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电子账册财务数据核销办法(草稿)
进料加工年度核销

计算属性
料件/成 品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母 分母 分母 分母 分母 分母减项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成品 成品 成品 成品 成品 成品
注意:
1、审核系统根据确认的实际分配率,按照公式进行核销计算,产生《生产企业进 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数据。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数据,将在次月反馈给企业调整免 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 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继续开展后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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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经理人员在确定组织和个人的 目标时 ,一般 是现实 主义的 。他们 不是害 怕提出 高目标 ,而是 不让目 标超出 他们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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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就是决策。15:2615:26:43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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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成本分析,要追根究底, 分析到 最后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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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实践。2021年8月6日星期五3时26分 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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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 ,所有 的赏赐 都只是 被用来 奖励工 作成果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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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心存感激还不够,还必须双手合 十,以 拜佛般 的虔诚 之心来 领导员 工。202 1年8月 6日3时 26分15 :26:43
第一步 提出进料核销申请
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在《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中录入需核销手册相关数据;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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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1.8.621.8.6Friday, August 06, 2021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手册

第一步 提出进料核销申请
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在《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中录入需核销手册相关数据;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及电子数据在非退税申报期内至退税所进行核销 申请,年度进料加工核销申报请务必于今年4月20日前完成,避免影响企 业正常退税业务。
I
进料对口 进料深加工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非对口 保税工厂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边角料复出 料件放弃 进料料件内销 进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对口 进料深加工 进料非对口 保税工厂 进料成品退运 进料成品退运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保税工厂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 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保税工厂 进料成品退运 进料成品退运
计算属性
料件/成 品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子减项 分母 分母 分母 分母 分母 分母减项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料件 成品 成品 成品 成品 成品 成品
注意:
1、审核系统根据确认的实际分配率,按照公式进行核销计算,产生《生产企业进 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数据。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数据,将在次月反馈给企业调整免 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 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继续开展后续业务。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抵退税政策

核销注意事项
及时性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销申报,否则可能会影响企业 的海关信用记录和贸易便利化程度。
准确性
申报的数据和资料应当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被海关退单或要求 重新申报。
完整性
申报的材料应当完整,包括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必要单证和资 料,否则可能会影响核销的顺利进行。
02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政策
会计分录实例
• 进口料件账务处理 • 借:材料采购 • 贷:银行存款 • 出口成品账务处理 • 借: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准确核算进料加工业务的成本 和收入,确保账目清晰、完整
。
注意进料加工业务涉及的税收 政策,如免抵退税政策,及时
调整相关税金。
加强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沟 通,确保进料加工业务的合规
性。
04
进料加工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目标
降低海关税收风险 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效率
确保进料加工业务的合规性 优化企业税识别进料加工业务中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 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 风险评估 • 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 • 确定风险等级和影响程度 • 风险应对 • 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和措施 • 实施风险控制和缓释措施 • 风险监控与报告 • 定期监控进料加工业务风险状况 • 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状况和管理措施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 抵退税政策
2023-10-29
目 录
•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 •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政策 • 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 进料加工风险管理
01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
核销定义及必要性
定义
进料加工核销是指经营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料件,在规定期限内将进口料件申报实际销售情况,核销进口 料件对应的加工成品办结出口的制度。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手册

第二步 进料加工核销实际分配率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销申后,应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取海关联网监 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 电子化手册 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 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计算生成进料加工手 账 册实际分配率反馈 表 附件5 ,交企业确认,
获取税务相关反馈后,读入反馈信息
进料加工核销海关数据查询方法:
通过申报系统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海关明细数据,
注意: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进出口报关单数据可向税务机关索取相应反馈
在进料向导第五步中查询相关海关数据
第三步 进料加工核销正式申报
在企业对手 账 册的实际分配率最终确认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确认的实际 分配率对进料加工业务进行核销,并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附件7 交企业,企业应在次月根据该表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注意:
进料加工手 账 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申报核销手 账 册号相应进出口总值 为零、实际分配率为零数据,属于历史遗留前期未核销手册,对应手册核销需特殊 处理,与退税所专管员联系具体核销方法,
申报系统相应操作步骤:
1、经核对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相符的,相符的
进料加工年度核销完成后,该本手册需在次月调整相关不得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额 应调不得抵扣税额=32-28=4万元 应调免抵退税额=104-91=13万元 附:汇总表进行调整相关字段说明 1. 不予抵扣抵减:当期出口全部RMB*计划分配率* 征税率-退税率 +上月应调不得免 抵合计 手 账 册年度核销时产生于手 账 册核销表 2. 免抵退税抵减: 货物当期齐全+货物前期齐全 *计划分配率*退税率 +上月应调免 抵退合计 手 账 册年度核销时产生于手 账 册核销表
生产企业年度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申报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年度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申报操作流程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九条: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2019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出口企业2018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应于2020年4月20日前申报办理。
二、年度进料加工核销注意事项进行年度进料加工核销时,需要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结案通知书、核销确认表、调整的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进出口报关单调整表等纸制资料,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资料为准。
(1)在每年1月1日至4月20日之间任何时间均可进行核销,一个年度只能申报一次核销,建议企业在每年3-4月开始核销,如果太早了海关还未传递加贸数据给税局,生产企业则无法获取加贸数据进行核对。
核销的范围为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即海关结案通知书上显示的核注或结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手册、账册。
(2)年度核销复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已核销手(账)册项下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前将上一年度加工贸易出口数据申报完毕。
首先,应先完成当月免抵退税申报工作,如确定202003为核销申报所属期的,应在所属期202003的免抵退税申报结束后、所属期202004的免抵退税申报开始之前进行核销申报。
若税务要求先核销完再开始所属期202003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核销所属期应填写202002。
(3)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出口企业退税申报系统中将强制监控,对于未按期进行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出口企业无论是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还是一般贸易或其他方式出口的货物劳务均无法进行申报。
进料加工核销办法及部分免抵退税政策

在出口退税申报中,手册核销是什
么?
• 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 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口、出口完毕后 ,在向海关申请核销之前,企业应将进料 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出口明细记 录和海关代征(补征)关税、增值税税票 以及相关报关单进行复印,在海关将手册 核销后(同时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 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完毕),持海关签发的“结案通知书”及 相关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 续。
纸质手册
• 日常时需机外流转申报进口料件明细数据 • 核销时需找全口径进、出口数据参加计算 • 反馈后必需进行数据调整 • 1、已核销进口报关单(6-1)录入 • 2、已核销出口报关单录入(6-2)
二、核销操作流程
企业填 报核销 申请表 (附表
4)
审核 系统 提取 联管 信息
生成实 际分配 率反馈 表(附 表5)
时间为2012年10 月1日。
数据填写无 误后点保存
录入完核销表后,进入免 抵退税申报-生成进料加工 数据
将生成的进 料加工数据 发送税务机 关审核,收 到反馈数据 后应保存在 非桌面的文 件夹进行读 入,处理
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
该企业为 纸质手册, 所以审核 系统反馈 的实际分 配率为0
企业 确认 计算 结果
不
填写调整报告
同 意
表(6-1、6-2)
审核系 统生成 核销表 (附表
7)
企业调整 两个抵减 额和生成 本年度计 划分配率
操作案例截图
逐个填写海关 核销进料加工 手(账)册的 实际手(账)
册号
电子账 册企业
价 格
a. 企业使用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 填写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结案通 知书》上的核销日期;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办法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方便基层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和电子账册。
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负责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第四条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实行纸质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2、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纸质手册;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实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2、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盖联网企业公章);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的登记号码分别为海关确定的手册号。
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将电子账册按海关确定的核销时段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册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分别登记。
电子账册第一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一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 01;电子账册第二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二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2;以此类推。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手册(PPT38页)

案例分析:
某生产型出口企业2013年10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核销,2013 年度计划分配率为60%,该手册全部出口折合人民币为2000万元(单证已全部 齐全),该企业于2014年1月进行年度核销,本手册出口成品的征税率为17%, 退税率为13%,实际分配率为65%,核销后不得抵扣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调整数 如何计算?
第二步 进料加工核销实际分配率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销申请后,应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取海关联网 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 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计算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 实际分配率反馈表》(附件5),交企业确认。
获取税务相关反馈后,读入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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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故人江海别,几度隔山川。。2023/7/92023/7/92023/7/9Sunday, July 0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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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乍见翻疑梦,相悲各问年。。2023/7/92023/7/92023/7/92023/7/97/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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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2023年7月9日星期日2023/7/92023/7/92023/7/9
注意:
《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申报核销手(账)册号”相 应进出口总值为零、实际分配率为零数据,属于历史遗留前期未核销手册,对应 手册核销需特殊处理。请与退税所专管员联系具体核销方法。
申报系统相应操作步骤:
1、经核对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相符的,直接进行确认操作
2、经核对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不相符的
计划分配率为60%时,其对应计算过程如下: 不得抵扣税额= (2000-2000 ×60%) ×(17%-13%)=32万元 免抵退税额= (2000-2000 ×60%) ×13%=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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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正常的进料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核销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电子账册(以下简称电子账册)。
第二章电子账册登记
第三条生产企业首次进行电子账册登记,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以后各期进行电子账册登记,应在一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首次登记时提供);
3、成本核算方法及申请核销数据来源说明;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电子账册税务核销周期以公历年度为基本期间。
如年内新登记的账册,第一段的核销期间为登记日至当年12月31日。
如年内终止的账册,最后一段的核销期间为1月1日至账册终止日。
第五条生产企业将电子账册按计划分配率调整及税务核销周期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册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分别登记。
电子账册分册号的登记规则为“电子账册号-两位年份两位顺序号”。
第六条计划分配率,首次登记时按照上年度会计数据或企业预测数据确定,以后各分期登记时按照上年度1-11月会计数据确定。
计划分配率=上年度(或上年度1-11月)对应出口销售产品中所耗用的免税购进原材料(料件)金额/上年度(或上年度1-11月)进料加工出口产品销售额×100%。
免税购进原材
料(料件)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其中:保税进口料件金额,指料件到岸价及海关实征关税、消费税,不含清关、运输及入库前的挑选整理等费用。
如因账册项下的产品结构、进销价格变动等原因对分配率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应及时申请调整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根据会计测算数据确定,并按新的分册号登记。
当上期核销的实际分配率与本期申报的计划分配率存在较大差异且无正当理由时,应调整计划分配率,按上期的实际分配率和新的分册号登记。
第七条生产企业进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应准确选择分册号。
对年度内登记多个分册号的,退(免)税申报时,应按最近一期登记的分册号填列。
对跨年度的业务,即会计入账与出口报关不在同一年度的业务,退(免)税申报时,应按对应的税务核销周期准确选择分册号,保证与核销周期的一致性。
第三章电子账册核销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在五月底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上一年度对应电子账册分册的核销手续。
如年内终止的电子账册,则应在账册终止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核销手续。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电子账册核销申请表》(附件一);
2、专项或年度审计报告(附件二);
3、成本核算方法及申请核销数据来源说明(发生变化时提供);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账册核销期间原则上按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核销期间可缩短为按季或按半年度核销,分册登记周期随之调整。
因计划分配率调整,一个核销期间内登记的多个分册应进行统核。
第十条实际分配率以会计核算数据确定。
实际分配率=对应出口销售产品中所耗用的免税购进原材料(料件)的金额/核销期间该账册项下的出口产品销售额×100%。
第十一条主管国税机关在收到生产企业申请电子账册核销时报送的资料
和数据后,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电子账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核销;
(二)企业提供资料、数据的完整性;
(三)纸质资料与电子数据的一致性;
(四)企业提供资料、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
主管国税机关认为存在疑点的,应要求企业说明情况或者提供举证材料,必要时可延伸到企业进行核查。
第四章电子账册复核
第十二条电子账册复核主要是对企业登记备案的成本核算方法及申请核销数据来源进行核对。
第十三条电子账册核销申报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比对异常的,作为复核预警指标。
第十四条对存在计划分配率与实际分配率差异较大、实际分配率波动异常及实际分配率畸高等情况的,作为重点复核对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对保税进口料件应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八条规定,到期未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提供虚假、错误资料和数据,造成少缴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造成多退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追回多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及事宜,按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以电子账册备案日期为准)起执行。
对前期未核销的账册,如企业申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