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著作
《洗冤集录》——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洗冤集录》——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社区医师》
【年(卷),期】2012(28)16
【摘要】我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是宋代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成书于公元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有系统的司法检验书,比公元1602年意大利人福寞乃·法特里所写的法医专著要早355年。
【总页数】1页(P26-26)
【关键词】《洗冤集录》;法医学;专著;世界;意大利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778.3
【相关文献】
1.浅谈《洗冤集录》对现代法医学的意义 [J], 应悦;李兆铮;刘杰
2.世界最早的最完整的法医学专著——宋慈的《洗冤集录》对法医学的成就 [J], 鄂兰秀
3.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 [J], 邬时民
4.查明病因才能根除病患/医学在质疑中进步/《洗冤集录》——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J],
5.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 [J], 陈洪宜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洗冤集录》的读后感

《洗冤集录》是南宋著名法医学家宋慈所著的一部法医学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法医学经典之一。
这部书收录了宋慈毕生所学的法医学知识和经验,包括尸体检验、现场勘查、证据分析等各个方面,被誉为“中国古代法医学百科全书”。
读完《洗冤集录》,我深感震撼。
这部书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实用性极强。
它详细地介绍了各种法医学方法和技术,如尸体解剖、血迹分析等,使我对古代法医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同时,书中还介绍了许多与法医学相关的知识,如刑法、司法制度等,让我对法律和正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此外,《洗冤集录》中还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
宋慈认为,法医学应该以人为本,关注真相和正义。
他强调法医人员应该具备高尚的品德和精湛的技术,才能为社会服务。
这种观点在当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工作心得:《洗冤集录》汇聚了古代法医学的大成

工作心得:《洗冤集录》汇聚了古代法医学的大成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了服务于司法刑侦的法医检验工作。
至唐宋,检验制度在当时世界上已处于先进地位,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出了世界法医学史上的巨著——宋慈的《洗冤集录》。
宋慈以审慎态度和求实精神撰成《洗冤集录》宋慈(1186年至1249年),字惠父,南宋建阳县童游里,父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
宋慈少时拜朱熹的弟子吴稚为师,受朱熹理学思想影响很深。
在太学期间,喜欢诸葛亮著作,常以“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自勉。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
此后,在二十多年时间里,宋慈先后担任过福建长汀知县、福建邵武军通判,摄郡事;又任南剑州通判、任司农丞、知赣州、广东提点刑狱、江西提点刑狱、知常州军事、广西提点刑狱;除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进宝谟阁,奉使四路皆司“臬事”(即掌管刑狱);拔直焕阁、知广州,任广东经略安抚使等职务。
由于宋慈关心民苦,在刑狱问题方面素持审慎态度和求实精神。
他在掌管刑狱的过程中,实事求是,刚断果毅,以民命为重。
他说:“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栝于是乎决。
”意思是说,“大辟刑”即生命刑是最重的刑罚,这种刑罚是由犯罪事实决定的,而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
唯其如此,对待检验决不能敷衍了事。
宋慈自称“慈四叨臬寄(四任执法官),他无寸长,独于狱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这确实是他多年为刑狱之官的认真态度的写照。
为使检验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宋慈敢于冲破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清规,不受“不能检验隐秘部位”的世俗教条的束缚,告诫检验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检验死妇,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学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著作

洗冤集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系统的法证工作。
《冤屈救济史汇编》,也叫《宋朝洗冤集录史》,四卷。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的法医学著作,共5册53个命令,约7万字。
它由南宋宋词撰写,于宋淳七年(1247年)出版,也是世界上第一本系统的法医学专着。
它比意大利的Fidelis在国外撰写的第一部法证书早了350多年。
“洗冤集录”的内容非常丰富,描述了人体解剖学,尸体检查,现场调查,死因和伤害原因识别,各种自杀或谋杀现象,各种毒物等广泛的内容。
急救和排毒方法;它区分了溺水,吊死和假吊死,自惩罚和杀人,火灾死亡和错误火灾死亡的方法,这些方法今天仍在使用;它记录了尸体清洗,人工呼吸,雨伞伤口检查,银针测试和明矾蛋白水解引起的砷中毒的方法。
在宋代,法医学知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例如匿名的内修路,1200年的郑可在监狱中的鬼剑,1213年的桂万荣在《唐隐笔录》,赵义斋的《平渊路》和《检查网格》。
郑兴义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系统的法证工作-《清算案例集》,这也是世界上较早的法学专着。
经过300多年的历史,1602年,意大利人费德利斯(Fidelis)撰写了最早的西方法医著作《医生关系》。
宋词综合了内舒鲁等几本特殊的书籍,然后参考当时的现场执法检查经验,并在1247年撰写了《洗冤集录》一书。
该书共五册,其中第一册包含规则和一般性陈述,第2卷尸检以及第3至5卷包含各种伤害和死亡。
错误记录描述了广泛的内容,例如人体解剖学,尸体检查,现场检查,死因和伤害原因识别,各种自杀或谋杀现象,各种毒药以及急救和解毒方法。
在这本书中,自杀,杀人或死亡之间的区别非常明显,案件也很详细。
详细区分溺水和溺水,吊死和假吊死,自惩罚和杀人,火灾死亡和火灾虚假死亡等,并列出各种突然死亡情况。
本书中记录的内容,例如洗涤尸体,人工呼吸,用夹板固定破裂的部分,用银针测试毒物以及用明矾蛋白解毒,均符合科学原因。
从13世纪到19世纪,“洗涤错误”不仅在中国使用了600多年,而且成为了后代各种法医学著作的主要参考书。
走近宋慈,走进《洗冤录集》-中国科技史概论论文展示

走近宋慈走进《洗冤录集》周晗 PB03206021第一次接触法医学是在高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是关于中毒的。
所以我便开始阅读一些病理学及法医学方面的书。
长久以来对中国传统医学的认识一直停留在中医、针灸上,没有想到在古代的中国就有了专职的法医及系统详尽的法医学著作。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世界法医学之父产生于中国。
近年来,从港版的《洗冤录》到央视的《大宋提刑官》,宋慈和他的法医学专著《洗冤录集》成为媒体热衷的题材而进行了大幅的创作,并广为流传。
宋慈究竟是何许人呢?《洗冤录》里都记载了哪些内容呢?为什么他和他的著作直到今天还具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呢?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走近宋慈,走进《洗冤录集》。
大宋提刑官——宋慈宋慈(公元1186—1249年),字惠父,南宋建阳(今属福建)人。
宋嘉定十年(1217年)进士。
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
嘉熙六年(1239年)升任提点广东刑狱,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
淳佑年间,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
[1] 淳佑九年(1249年)三月九日逝于广东。
[2] 宋代提刑官,是从秦代监察各郡的监察御史、汉武帝时监察各郡的州刺史衍化而来的监察官,全称为提点刑狱公事。
其职责:“掌察所部之刑狱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复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逃而不获,皆劾以闻,及举刺官吏之事。
”[3] 就是说这一职务,乃是监察与检查一路刑狱情况,兼从刑狱的角度监察地方官吏,是宋代的一个有时代特色的监察官类型。
当时的南宋已经产生了法医学萌芽。
秦、汉、唐时期有不少法医学知识积累了下来,如《疑狱集》、《内恕录》、《平冤录》[4]。
宋慈对当时尸伤检验的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将案例情节基本删去,仅将检验经验的实质性内容作为原则、规律记入书中,完成了《洗冤录集》(通称《洗冤录》,1247年)。
很多现代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医是一个代替死者说话的人。
他们通过自己的眼睛与死者进行交流,还事件以真相。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著作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著作
南宋时期担任刑狱官的宋慈编撰的《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____著作。
法医学
外科学
解剖学
心理学
答案:法医学
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法医著作,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4卷。
洗冤集录,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
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
本书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
后世诸法医著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过
巨大贡献,曾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
宋代,法医方面的知识有了比较迅速的进步,有无名氏的《内恕录》,1200年郑克的《折狱龟鉴》,1213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以及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等有关法医检验的著作接连问世。
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法医学著作一一《洗冤集录》,它也是世界上比较早的法医专著。
过了300多年以后,意大利人菲德里于1602年写成了西方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法医学名词解释整理

法医学名词解释整理一. 绪论1.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2.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人,我国古代出色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是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
3. 洗冤集录:成书于1247年,是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
该书对于尸表达象、损伤、窒息、现场勘验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进展了观察、归纳和总结。
较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的诞生早350多年。
被译为多种文字,在世界法医学开展史上具有重要位置。
4. 法医学鉴定:①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展检验、作出判断,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给委托机关的过程②最常见的具法律效力的特殊证据。
5. 法医学鉴定书:是法医司法鉴定人将鉴定的受理、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及经科学分析后得出的鉴定意见形成的书面报告。
法医学鉴定书必须具有严格的科学性,要准确客观的反映检验结果,结论要明确,根据要充分。
6.补充鉴定:对于提出新的问题就提供新的资料,要求原鉴定人复验、修正容或补充意见者,称为补充鉴定。
7.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开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对象主要是尸体。
主要是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个人识别、医疗事故鉴定。
8. 法医物证学〔science of medicolegal physical evidence〕: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展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还包括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
研究对象是生物检材,主要是各种人体成分及分泌物、排泄物。
9. 临床法医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研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分支学科。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著作

南宋时期担任刑狱官的宋慈编撰的《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著作。
A.法医学B.外科学C.解剖学D.心理学答案:A解析:《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法医学著作。
由南宋长期担任司法官史宋慈著,刊于宋理宗淳佑七年(公元1247年)编成。
全书共二卷,内分53项。
同时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
资料扩展:本书5卷53目,约7万字。
前有作者自序。
卷1包括条令、检覆总说、疑难杂说等目;卷2-卷5分列各种尸伤的检验区别等项。
《条令》目下辑有宋代历年公布的条令29则,都是对检验官员规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其余52目,排列分卷不甚有序,各目下内容亦有穿插交错,但细加缕析。
其内容大致可分三方面:1、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2、各种尸伤的检验和区分方法;3、保障和各种救急处理。
本书对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检查、尸体检查等方面都有较科学的观察和归纳,有的达到相当精细的程度。
选段阅读:洗冤集录序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
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谨之至也。
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
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
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
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稡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示我同寅,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
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淳佑丁末嘉平节前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惠父序。
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法医著作,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共4卷。
洗冤集录,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
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查、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
本书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
后世诸法医著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过巨大贡献,曾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