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征收日期汇总表
各税种征税申报的期限

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1.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 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B类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经济类型:
合计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本年数 比上年增 (减)额 香港
六、零申报企业户数 按收入总额核定 收入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 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 所得税额的计算 实际应纳税额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应补所得税额 应退所得税额 按成本费用核定 成本费用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 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 所得税额的计算 实际应纳税额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应补所得税额 应退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额 综合数据 减免征企业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税额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应补(退)所得税额
局长:
复核: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B类)
年度:
台湾 澳门 韩国 日本 美国 新加坡 加拿大 澳大利亚 英国
制表:
单位:户、人民币亿元
俄罗斯 德国 法国 比利时 其他国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附件5(3) 编报单位:
项 目 一、税务登记户数 二、开业户数 三、应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四、不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 户数情况 五、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征收情况 核定方式 1、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企业 2、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户数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户数 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户数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汇总表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汇总表
**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纳税人信息**
- 纳税人姓名:
- 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 纳税人联系
**收入明细**
- 年薪工资收入:
- 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收入:
- 财产租赁收入:
- 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纳税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按照逐级累进税率进行计算。
您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
1. 税率表逐级计算税率表逐级计算
根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照您的收入水平计算个人所得税。
2. 综合所得逐项扣除综合所得逐项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综合所得逐项扣除的办法,扣除合法的支出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缴纳方式**
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 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缴纳
- 到税务所现场缴纳
**注意事项**
- 请确认填报信息准确无误,不得造假或漏报。
- 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可拨打税务局咨询电话或前往当地税务所咨询。
**附件**
请附上以下文件:
-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相关税务凭证(如收入证明、扣除凭证等)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税务局联系。
谢谢合作!
以上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汇总表的要点和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申报表,并如实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四、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015年税务机关税收征期日历明细表

1-13日1-19日申报后三日内1-19日1-30日1-30日1-31日1-10日1-10日1-15日1-28日1-10日1-10日1-16日20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19日1-15日1-16日1月2月3月1-13日1-31日1-13日1-13日1-20日申报后三日内1-20日1-30日1-13日1-13日1-18日1-31日1-10日1-10日1-15日1-30日1月1日到6月1日1-20日1-18日1-15日3月4月5月6月1月1日到3月31日1-10日1-10日1-15日申报后三日内1-15日1-31日1-10日1-10日1-17日1-31日1-14日1-14日1-18日1-30日1-19日1-19日1-20日1-20日1-22日申报后三日内1-22日1-15日1-17日1-18日1-22日7月8月9月10月1-31日1-10日1-10日1-16日1-30日1-10日1-10日1-15日1-31日1月1日到12月31日备注:1.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1-16日11月12月2.在国家税务局实行按季缴纳废弃费税征期一致。
3.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5日申报缴纳资源税印花税年度申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申报缴纳资源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申报缴纳资源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2015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理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汇总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元: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1.表中2栏,“适用税目〞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填写。
2.表第3栏“发卖数量〞在填写时要写清数量单元。
卷烟、雪茄烟单元为箱,烟丝、酒及酒精、汽油、柴油的单元为吨,摩托车、小汽车单元为辆,汽车轮胎单元为套。
如啤酒1(吨)。
3.表第4栏,“发卖额〞指不含增值税的发卖额。
4.表第5、6栏,“视同发卖数量〞、“视同发卖金额〞指申报单元自产自用、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以及发卖应税消费品向购置方收取的价外费用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的发卖数量和发卖额。
5.表中第7栏,“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如果没有发生外购或委托加工准予扣除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第七栏=4+6或3+5。
6.本表第8栏,“税率%,税额〞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适用税目〞所对应的规定“税率%税额〞。
7.本表第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指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数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8.本表第10栏,“本期应交税金〞如果发生准予抵扣税款的行为,第10栏计算公式如表。
9.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元:元(列至角分)注:1.本表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填报。
2.“全部收入〞,系指纳税人的全部营业收入。
3.“减除工程〞,系指税法规定允许从营业收入中的扣除工程的营业额。
4.“减免税工程〞系指税法规定的减免税工程的营业额。
××税代扣代缴税款陈述表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金额单元:元(列至角分)注:1.除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外,本陈述表各税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二)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纳税人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完整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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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
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月份申报期入库期税种备注:(申报期、入库期以下统称为“征期”)
1月1-13日
1-13日申报缴纳资源税征期内1-3日为节假
日,顺延三天至13日
印花税年度申报
1-19日
1-19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
所得税、核定征收印
花税
征期内1-3日为节假
日,顺延三天至18日为
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9
日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
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0日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
纳个人所得税
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15日正常上班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28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6日
1-16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
顺延至周一16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1月1日到3月31日2014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4月1-13日1-13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内4-6日为节假
日,顺延三天至13日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个人所得税、企
业所得税、个人独资
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
者个人所得税、核定
征收印花税
征期内4-6日为节假
日,顺延三天至18日为
周六,顺延至周一20日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
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51-13日1-13日申报缴纳资源税征期内1-3日为节假
月日,顺延三天至13日
1-18日1-18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内1-3日为节假
日,顺延三天至18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1月1日到6月1日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
顺延至周一6月1日
6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7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月
1-15日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
所得税、核定征收印
花税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
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8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7日
1-17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
顺延至周一17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1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9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1 0月1-19日1-19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内1-7日为节假
日,顺延七日至17日为
周六,顺延至周一19日1-20日1-20日
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
业土地使用费
1-22日1-22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个人所得税、企
业所得税、个人独资
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
者个人所得税、核定
征收印花税
征期内1-7日为节假
日,顺延七日至22日
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 1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6日
1-16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
顺延至周一16日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
扣缴申报
1 2月1-10日1-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个
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地税无应纳税(费)
款申报
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到12月31日申报缴纳2015年度车船税
备注:
1.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2.在国家税务局实行按季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期一致。
3.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
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的入库期。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正常申报期和入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