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首批福州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首批福州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8.17•【字号】榕教人〔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首批福州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榕教人〔2023〕19号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根据《福州市闽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年规划》要求,经过学校推荐、材料评审、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确认了23名“十四五”期间首批福州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详见附件),培养周期三年,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十四五”期间首批福州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名单福州市教育局2023年8月17日附件“十四五”期间首批福州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名单黄炳锋福州第三中学高中数学刘燕福州第四中学高中数学宋建辉福州格致中学高中数学李霞福州教育研究院初中数学陈惠增福清市高山育才中学初中数学陈雪燕福州第八中学高中英语吴雪峰福州民族中学高中英语吴云开福州市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初中英语曹义才长乐第二中学高中物理吴勇福州第四中学高中历史陈白福州第二十五中学初中地理章盛智福州第八中学高中通用技术高玉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小学语文黄权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小学语文吴志诚福州金山小学小学语文高友润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小学数学鄢晓钦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数学李衡福清市瑞亭小学小学数学林兆星福州市麦顶小学小学科学许丽美福州市茶园山中心小学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陈少熙福州教育研究院幼儿教育林勤福州市马尾实验幼儿园幼儿教育许海英福州教育研究院特教语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榕教思〔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榕教思〔2024〕14号各市属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根据《福州市创建省“大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方案》(榕委教育工委〔2023〕2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市属高校参加2024年度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类别1.重点课题。
要立足福州市推进省级“大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探索实践,着力研究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福州思政教育一体化的创新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拟设立9个重点课题,选题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
2.专项课题。
分为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一体化专项、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专项和家校社网协同育人一体化三个专项,拟设立21个专项课题,选题可参考课题指南(附件2),也可自行选题。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本次项目申报对象为市属高校教师,各市属高校的申报数不超过8项,课题由学校初审后,汇总统一报送至课题评审组。
(二)课题负责人资格申请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福州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工作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主持并完成过1项市厅级以上课题,或者是已结题的省部级课题的核心成员。
以上需附立项和结题证明材料;3.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4.每项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且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课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语文、英语、数学、地理研训中心组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语文、英语、数学、地理研训中心组高端培训班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榕教人[2016]115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9.29【实施日期】2016.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语文、英语、数学、地理研训中心组高端培训班通知(榕教人〔2016〕11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市属中学: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学科研训中心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学研究、教学指导中的作用,提升我市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四个学科研训中心组成员专业能力与水平,促进全市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地理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我局委托福州教育研究院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福州市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四个学科研训中心组高端培训班。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福州市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四个学科研训中心组成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培训时间、地点1.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2日,为期十一天;2.培训地点:吉林长春。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1.理论学习:包括教育教学前沿动态、研训专业理论、相关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模式等内容;2.实践学习: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相关中学,进行听评课、研训工作经验交流、参加地区研训活动等。
四、培训经费研修人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由福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开支,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其它各单位成员请将《福州市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学科研训中心组高端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于2016年10月8日前发送到762661211@,并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0日下班前交至以下学科联系人:语文学科:3号楼307室。
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87576726数学学科:3号楼3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87612407英语学科:3号楼407室。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闽教人[2010]11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01.25【实施日期】2010.0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0〕1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为加大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我厅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
现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特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用3-5年时间,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力争产生若干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家,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在全省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选拔范围我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8.29•【字号】榕教直〔2023〕37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教直〔2023〕3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学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各县(市)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有关电教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市属学校教师。
二、选题方向教育数字化发展研究;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研究;新媒体新技术支持的教学、学习、管理、评价、检测、练习作业、教研、服务创新研究;教育资源的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研究;数智技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1.申报者需根据选题指南,自拟课题名称,充分考虑课题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特色性、创新性、价值性、原创性、可行性和规范性,填写《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9月25日(周一)12:00前报送福州市电化教育馆。
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县(市)区属学校由各县(市)区电教部门或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初审、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逾期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课题将委托福州市电化教育馆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根据选题价值、研究创新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人员的能力等方面,确定立项课题,并印发课题立项通知。
2023年10月中旬,福州市电化教育馆会将拟立项通知电子文档发送至主持人电子邮箱,请各课题组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回复。
课题被立项后,请课题组三位核心成员实名加课题管理QQ群:730874989,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与信息。
四、注意事项1.研究期限。
本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期限自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榕教综〔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4〕2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奖励取得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本届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
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体现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过程、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大成果,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中小学教材暂不列入本届评审范围。
成果须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主题,并能相互支撑渗透,主要形式可以为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成果要求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呈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素质教育核心理念,在教育教学理论发展、改革实践上取得实质突破,实践性和创新性强。
2.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改革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2年以上的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名师进民办中学课堂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名师进民办中学课堂活动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民[2013]40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11.11
【实施日期】2013.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名师进民办中学课堂活动的通知
(榕教民〔2013〕40号)
各区教育局、市属民办中学:
为帮助福州民办中学教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民办中学教育的健康发展,11月13日--11月15日,市教育局将组织“福州市名师工作室”名师进民办中学课堂活动,请市属民办中学和区属民办初中根据学科安排到福州文博中学参加听课活动。
其中,区属民办初中由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福州市名师进民办中学课堂活动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福州市名师进民办中学课堂活动安排表(2013年11月13日至15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优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优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发文字号】榕教综[2016]196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9.21【实施日期】2016.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优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6〕19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榕教综〔2016〕126号)的通知》精神,各单位积极响应,组织学校教师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在任务紧、网络环境不够流畅的情况下,广大教师克服了种种困难,完成了第一阶段晒课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关闭前,希望各中小学继续做好“晒课”工作。
现将截止到9月19日我市教师参加“晒课”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就下一阶段的“推优”工作通知如下:一、“晒课”情况通报截止到9月19日全市中小学教师已“晒课”2180节。
各县(市)区的“晒课”统计如下表。
二、优课推送办法县(市)区的优课由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评选推送,市属学校的优课由本校组织评选推送。
(一)推送名额原则上根据已晒课数量分配各单位推优名额。
各单位推荐时要充分考虑学科均衡,避免所推荐的优课集中在中考、高考学科,原则上各单位按30%比率下达各学科推优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送要求1.教材版本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
建议依据教学参考书确定1-3课时完成的知识点。
2.为鼓励广泛参与,提高“优课”覆盖面,每个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推荐的“优课”,同一教师、同一知识节点下最多均只能推荐1堂。
3.各校、各县(市)区在9月28日前完成“优课”推送,并将结果报送福州教育研究院。
⒋ “优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评测练习(可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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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人[2014]20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榕教人〔2014〕201号)
福州教育研究院、中学各名师工作室、各相关中学:
为了进一步提升福州市名师工作室名师的教育理念、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育教学水平,有个性特色的教育教学领军人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学名师队伍,促进福州市中学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应南京师范大学邀请,我局委托福州教育研究院,于2014年12月举办“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经各名师工作室推荐,以及有关部门的审核,录取了34名中学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
成员作为本次培训班学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16日-25日,为期10天;
2.培训地点: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
三、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委托福州教育研究院继续教育处具体负责,由林志琳处长带队,邵茜、兰芳老师担任班主任,配合南京师范大学负责管理研修学习的一切事宜。
四、培训经费
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开支,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相关学校重视此项培训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条件,以确保学员准时到位,并跟踪督促学员完成全程研修任务。
附件: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学员花名册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学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