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福建移民对台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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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客家移民与台湾社会

清代客家移民与台湾社会

第17卷第1期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2月Vol.17 No.1JOURNAL OF 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Feb.2017清代各豕移民与台湾社会赵巍u(1.福建师范大学,福州350002 ;2.福建博物院,福州350001)摘要: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台湾也是一个移民社会。

在早期移民 中,客家人作为一支不容忽视的族群,不仅对台湾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对台湾社会 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从清代台湾的经济发展、文化传播以及民族关系等方面进一步论证 了这种影响的重要性,并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提供了可靠的历史依据。

关键词:客家;移民;台湾社会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0297(2017)01 -0029 -06台湾自古就是一'个移民社会,在众多移民群 体之中有一个重要的族群——客家人。

就目前而 言,对“客家人”这一概念尚有不同看法。

有学者 认为客家人是指“唐宋以来为躲避战乱或横征暴 敛,或因经商、垦殖等因素而陆续迁居闽粤赣山区 的中原汉人,经过长期与土著居民互动融合后形 成的一个汉族族群”[1]。

清代从大陆向台湾移民的客家人来源比较复 杂,不仅包括福建的汀州,还有福建的漳州及广东 的潮汕地区。

其中,“汀州本是客家中心区域之一,汀属各县都是纯客家县份,来自汀州的移民是 地地道道的客家人,这是毫无疑问的”[2]。

除此之 外,漳州及粤东地区的移民虽然是客家人的重要 来源,但是并不能据此将漳州籍或粤籍的移民简 单等同于客家人。

这些从祖国大陆移向台湾的客家人,在早期 “水恶土瘠,烟瘴房,易生疾病”[3]的条件下不畏艰 难,历经险阻,冒死渡台,不仅体现了客家人吃苦 耐劳、勇于探索的精神品质,也为台湾的经济开发 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并且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 中,对台湾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国古代对台湾的管理措施(一)

我国古代对台湾的管理措施(一)

我国古代对台湾的管理措施(一)我国古代对台湾的管理背景自古以来,台湾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

在明清两代,中国政府曾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台湾实施管理。

行政机构明代时期,设立福建巡抚衙门,对福建沿海及福建海外地区进行管辖,包括台湾。

清代规定了台湾设立福建台湾府。

随后,又在台湾设立县级行政单位,如台湾省、台湾府、台湾道等,分别对台湾的行政管理进行管理。

政策措施政策倡导明代时期,明朝政府推行了开疆拓土的政策,鼓励民众南下开拓福建沿海及福建海外地区,包括台湾。

清朝时期,允许福建沿海居民或东南沿海跨海逃亡者在台湾落户,裁撤苏澳等县,将原住民土地分配给闽南移民。

经济发展为了促进台湾经济发展,明代末年福建巡抚金声桓先后下令开垦种植糖蔗、茶叶等,奖励明朝军人与移民定居台湾,发展渔业、盐业等经济活动。

清朝时期,台湾成为中国糖业的重要产地,而中国又成为世界上糖的主要出口国之一。

安定稳定明清两代,台湾内部曾经发生多起叛乱事件,政府采取了一定措施进行镇压。

明朝时期下令让民众自卫,清代时期则设立“蹴鞠衙门”,由法官负责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管理。

管理成效明清时期,虽然台湾仍然存在叛乱事件,但随着政府的力量逐渐加强,台湾社会逐渐趋于稳定。

经济上,台湾成为糖业和盐业的重要产地,促进了福建地区及中国的经济发展。

政治上,台湾成为了中国政治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中国政治提供了更广泛和深入的参考。

结论明清两代对台湾管理不仅显现出中国政府的统治能力和管理智慧,也为台湾提供了良好的治理体系和社会基础,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天的台湾,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历史和地位,秉持着为中国和两岸发展做出贡献的精神,与大陆一起实现和平、稳定、繁荣的共同目标。

后续影响明清两代对台湾的管理,可以说是为后来的统治者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世纪初期,台湾成为日本殖民地,实行了殖民统治,但同时也继承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

1945年日本战败后,台湾被归还给中国政府,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清朝管理台湾的措施

清朝管理台湾的措施

清朝管理台湾的措施
清朝管理台湾的措施可以总结如下:
1. 行政机构:清朝在台湾设立了福建、台湾两个行省,设立巡抚、布政使、道台等官职来管理台湾事务。

清朝还在台湾设立了地方官府和县级机构,对台湾进行地方行政管理。

2. 经济管理:清朝通过改良土地制度、收税、推行洋务运动等措施,加强对台湾的经济管理。

清朝还鼓励台湾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提高台湾的经济水平。

3. 移民政策:清朝实行了一系列移民政策,鼓励汉族移民台湾。

清朝还引进了来自福建、广东等地的移民,以加强对台湾的控制和发展。

4. 文化教育:清朝在台湾推行官修教育,设立学堂、书院等教育机构,推广汉文化,并且入籍台湾的汉族积极参与了清朝的科举考试。

5. 安抚台湾原住民:清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保甲制度、普渡制度等,来安抚和控制台湾原住民,并稳定台湾社会。

总体来说,清朝通过行政管理、经济政策、移民政策、文化教育和安抚原住民等措施,加强对台湾的管理和控制,推动台湾的发展和稳定。

略论清代台湾移民政策与移垦社会的定型

略论清代台湾移民政策与移垦社会的定型

孙尔凖的建议得到清政府批准。
海丰港 (五条港)、乌石港增设正口之后,加上原有鹿耳门、鹿仔港、八里坌三口,台湾对福
建通航增加到五口,与福建之厦门、蚶江、五虎门三口,共同构成台海两岸商民往来交流的网络。
这些正口也是大陆移民领照前往台湾的正规通道。
二、禁止携眷政策与无照偷渡
在大陆移民不断涌向台湾的过程中,清政府在实行严格的给照渡台制度的同时,也曾实行过
彰化之间的海丰港 (五条港) 则因溪水汇注,冲刷甚为深广,日渐兴盛起来,可因势利导,把海
丰港 (五条港) 增设为正口,仍归鹿港同知经理。二是噶玛兰地处台湾后山,盛产米谷,日用货
物不足,福州、泉州等地商民载日用货物,经乌石港前往易米而归,两相裨益,如果严禁,则商


贩不通,不如增设正口,以利民生。乌石港出入商民船只由噶玛兰厅头围县丞查验,严禁偷渡。
广东社会科学
2021 年第 2 期
略论清代台湾移民政策与移垦社会的定型*
李细珠
[摘
要] 清政府为了加强对大陆对台移民的管理,曾经实行严格的给照渡台与两岸对渡制度,以
及严厉的禁止携眷政策,并严禁无照偷渡。在这样严苛的制度与政策规定之下,大陆移民仍然源源不
断地前赴台湾,为开发台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正是在清政府实行与内地一体化政策推动下,清代台
收管。如此不但本人有所顾忌而不敢轻为非法,并一切逃仆、逃厮与内地无籍奸棍,假客渡海之
计,亦无处躲闪矣。
”④此即清政府给照渡台之制的原初动议。
从上述陈瑸的建议看来,清政府实行给照渡台之制最早应在康熙四十一年 (1702 年) 之后。
但不久就出现“无照偷渡”现象,大量福建、广东无业游民以“偷渡”的方式涌进台湾,引起台
内,仍开明回籍限期。此外,凡文武衙门非奉公差遣,不许滥给照票,仍照现行之例,俱由厦门

清朝对台湾土著社会的政策与统治

清朝对台湾土著社会的政策与统治

清朝对台湾土著社会的政策与统治随着明朝的灭亡,清朝在17世纪初统一中国大陆后,开始对周边地区的统治。

其中台湾的征服与治理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探讨清朝对台湾土著社会的政策与统治。

一、征服与置地政策在明朝的后期,台湾逐渐成为了多个势力争夺的焦点,其中包括荷兰殖民者和明朝朝廷。

在1661年,明朝名将施琅和郑成功率军攻占了荷兰人在台湾的据点,结束了荷兰人在台湾的殖民统治。

然后,郑成功建立了台湾明郑王朝。

然而,当时正在北方统一中原的清朝并不希望看到台湾成为独立国家,于是派兵多次进攻台湾。

最终,在1683年,清朝成功征服了台湾,将其置于清朝的统治之下。

清朝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巩固对台湾的控制。

二、统治政策与土地制度清朝对台湾所采取的统治政策相对温和。

一方面,清朝尊重了台湾的土著社会,保留了一部分原本的土地制度和习俗。

另一方面,清朝也在政府组织、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清朝将台湾划入福建省,设立了台湾府来行使行政管理权力。

而在人口管理方面,清朝实行“定居制”,即统治者将大批的中国内地人定居在台湾,以填补人口空缺。

在土地制度方面,清朝采取了“白话地与乡”制度,土地归清朝官员或寺庙、士绅、贫民和农民等四类人所有。

这种制度的实施导致了一部分贫民的土地被收回,为清朝官员和寺庙所占有,而土地制度的改变也对台湾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文化与宗教政策清朝在统治台湾时,对于台湾的文化和宗教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

清朝鼓励汉族移民台湾,同时也保护了原住民的文化传统。

清朝对台湾的土著社会并没有强行施加汉文化或中国传统价值观,而是尊重和包容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

在宗教方面,清朝没有强制土著社会改信道教、儒教或佛教,而是保护土著社会自由信仰。

这种政策背后的考虑是希望通过宗教让土著社会更好地融入清朝的统治,并减少潜在的反抗或不满情绪。

四、军事与经济发展清朝对台湾的统治也有着军事和经济发展的考虑。

为了巩固对台湾的控制,清朝加强了台湾的军事力量,建立了海军基地,加强了对海上贸易的管控。

台湾的福建移民与台湾的农业垦殖

台湾的福建移民与台湾的农业垦殖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年第21卷第06期(总第247期)农村经管鉴别,是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尽快改变我国农产品质量检测手段落后的状况,采用技术引进和自我技术创新的办法,用现代化的农产品检测手段武装检测队伍,使农产品质量检测更快捷、更准确。

其四,大力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

没有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化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和海市蜃楼。

现在,在基层搞农技推广的科技人员,经常感到农民标准化知识缺乏,接受能力差,是加快农业标准化的一大瓶颈。

因此,要通过广播电视、书报刊物等多种媒体,通过会议、科技讲座、现场会、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加快农业标准化的意义和紧迫性,特别要讲清楚农业标准化对农民增收的益处,提高他们参与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

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掌握实用的农业标准化知识。

其五,通过多种渠道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着力扶持龙头企业,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

近几年,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一大批龙头企业的崛起,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接轨的难题,而且也为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奠定了组织基础。

还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标准化中的组织优势。

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要稳妥地促进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使有限的耕地适度向种养大户集中,形成规模化种植、养殖加工业。

其六,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标准化中的作用。

加快农业标准化,离不开政府的正确领导。

但是,农业标准化不能建立在行政命令的基础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领导方式也应该转变,领导就是服务,基层政府在领导农业标准化的工作中,一定要把提高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重点和立足点,这也是三个代表的要求。

只有这样,农业标准化工作才能真正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农业标准化工作才能顺利地进行下去,才能使农业标准化成为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一是可以通过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二是可以把农业标准化与扶持龙头企业结合起来进行,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过渡期的农业支持政策,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三是把农业标准化与实施农业名牌战略结合起来进行,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四是把农业标准化与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结合起来。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闽台历史阐释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闽台历史阐释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闽台历史阐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闽台两地的历史交往可以追溯至数千年前,两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和经济合作始终以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为基础。

闽台两地地理相邻,自古就有密切联系,而且交流频繁。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两地不仅形成了深厚的文化渊源,还建立了紧密的人文联系和经济合作,形成了多方位的互补和共生关系。

早在史前时期,闽台两地就有着密切的联系。

根据考古学的研究,闽台两地在史前时期就有着相似的文化特征,表现在生活方式、工艺技术和社会组织等方面。

在这种情况下,两地的文化交融是不可避免的。

随着历史的演进,闽台两地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形成了紧密的文化共同体。

在古代,闽台两地的联系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

作为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在古代曾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这些文化成就不仅为闽台两地的文化传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两地的交往交流提供了丰富的内容。

古代的闽台两地之间往来频繁,不仅有政治上的交流,还有经济上的合作和文化上的交流。

特别是在唐宋时期,闽台两地的文化交流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出现了一大批在两地都有影响力的学者、文人和艺术家。

他们不仅在文学、艺术和哲学等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还在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人才的涌现为闽台两地的文化交融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的闽台两地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动下,闽台两地之间的经济合作日益深入,人员往来和文化交流也不断增强。

特别是台湾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全球重要的经济实体,为两地的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

与此两地在旅游、教育、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也日益活跃,为两地的文化交流和共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闽台两地自古以来就有着密切的联系,文化交流、人员往来和经济合作始终是两地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世界多极化和文化多样化的背景下,闽台两地应该进一步深化交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两地的文化传承和发展。

明清时期泉州商人对台湾的影响

明清时期泉州商人对台湾的影响

泉州是福建省东南部的文化古城,与台湾有着一衣带水的关系。

早在公元607年泉州古港便开始了与台湾的通商往来,以后泉州与台湾更是开始了自发的、零散的移民,明代著名学者、晋江人何乔远在其著作《闽书》“方域志”中,征引已佚的宋淳祐《清源志》云:“澎湖屿,在巨浸中,环岛三十六,人民侨寓其上,苫矛为舍,惟年大者长之。

不畜妻女,耕渔为业,雅宜放牧。

魁然巨羊,散食山谷间,各厉耳记。

有争讼者,取决于晋江县。

府外贸易,岁数十艘,为泉外府。

其人人夜不敢举火,以为近琉球,恐其望烟而来作乱。

王忠文为守时,请添屯永宁寨水军守御。

”这段文字表明,至迟到南宋年间,澎湖岛上已有汉人定居,并有永宁寨水军协助守御。

此时澎湖已成为连结大陆与台湾经济来往的重要纽带。

而到了明清时期,闽台两地经济交往急剧增长,福建沿海漳、泉商人“往来通贩,以为常事”。

这一时期,泉州对台湾的大量移民主要有着先天和后天的因素,并呈现出其独特的特点,泉州人民与当时的台湾人民共同努力,推进了台湾的开发与社会的发展。

一、泉州人移民台湾的条件与原因(一)先天的地缘关系隔海相望的闽、台两地,属东亚大陆板块,在远古时代即连成一体,后来因剧烈的地壳运动,才出现横亘于福建与台湾之间的台湾海峡。

海峡最近处仅135公里,这个地点就在泉州惠安县崇武半岛的突出部。

崇武港渡台的地理优势,还有更重要的方面。

早年两地人民的交往,使用的是木帆船,靠潮流及风力航行。

“朝发夕至”是早年木帆船渡台的基本要求,而由崇武启航最顺。

据台湾《彰化县志》载:“彰邑与泉州府遥对,鹿港为泉、厦二郊商船贸易要地。

内地来鹿者……北风以崇武为最,獭窟次之。

故北风时渡船来鹿必至崇武,獭窟放洋……鹿泉、厦郊船户再欲上北者……必仍回内地各本澳,然后沿海北上,由崇武至莆田、湄洲、平海……”1这样就使泉州与台湾的经济往来有了先天的良好优势。

“近水楼台先得月”,因此早在先秦时期泉州就得以与台湾开始了贸易。

在属于台湾新石器文化晚期和青铜时代文化早期的圆山文化中的有肩石斧、有段石锛等与同时期的泉州出土的有段石锛十分相似,说明这个时期两地人民的经济交往渐趋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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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福建移民对台湾的影响大陆汉人移民台湾岛定居开发始于明代中后期,清代统一台湾后,设置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管辖,闽粤沿海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移民入台垦殖热潮,台湾由烟瘴之地一跃而成为清代的米糖生产基地。

大陆移民进入台湾后,必然会和分布在岛内各地的土著居民发生交流与冲突。

移民一开始在台湾的锐意垦拓受到了土著居民的抵抗,汉番矛盾比较尖锐,后来在汉族移民的不断强力开垦下,原先居住于西部沿海平地的平埔族最先逐渐汉化,一部分“生番”逐渐汉化转变为熟番,另一部分则退守内山,仍保持原有生活习惯。

汉族移民与台湾少数民族的关系说明,清代边疆国土资源的开发是各民族在长期交流往来的基础上共同完成的,移民与少数民族共同推动了中华民族边疆地区的社会发展。

一、台湾地处东南沿海,是祖国边疆地区最重要的海岛,自明代开始,大陆与台湾的往来已十分密切,此时文献称台湾为“东番”。

清代对台湾土著居民的称谓除沿用明代“东番”名称外,在官私文献中还有“番族”、“土番”的称谓。

对居住于平地并已逐渐汉化者的土著居民称为“熟番”、“化番”或“平埔番”,即平埔族,对居住于山区尚未汉化者的土著居民则称为“生番”、“野番”或“高山番”,即高山族。

生番与熟番只名称已成为清代官府对台湾土著居民共通使用的一种行政性用语。

对其划分问题,主要以归化为依据,雍正六年(1728)九月,台湾总兵王郡奏称:“台湾自我朝开辟以来,则有生、熟二番。

其向西一带山脚服役纳课者为熟番;而分散居山不入教化者为生番。

……各种生番,其每社多则百余人,少则数十人,性虽嗜杀俱皆不识不知,而所怯者惟枪与炮耳。

”王郡奏折说明,清代对生番、熟番的界定颇为明显,生番是指不服从官府统治、不服役纳课者,而熟番则是指服役纳课、服从官府统治之人。

随着汉人移民与熟番的垦殖不断深入,生番与汉人及熟番的矛盾愈益激烈,生番杀害汉人的“番害”、“番乱”事件层出不穷,雍正年间最为频繁。

正因为生番不断杀害汉民,清朝改行生番隔离政策,对之采取的措施就是“惟枪与炮耳”的武力镇压。

与此同时,为了减少番汉间的冲突,清朝划定汉番界线,阻止汉人与生番的接触,在番界上设立界石,派兵驻守。

事实上,汉番界线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变更,也就是说,随着汉人对生番土地的不断越界侵垦,政府往往都承认其垦殖事实,番汉界线就不得不重新划定。

自清初至日据时代,汉番界线一直在变动之中,汉人垦殖的区域越来越大,而生番的生活区域反而愈加窄小,汉族移民与土著居民之间发生冲突势成必然。

台湾移民与土著居民关系的紧张引起了官府的高度注意,乾隆中期以前,台湾西部海岸平原的平埔族原有土地在汉族不断垦殖下,已几乎流失殆尽,随后清廷重新配置平埔族土地于西部平原东侧沿山附近生番边界一带,加以保护,并利用平埔族“熟番”防守“生番”的出草杀人及镇压汉人在台湾的动乱;对高山族的“生番”则实行消极的隔离封禁政策,直到晚清才对番地进行积极的保护开发。

清代对台湾土著居民的管理,往往根据其教化程度,对熟番设官管理,“台湾僻处海外,向为土番聚居。

自归版图后,遂有生、熟之别。

生番远住内山,近亦渐服教化,熟番则纳粮应差,等于齐民。

凡社中皆择公所为舍,环堵编竹蔽其前,曰公廨(即社寮),通事居之,以办差遣。

土官之设,系众番公举,大社四、五人,小社二、三人,给以牌照,各为约束。

”所谓“内山”大约是指汉人绝少进入之地,“凡山之绵缈阻绝、人迹不到者,统称内山”。

而这些内山大多居住着“生番”,他们与汉人接触不多。

史实表明,台湾土著居民的汉化并非由清朝官府直接推动汉番融合的结果,主要是汉族移民一开始不断向熟番占垦租赁土地耕种,与平埔族发生冲突、交流到逐渐融合,然后又逐步与“生番”发生往来,从而导致台湾土著居民的汉化出现多个层面的现象,形成熟番、半熟生番和生番的格局。

熟番已基本汉化,半熟生番则处于向汉化转变的阶段,生番则基本保持原有的生存状态。

半生熟番正是一部分生番在与汉人和熟番的不断交流往来中,一步一步地向熟番转化,他们开始改变原先以“捕鱼猎兽而食”及“不知耕作”的游牧生活逐渐向半生熟番“亦知耕种”的农耕生活转变,但又不时发生杀人行为。

还有一部分生番则仍然固守着原有的生活传统,保持着“凶悍”的习性。

官府在早期是尽量阻止汉番来往,即使后来容许汉人开垦番地,也更多的是对汉人已开发的既成事实之肯定。

二清代台湾在移民社会形成之前,理论上讲,台湾的土地均属于当地土著居民所有。

汉族移民入台实际上是分享与占有了土著居民的土地和生活资源。

随着移民数量不断增加,土著居民土地被汉族侵垦不断增加,汉番冲突日趋激烈。

清代移民在台湾土地开发基本上是循着从台湾西部海岸的南部地区,不断向北部和中部地区挺进,因此,早期汉人与台湾土著居民的接触与冲突主要是平埔族。

清前期,平埔族约有150余社,分布在台湾西部平原及丘陵地域,在汉族入台之前,凡海拔在500米以下的土地,均可视为平埔族的原居地。

至道光初年,在移民不断占垦土地压力下,平埔族被迫放弃故居地,举族迁移,向埔里盆地、宜兰平原迁徙,并将原居住的“埔眉番”(泰雅人与布农人)逐进山中。

而平埔族因与汉人长期的杂居共处,其社会经济已过渡到以农耕为主、狩猎为辅的状态,其种植的旱稻颇有名气,光绪《台阳见闻录》卷下《番部·饮食》记载:“熟番种植,多于园地。

所种悉旱稻、白豆、绿豆、番薯。

又有香米,形倍长大,味甘气馥,每岁所种止供自食,价虽数倍不售也。

”是书《番部·香米》又载:“熟番多于园中旱地种稻,粒圆而味香,名曰香米,又名大头婆,甚为珍重”。

土著对稻作农耕十分重视,乾隆时巡台给事中六十七著《番社采风图考》记载:“郡邑附近番社,亦三、四月插秧。

先日猎生酹酒祝空中,占鸟音吉,然后男女偕往插种,亲党饟黍往馌焉”。

平埔族农耕种植业的普及,与汉族移民不无关系,乾隆十年(1745)范咸纂修的《重修台湾府志》卷22《艺文·记》载有陈梦林的“游北香湖记”称,此时汉番已联合修建水利工程,发展灌溉农业,北香湖“自台斗坑凡数折,而汇县治之众流,黛蓄膏渟,广可三、四亩,修如其广数十倍,汉人与土番合筑为陂。

其下,西出北社尾,灌田凡数百顷。

”汉番的交流,也逐渐改变了土著居民的某些习俗,康熙《诸罗县志》卷8《风俗志·番俗·服饰》记载:“土番初以鹿皮为衣,夏月结麻枲缕缕挂于下体,后乃渐易幅布。

”数年来,新港、萧垄、麻豆、目加溜湾“诸番衣裤,半如汉人”。

台湾移民开垦土地,除了自然环境恶劣外,移民还要面对与汉人交往过少的土著居民挑战。

清代台湾“生番”主要以狩猎为主,狩猎又叫“出草”,狩猎武器较简单,主要是标枪和弓箭,因此,狩猎时需集体围捕猎物,康雍时的《台海使槎录》卷8《番俗杂记·捕鹿》载:“鹿场多荒草,高丈余,一望不知其极。

逐鹿因风所向,三面纵火焚烧,前留一面,各番负弓矢、持镖槊,俟其奔逸,围绕擒杀。

”随着汉人向山区的不断进发,“出草”习俗发展为猎人首,据光绪《新竹县志初稿》卷5《风俗考·番俗》载:“内山生番或数十家为一社,或百十家为一社;各社皆有土官、有壮丁。

除妇女而外,其壮丁皆备鸟铳,听土官呼召,兼习强弩短刀。

凡有出草(杀人曰出草) 及战斗,长于埋伏掩袭,不知步伐止齐之法,出没茂林丰树中。

”这则史料出处较晚,但却明白说明“杀人曰出草”的事实。

而生番杀人由来已久,乾隆时范咸纂《重修台湾府志》卷16《风俗·番社通考》记载:“生番素喜为乱……其俗尚杀人,以为武勇。

所屠人头,挖去皮肉、煮去脂膏,涂以金色,藏诸高阁,以多较胜,称为豪杰”。

蓝鼎元在《东征集》卷4《复吕抚军论生番书》也谓:“生番杀人,台中常事”。

而移民遭生番杀害的增多,恰恰是由移民开垦的深入逼近生番造成,“内山生番野性难驯,焚庐杀人,视为故常。

其实启衅多由汉人,如业主、管事辈利在开垦,不论生番、熟番越界侵占,不夺不餍;复勾引伙党入山搭寮,见番弋取鹿麂,往往窃为己有,以故多遭杀戮。

又或小民深入内山抽藤锯板,为其所害者亦有之。

”客家人《渡台悲歌》也对此有记录,“抽藤做料当壮民,自家头颅送入山,遇到生番铳一响,燃时死在树林边;走前来到头斩去,无头鬼魅落阴间”。

一些地方因接近生番,即使已初有开发,但在生番的抵抗进攻下,汉人只好撤退,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1《封域》载,罗汉门附近“沃衍平畴,极目数十里”,汉人在此建立了外埔、中埔、内埔三个村庄,汉番杂处,“继以远社生番乘间杀人,委而去之。

今则茀草不可除矣。

”雍正时期,生番杀人不断增多,官府不得不出面干涉,史载:“水沙连,旧为输饷熟番。

朱逆乱后,遂不供赋。

其番目骨宗等自恃山溪险阻,屡出杀人。

逮雍正四年,复潜踪出没,恣杀无忌”。

官方出动军队进行镇压,“擒获骨宗父子三人,搜出藏贮头颅八十五颗”。

直到光绪年间,恒春县的尖山、水坑一带,“仍有凶番屡出杀人,割去头颅无虑数十,并杀高仕佛汛官林武兴及防兵一名,焚毁汛房”。

需要说明的是,一些生番杀人,有时又与汉人中的“番割”引导有关,据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140《宦绩》载:“番割者,汉人通番语,窜内山娶番妇,时引生番劫掠平民”。

清前期,台湾的民番之争大多因移民垦拓土地而起,而台湾的垦殖往往是大户出资向官府申请垦照,然后招佃开垦。

所以,乾隆九年(1744),朝廷下令禁止赴台文武官员乘机设立庄田招佃开垦,“朕闻台湾地方,从前地广人稀、土泉丰足,彼处镇将大员无不创立庄产,召佃开垦以为己业,且有客民侵占番地,彼此争竞,遂投献武员,因而据为己有者。

……是以民番互控之案,络绎不休。

若非彻底清查,严行禁绝,终非宁辑番民之道。

”他下令严查且永行禁止。

实际上,这一禁令并没有被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官上报朝廷时对侵界垦殖多有意回避,乾隆十七年(1752)彰化县发生“生番骚扰村庄、杀死兵民”事件,乾隆下令调查原因,结论为:“细察此次凶番残杀兵民,其为因奸民占种番地,熟番逞凶焚杀,已无疑义”。

但此前“该郡文武禀报犹以事出生番为言,与提臣查覆情形迥异;始终欲以生番焚杀掩其致衅之由,且听信通事张达京诡言嫁祸,粉饰欺朦。

参请严办,以重海疆”。

而文武官员禀报的内容,之所以与提臣调查事实不符,极有可能官员本身就设有庄田。

随着清代汉人移民的不断入台,土著居民由原来的主体族群,逐渐在大规模的移民压力下,成为非主流群体,汉人则上升为台湾主体民族。

土著居民身份地位的变化,尤其是汉人的土地开发日益接近“生番”境界,汉番之间矛盾更为突出,雍正年间,浙闽总督高其倬上奏称:“番人焚杀一节,此事情节中有数种:一则开垦之民侵入番界及抽藤吊鹿,故为番人所杀;一则番社俱有通事,通事刻剥,番人愤怨之极,遂肆杀害,波及邻住之人;一则社番杀人数次,遂自恃强梁,频行此事,杀人取首,夸耀逞雄。

”汉人强入番界以及通事的刻剥引发了“生番”对汉人的仇杀,以致汉人有“自来番性嗜杀”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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