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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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施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充分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学校内部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劳、多得”和“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整杠杆作用,真正做到与众不同、多做与少做,鼓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二、考核分配原则(a )”不劳则无获,不劳则无获”的原则岗位绩效工资基于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除规定外,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人员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

的分配(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的全过程是公开的,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验证(一)规定全部工作量教师XXXX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先进”资格和年终考核奖。

3、所有旷课的分数将在每月累计后按照责任追究的方法上报,并在学期结束时从个人目标考核分数中扣除。

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根据考核分数引入部门顺序.每个部门实施扣分。

学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进行,扣分由主管领导进行,直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和工资分配方法XXXX级课程教师根据期末考试成绩或教学与考试成绩分离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书、专科任务的专业系教师加分,获得XXXX级以上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一考试科目,按统一考试成绩,加上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未参加统一考试和调整的科目,根据参加学校教学与考试分离的结果,加上考核成绩获得的成绩工资。

双方对口升学考试成绩和统一调整考试成绩以及教学与考试分离结果,根据“无底”原则加考核点原则计算绩效工资。

不能分教分考的学科教师按考核点计算绩效工资。

统一调整考试:统一考试通过率为8XXXX,年就业率在99%以上(对口升学除外),就业安置合同、在75XXXX第一学期完成招生任务。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力量,他们的工作对学校的发展和培养学生的能力至关重要。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质量,确保中职学校的长远发展,制定一个合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目标是:1. 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和学校的整体绩效。

2. 突出教学和教育质量,注重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贡献。

3. 建立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教师的权益。

4. 加强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同发展的局面。

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定原则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评价标准透明,评价过程公开,确保每个教师的权益。

2. 差异性:根据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个人发展,工作态度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工资构成。

3. 可操作性: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方法科学,操作简便,方便教师理解和参与。

4. 激励引导:通过合理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努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的绩效。

三、绩效评价标准中职学校教师绩效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1.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考试通过率、就业率等指标。

2. 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教案设计、课堂教学实施等方面的评价。

3. 教学创新和科研成果:包括教学改革的成果、教材编写等。

4. 学生评价和家长满意度: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家长对教学质量的满意度。

5.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课堂纪律、言行举止等。

6. 业务学习和进修:包括参加业务培训和进修、获得相关专业证书等。

四、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教师的学历、职称、工龄等确定,与教师个人的基本素质和资历相关。

2.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与教师的工作质量和个人能力水平相关。

a. 教学质量指标和教学方法和手段指标占比70%,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学生评价和家长满意度等进行评价。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文件院政〔2017〕107号签发人:陈学军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学院各部门:《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已经学院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9日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发挥学生特长优势,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进行自主学习,积极参加相关的科技、文化、技能竞赛、社会实践、交流学习等活动,更好的提升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

经学院研究,学生在校(籍)期间取得的各级各类成果,合作院校的交流学习等可以获得学分认定并用于置换课程学分。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范围和标准1.证书类(1)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之外,获得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认定3学分。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四级认定4学分,六级认定6学分。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认定1学分,二级以上证书认定3学分。

其中计算机类专业获得一级证书不认定学分,二级证书认定2学分,三级以上认定3学分。

(4)机动车驾驶证认定3学分。

(5)普通话测试二级证书(学前专业除外)认定2学分,一级证书认定3学分。

2.竞赛类获奖等级包括:一等奖(含比赛第1-2名、金牌和特等奖),二等奖(含比赛第3-4名、银牌),三等奖(含比赛第5-6名、铜牌)。

(1)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获得国家级1-3等奖者,分别认定10、8、6学分;省部级1-3等奖项者,分别认定5、4、3学分;厅局级1-3等奖项者,分别认定3、2、1学分。

(2)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科技文化艺术节、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由国家各部委、行指委、教指委、行业协(学)会举办的比赛获得国家级1-3等奖者,分别认定8、6、4学分;省部级1-3等奖项者,分别认定4、3、2学分;厅局级1-3等奖项者,分别认定3、2、1学分。

3.科技成果类(1)获国家专利的,发明专利第1-5名分别认定10、8、6、5、4学分,实用新型专利第1-5名分别认定6、5、4、3、2学分,外观设计专利第1-5名分别认定4、3、2、1、1学分。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规定)根据我院安职院人[2016]139号《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分配范围第一条指导思想根据学校绩效工资院系部自主分配的总体要求,以增强部门活力和提高效率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为目的,通过部门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促进部门的各项工作全面、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与教师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为部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第三条分配范围我部正式在职在编全体人员。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部门实行业绩奖励、岗位绩效工资和部门内设岗位补贴及其他临时性工作补贴相结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一)业绩奖励是对教师超额工作量或工作业绩突出的表现予以奖励的工资分配形式。

由学校下拨。

(二)岗位绩效工资就是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岗位绩效考核为重点,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形式。

(三)部门补贴:包括1、临时加班补贴:根据学院和部门实际需要对临时加班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2、部门行政工作:网站维护、文明办等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以上补贴部门从学校下拨的绩效总量中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算。

第五条关于业绩奖励业绩奖励包含超工作量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年度考核优秀奖。

(一)超工作量包括教师超课时和双肩挑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超工作量。

超工作量按照学校下拨的费用全部足额拨付到相应的教师。

(二)教学质量优秀奖。

(三)年度考核优秀奖。

第六条关于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按照学院文件执行。

(一)关于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1、教学系列岗位教学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参考系数2、党政、教辅、工勤岗位党政、教辅、工勤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参考系数见习期岗位绩效参考系数:3、双肩挑教师“双肩挑”教师指在管理岗位,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完整版)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完整版)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XXXX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草案)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按照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X 府办(20XX)XX 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X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草案),以下简称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从 2022 年 1 月起,我校财政全额拨款的教职工执行本方案。

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XX 号)文件精神,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坚持“以人为本、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总原则。

2.坚持以岗定薪,重点向班主任、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3.坚持以量计酬、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档次的原则。

4.坚持在岗发放,岗变薪变,不在岗不发放,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发放的原则。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为: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接受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校长考核绩效、月度考核绩效、教学考核绩效、班主任考核绩效、行政岗位考核绩效、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他绩效七个项目。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辅岗位的不同特点,在考核教职工岗位工作量、实际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基础上,实行按岗分配、以岗定薪、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分配办法,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履行《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设立月度考核绩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一章绪论1.1 背景绩效工资制度是一种根据员工绩效水平发放工资的制度,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增加学校的整体绩效。

中职学校作为培养职业人才的基础教育机构,员工的工作绩效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1.2 目的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激励中职学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动力,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1.3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遵循正确的评价标准,确保员工都能获得公正的待遇。

(2)激励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实施应当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3)差异化原则:绩效工资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差异化发放,以鼓励员工发挥个人优势,提高整体绩效。

第二章绩效工资评估体系2.1 绩效评估指标(1)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效果等。

(2)教学态度:课堂纪律、教学秩序等。

(3)学生进步:学生学习进步情况。

(4)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等。

(5)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

2.2 绩效评估方法(1)自评:员工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填写自评表。

(2)部门评议:部门领导对员工进行评估,填写评议表。

(3)同事评议:员工的同事对其进行评估,填写评议表。

(4)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进行评价,填写评价表。

(5)上级评定:上级领导对下属进行评定,填写评定表。

2.3 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周期为一学年,从每年9月开始,到次年的6月结束。

第三章绩效工资发放方案3.1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关系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其固定的工资收入,而绩效工资是根据其绩效评估结果发放的额外收入。

绩效工资的发放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1)绩效评估结果越好,绩效工资越高;(2)绩效评估结果差,绩效工资可能为零。

3.2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1)优秀绩效:发放基本工资20%的绩效工资;(2)良好绩效:发放基本工资10%的绩效工资;(3)合格绩效:发放基本工资5%的绩效工资;(4)不合格绩效:不发放绩效工资。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

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

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

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系教学质量量化考评细则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教师教学的责任和质量意识,使我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作为教学系对本部门教师绩效考评的指导性文件。

一、考核对象系部从事课堂教学的在编专职和兼课教师,兼课教师由所任课程班级所在的教学系进行考核。

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和方法考核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采用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学生评教与同行评价相结合,教学系考核与学院相关部门考核相结合,学期总结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每学期采集一次数据,每学年考核一次。

频度每年只有一次的数据取年终数据,频度较高的数据最终取数据平均值。

三、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共分五大项,有些大项又分若干小项,每项最低得分为0分,最高得分为该项封顶分。

最后根据得分多少,按照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挡。

四、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一)政治表现、组织纪律(最高10分)赋分方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得10分,在10分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在上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监考等方面不缺勤,坚守岗位得10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扣完为止.旷课一次扣5分,私自调课一次扣0。

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其他活动缺勤一次扣0。

5分。

(二)教学业务(最高75分)1.教学要求(最高5分)赋分方法:在赋5分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情况予以扣分(扣完该项分为止).(1)规范填写教师教学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学生考勤、平时成绩、综合成绩、授课计划等, 以上内容每少填写一项扣1分;听课次数达不到要求(听课次数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每少一次扣1分;教学进程与课程授课计划偏差4学时以上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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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暂行规定)
根据我院安职院人[2016]139号《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分配范围
第一条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院系部自主分配的总体要求,以增强部门活力和提高效率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为目的,通过部门自主分配绩效工资,促进部门的各项工作全面、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条基本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与教师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为部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第三条分配范围
我部正式在职在编全体人员。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部门实行业绩奖励、岗位绩效工资和部门内设岗位补贴及其
他临时性工作补贴相结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一)业绩奖励是对教师超额工作量或工作业绩突出的表现予以奖励的工资分配形式。

由学校下拨。

(二)岗位绩效工资就是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岗位绩效考核为重点,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形式。

(三)部门补贴:包括
1、临时加班补贴:根据学院和部门实际需要对临时加班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
2、部门行政工作:网站维护、文明办等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以上补贴部门从学校下拨的绩效总量中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算。

第五条关于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包含超工作量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年度考核优秀奖。

(一)超工作量包括教师超课时和双肩挑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超工作量。

超工作量按照学校下拨的费用全部足额拨付到相应的教师。

(二)教学质量优秀奖。

(三)年度考核优秀奖。

第六条关于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绩效工资按照学院文件执行。

(一)关于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1、教学系列岗位
教学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参考系数
2、党政、教辅、工勤岗位
党政、教辅、工勤系列岗位绩效工资参考系数
见习期岗位绩效参考系数:
3、双肩挑教师
“双肩挑”教师指在管理岗位,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1)双肩挑教师必须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否则不得评聘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作为享受相关待遇的考核依据;
(2)双肩挑教师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根据教务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定;
(3)双肩挑教师上课等考核细则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岗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规定
岗位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学院的文件执行。

具体如下:
1、在一个分配周期内,每人只能确定一种岗位,具体岗位根据所做工作性质确定。

因工作需要同时兼多岗的,由个人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岗位的顺序;第一岗位绩效工资按100%发放,第二岗位绩效工资按50%发放,第三岗位按30%发放;
2、双肩挑教师在部门任课或教师跨部门任课的,教学岗位绩效工资由该授课教学部门承担;
3、教学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照副教授岗的岗位系数执行,在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具有技师职务(机关事业单位证书)的教师,参照讲师岗位系数执行(以上不含见习期人员);
4、部门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参照中层正职的岗位系数执行;
5、部门的主任(副主任)、书记(副书记)、教学办主任等参照党政系列岗位系数执行;
6、岗位系数1.0分以下(含1.0)的如工龄满20年,绩效工资靠上一档岗位系数执行。

第八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一)部门教学办根据教师的任课情况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部门全体教师(包括给部门上课的其他部门人员)的学期工作量,以及教师教学考核情况报部门主任审核。

(二)部门副主任(或教学办)统计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以及部门补贴情况,报部门主任审核。

(三)召开部门会议,审定部门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内容以及总额。

(四)由部门核算人员核算确定每位教师的最终绩效工资(包括学院发放的超工作量、值班加班补贴,具体数目按照学院文件执行)。

(五)核算结果在部门进行公示。

(六)最后将考核发放办法、课时量核定表、教辅部门的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表及最终绩效工资发放表报人事处备案并在部门存档。

第三章核拨办法
第九条核拨办法
(一)部门将需要补贴的提前预算
部门行政工作:网站维护、文明办等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指定专人核算剩余部分(基本课时补贴)并进行发放。

(三)将结果公布,部门留存并报人事处备案。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及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以及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况按照学院的文件执行。

部门另外制定如下扣发绩效工资情况:
(一)满工作量以上专任教师,学院下拨奖励性放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二)学期内工作量不足180学时的专任教师,按当学期的平均金额扣除不足工作量部分的课时费发放。

(三)本部门的集体活动,如教研活动、会议、讲座、观摩教学等,迟到、早退者一次扣5元,因私请假一次扣10元,无故缺勤者扣30元。

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的要求部门必须组织参与的活动,同上。

第十一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监督与管理
(一)每年结束必须召开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大会,逐项说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二)由部门党总支纪检委员牵头,教学办参加负责对绩效工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对违规情况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附则
(一)2017年绩效发放按本办法执行。

学院定岗定编之后如有变动,需修改本办法。

(二)学院下拨到部门绩效总额后开始部门绩效分配核算。

按年度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自2017年1月起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部门研究决定。

(五)本办法由部门负责解释。

公共教学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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