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电气专业及其相关部分(摘要)唐海整理摘录2003-1-25说明: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4.7.1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4.8.1管道井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2.2.1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7.2.2条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第7.2.3条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
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
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匀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3.1公共建筑《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3.1.5基地应避开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他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科学实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亦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6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质的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3.1.6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置在客房楼内,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
3.2.3卫生间四、卫生间不宜设在餐厅、厨房、食品储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1 地基基础 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6)《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5)《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6)《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0)《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1)《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1)2 主体结构 (32)《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2)《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0)《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2)《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4)《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5)《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48)《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4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49)《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49)《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49)《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49)《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1)《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1)《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2)《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3)《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3)《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3)《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4)《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4)《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6)《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6)3 屋面工程 (5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7)《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59)4 装饰装修 (6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4)《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4)《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5)《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5)《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5)5 建筑安装 (6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6)《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0)《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6)《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7)《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78)《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0)《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0)《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1)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3)《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4)《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88)《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88)《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8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0)《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0)第二篇施工安全 (92)《安全帽》——GB2811-2007 (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1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4)《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4)《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2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2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7)《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29)《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29)《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29)《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0)《安全色》——GB2893-2008 (130)《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0)第三篇设计规范 (13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0)《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6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6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76)《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78)《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7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78)第四篇建筑设备 (179)《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7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79)《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79)《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79)《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0)《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0)《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2)《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3)《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3)《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3)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引言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统一的制定和实施。
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是指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的标准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 安全生产条文2.1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同时,必须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2.2 材料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安全网等,并且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4 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3. 质量条文3.1 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必须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和批准。
3.2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3 质量测试和检验: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测试和检验,并对不合格的材料或施工进行整改或返工。
3.4 质量记录和归档:工程质量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4. 环境保护条文4.1 施工废料处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对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排放。
4.2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进行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4.3 环境监测: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环境问题。
4.4 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防止造成生态破坏。
5. 法律法规条文5.1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遵守: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
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部分)
引言
本文档旨在概述工程建设标准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引和依据。
1. 建筑结构设计
-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
- 设计方案应考虑结构的承载力、抗震性、防火性等因素,并遵循相应规范和标准。
2. 建筑材料和构造
- 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质量标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
- 材料的选用和构造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保温、防水等性能。
3.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 建筑工程验收
- 建筑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验收应由专业的验收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5.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应由专业的监督机构进行,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 监督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意见。
结论
以上是工程建设标准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的概述。
相关从业人员在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应严格遵守这些条文的要求,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9343252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于2013年发布,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规范之一。
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于2009年发布,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了指导和标准。
3)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2010)是建筑行业的标准之一,规定了建筑结构制图的规范和要求。
4)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2001)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指导标准之一。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规定了建筑结构荷载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10)规定了混凝土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010)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指导标准之一,规定了建筑抗震设计的相关要求。
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2010)是针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的规范和要求。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011)规定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10)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2008)是针对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的指导标准。
1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2008)规定了地下工程防水的标准和要求。
1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2009)规定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标准和要求。
1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94-2008是建筑桩基技术设计的标准之一。
14) 《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T225-2010是针对大直径扩底灌注桩设计的规范和要求。
15)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箱规范》(6—2011)是针对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设计的指导标准。
16)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2008)规定了建筑抗震设防的分类标准。
1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2001)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的指导标准。
1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2011规定了砌体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 地基基础 (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6)《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3)《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3)2 主体结构 (34)《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4)《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5)《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7)《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5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5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5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5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5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4)《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5)《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5)《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5)《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6)《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8)《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8)3 屋面工程 (5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9)《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61)4 装饰装修 (6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6)《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6)《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6)《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7)《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7)《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7)5 建筑安装 (6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8)《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80)《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2)《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3)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6)《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9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9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9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9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2)第二篇施工安全 (94)《安全帽》——GB2811-2007 (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7)《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2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3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3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3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3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3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5)《安全色》——GB2893-2008 (1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5)第三篇设计规范 (13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6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7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7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8)《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8)《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8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8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8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83)第四篇建筑设备 (18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8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8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8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84)《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5)《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8)《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8)《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8)《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8)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前言《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促进建筑抗震相关强制性标准切实得到实施,保证学校等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根据重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汇编》)。
《强制性条文汇编》汇编了现行主要建筑抗震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款,在使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过程中应系统掌握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
在此之后新编、修编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中批准的强制性条文,将替代或补充《强制性条文汇编》中相应的内容。
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标准科(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69号7楼,邮编:400015,电话:63601374,网址:)。
目录《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 (1)《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92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 (5)《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98 (10)《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15)《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6)《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 (3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 (3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3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3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4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42)《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3.4.1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的地区,网架屋盖结构应进行竖向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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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前言《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促进建筑抗震相关强制性标准切实得到实施,保证学校等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根据重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汇编》)。
《强制性条文汇编》汇编了现行主要建筑抗震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款,在使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过程中应系统掌握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
在此之后新编、修编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中批准的强制性条文,将替代或补充《强制性条文汇编》中相应的内容。
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标准科(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69号7楼,邮编:400015,电话:63601374,网址:)。
目录《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 (1)《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92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 (5)《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98 (9)《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1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6)《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 (29)《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 (3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3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3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39)《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40)《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3.4.1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的地区,网架屋盖结构应进行竖向抗震验算。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924.2.1 古建筑木结构的抗震鉴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的建筑,均应进行抗震构造鉴定。
二、凡属表4.2.1规定范围的建筑,尚应对其主要承重结构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表4.2.1 古建筑需作截面抗震验算的范围三、对于下列情况,当有可能计算承重柱的最大侧偏位移时,尚宜进行抗震变形验算:1 8度Ⅲ、Ⅳ类场地及9度时,基本自振周期T1≥1s的单层建筑。
2 8度及9度时,500年以上的建筑,或高度大于15m的多层建筑。
四、对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地区的古建筑,其抗震鉴定应组织有关专家专门研究,并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4.2.2 古建筑木结构及相关工程的抗震构造鉴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的建筑,应按规定进行鉴定。
凡有残损点的构件和连接,其可靠性应被判为不符合抗震构造要求。
二、对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的建筑,除应按本条第一款鉴定外,尚应按表4.2.2的要求进行鉴定。
4.2.3 古建筑木结构抗震能力的验算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在截面抗震验算中,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F EK=0.72α1G eg式中α1——相应于结构基本自振周期T1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G eg——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
对坡顶房屋取1.15G E;对平顶房屋取1.0G E;对多层房屋取0.85G E,G E为房屋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对单层坡顶房屋,F EK作用于大梁中心位置。
三、木构架承载力的抗震调整系数γRE可取0.8。
四、计算木构架的水平抗力,应考虑梁柱节点连接的有限刚度。
五、在抗震变形验算中,木构架的位移角限值[θp]可取1/30。
对800年以上或其他特别重要的古建筑,其位移角限值专门研究确定。
5.5.2 古建筑木结构的构造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时,除应按所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加固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对体型高大、内部空旷或结构特殊的古建筑木结构,均应采取整体加固措施。
二、对截面抗震验算不合格的结构构件,应采取有效的减载、加固和必要的防震措施。
三、对抗震变形验算不合格的部位,应加设支顶等提高其刚度。
若有困难,也应加临时支顶,但应与其他部位刚度相当。
6.3.3 修复或更换承重构件的木材,其材质要求应与原件相同。
6.3.4 用作承重构件或小木作工程的木材,使用前应经干燥处理,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原木或方木构件,包括梁枋、柱、檩、椽等,不应大于20%;为便于测定原木和方木的含水率,可采用按表层检测的方法,但其表层20mm深处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6%。
二、板材、斗栱及各种小木作,不应大于当地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6.3.5 修复古建筑木结构构件使用的胶粘剂,应保证胶缝强度不低于被胶合木材的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强度。
胶粘剂的耐水性及耐久性,应与木构件的用途和使用年限相适应。
6.4.1 古建筑木结构在维修、加固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结构验算;一、有过度变形或产生局部破坏现象的构件和节点。
二、维修、加固后荷载、受力条件有改变的结构和节点。
三、重要承重结构的加固方案。
四、需由构架本身承受水平荷载的无墙木构架建筑。
6.4.2 验算古建筑木结构,其木材设计强度和弹性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乘以结构重要性系数0.9;有特殊要求者另定。
二、对外观已显著变形或木质已老化的构件,尚应乘以表6.4.2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和木质老化影响的调整系数。
三、对仅以恒载作用验算的构件,尚应乘以调整系数。
表6.4.2 考虑长期荷载作用和木质老化的调整系数6.4.3 梁、柱构件应验算其承载能力,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当梁过度弯曲时,梁的有效跨度应按支座与梁的实际接触情况确定,并应考虑支座传力偏心对支承构件受力的影响。
二、柱应按两端铰接计算,计算长度取侧向支承间的距离,对截面尺寸有变化的柱可按中间截面尺寸验算稳定。
三、若原有构件已部分缺损或腐朽,应按剩余的截面进行验算。
6.5.7 对木构架进行整体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加固方案不得改变原来的受力体系。
二、对原来结构和构造的固有缺陷,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所增设的连接件应设法加以隐蔽。
三、对本应拆换的梁枋、柱,当其文物价值较高而必须保留时,可另加支柱,但另加的支柱应能易于识别。
四、对任何整体加固措施,木构架中原有的连接件,包括椽、檩和构架间的连接件,应全部保留。
若有短缺时,应重新补齐。
五、加固所用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于原有结构材料的耐久性。
6.6.3 对柱的受力裂缝和继续开展的斜裂缝,必须进行强度验算,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措施或更换新柱。
6.7.3 当梁枋构件的挠度超过规定的限值或发现有断裂迹象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一、在梁枋下面支顶立柱。
二、更换构件。
三、若条件允许,可在梁枋内埋设型钢或其他加固件。
6.7.4 对梁枋脱榫的维修,应根据其发生原因,采用下列修复方法:二、梁枋完整,仅因榫头腐朽、断裂而脱榫时,应先将破损部分剔除干净,并在梁枋端部开卯口,经防腐处理后,用新制的硬木榫头嵌入卯口内。
嵌接时,榫头与原构件用耐水性胶粘剂粘牢并用螺栓固紧。
榫头的截面尺寸及其与原构件嵌接的长度,应按计算确定。
并应在嵌接长度内用玻璃钢箍或两道铁箍箍紧。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1.0.3 现有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其抗震验算和构造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甲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专门规定采用;乙类建筑,抗震验算,可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除9度外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丙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6度时可不做抗震鉴定。
3.0.1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1 搜集建筑的勘探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宜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2 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3 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4 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3.0.4 现有建筑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2 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3 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4.1.2 8、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山丘、非岩石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应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
4.1.3 在河岸或海边的乙类建筑,当液化层面向河心或海边倾斜时,应判明液化后土体滑动与开裂的危险。
5.2.1 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2 房屋的平、立面和墙体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则性的要求:1)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规则均匀,立面高度变化不超过一层,同一楼层的楼板标高相差不大于500mm;2)楼层的质心和计算刚心基本重合或接近。
5.2.2 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2 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三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0.4。
5.2.3 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纵横墙交接处应有可靠连接。
2 楼、屋盖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2)木屋架不应为无下弦的人字屋架,隔开间应有一道竖向支撑或有木望板和木龙骨顶棚;当不符合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3 圈梁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现浇和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可无圈梁;2)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或木屋盖)砖房的圈梁布置和配筋,不应少于表5.2.3-2的规定,纵墙承重房屋的圈梁布置要求应相应提高;空斗墙、空心墙和180mm厚砖墙的房屋,外墙每层应有圈梁;3)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的砌块房屋,每层均应有圈梁;内墙上圈梁的水平间距,7、8度时分别不宜大于表5.2.3-2中8、9度时的相应规定;4)屋盖处的圈梁应现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