
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做好调研统筹协调,避免出现多位党组成员或多个本部部室同一时间段集中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
4.严格控制调研用车。
坚持轻车简从,由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按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安排车辆。
中共湖南省商务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中共湖南省商务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商务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服务基层1. 注重调研实效。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树立调研就是服务、就是指导、就是督查的理念,将调研的过程变成联系基层、服务企业、指导工作、督促检查的过程。
厅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厅领导调研活动,不同时到同一市州、县市区调研。
要开展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调研,调研对象、调研内容相近的要合并,不搞重复调研。
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注重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重点选择到困难问题较多的市州、县市区、企业、项目去调研解决问题。
2. 建立调研机制。
建立完善商务和开放型经济调研督导机制,厅领导每人联系1-2个市州,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1-2个县市区,确保省级层面对市州、县市区、园区的调研督导全覆盖。
每年至少实地调研督导两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9月各一次。
在开展调研督导过程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统一部署与分线落实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分线负责与面上推进相结合、机关管理与基层统筹相结合、调研督导与成果运用相结合;要达到“七个一”,即组织一次对接、做好一次交流、走访一批相关机构和单位、至少发现一个问题或提炼一条经验、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每次调研督导写出一份情况汇报、年终撰写一份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度模板)

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度模板)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省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省委20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一、关于改进调查研究1.加强统筹协调。
省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要统筹安排,避免在时间、地点、线路上过于集中或轮番。
除陪同省委书记外,省委常委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市州调研。
各领导机关办公厅(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的统筹协调、通气通报等机制,严格审批各地各部门考察调研邀请事项,科学统筹省领导考察调研安排。
2.注重调研实效。
省领导开展调研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精选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领导同志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
省委书记、省长到基层考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市州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其他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可以听取市州关于分管工作的汇报,不召开全局性工作汇报会和由市州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
省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省领导在考察调研活动中,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干部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觉规范表态、决定行为。
切实用好调研成果,对省领导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要强化跟踪落实,加大挂账督办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9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26|2018.01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办法》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五年来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功经验和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指导性、操作性和严肃性。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办法》强调,省级领导同志调研要明确主题、有针对性,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多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办法》对考察调研中力求准确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改进公务活动交通安全保障、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办法》强调,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坚决不搞没有实质内容和意义的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各类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办法》强调,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发文的统筹,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严格控制配套类文件数量。
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改进文风,提倡短、实、新。
严格文稿发表。
在规范出访活动方面,《办法》强调,要根据中央规定和我省对外开放需要,坚持因事定人,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安排因公出国任务,不安排一般性出国考察。
要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出访时间,严格遵守出访纪律规定。
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办法》强调,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活动是否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
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纪⼯委关于进⼀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号:国纪⼯发[2016]22号颁布⽇期:2016-04-25执⾏⽇期:2016-04-2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今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批党员⼲部顶风违纪的案件。
现通报16起典型案件,请各部门进⼀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坚决防⽌“四风”反弹。
1.国家节能中⼼兼国家发改委节能信息传播中⼼主任、党⽀部书记贾复⽣2014年⾄2015年多次在赴外地调研期间违规接受当地相关部门和企业安排参观旅游景区,接受超标准接待,收受⼟特产品,违规举办中⼼成⽴五周年纪念活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撤职处分。
2.国家发改委基建物业管理中⼼原主任、党委副书记兼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宗学⽂2013年⾄2014年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配备使⽤公务⽤车,超标准使⽤办公⽤房,受到留党察看⼀年处分。
3.⼈⼒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建设中⼼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吕建设2015年6⽉同意并参加能⼒建设中⼼在组织第18期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培训班赴地⽅调研期间组织的公款旅游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能⼒建设中⼼主任、党委副书记王⽟军因对该培训班发⽣公款旅游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国家卫⽣计⽣委下属⼈⽣杂志社主持⼯作的副社长、副主编樊艳华,⼈⽣杂志社副社长王东风2014年⾄2015年两次同意并参加杂志社利⽤召开会议之机组织的公款旅游活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计划⽣育协会党组成员、巡视员、财务管理部部长朱宝贵作为上级主管单位领导参加上述公款旅游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司长、党⽀部书记⽑振宾2015年在应急管理司举办培训班期间宴请与培训班⽆关⼈员,并将餐费计⼊培训班费⽤结算;违规接受某市⾷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员宴请并在⼯作⽇中午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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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的有关部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减轻基层负担,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党发〔2017〕26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
(一)切实精简会议活动数量。
一是全面清理、切实减少市政府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不举办的活动坚决不办,内容相关、参加人员基本一致的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和举办。
二是严格执行“无会周”制度,在“无会周”期间,除贯彻落实中央、省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省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以及重大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部署的会议外,一般不召开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不举办大型活动,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
确需在“无会周”内举办和承办的会议、活动,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是将市政府常务会议与市长办公会议合并召开,不再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
次,遇“无会周”,顺延至下一周召开,有重要精神传达、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突发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四是能以文电等方式安排部署的,不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五是市政府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能合并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厅要统筹合并召开。
六是市政府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办的重要活动,需按程序向市政府报批后实施。
七是市政府各类会议应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乡)镇、社区。
(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不请与会议活动内容无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要压缩会议时间,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会议活动方案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是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的工作,会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研究成熟后方可列入议题。
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的议题,严格控制列席范围,与议题内容无直接关系单位不列入列席范围。
国家、省的部门会议等有关精神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和以新闻媒体通报进行传达贯彻学习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
三是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原则上不邀请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
提倡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市政府专题会议,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专题会议。
四是市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未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再出席,不请各区(市、县)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出席,与会人员不超过150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天。
二、进一步精简文件
(一)切实精简文件数量。
一是凡法律法规已做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除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外,一般一年内不就同一工作发两次以上文件;加强统筹协调,内容相近的发文,能归并的尽量归并;能以便函形式印发的文件,不以正式编号文件印发。
二是严格控制发文规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确需发文的,一般比照上级来文确定发文字号;除确有工作需要外,原则上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会议形成的纪要不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各部门常规性、年度性的工作安排以及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各部门自行发文;涉及重大工作部署或下级政府的,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自行发文,文中注明已经市政府同意。
三是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
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市政府。
应急信息、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规定执行,不得迟报误报漏报瞒报。
四是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编号印发的文件(不含请示、报告等),按近3年发文平均数控制,原则上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保持文件总量适度。
(二)切实压缩文件篇幅。
一是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
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言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准确无误。
二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减少一般性论述,不穿靴戴帽,力戒空话、套话、大话。
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
(三)切实控制发文范围。
一是科学界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文范围。
二是除“政府令”“筑府发”“筑府办发”“筑府任”等字号印发的普发性文件外,其余文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送范围。
(四)切实提高文件质量。
加强文件前置审核,从严把好印发文件的政策法规关、体例格式关、语言文字关、密级审查关。
承担文件起草的部门和单位,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特别是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涉及到财政税收、土地规划、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法律法规等内容时,应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与中央大政方针不违背、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冲突、与省委省政府政策规定不抵触,维护政府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