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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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垦造水田后续管护项目验收评分标准【模板】

XX县垦造水田后续管护项目验收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1
XX县垦造水田后续管护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镇村验收人员签名:时间:年月日
县级验收人员签名:时间:年月日
- 1 -
附件2
XX县垦造水田后续管护项目拨款申请表
备注:种植水稻补偿费:600元/亩/造。

此表一式叁份。

2
附件3
XX县垦造水田后续管护项目验收表
备注:种植水稻补偿费:600元/亩/造。

此表一式叁份。

3
附件4
2017年度XX县已验收垦造水田项目面积
表Array
说明:项目面积依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2019年已验收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要求的通知》(粤农农函
〔2020〕74号)。

4。

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流程

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流程

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流程项目实施流程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共5个阶段环节。

各阶段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等说明如下:(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流程为:项目选址→民意调查→地形测量→照片采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地调查论证。

(1)前期准备①项目选址。

根据地类要求、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地形坡度、水源条件、是否涉及“十二五”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和“十三五”准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实地利用情况等,初步筛选符合条件并适宜开垦、改造的地块。

项目区水源只能选自水库、湖泊、不间断河流,或在项目区修筑蓄水塘、打水井;非项目区内的水塘(鱼塘)、季节性河流不能作为项目区的水源保障。

垦造水田田块连片规模不低于20亩(坡度15°~25°应大于20亩,坡度小于15°应大于30亩)。

2008年由耕地(含可调整)变更为其他地类的地块,以及土地变更调查显示为非耕地但实地踏勘已为耕地的,不得纳入耕地开发范围。

由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开始,由水田变更其它地类,不能做为提质改造项目②民意调查。

调查项目土地权属人对新垦水田或耕地提质改造的意愿,民意调查须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大多数农民同意(建议80%以上相关土地权属人同意)。

③勘测定界。

在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对符合地类要求的项目选址范围开展地形测量(1:500以上比例尺)。

④改造目标预设。

根据项目拟改造类型,参照周边耕地情况,预设新增水田面积、拟提升耕地质量等别。

⑤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水源条件、土壤剖面、现场照片(带坐标、参照物)等信息采集。

(2)方案编制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和《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通过对项目区的充分实地踏勘调查,真实客观的描述项目区自然条件,并重点说明项目区的水资源条件、土壤性状和保水保肥能力,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耕地质量状况和基础设施完善程度。

土壤修复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土壤修复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土壤修复项目整体验收计划项目整体验收是对整体施工质量工作的检验,待作业方污染修复场区所有施工均已完成后进行自检测及自验收,环境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后确认达标后上报业主及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整体工程验收。

一、验收条件和要求1、完成服务范围内修复区域污染土壤清理、运输及处理处置。

2、完成服务范围内风险管控区域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服务。

3、完成服务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运输与处理处置。

4、项目完成后服务范围内土壤六价铬、砷、铅、镍、钴、镉和锑等重金属应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

二、验收内容1、修复技术方案中的所规定修复范围。

2、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但不限于:(1)污染土壤暂存区。

(2)修复设施所在区。

(3)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区。

(4)运输车辆临时道路。

(5)其他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

3、若由于地块利用方式变更、污染物毒性参数变化或调整等因素致使修复范围有变,应结合修复工程实际情况与管理要求调整修复效果评估范围。

三、验收方法和程序修复工程验收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25.5-2018)、《广东省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技术规定,通过审查相关记录文件和现场踏勘核实场地污染修复方案的实施情况,核实的内容包括污染场地修复范围、修复方式、污染土壤的最终处置、修复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等,以及对修复范围内及二次污染防治区域内土壤进行检测进行验收。

采样检测结果合格标准:1、采用逐个对比方法:(1)当检测值低于或等于修复目标值时,达到验收标准。

(2)当检测值高于修复目标值时,未达到验收标准。

2、采用t检验方法:(1)当各样本点的检测值显著低于修复目标值或与修复目标值差异不显著时,达到验收标准。

(2)当某样本点的检测值显著高于修复目标值时,未达到验收标准。

茂名垦造水田项目验收

茂名垦造水田项目验收

茂名市垦造水田项目验收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二〇一八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1)1.1 总则 (1)1.1.1 制定依据 (1)1.1.2 适用范围 (1)1.1.3 验收阶段 (1)1.1.4 验收结论 (1)1.1.5 工作期限 (1)1.1.6 验收组织 (1)1.2 单项工程验收阶段 (2)1.2.1 验收流程 (2)1.2.2 验收成果 (3)1.3 初步验收阶段 (3)1.3.1 验收流程 (3)1.3.2 验收成果 (4)1.4 市级验收确认前置工作 (4)1.4.1 验收流程 (4)1.4.2 市级验收前置工作成果 (6)1.5 市级验收确认阶段 (6)1.5.1 验收流程 (6)1.5.2 验收成果 (6)第二部分验收工作表格汇编 (8)2.1 表格编号说明 (8)2.1.1 一级编号说明 (8)2.1.2 二级编号说明 (8)2.1.3 三级编号说明 (8)2.1.4 四级编号说明 (8)2.2 单项工程验收工作表格(DX) (9)2.2.1 单项工程验收目录表格(DX-M) (9)2.2.1.1 单项工程验收材料目录表(DX-M-01/01) (9)2.2.2 单项工程验收报告表格(DX-B) (10)2.2.2.1 单项工程验收之犁底层成果格式(DX-B-01/05) (10)2.2.2.2 单项工程验收之耕作层成果格式(DX-B-02/05) (13)2.2.2.3 单项工程验收之土壤改良成果格式(DX-B-03/05) (16)2.2.2.4 单项工程验收之排灌设施成果格式(DX-B-04/05) (19)2.2.2.5 单项工程验收之道路设施成果格式(DX-B-05/05) (22)2.3 初步验收工作表格(CY) (25)2.3.1 初步验收目录表格(CY-M) (25)2.3.1.1 初步验收材料目录表(CY-M-01/01) (25)2.3.2 初步验收检查表格(CY-J) (27)2.3.2.1 初步验收资料完整性检查表(CY-J-01/04) (27)2.3.2.2 初步验收内业检查表(CY-J-02/04) (29)2.3.2.3 初步验收外业检查表(CY-J-03/04) (30)2.3.2.4 初步验收项目重要指标检查表(CY-J-04/04) (36)2.3.3 初步验收报告表格(CY-B) (38)2.3.3.1 初步验收报告(CY-B-01/01) (38)2.4 市级验收确认工作表格(YQ) (41)2.4.1 市级验收确认目录表格(YQ-M) (41)2.4.1.1 市级验收材料目录表(YQ-M-01/01) (41)2.4.2 市级验收确认检查表格(YQ-J) (43)2.4.2.1 市级验收确认资料完整性检查表(YQ-J-01/04) (43)2.4.2.2 市级验收确认内业检查表(YQ-J-02/04) (45)2.4.2.3 市级验收确认外业检查表(YQ-J-03/04) (47)2.4.2.4 市级验收确认项目重要指标检查表(YQ-J-04/04) (48)2.4.3 市级验收确认报告表格(YQ-B) (49)2.4.3.1 市级验收报告(YQ-B-01/04) (49)2.4.3.2 验收意见函格式(YQ-B-02/04) (54)2.4.3.3 验收确认函格式一(YQ-B-03/04) (54)2.4.3.4 验收确认函格式二(YQ-B-04/04) (58)第三部分参考工作表格汇编 (59)3.1 项目验收参考表格(CK) (59)3.1.1 施工总结报告格式(CK-SG) (59)3.1.2 监理总结报告格式(CK-JL) (66)3.1.3 工程复核报告格式(CK-FH) (72)3.1.4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格式(CK-ZL) (86)3.1.4.1 XX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情况表(CK-ZL-01/10) (91)3.1.4.2 XX项目评价参数表(CK-ZL-02/10) (92)3.1.4.3 XX项目计分规则表(CK-ZL-03/10) (93)3.1.4.4 XX项目评价因素属性表(CK-ZL-04/10) (95)3.1.4.5 XX项目指定作物自然质量分计算成果表(CK-ZL-05/10) (96)3.1.4.6 XX项目耕地质量分等指数表(CK-ZL-06/10) (98)3.1.4.8 XX项目整治前后耕地质量对比分析表(CK-ZL-08/10) (100)3.1.4.9 XX项目评价耕地质量等别情况分析表(CK-ZL-09/10) (101)3.1.4.10 XX项目土壤取样检查表(CK-ZL-10/10) (102)3.1.5 资金审计报告格式(CK-SJ) (104)3.1.5.1 XX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CK-SJ-01/05) (107)3.1.5.2 XX项目资产负债表(CK-SJ-02/05) (109)3.1.5.3 XX项目专项资金实际收支情况表(CK-SJ-03/05) (110)3.1.5.4 XX项目收支明细表(CK-SJ-04/05) (111)3.1.5.5 XX项目预算与结算节余情况表(CK-SJ-05/05) (113)第一部分验收的组织与程序1.1 总则1.1.1 制定依据为加强我市垦造水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 018〕4号)、《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粤农〔2 016〕180号),参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 012〕190号)等规程及文件,制定本工作指南。

垦造水田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和验收

垦造水田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和验收
资耕保发[2018]4号)和《广东省垦造水田 规划设计编制指南(试行)》 (粤国土资耕保 发[2018]104号)以及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 定。
(二)工程质量监管对象 工程质量监管对象主要对勘测、设计、施工、监理
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实施监督。 (三)监管要点 1、对勘测单位监管要点
一是对勘测单位的监管主要是对勘测单位资质等 级和营业范围进行核查。二是审核勘测单位所提交的 成果是否符合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文和《广东省 垦造水田项目设计编制指南(试行)》 (粤国土资耕保 发[2018]104号)的要求。三是对项目外相关的水源、 排水出口、村庄、道路的勘测是否达到规划设计的要 求进行审查。四是对具体项目的特殊性对勘测成果的 特殊要求进行审查。
• 所谓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 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 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所谓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 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 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按照上述工程质量监督的定义,建设主管 部门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对勘测、设计、施 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实施监督。
(二)项目竣工验收申报材料 1、必报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 2)初步验收报告; 3)工程竣工报告; 4)工程监理报告; 5)土壤检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6)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整理前土地利用 现状标准分幅图及地类表、整理后土地利用 现状标准分幅图及地类表(涉及变化的图斑 要进行模拟变更)、土地利用结构情况变化 表、竣工图;
(三)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1)工程复核。复核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 况,包括新增水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 工程数量、质量等,并填报工程复核表。 2)验收材料审查。审查验收材料的规范 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面检查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 程质量情况。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二)参数的选取
4、确定所在的省级二级区及其分等因素权重体系(七个省级 二级区) 根据《广东省耕作制度分区表》可查到所在的省级二级区 ,根据《广东省二级区分等因素指标体系》可获取所在二级区 的分等因素权重。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1、地形坡度 可参考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并结合项 目竣工资料,实地调查数据等进行修正。若地形坡度的取值与 年度更新评价成果不一致的,须提供地形图或DEM图或地形坡 度量算依据等佐证材料。 2、田面坡度 通过实地勘察确认。水田的田面坡度应为1级。每个图斑 都应提供垦造后的实地景观照片。 3、地下水位 可参考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或根据现场 实测数据,结合地下水位分布图确定地下水位的取值。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8、岩石露头度、障碍层深度和盐渍化程度
u受岩石露头度影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韶关和清远; u受障碍层影响的石灰田(有石灰板结层的)、白鳝泥田(白
浆土层)数量极少;
u受盐渍化程度影响的酸性硫酸盐盐土、咸田、咸酸田分布在
部分沿海台地。 项目区的限制性因子可参考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并根据实地调 查确定。限制性因子的修正系数为0.4-0.8。
经济等/综合等指数 经济水平修正 Kc 利用等指数 Kl 土地利用水平修正 光温/气候条件修正 土地自身的特性:土壤、地形等 分等评价单元图 自然质量等指数
自然等别 利用等别
α
农用地质量分
β
产量比系数转换
标准耕作制度 记分规则
三、垦造水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技术要点
(一)底图的确认 (二)参数的选取 (三)分等因素属性的获取
u
u
u
提供剖面照片、改造后的实地景观照片和相关工程照片(土 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照片等)

广东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验收方法

广东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验收方法

广东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验收方法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1 范围本指引规定了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验收的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方法、结果表征和资料统计等技术内容。

本指引适用于全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的验收工作。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

本指引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LY/T 1239-1999土壤pH 值的测定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随机抽样检验的方法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NY/T 1121 土壤检测LY/T 1237-1999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化的计算NY/T 土壤容重的测定GB/T17134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17135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GB/T17136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7 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 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如无特别说明,以种植水稻为主)。

耕作层: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

一般厚度为15~20 cm,养分含量比较丰富,作物根系最为密集。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1.总体要求开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以旱涝保收为标准,田块平整,排灌顺畅,道路通达,开发出的地块符合农业耕种的要求。

2.土壤质量2.1土层厚度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40cm,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15㎝。

2.2表土层有机质含量水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5%,旱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1%以上。

2.3土壤酸碱度表土层PH值在5.0~8.0之间。

2.4土壤质地表土层质地为砂质壤土至粘土。

3.工程质量3.1土地平整3.1.1田块布置平原地区田块布置有利于灌溉、排水、防风及农业机械作业的需要,田块形状规整,边与边尽量平行;丘陵地区田块布置需满足治理水土流失的要求梯田长边沿等高线布设形状呈长条形或带形。

3.1.2平整程度1水田格田田面高差在±5㎝以内;旱地田面坡度在l:500以内采用淋灌、喷灌或滴灌的田块对田面坡度要求可适当降低。

利用园地改造为耕地的,6°以下(不含6°)的坡地不需要修筑梯田,坡度6~25°的需修筑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或隔坡梯田。

3.2灌溉与排水3.2.1灌溉水源项目区有可靠的水源保证,干旱缺水地方修建山塘、蓄水池、陂头或抽水站,配套完善的引水渠。

3.2.2排灌标准水田灌溉保证率在85%以上,旱地灌溉保证率在70%以上;排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地下水控制在适宜农作物生长的深度。

3.2.3排灌设施排灌渠道满足项目区灌溉和排水要求,各类沟渠布局合理,形成网络,坡度适宜,便于排灌。

桥、涵、闸、放水口等配套设施齐全。

3.3田间道路3.3.1道路布局田间道路布局合理,满足小型农业机具通行、运输、作业的需要;与周边道路、村庄相连接,方便生产生活。

田间道路分为田间道和生产道两级,连片面积50亩以下的项目可不设置田间道。

3.3.2道路质量田间道路面宽度3米~4米,路基采用密实度好的土压实填筑,两边衬砌护坡或挡土墙,路面铺填碎石、石渣、炉渣或硬底化,厚度210厘米~20厘米;生产道宽度1米~2米,路基采用密实度好的土压实填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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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指引规定了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验收的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方法、结果表征和资料统计等技术内容。

本指引适用于全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的验收工作。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

本指引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LY/T 1239-1999土壤pH 值的测定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随机抽样检验的方法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NY/T 1121 土壤检测LY/T 1237-1999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化的计算NY/T 1121.4-2006 土壤容重的测定GB/T17134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17135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GB/T17136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7 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KI-MIBK 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如无特别说明,以种植水稻为主)。

3.2 耕作层: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

一般厚度为15~20 cm,养分含量比较丰富,作物根系最为密集。

3.3 犁底层:指位于耕作层以下较为紧实的土层,由于犁底层长期耕作经常受到外力的挤压和降水时黏粒随水沉积所致。

一般离地表12~18 cm,厚度约5~7 cm,最厚可达到20 cm。

3.4 土壤容重:一定容积的土壤(包括土粒及粒间的孔隙)烘干后的重量与同容积水重的比值。

3.5 有效土层厚度: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

3.6 田块:四周由田埂围起来的田间区域范围。

3.7 采样单元:若干相邻田块组合成的采样区域范围。

3.8 土壤采样点:采样单元内实施采样的地点。

3.9 土壤剖面:按土壤特征,将表土竖直向下的土壤平面划分成的不同层面的取样区域。

3.10 土壤混合样:在农田耕作层采集若干点的等量耕作层土壤并经混合均匀后的土壤样品。

4 采样准备4.1 组织准备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相关技术规范。

4.2 资料收集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4.3 现场调查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对项目区内的所有田块进行数字编号(1、2、3……),并根据测量结果确定每个田块的具体面积(亩数),将相应的数字编号和面积数据标注在项目区工程图上,制作成电子图,并编制相应田块清单,便于采样工作的开展。

4.4 采样器具准备4.4.1 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或竹刀)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4.4.2 器材类:GPS、照相机、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4.4.3 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4.4.4 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4.4.5 采样用车辆4.5 检测项目参照《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垦造水田项目土壤改良工程的具体验收指标包括:土壤有机质、耕作层厚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容重、土壤pH值和土壤重金属含量(镉、铬、铅、汞、砷、铜、锌)。

4.6 采样及成果提交时间从土壤改良工程完工日期开始计算,20个自然天内需完成相关土壤样品和土层厚度数据的采集工作。

从土壤改良工程完工日期开始计算,45个自然天内需完成土样分析、结果汇总和资料提交工作。

5 布点与样品数量5.1 “面积组合”和“随机”原则不同于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垦造水田项目的验收重点在于通过土样采集和检测分析确定工程建设后的水田土壤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具体验收过程需要涉及到项目区内的每个田块,并针对每个田块给出验收报告。

但考虑到实际工作量和有限经费的限制,在具体采样时可根据田块面积,将累积面积达到相应大小(45~60亩)的相邻田块组合起来,作为一个采样单元,即“面积组合”原则。

同时,在单个采样单元内,根据所包含田块的数量确定土壤采样点的数量,并按照“随机”原则采集相应数量的土壤样品。

5.2 田块组合方法土壤采集工作开始前,需首先获得标识有田块分布和形状大小的最终工程图,并相应获取各田块的面积大小。

对每个田块进行数字编号(1、2、3……),并按照目标累积面积(45~60亩)将相邻田块组合为若干采样单元。

各采样单元的累积面积需在45~60亩之间,且各采样单元内所包含的若干田块需相邻成片。

最后需编制田块组合清单。

具体例子如下:图 1 项目区示意图如图1所示,新垦造水田项目区内共建成10个田块,对每个田块进行数字编号(1~10),并相应获取每个田块的具体面积(如图1所示)。

按照采样单元目标累积面积需达到45~60亩且采样单元内的田块需相邻成片的要求,该项目区可有多种田块组合方案。

比如可将1~5号田块划分为一个采样单元,同时将6~10号田块划分为另一个采样单元;也可以将1、2、3、6、7号田块划分为一个采样单元,同时将4、5、8、9、10号田块划分为另一个采样单元。

各采样单元也需进行数字编号(1、2、3……)。

如果将1~5号田块划分为一个采样单元,同时将6~10号划分为另一个采样单元,具体的田块组合清单如下所示:表1 田块组合清单(示例)5.3 土壤采样点布点方法5.3.1 布点数量按照传统的基础样品数量确定方法,可由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在单个采样单元内所需的土壤采样点数量。

N=t2*Cv2/m2式中:N为所需土壤采样点数量;t为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95%)一定自由度下t值;Cv为变异系数(%),可从先前的其它研究资料中估计;m为可接受的相对偏差(%),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限定为20%~30%。

本验收规范4.5中所列的检测项目,在工程施工后的变异程度一般不大。

根据测算,单个采样单元内所需的土壤采样点数量大致为3~5个。

由于不同项目区存在地形差异,因此各项目区的田块大小存在显著差异。

平原地区(比如雷州)的单个田块面积多在8~10亩,而山区(比如梅州)的单个田块面积多在4~6亩。

因此平原地区单个采样单元所包含的田块数量可能在4~6个,而山区单个采样单元所包含的田块数量可能多达十几个。

采样单元所包含的田块数量越多,所需的土壤采样点也相应越多,具体可参照下表2。

表2 采样单元所包含田块数量与所需土壤采样点数量对应表5.3.2 布点方法在确定各采样单元所需的土壤采样点数量后,参照“简单随机”方法,从采样单元所包含的田块中,随机抽取与所需土壤采样点数量一致的田块,在所抽取的各田块“正中心”设置一个土壤采样点(备注:若采样单元所含田块数量小于所需土壤采样点数量,则随机在相同田块中按所需数量增加土壤采样点)。

田块的抽取可参照随机数获得方法来进行,可以利用掷骰子、抽签、查随机数表的方式。

关于随机数骰子的使用方法可见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随机抽样检验的方法》。

简单随机布点是一种完全不带主观限制条件的布点方法。

各土壤采样点需进行数字编号(1、2、3……),并相应编制土壤采样点清单。

以图1所示项目区为例,如果将1~5号田块划分为一个采样单元,同时将6~10号划分为另一个采样单元,参照表2每个采样单元所需的土壤采样点数据均为3个。

参照“简单随机”方法,假设在1号采样单元内随机选取了1、3、5号田块设置土壤采样点,同时假设在2号采样单元内随机选取了6、8、10号田块设置土壤采样点,则土壤采样点清单如下表3所示。

表3 土壤采样点清单(示例)6样品采集参照《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新垦造水田验收标准大多以耕作层、犁底层作为验收对象,因此针对每个土壤采样点均需要通过挖掘土壤剖面,确定各土壤采样点的耕作层和犁底层厚度。

水稻田土壤剖面一般按照A 耕作层、P犁底层、C母质层(或W潴育层、G潜育层)分层,如图2所示。

图2 水稻田土壤剖面示意图参照列好的土壤采样点清单,首先在各土壤采样点使用GPS对采样点坐标进行定位,随后使用铁锹和铁铲进行剖面挖掘。

剖面的规格一般为长1m,宽0.5m,深度需挖至母质层,挖掘土壤剖面要使观察面向阳,表土和底土分两侧放置。

挖开剖面后,使用卷尺分别测量耕作层厚度和有效土层厚度(小数点后取2位有效数字),随后使用环刀在耕作层中部采集环状土样。

确定耕作层厚度后,使用圆状取土钻在剖面平行位置钻取与耕作层厚度一致的耕作层土壤。

由于需要测量重金属含量,表层土壤样品取出后,尽量用竹片或竹刀去除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土壤。

每个土壤采样点所需采集的土壤样品重量最少为1 kg左右,如果所使用的圆状取土钻内径偏小,可相应增加取土次数以满足土壤样品的重量要求。

环状土样用于测量土壤容重,耕作层土壤样品用于测量土壤有机质含量、质地、pH 值和重金属含量。

采集来的耕作层土壤,装入样品袋(塑料密封袋或棉布袋)。

采样的同时,由专人填写样品标签(放入袋中或贴在袋口),标签上标注采样时间、地点和土壤采样点编号。

采样结束,需逐项检查采样记录、样袋标签和土壤样品,如有缺项和错误,及时补齐更正。

将底土和表土按原层回填到采样坑中,方可离开现场。

在采样示意图上标出采样地点,避免下次在相同处采集样品。

采样工作开始前,需编制土壤采样记录表,便于采样工作中的数据记录,如下表4所示(以图1项目区为例)。

表4 土壤采样记录表(示例)7 样品流转及混合样制备7.1 装运前核对在采样现场样品必须逐件与采样清单、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

7.2 运输中防损运输过程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和沾污,避光存放。

7.3 样品交接由专人将土壤样品送到实验室,送样者和接样者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并在样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样品交接单由双方各存一份备查。

7.4 混合样制备对于同一采样单元的多个土壤采样点的耕作层土壤样品(环刀取的环状土样除外,环状土样不混合,每个环状土样单独测定土壤容重),首先将各采样点的耕作层土壤样品充分混匀,然后使用四分法从各样品中取出相同重量的土样(0.2~0.3 kg),简单混合后置于牛皮纸上,于通风处风干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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