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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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一、施工合同管理1.1 合同签订1.1.1 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1.1.2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 合同履行1.2.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1.2.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1.3.1 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办理。

1.3.2 施工企业应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1.4 合同结算1.4.1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4.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5 合同风险管理1.5.1 施工企业应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1.5.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合同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预算管理2.1 预算编制2.1.1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全面、准确、合理的预算。

2.1.2 施工企业预算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预算审批2.2.1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预算审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2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后,应将预算指标下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预算执行的到位。

2.3 预算执行2.3.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2.3.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3.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文本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进度计划、变更处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人员需负责合同的保管、更新和执行监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予以保存。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而施工单位则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作出书面修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端。

七、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合规性。

同时,双方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结语:。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3. 合同管理应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4. 合同管理应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利益。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等工作。

3.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协调等工作。

4. 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风险评估、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负责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项目背景、业主需求、合同条款等。

2.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与合同审查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权责明确。

4. 合同签订后,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履行部门应及时与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审查部门沟通,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争议解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争议。

4. 合同履行结束后,履行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验收,确保合同履行完毕。

六、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前,变更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或管理的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范围第五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包括:(一)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程序第六条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分为: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备案。

第七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合约部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合约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第八条合同谈判结束后,由合约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合同文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审核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通过后,由合约部与合同对方签署合同,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由合约部负责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备案,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合约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订立管理(一)合同起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审核:合同草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签订。

(三)合同签订: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订。

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管理(一)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定,实行固定价格的,应当明确价格调整机制。

(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价款纠纷:合同价款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合同正本提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档案查询:公司内部各部门可以查询归档的合同,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2. 合同履行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行保证金,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要做好履行保证金的管理,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合同工商登记: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避免因为未办理登记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执行阶段1.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3.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结算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做好结算资料的归档,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合法性。

三、变更管理1. 变更管理程序: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程序合规。

变更管理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变更合同审批: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变更合同涉及资金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3. 变更合同记录: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变更合同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机制。

四、质量安全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3.2.4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条约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检察,并出具检察意见;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条约、劳务分包条约、专业分包工条约、物资设备买卖条约的履行情况;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条约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条约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条约、劳务分包条约的洽谈与签订工作,但要有公司有关部门的参与。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条约、材料设备买卖条约的具体履行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进修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条约并熟悉内容,做好条约交底工作;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

4.合同的签订4.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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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开、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价。

⑤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11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

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
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

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
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
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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