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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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卫生水平,规定本企业的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防尘安全管理第二条本企业应制定并实施防尘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防尘的控制和防护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尘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防尘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员工参加相关培训,监督工作场所的防尘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企业应根据防尘控制措施的需要,配备相应的防尘设施和检测仪器,并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五条本企业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防尘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相应的防尘设备,如口罩、防尘眼镜等,并按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七条本企业应进行定期的防尘培训,使员工了解防尘知识和控制措施,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素质。

第三章防毒安全管理第八条本企业应制定并实施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防毒措施和应急处理程序。

第九条本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毒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防毒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员工参加相关培训,监督工作场所的防毒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本企业应根据防毒控制措施的需要,配备相应的防毒设施和检测仪器,并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防毒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相应的防毒设备,并按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进行定期的防毒培训,使员工了解防毒知识和控制措施,提高员工的防毒意识和素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本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消毒措施,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

第十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对防尘、防毒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六条本企业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第十七条本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自护能力。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八条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防尘、防毒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推动实施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作场所的危害性也与日俱增,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兼职人员和实习生等。

二、目的为了加强对防尘防毒设施的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害。

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健康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责任和义务(一)企业责任1.公司应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确保防尘防毒设施的有效使用。

2.公司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3.公司应配备专业的防护设施使用培训人员,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4.公司应定期进行防护设施使用情况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

5.公司应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保留防护设施使用记录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员工责任1.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防毒设施,杜绝违规操作。

2.员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防护设施使用培训,并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

3.员工应查看防护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了解其功能及使用方法。

4.员工发现防护设施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等待维修。

5.员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体检。

四、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一)防尘设施的使用1.企业应根据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粉尘情况和危害程度,选择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尘面具、防尘眼镜、防尘耳塞等。

2.防尘设施的佩戴应正确牢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

3.在进入含有粉尘环境的工作区域前,员工应佩戴好防尘设施,并进行相关的操作训练。

4.佩戴防尘设施时,员工应保持设施的清洁,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设施。

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易产生粉尘和有毒气体作业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执行和监督等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防尘防毒设施的范围和分类第五条防尘防毒设施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防尘面具、防护服、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第六条防尘防毒设施根据使用场合和性能可分为以下几类:(一)防尘设施:适用于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如砂磨、喷涂、打磨等。

(二)防毒设施:适用于有毒气体或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如化工、石化、焊接等。

第七条防尘防毒设施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第三章防尘防毒设施的购置和发放第八条防尘防毒设施的购置、发放工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其中防尘设施和防毒设施应分别安排专门人员负责。

第九条防尘防毒设施的购置应根据企业作业情况和职工的防护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

第十条防尘防毒设施的发放应按照职工的具体需求,确保每位作业人员都能获得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

第四章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使用防尘防毒设施的职工必须经过系统的培训,掌握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

第十二条使用防尘防毒设施的职工在作业前必须进行设施的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用。

第十三条使用防尘防毒设施的职工必须正确佩戴设施,严禁随意调整、拆卸或私自更换设施。

第十四条防尘防毒设施的佩戴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寿命,超过寿命应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防尘防毒设施的维护由职工个人负责,包括定期清洗和更换滤芯等。

第五章防尘防毒设施的存放和管理第十六条防尘防毒设施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专用柜子内。

第十七条防尘防毒设施的存放柜子应密封严密,防止设施受潮或被污染。

第十八条防尘防毒设施的存放柜子内应张贴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防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防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防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工作场所的污染。

制定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及相关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主要内容1. 个体防护1.1 所有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操作的员工,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个体防护用品,且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1.2 需要进行有害物质操作的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有关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佩戴、保养和更换等知识。

2. 工作环境安全2.1 在工作场所设置明显、醒目的警示标识,标明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地点,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2.2 工作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避免积尘和杂物,防止工作环境产生污染。

2.3 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3. 废物处理3.1 废弃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进行专门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员工健康。

3.2 所有的废物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4. 安全教育和培训4.1 公司应定期组织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4.2 新入职的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3 定期检查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具是否完好,必要时进行更换或修理,并记录相应的管理信息。

5. 应急措施5.1 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清晰指导员工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2 每个员工都应了解有关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责任与处罚1. 公司领导对执行和落实本制度负有主要责任,必须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可能导致劳动合同解除。

2024年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样本一、总则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遵循“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加强员工身体健康的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1. 安全生产科承担公司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预防管理的职责,需严格遵循并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 依据法规及标准,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3. 针对公司的有害作业现场,设立周期性检测点,并每年对公司的尘、毒及物理因素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点进行重新审定,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 负责组织并委托具备国家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公司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包括计划外用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复查、诊断及治疗。

一旦发现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患者,需及时与行政部沟通,进行妥善的岗位调整。

5. 生产部需对公司各部门有害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调离及健康疗养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考核。

6. 负责新、改、扩、新技术及新设备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及报件工作。

7. 行政部承担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职责,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8. 若发生重大职业中毒或死亡事故,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如____小时内)上报地方卫生行政相关部门。

9. 对公司审定的尘、毒及物理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健全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档案。

10. 行政部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方式,并将有害作业健康档案纳入公司档案馆进行统一管理。

11. 生产部需参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12. 生产部及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及教育工作,以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职业卫生素质。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工作场所的粉尘和有毒物质对员工的危害,制定本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有尘和有毒作业的员工,并且充分考虑不同作业环境和作业岗位的特点,确保防尘防毒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管理责任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宣传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组织具体的防尘防毒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 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应定期进行防尘防毒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三、防尘管理1. 防尘计划(1) 根据工作场所的粉尘产生情况,制定防尘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计划中。

(2) 确定粉尘防治的目标和措施,制定相应的防尘方案。

(3) 负责评估和选择合适的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 粉尘控制(1) 对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改造或更换,降低粉尘生成量。

(2) 使用粉尘抑制剂、喷水等方法进行粉尘控制。

(3) 采用局部排风、通风设备等措施,保持空气流动,防止粉尘累积。

(4) 定期清理工作场所,及时清除粉尘,保持清洁。

3. 个人防护(1) 根据工作环境的粉尘程度,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护目镜等。

(2) 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员工在离开作业区域时应及时脱除个人防护用品,并妥善存放。

四、防毒管理1. 检测评估(1) 对可能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岗位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确定有毒物质的种类和浓度。

(2) 根据检测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防毒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 防护措施(1) 采取技术措施,如封闭或隔离有毒物质的来源,减少其对员工的接触。

(2) 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3) 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相关培训。

3. 应急处理(1) 建立应急预案,包括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等情况的处置措施。

(2)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环境中,预防、控制和消除对工人健康造成危害的各种因素,以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为了实施科学、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各国纷纷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文将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汇编。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对健康危害有权进行自我保护和防护,用人单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内容。

3.《工业企业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工业企业的卫生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立和维护等内容。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等。

二、标准规范1.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要求,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等。

2.职业病诊断标准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各种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诊断方法,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3.职业卫生监测技术规范该规范规定了职业卫生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标准,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工作环境的监测等。

三、管理措施1.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用人单位应对工作岗位上的职业卫生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3.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用人单位应建立和维护适应工作环境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4.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以上仅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具体实施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而有所不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卫生危害因素,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4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1、内容与范围1.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保证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4定义:1.4.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劳动者。

2、职责2.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2.2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参与公司制度修改。

2.3安全生产管理部2.3.1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和方策计划。

2.3.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每年度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确认,对外协调联系检测,结果数据分析、评价存档,杜绝公司三、四级职业危害。

2.3.3 负责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正确识别职业病危害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建立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年及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3.4 负责组织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观察治疗、诊断和处理。

2.3.5负责协调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职业病诊断。

负责上报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年报表、职业病病人相关信息、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至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6 配合工艺工程院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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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职业卫生(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 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泉稷公司3 职责与分工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作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 合同告知公司综合办公室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诉员工,并在合同中标明。

作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调整,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危害发生变化时,应如实告知并变更原来劳动合同。

4 培训告知分级进行综合办公室组织公司级培训,应在培训中告知员工我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对人体的危害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综合办公室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员工在进入车间上岗前,安全员应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告知,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如实告知本工段存在职业危害因素。

员工在分到班组后,班长应如实向其告知本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及相应防护措施。

5 标识告知:安环处每月将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张贴在职业危害告知栏中。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6 体检结果告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作业人员,安环处应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作业人员。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 目的为了如实、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泉稷公司3 内容与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安环处每年联系有资质单位对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后,按要求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向运城市安监局进行申报,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及接触人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总经理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运城市安监局。

在5个工作日内,取得运城市安监局出具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安环处向原申报机关(运城市安监局)申请变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如发生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运城市安监局)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三)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了增强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职业健康防护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泉稷公司职业健康培训。

3 内容与要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各级安监局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培训的主要内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上岗前或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或材料时,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学时不得低于4学时。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急救援知识;作业人员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

培训要求: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试卷、考核成绩等,档案资料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

作业人员在岗期间或调岗的职业卫生培训:对在岗期间的作业人员分级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学时不得低于2学时。

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急救援知识作业人员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培训的实施安环处每年对安全员组织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车间安全员按要求对车间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调岗人员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培训并保存记录。

培训要求: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试卷、考核成绩等,职业健康岗位每年培训和调岗人员培训档案资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保存。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泉稷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的维护检修。

3 内容与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喷淋洗眼器、除尘器、消音器、隔音室、防尘墙、防尘网、电扇、空调、轴流风机等设施。

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要求有可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生产岗位,配置完善的通风排风装置。

作业岗位需配置相应的电扇、排风扇、空调等通风、降温设施。

安环处配备便携式气体浓度检测仪,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操作室或中控室。

检测设施由仪表车间定期进行校验,并张贴合格证。

个体防护设施按要求进行配置,并保证完好、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维护、检修要求: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属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安环处负责全公司所属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管理台帐,按要求维护保养并保持记录。

(五)职业病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提高人员防护意识,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泉稷公司内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

3 职责分工安环处负责检查、监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安环处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对人体的影响途径以及现场生产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以及个人的生理和健康状况等特点,为作业人员配备适宜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供应部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安环处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及公用防护器材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台帐。

4 内容与要求个人、公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类及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绝缘鞋、绝缘手套、乳胶手套、防尘口罩、护目镜、雨鞋、皮鞋、棉大衣、毛巾、焊工手套、帆布手套、肥皂等。

公用职业病防护器材包括:安全帽、安全带、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式防毒面具、防化服和空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焊工帽、耳塞(耳罩)等。

配置原则(数量)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执行综合办公室制定的《劳保用品配置标准》,特殊情况按照需要配备。

公用职业病防护器材的配置:安全帽:公司所有人员每人一顶,一般使用期限为36个月。

安全带按维修人员的30%配备,由各单位安全员管理。

防毒面具:生产系统涉及有毒有害岗位,当班在岗人员每人一具,关键岗位按人员的150%配置。

由各单位安全员进行管理。

空气呼吸器:关键岗位(气化、尿素、合成、净化)进行配置,每个安全柜内配备两套。

由各单位安全员进行管理。

气防站备用10套,由气防站管理。

耳塞或耳罩:涉及噪声岗位人员配备耳塞或耳罩,如鼓风机、引风机、罗茨机、压缩机、汽轮机、冰机、油泵等机泵。

焊工帽:每名焊工配备一个焊工帽。

其它未涉及的防护用品按工作需要配备。

职业病防护用品质检、保管和领用安环处按照《防护用品的检验标准及规程》进行质量检验,检查“三证一标”和物品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物管库储存保管;安环处建立各类用品档案。

供应部按《物资贮存管理标准》《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储存保管,建立储库物品登记台帐。

防护器材领用:防护用品领用流程执行公司的《安全防护用品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培训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讲解各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操作要点、使用场合等,达到熟练、正确、快捷使用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生产系统人员上班期间在岗时必须穿工作服。

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电、气焊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焊工手套,使用护目镜、焊工帽。

维修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劳保鞋。

电仪作业及巡检时必须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

进行酸、碱作业或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使用乳胶手套。

在有粉尘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

在噪声超标的场合必须佩戴耳塞(耳罩)。

凡进入有毒业场所或应急救援作业,必须按要求穿戴使用相应且完好的防护用品。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修、维护,劳动用品在超过期限或破损、性能降低、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予以报废,确保在工作场所中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品。

(六)职业卫生建设项目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泉稷公司内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

3 内容与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由项目组向安监局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项目组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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