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树立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引言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公民,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法律权威。
同时,在发展中的中国,法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需要积极参与进入,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思修第七章将以此作为主题,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了解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法规是增强法律意识的基础。
我们需要了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规性文件,熟悉常见的案例和实践经验。
同时,要时刻关注最近的新闻事件,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和法律变化,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是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
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不应该做出不法之举,但有时候社会舆论、经济利益等因素会影响我们的判断。
我们必须自觉抵制各种不合法的诱惑,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小题大做”、“无伤大雅”的事情,比如违停、乱扔垃圾等行为。
此外,我们还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随意诋毁他人的名誉、尊严等。
这些行为都是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四、维护自身权利维护自身权利是个人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方面。
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权利,同时尽可能多地了解自己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然,仅有了解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
如在人身侵害、财产损失等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报警、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法治建设参与法治建设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方面。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其中,比如自己学习法律知识,加入志愿者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帮助等服务,或者关注和参与法律改革进程,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
在人权、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法治等领域,可以参与讨论或组织活动,倡导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发展。
六、结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
第七章 自测练习题

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遵重法律权威(自测练习题)编写说明:1.忠于大纲和教材。
绪论和各章习题严格按照“大纲”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最新版本教材编写,并将紧随教材的日后修订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
2.覆盖面广,重点突出。
习题几乎覆盖教材所有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对于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重要知识点做到从多角度进行考查。
3.排列有序。
全部习题的排列以题型为单元,每种题型内的习题严格按照所考查知识点在教材上出现的先后顺序呈现,对于涉及多个知识点的,一般以最后出现的知识点为准,以便于练习。
4.难易结合,有一定区分度,考察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同时,力求注重考查理解、分析和综合运用能力。
使用说明:1.可服务于训练、复习和考试。
本套习题可以作为学生学习各章节内容的同步训练,也可以作为学生在准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考试的复习参考,又可以作为教师命制该课程期末考试试题的选择素材。
2.可服务于自测、巩固和提高。
学生在使用本套习题时,应首先学习和阅读教材,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测训练,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强化认识、提高能力,做到把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同时,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具备较强的理论思维方式与运用所学知识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
的历史使命?一、单项选择题1.依法享有和行使法律自由意味着()。
A.废除人们的自由B.任意干涉人们的自由C.对当事人的自由施加合理的约束D.任意限制人们的自由2. 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理念上的必然反映是()。
A.服务大局B. 执法为民C. 党的领导D. 公平正义3、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是()。
A.依法治国B. 执法为民C. 党的领导D. 公平正义4.公平正义的起点是()。
A.立法公正B. 执法公正C. 司法公正D. 守法5.公平正义的保障是()。
A.立法公正B. 执法公正C. 司法公正D. 守法6.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
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

中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的根本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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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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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 相统一
❖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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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三、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 养成守法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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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 法律权威——法的不可违抗性,外在强制力和 内在说服力
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 条件。
本章结束
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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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维护法律权威
❖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 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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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法律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 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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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 党的领导是中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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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思考题
❖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建设社会主义法法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 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 点,法律是由社会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 是社会生活的规则,这 种规则不是凭空产生的, 它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它的内容决定于社会的 物质生活条件,即社会 生产关系和社会生产力。
(1)生产关系决定法律的性质和内容。 a、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 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私有制,所以作为法国宪法序言 的《人权宣言》第17条规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 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 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 不得受到剥夺。”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看,我国法律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这种保 障作用体现在多方面,包括经济建设、政治 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对外方面等。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什 么 是 法 律 体 系 ?
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母法,其它法为子法 。 宪法
行 政 法
民 商 法
经 济 法
(三)民商法:是调整 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我国 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 的民法典,而是以 《民法通则》为核心 法律, 辅之以其他 单行民事法律 。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 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
(四)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 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 两个部分。 1、维护市场竞争与秩序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广告法》。 2、国家宏观调控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预算 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 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二)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法制是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总体,是和政治 制度、经济制度等相对应的概念。 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 和方法,是和人治相对立的概念,其核心是 法律至上。
大学思政课PPT课件第七章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阶级性与人民性) 2.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 (科学性和先进性) 3.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 (国家强制性)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宪法
相互对应
实 体 法
程 序 法
行 刑 政 法 法
经 济 法
民 法
刑 事 诉 讼 法
民 事 诉 讼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 律 制 定 前 提
合法性 民主性和科学性 主体是一切组织和个人 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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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 案例:
• 不幸能否改变?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基本概念: 人治与法治 人治:Government by men 以个人好恶来管理国家。 法治:Rule of law 依照法律之规定来管理国家各项事务。 法制与法治 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7章

四、权利与义务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1、结构上:相关
2、总量上:等值
3、功能上:互补
我不同意你所说的,但我誓死 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泰戈尔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一)传统国家安全观与非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区别
两次德刑之辩:
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之争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 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 且格。” 秦灭亡之后 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法家的法治不等于现在的法治。有法治而无 法制。
柏拉图:
“如果有人根据理性和神的恩惠的阳 光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他们就用不着 法律来支配自己……但是,现在找不 到这样的人,即使有也非常少;因此, 必须作出第二种最佳的选择,这就是 法律和秩序。”
思考:刘海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02年2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依法对刘海洋实施了刑事拘留。2002年3 月26日,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 定,对刘海洋实施取保候审。
审判结果
2003年4月21日,备受关注的“刘海洋 硫酸泼熊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开庭宣判,法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 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重点难点
重点 (1)大学生应怎样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难点 (1)如何正确认识知法、守法与维权的关系? (2)如何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3)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义务的性质与关系?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将其变成嘲讽的对象,相机 诬蔑他们,使之成为社会的弃儿。 我们要把精神之根挖掘出来,腐 蚀并摧毁精神道德基础。我们将 这样一代又一代地动摇他们的根 基。对人的争夺将从儿童、青少 年做起,重点放在青年身上,我 们将分化、腐蚀他们、使之蜕化。 把他们变成厚颜无耻的人、鄙俗 的人,变成世界主义者。” ——《第三次世界大战——信息
管理学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课件

主 体—— 广大人民群众
国家事务
“治”
——依法 管理
经济文化事业 社会事务
“法” —— 宪法和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 本大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
所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
依宪治国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1.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 2.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 3.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
法律思维是排除个人的主观感情,依循法律 逻辑,合理地从法律之立场去思考问题、处理 问题的思维方式。——王泽鉴
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 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 蕴含着公平、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 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 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 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 性思维。
• 法制只是强调形式意义方面的内容,而法治既强调形式 意义的内容又强调实质意义的内容。法制更偏重于法律 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 行机制本身,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 序的稳定。这也正是法治的第一方面(形式意义的法治) 所要求达到的目标。
• 由此可见,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法制, 也就谈不上法治。但另一方面,仅仅强调法律的形式化 方面,还并不能揭示法治(尤其是实质意义的法治)的 更深一层的内涵。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 本制度保证。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教学目的:了解法律的起源,掌握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理解其本质,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1、法律概念、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2、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3、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古往今来,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法学家们一直没能科学地解释法律的起源问题。
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认为,法律与人类社会一同产生,并将伴同人类社会永恒地存在下去。
但是,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和国家一样,仅仅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现象。
法律是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才出现的。
在人类的历史上,社会主义法律是最新的、最高的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律。
它的产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这种必然性表现在,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建立社会主义法律,才能实现自己伟大的历史任务。
一、法律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们认为:法律和国家一样,仅仅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现象。
1、法律的产生最初的人类社会是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中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稍后时期形成的氏族;对所有人都有同样的约束力的是原始社会的习惯。
2、法律的发展奴隶制法律:奴隶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的完全占有。
封建制法律:封建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资产阶级法律:资产阶级法律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里,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
在人类的历史上,社会主义法律是最新的、最高的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1、法律的一般含义我国的“法”字,古代写作“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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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尊重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做守法公民。
教学重点与难点: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演示,理论阐释,案例分析,启发互动等。
教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我国制定和实施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贯穿我国法律体系的始终。
只有深入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才能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个人的法制观念,是从事法制实践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等基本观念,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
削弱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就不可能建设好。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通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和实施宪法和法律。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治。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不仅包含丰富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
当代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性质和特征,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社会制度,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邓小平提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江泽民进一步提出,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文明的分类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志。
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就没有社会主义。
另一方面,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行真正的民主与法治,才能建立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没有科学的法制理论就没有取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
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
这种密切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
只有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才能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才能将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与归宿,也才能使社会主义法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
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制度化、法律化,才能持续、稳定、有序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有切实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只有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才能用法律凝聚人民和全社会的共识。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二)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
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德治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
(三)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
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德治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一)深刻认识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权力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加强宪法实施,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具有极为重大意义。
(二)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二是加强宪法实施。
三要坚持单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二节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
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
例如,艾滋病人提出的结婚要求是否应当予以承认?科学家进行的克隆人试验应否禁止?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超过法律范围以外的保护措施是否应当取缔?这些问题就同时也是道德问题、经济问题或政治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
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
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欠债还钱是几乎所有社会普遍通行的一项道德原则。
法律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二年内既没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要求,而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法律虽然不强迫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并不反对债务人自行履行,因为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
在此类情况下,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之间即产生了冲突。
必须强调的是,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
(二)法律思维的特征讲法律。
法律思维首先要讲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
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
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
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法律明显不合理,也不能随意地抛弃或搁置法律。
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
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
但在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
法律思维要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
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无非就是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
首要问题就是证据问题。
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
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讲证据,意味着思考与处理法律案件时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
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
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
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
法律思维要讲程序,从程序出发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
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可以说,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相比,法律思维更为关心行为的程序问题。
简单地说,程序就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
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
而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则可能更关心行为的实质,而不关心或较少关心行为的程序。
讲法理。
法律思维要讲法理,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
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提供法律结论的理由。
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
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
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
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毋宁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
那种只提供结论而不提供理由的思维方式,不符合法律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一)法律之上(二)权力制约(三)公平正义(四)人权保障(五)正当程序三、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对于普通人来说,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一)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性条件。
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知识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关于法律规定的知识,二是关于法律原理的知识。
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
只有了解国家在某个问题上的法律规定,才能对该问题进行法律思维。
只有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和规范,才能把握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律。
(二)掌握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因此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
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
应当指出的是,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
普通公民不必像法律工作者那样深入而系统地掌握各种法律方法,但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例如,要掌握法律解释的一些基本方法等,知道如何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