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度垦造水田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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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27日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加快推进我省垦造水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计划到2020年,全省垦造水田30万亩。

二、工作原则(一)按需定垦,稳步推进。

坚持以占定补、以补定垦,按照“十三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科学制定垦造水田任务计划,稳步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占补需求。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依据垦造水田后备资源状况,突出结合精准扶贫、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和农村综合整治等工作,由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先易后难、保证质量。

因地制宜,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

统筹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尽快高质量垦造出一批水田,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工作责任垦造水田工作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

(一)出资主体。

省政府为出资主体,由省级财政出资34亿元,作为垦造水田资本金。

(二)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垦造水田的组织协调、项目选址、立项、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镇、村切实做好项目所在地群众工作。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随着中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已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广东省的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建设标准。

一、建设目标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的目标是提高耕地的质量,增加水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垦造水田,以期达到以下目标:1、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2、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条件;3、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绿色发展。

二、建设标准1、土地平整:对整治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平整,使其满足种植要求。

平整时要考虑地形、土壤类型和质地等因素,确保土地平整的质量和效果。

2、灌溉与排水:建设完善的灌溉和排水系统,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

灌溉系统应考虑水源、水泵、管道等因素,排水系统应考虑地势、水文等因素,确保农田的水分供应和排水通畅。

3、田间道路:建设良好的田间道路,方便农机的进出和农产品的运输。

田间道路应考虑车辆通行、雨季通行等因素,确保道路的坚实和畅通。

4、农田防护:建设必要的农田防护设施,如围栏、防风林等,以保护农田免受外界干扰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5、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的水利设施,如水渠、水塘等,以满足农田灌溉和排水需求。

水利设施应考虑水源、地形等因素,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6、土壤改良:对土壤进行改良,以提高其肥力和适耕性。

改良措施包括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等。

7、农业技术推广: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推广的农业技术应符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作物生长特点。

三、实施措施为了确保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工作。

2、科学规划:在制定建设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等因素,确保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垦造水田工程施工方案

垦造水田工程施工方案

垦造水田工程施工方案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垦造水田工程1.2 项目地点:广东省XX市1.3 项目范围:该项目包括土地开垦、水利工程建设、农田平整等工程内容1.4 项目背景:水田是中国农业的重要基础和基础设施,广东省XX市地处亚热带,气候湿润,适宜稻米种植,因此垦造水田工程对于提高农业产量、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5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开垦一定面积的水田,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业产量,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二、施工内容2.1 土地开垦(1)清理杂草:首先需要对于原有的土地进行清理,将土地上的杂草、树木等进行清除,清理出适宜垦造水田的土地。

(2)土地平整:经过清理之后,需要对土地进行平整,去除土壤中的碎石、树根等,使土地表面平整,便于后续的水利工程建设。

2.2 水利工程建设(1)水库建设:根据项目的需求,需要在适宜的地形位置修建水库或人工水塘,储存雨水,作为灌溉水源。

(2)排水系统建设:为了防止积水对农田的影响,需要对水田进行排水系统建设,包括排水沟、排水管道等,保证农田排水通畅。

(3)灌溉系统建设:设计并建设适当的灌溉系统,包括水泵、灌溉管道等设施,保证农田的灌溉需求。

2.3 农田平整通过机械设备对农田进行平整,保证农田的整体形状和平整度,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和种植。

三、施工步骤3.1 前期准备工作(1)调查勘测:对项目地点进行地形调查和水文勘察,明确地貌和水文条件,为后续的施工提供数据支持。

(2)方案设计:根据调查勘测结果,设计合理的垦造水田方案,包括土地开垦、水利工程建设和农田平整等内容,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3)材料采购:根据方案设计和施工计划,采购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3.2 施工实施(1)土地开垦:按照土地开垦方案,进行清理杂草、土地平整等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依据水利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水库建设、排水系统建设和灌溉系统建设。

(3)农田平整:采用机械设备对农田进行平整工作,保证农田的整体形状和平整度。

关于垦造水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研究

关于垦造水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研究
(3)项目招标投标。垦造水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 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 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 要条款。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
(3)犁底层构筑工程。犁底层构筑黏土采用挖掘机配合 自卸汽车运至犁底层构筑面堆放,并用推土机均匀摊铺,最后 采用履带式碾压2~3次后用平地机整平。犁底层构筑完成后,对 田块做保水试验,一次性灌水15cm后,田面保持水不落干的时 间不低于72小时。
(4)耕作层回填工程及土壤本底取样送检。耕作层回填 采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将临时堆放区域的土壤转运至施工 区域,再由推土机将土壤摊铺整平。耕作层回填后,施工单位 在各参建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
建筑技术
关于垦造水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研究
杨文峰 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 510000
摘 要 垦造水田工程是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必须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 关键词 耕地保护制度;占优补优;垦造水田;招投标;土地清表;耕作层剥离;犁底层构筑;土壤改良;市级验 收;管护移交
4 垦造水田管护移交阶段 垦造水田后期管护由项目所在镇政府负责,项目验收确认
后,平台公司或县级土地整治机构各自及时将项目移交给土地 权属单位或土地承包经营者。土地权属单位或土地承包经营者 应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当地镇政府、村集体和种植户共同承担 管护责任,并签订建后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和义务。

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

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

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加快推进我省垦造水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计划到2020年,全省垦造水田30万亩。

二、工作原则(一)按需定垦,稳步推进。

坚持以占定补、以补定垦,按照“十三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科学制定垦造水田任务计划,稳步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占补需求。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依据垦造水田后备资源状况,突出结合精准扶贫、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和农村综合整治等工作,由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先易后难、保证质量。

因地制宜,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水田计划。

统筹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尽快高质量垦造出一批水田,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工作责任垦造水田工作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

(一)出资主体。

省政府为出资主体,由省级财政出资34亿元,作为垦造水田资本金。

(二)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垦造水田的组织协调、项目选址、立项、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镇、村切实做好项目所在地群众工作。

(三)实施主体。

省政府委托省建工集团、省水电集团(资本金各17亿元)作为省级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垦造水田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

四、工作要求(一)科学规划和选址建设。

全省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分四期完成,2017年度完成不低于8万亩的首期计划(详见附件),其他年度垦造水田任务根据供需情况另行安排下达。

垦造水田地块原则上要求连片度在50亩以上、坡度在15度以下,地块地类可以是农用地中的旱地、水浇地和可调整地类,也可以是未利用地、可复垦为水田的建设用地。

2277个省定贫困村垦造水田地块还可以包括非耕地的园地、坑塘水面地类。

鼓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拆除旧房、空心村改造、整村搬迁等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

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1 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区域划分、选址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的建设,包括宜耕后备资源垦造水田和其他土地改造复垦提升为水田。

1.3 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现代农业建设;坚持尊重农民意愿,水田垦造建设前必须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GB/T 28407-2012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TD/T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NY/T 1121 土壤检测NY/T 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10-1996 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广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3.2 耕作层: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29
【摘要】现将《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总页数】5页(P13-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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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推动广东省4K超高清电视应用与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57号 [J], ;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 [J],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号) [J],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 [J],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27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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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广东省拥有众多河流,其中珠江流域(东江、西江、北江和珠江三角洲)及独流入海的韩江流域和粤东沿海、粤西沿海诸河占全省水域面积的99.8%,其余属于长江流域的鄱阳湖和洞庭湖水系。

全省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0条以上。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粤府函〔2017〕272号,以下简称《方案》)和省政府有关加强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的要求,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本文制定了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我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机制,对全省已建成验收的垦造水田项目持续跟踪管护、提升地力、落实种植,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加快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原则要求一)政府牵头,部门负责。

县级政府负责牵头协调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项目所在地镇级政府是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主体,项目土地所有权人是项目后期管护具体实施主体。

二)压实责任,专项管护。

省、市、县、镇四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机制,落实职责分工,落实管护经费,合力推进项目后期管护工作。

县级政府要制定辖区内后期管护实施方案,明确管护职责、措施、标准等要求。

项目土地承包经营者要严格履行管护职责,开展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种植管护和地力培肥管护,确保管护工作实现既定效果。

三)规模经营,确保实效。

县级政府要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力度,镇级政府要引入现代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长期承包(一次承包经营期限不少于6年)、规模化种植,充分发挥垦造水田连片性高和承包经营者专业技术强的优势,确保项目符合现代农业需要和持续稳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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