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实监事会监督职责,促进监事会更好地履职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7〕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发〔2017〕2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揭示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立足完善监事会监督体制,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加强监督与改进监督相结合。
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地位,增强监督力量,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成果应用,落实监事会纠正违规决策、罢免或调整领导人员的建议权;结合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鼓励监事会工作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体制(三)确立监事会地位和权利。
监事会是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派出,成员由市国资委委派,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监事会进行管理,研究决定监事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监事会对市属国有企业有独立行使检查、报告、评价、提出建议等权(四)明确监事会定位和职能职责。
监事会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
XX县直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

XX县直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县直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健全企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宁波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国资管理中心”)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监事会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监事会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依据,准确把握监督定位,依法对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以及企业财务、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和评价,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对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保障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四条企业监事会由主席一人、监事若干人组成。
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一)由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派一至二名监事,并按规定程序任命一人担任监事会主席;(二)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县国资管理中心批准;(三)其他监事可由出资人委派或企业推荐,报县国资管理中心批准。
第五条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经县国资管理中心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其中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原则上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企业监事。
监事任期实行回避制度,监事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委派的监事不得在其曾经管辖或工作过的企业中任职。
有上述情形或其他不适宜任职的,本人应当提出回避。
第七条监事会主席、委派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纪录,依法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金融、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三)具有正常履职必需的心理和身体条件;(四)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监事工作报告(2篇)

公司监事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贵公司的监事,现将我所担任的监事工作进行一份报告,报告如下:一、监事会工作情况:作为公司监事,我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了所有的监事会议并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在监事会议上,我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和建议的作用,与其他监事共同讨论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事项上,我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其他公司管理活动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二、财务审查情况:1. 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查工作,包括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的核查、审计报告的阅读和解读,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查。
2. 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运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就存有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确保公司财务制度的规范执行,及时报告和纠正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3. 对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使用计划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审查,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三、经营管理情况:1.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管理层的决策。
2. 定期审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3. 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风险控制情况:1. 分析、披露和评估公司的风险状况,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对公司的运营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预警和风险防范,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五、监事报告和意见建议:1. 撰写了定期的监事报告,向股东和管理层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治理状况,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 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意见,推动公司的发展和提高管理效能。
总结:作为监事,我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力求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监事会报告制度

监事会报告制度
是一种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旨在监督和评估公司经营状况,向股东和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和准确的信息。
该制度规定了监事会成员编制和职责,以及监事会报告的内容和频率。
监事会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2. 经营状况: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销售数据、市场份额等。
3. 重要事件和风险:包括公司的重要合同、法律诉讼、风险管理等。
4. 公司治理:包括监事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内部控制机制等。
5. 社会责任:包括公司的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情况。
6. 公司未来计划:包括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拓展计划、投资计划等。
监事会报告通常每年至少发布一次,一般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之前进行。
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监事会成员还会就报告内容回答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提问和质疑,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通过监事会报告制度,公司能够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治理质量,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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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董伟强【摘要】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是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实现对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长期以来对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及整体经济趋势变化,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逐渐暴露出些许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其工作实效受到影响。
则分析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思考对策建议,实属当务之急。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问题;对策一、引言实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国企国资改革背景,为规范国有企业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所作出的极具前瞻性和针对性的一项重大决策。
新时期,国有企业“混改”不断换挡提速,走向纵深,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结构日趋复杂,在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多方资本参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释放经济潜力的同时,也给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要求,国资监管监难度和压力不断升级加码。
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发展新趋势与国资监管固有模式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逐渐显现疲态,暴露短板,监督水平停滞不前。
基于此,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现存问题及对策探讨,是一项具有明显时代性和现实价值的研究课题。
二、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一)制度不完善,监事会履职保障不到位现阶段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制度依然不够完善,致使监事会工作缺少有效指导和充分保障。
具体表现为,一是制度体系不完善,制度内容不具体。
国有企业监事会与《公司法》上的监事会存在性质、地位和职权上的差异,需要建立独立法规和制度。
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多项制度,但整体上并未建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某些环节存在制度空白;且一些制度内容不具体,无法为监事会工作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导,难以满足实践需求。
二是企业内部支持不足,监事会运作受阻。
国有企业监事会属于外派监督机构,与企业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功能发挥离不开企业内部支持。
2024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范文(2篇)

2024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范文监事会主席____各位领导、各位会员:____年,监事会在区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协助下,严格按《章程》规定,自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联谊会持续健康发展。
____年,监事会主要是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
监事会积极推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定了议事规则,有力地促进了监事会工作制度化。
按照年初分线安排,每个专门委员会都安排了一名监事,具体参与委员会的各项活动,负责监督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年来,监事们列席了历次理事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各项重要提议和决议,了解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联谊会和各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二)积极协调内部机构关系。
监事会坚持做到“分工不分家,监督不旁观,参与不干预,互补不拆台”,自觉维护理事会、秘书处、监事会之间的团结。
主动支持配合理事会工作,积极参加理事会、秘书处组织的活动。
通过参与活动,使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监督范围1更广泛,有力地促进了理事会工作的开展。
(三)不断规范财务管理监督。
一年来,监事会着重加强对会内财务工作的监督,促进财务运作的规范化。
一是积极配合理事会和秘书处落实财务收支计划,强调按时收取会费,控制开支。
二是对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
____年,联谊会收取会费元,正副会长赞助元,总收入为;用于办公阵地建设、外出参观、电视宣传、日常管理、年会活动等总开支为元,结余元。
经过审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联谊会能够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及相关法规,规范财务运作,做到依法建帐、收入合法,支出合理,帐目清晰完整,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____年,监事会主要将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监督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有效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监督的透明度等几个方面着手,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共同维护好会员的合法权益,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能。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规章制度范本国有企业监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运行和监督职能,完善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履行对国有企业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条国有企业监事会由不少于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职工监事,其余为职业监事。
第四条国有企业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应当依法独立行使,不受董事会、公司领导或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国有企业监事会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有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有企业的声誉。
第二章监事的选举和职责第六条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由行政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监事会成员连选两届后,可以连续连选一届。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二)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三)无犯罪记录。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在履行职责中,应当忠于国有企业,依法行使监事权利,秉公执法,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监事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条监事会成员应当依法履行监事职责,对国有企业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十一条监事会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监事会主任和副主任由监事会成员互相推举产生,任期与监事会成员一致。
第十三条监事会主任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主持会议并签署会议决议。
第十四条监事会主任和副主任具有如下职责:(一)代表监事会履行日常事务;(二)组织起草会议决议并落实执行;(三)履行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监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监事会职责的履行。
第四章监事会的职权和履职方式第十六条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以下职权:(一)监督国有企业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和管理行为;(二)审查国有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三)审查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利润分配情况;(四)审计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五)监督国有企业合规运行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机关。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本(5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本____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董事会成员:岁月如梭,转眼间又到了____年度的年底。
在这一年里,公司的发展稳步推进,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向好。
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和股东的委托,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现将____年度的工作情况和成果向各位股东做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一、工作总体情况____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同比增长率、财务报告、内控制度等重要事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二、对公司的监督工作1. 监督公司治理监事会对公司的治理机制进行了全面监督。
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董事会的成员构成和独立性,确保董事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同时,我们还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和监督,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2. 监督公司财务监事会在____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监督,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我们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建立了更加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3. 监事会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____年度,监事会注重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通过监督,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了公司的稳健运营。
4. 监事会监督经营状况监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我们了解并关注了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重要指标。
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了公司的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三、工作成果在____年度,监事会努力履行监督职责,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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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监事会工作报告行为,根据《宁波市属国有企业监事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监事会及其成员。
第三条监事会及其成员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提交市国资委。
工作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
监事会工作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
第四条监事会及其成员对报告事项要确保真实,相关内容可要求企业予以核实。
工作报告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设密级,监事会及其成员对涉密事项需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工作报告由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统一受理。
执行工作报告制度情况作为监事会及其成员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定期报告
第六条定期报告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于季度满后15日前提交,年度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提交。
第七条季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业当期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合法合规情况,包括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资金变化、招标及诉讼等情况;
(三)企业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分析及其评价;
(四)企业重大风险提示等。
第八条年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市国资委和董事会决议或决定、决策的情况;
(二)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检查的情况,以及评价和建议;
(三)从监管角度,对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四)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和事项。
第三章专项报告
第九条专项报告一般为一事一报,及时报送。
对紧急、突发的重大事项,可以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第十条专项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损失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专项调查、检查工作情况;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就某一问题形成的意见、建议;
(四)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决议持不同意见的事项;
(五)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重大损失指在企业法人资产范围内、单项资产损
失达100万元以上的或后果严重的各类资产损失,主要包括:(一)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置换等交易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对外投资和工程项目遭受损失;
(三)因担保等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造成的损失;
(四)因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造成的重大损失;
(五)不良资产造成的损失;
(六)因产权纠纷经有关部门裁决后发生损失;
(七)因被诈骗、盗窃等原因造成损失;
(八)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
第十二条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因侵犯国家或其他主体的权益,受到司法机关追究的行为;
(二)违反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财务会计工作中有重大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违法违规实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行为;
(四)违规从事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项目的行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的行为;
(六)未按照规定建立内控制度,或虽建立了制度,但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的行为;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隐瞒事实,阻挠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报告处理。
监事会工作处收到报告后负责登记并进行审核,报市国资委领导阅示。
第十四条专项报告处理。
监事会工作处收到报告后负责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送市国资委领导阅示。
相关处室根据市国资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具体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监事会工作处,并由监事会工作处负责反馈给监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需要上报上级领导部门的专项报告,按规定报送。
第十五条监事会工作处和相关处室应做好工作报告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需保密的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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