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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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一、日常教学工作考核:(30分)完成工作量评价:(以每学期教学任务书为准)(20分)⑴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满工作量计20分。

⑵超工作量的按以下公式加分:×超工作量课时数⑶未完成工作量的按以下公式减分:×差额工作量课时数教学效果评价:(10分)(以每学期分院(部)教学评价表为准)学生评教分数×60%+教师评教分数×40%其中:优等计10分,良计8分,合格计6分,不合格计0分二、教学建设情况:(40分)专业建设:(10分)(1)专业带头人计8分(2)专业骨干教师计6分(3)专业建设团队成员并有建设成果计4分(4)未有计0分注:以上项目必须以院级项目并以学院红头文件为准(i)若获XX省级的项目,在院级基础上各加5分。

(ii)若获国家级的项目,在XX省级基础上各加10分。

三、课程建设:(8分)(1)课程负责人8分(2)课程建设团队成员并有成果5分注:以上项目必须以院级项目并以学院红头文件为准。

(i)若获XX省级项目,在院级基础上各加5分。

(ii)若获国家级项目,在XX省级基础上各加10分。

四、实践教学条件(8分)(以分院(部)报备的实训基地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为准)(1)校内实训室建设人员并有成果5分(2)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成员并有成果5分若获得XX省级实训基地的加5分五、师资队伍建设:(8分)(以分院(部)报备的下企业申请和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双师素质及下企业经历: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或二年中下企业累计达到6个月者计8分六、教材建设:(8分)(以使用的教材为准)(1)完成所任课程的自编教材的编写并有成果计4分(2)参与编写公开发行教学并有成果计4分七、班主任工作评价:(10分)(以每学期分院(部)班主任评价表为准)(1)承担班主任工作量评价:(5分)40人/班为标准计5分,每增加4人加0.5分,每减少4人减0.5分。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院发〔2016〕16 号 2016年11月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1.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学院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品牌。

2.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理顺学院各单位间的关系,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学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3.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帮助每位教职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建立适应学院发展战略的人才队伍。

4.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校园文化,促进学院、职工共成长,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考核指标注重与学院目标的对接,加大服务对象、主管领导的考核权限,以定量指标为主,通过定性与定量的评估,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考核。

系统设计、分类实施。

根据不同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分别制定考核体系。

教辅和职能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党政工作要点、任务的情况,以及教学单位的评价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教学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具体目标任务作为考核依据。

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结果导向、奖优促劣。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考核优秀进行奖励。

坚持问题导向,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促进其成长发展。

三、考核内容1、院属单位根据院属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年度目标等不同要求,重点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绩效。

其中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科技工作、师资工作、学团工作、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党建与安全稳定工作等六方面内容,详见《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项目指标表》(附件1)。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1.教学工作成果:综合考核教师一学年在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考
察教师从教学计划的拟定、教材的编写到课堂教学的组织安排、教学诊断
与评价的设计及实施情况,综合评价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及学生成长的客
观结果。

2.教研工作:考核教师在研究课题、参与学科竞赛、在教学教育方面
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反映学校教学发展情况的综艺报道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如取得省级或以上教研成果者,可有加分。

3.科研工作:考核教师在教研、教学工作外所开展的学术研究等方面
取得的成果,如取得省级或以上教研成果者,可有加分。

4.社会公益活动:考察教师参与学校社会公益活动及其他活动的程度,包括参加帮扶弱势群体活动及发展教育、帮助贫困学生等;
5.文体活动:考察教师参与学校文体活动的情况,如参加学校文艺节、体育运动会等,参加师生文艺比赛的程度,团体中荣誉和个人荣誉的高低等;
6.师生关系:考察教师的师生关系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如教师在班
级的情感交流、对学生的规范要求、学生活动组织、学生管理等;
7.主动性:考察教师主动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如主动参与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教师进修等;。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一、考核的目的与原则(一)考核的目的对教师工作的考核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学校内部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考核可以准确了解和公平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良好的激励竞争机制,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和专业、课程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的原则考核工作依据国家对高校教师职务的职责要求进行,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和“全面性、客观性、可测性”的原则,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工作质量作出切合实际的评价。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聘职务、岗位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一)考核对象凡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我院教师均应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每月考核一次学期考核每学期结束前完成教师年度考核总分为两学期考核的平均分三、考核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审)定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具体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各教学系(部)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由5至7人组成,包括所在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和教师代表,行政正职领导任考核小组组长。

各教学系(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办法对本部门全体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五、考核细则M1 教书育人 (10分)考核办法:1、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学认真,教风严谨,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纪律,不迟到、早退、旷教。

各系(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平时表现和日常考核记录评分。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1分。

2、教师要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寓教育于教学中。

各系(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平时表现和日常考核记录评分。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1分。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

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4。

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5.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四)个人荣誉量化考核细则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运用。

学院将把教师量化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审、奖励津贴分配、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试行推广运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年度考核、评优推荐等更大范围运用,以充分发挥量化考核的作用。

(一)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运用.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并将排序情况提供给学院两级评审专家,作为专家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在奖励津贴分配中运用。

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分院部奖励津贴分配办法,将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励津贴分配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以量化考核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职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职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职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引言
本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的目的是确保职业学校对员工的绩效进行
公正、客观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合理的绩效工资。

本指导
文件适用于所有职业学校的教职工。

绩效评估指标
职业学校的绩效评估指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表现: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
2. 教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教材编写等;
3. 行政管理:包括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团队协作等;
4.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操守、道德品质等。

绩效评估流程
1. 绩效目标设定:职业学校应与员工共同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并将其落实到个人工作计划中;
2. 绩效数据收集:根据设定的绩效指标,职业学校应定期收集
相关数据和信息;
3. 绩效评估标准:职业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标准,将绩效指标与具体评分标准相结合;
4. 绩效评估过程:职业学校应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以量化的方式记录;
5. 绩效反馈与奖励:职业学校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向员工提供绩效反馈,并按照绩效工资考核规定给予合理的奖励。

绩效工资计算
绩效工资计算应根据评估结果和职业学校的工资政策进行,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

引用资料
- 重点职业学校人事管理办法
- 职业学校工资管理规定
以上为职业学校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的主要内容,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落实。

高职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高职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高职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一、教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的内容可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具体体现为素质指标、“能”具体体现为能力指标,“勤”具体体现为态度指标,“绩”具体体现为业绩指标。

结合高职学院教师的特点,确定关键绩效考评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教师绩效指标一览表级二级指标频指指标考核□标考核主体性质率标BA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思想素学上级、同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定性质期事、下级强素质满足岗位业务要求,讲职业素学上级、同指职业道德,分析表达能定性质期事、下级标力强廉洁自秉公守法,严于律己,学上级、同定性律法律意识强期事、下级统筹规划、合理有序,组织协学上级、同控制、沟通、协作、协定性调期事、下级调能力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学习创学上级、同能习能力强,敢于突破,定性新期事、下级力创新能力强指掌握本专业学科理论标业务技学上级、同知识,具备娴熟教学技定性能期事、下级能。

教师基语言表达能力强,熟练学上级、同定性本技能计算机辅助教学。

期事、下级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进取敬学上级、同职守,有强烈的进取精定性业期事、下级神执行力贯彻、落实工作快捷有学上级、同定性态度效,执行力度好期事、下级度为学生、家长、社会提指服务意学上级、同供服务,做到热情、细定性标识期事、下级心、耐心、周到将自己融入整个团体,团队意学上级、同最大程度的发挥自己定性识期事、下级的作用。

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工学其他(讲座)等达到一定量教务科作量期定数量。

教学质定性、学学生评价80分教务科量定量期学生工班主任工作、管理兼学定性学生科作职、教书育人期学年专著、论文、科研项目、业科研工第课题等综合科研分达定量教务科绩作二到各类职务标准指学标期获奖与教学奖、、指导学生奖学专利(成项、学科建设奖、科研定量院办期果)奖、创新项目等。

学年招生工吾期值班、宣传、学生第定性招生办作推荐、考试信息等一学期二、绩效考评指标权重的确定为了体现各个绩效指标在绩效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须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一、概述为了激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面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规范年度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

二、考核标准1. 全员考核全员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的评价,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筛选出优秀教职工。

初评:由各部门初评出优秀教职工。

复评:由校内综合考核组进行复评,综合考虑全年工作业绩和学生评教结果。

终评:由校领导组成终评小组,最终确定优秀教职工名单。

2. 岗位考核岗位考核是针对具体岗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岗位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

3. 个人考核个人考核是针对个人的考核,主要考核个人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专业能力提升情况。

三、奖金分配1. 奖励对象对年度绩效考核评为A级和B级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2. 奖金额度固定奖励金额为绩效奖励基数的3%。

绩效奖励基数根据单位总预算的1%确定。

3. 绩效奖项绩效奖项设置如下:•教学优秀奖:对在教学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科研成果奖:对在科研领域中取得重要成果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教学科研创新奖:对在教学和科研中具有创新性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工作质量奖:对工作质量突出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工作创新奖:对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4. 奖金颁发奖金颁发分两次进行,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具体发放日期由学院财务部门确定。

四、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的出台,将强化教职工的内部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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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
教学质量量化考评细则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教师教学的责任和质量意识,使我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作为教学系对本部门教师绩效考评的指导性文件。

一、考核对象
系部从事课堂教学的在编专职和兼课教师,兼课教师由所任课程班级所在的教学系进行考核。

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和方法
考核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采用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学生评教与同行评价相结合,教学系考核与学院相关部门考核相结合,学期总结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每学期采集一次数据,每学年考核一次。

频度每年只有一
次的数据取年终数据,频度较高的数据最终取数据平均值。

三、计分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

共分五大项,有些大项又分若干小项,每项最低得分为0分,最高得分为该项封顶分。

最后根据得分多少,按照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挡。

四、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一)政治表现、组织纪律(最高10分)
赋分方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得10分,在10分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在上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监考等方面不缺勤,坚守岗位得10分
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旷课一次扣5分,私自调课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其他活动缺勤一次扣0.5分。

(二)教学业务(最高75分)
1.教学要求(最高5分)
赋分方法:在赋5分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情况予以扣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1)规范填写教师教学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学生考勤、平时成绩、综合成绩、授课计划等, 以上内容每少填写一项扣1分;听课次数达不到要求(听课次数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每少一次扣1分;教学进程与课程授课计划偏差4学时以上扣
1分。

(2)教案:上课无教案扣2分。

每学期开学前没有备好2周以上教案扣2分。

(3)出试卷:试卷不规范,扣1分;不能按时上交试卷扣2分。

(4)评判试卷:错登、漏登分数扣2分;丢失试卷扣2分;不按时提交试卷和试卷分析的扣1分。

(5)布置和批改作业(实验实训报告):每学期批改6次以上,实验实训报告全批全改,每少一次扣2分。

2.教学计划(最高5分)
(1)按要求上交各种计划并严格执行。

期末没完成教学计划,或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视情节扣2-3分,完成不足80%者扣5分。

(2)课程教学计划和实际进度相差较大,又无正当理由者,每发现1次扣1-2分。

3.教学组织(最高5分)
认真进行组织教学,对所教班级要有课堂纪录,及时点名统计,关注学生到课率,对缺课学生要有检查、统计、并采取有效措施。

无课堂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扣3分,到课率低扣2分。

4.教学工作量(最高10分)
(1)教师根据岗位不同完成学院津贴分配方案中规定基
本教学工作量,学期因产假、重病假等不参加当期考核;教师进修、访学、企业实践等原因经学院批准并完成任务者,视为完成当期基本教学工作量;
(2)因客观原因,当年教学工作量不足,但是能服从学院、系(部)领导安排,圆满完成临时分配任务者,可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赋分方法: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得5分。

学期完成工作量每超额10%加0.5分(最高加5分),每少10%扣1分。

5.教学效果(最高50分)
(1)学生评教(最高30分)
学生评教优秀率为80%以上且不合格率低于5%者认定为优秀,学生评教良好率、优秀率为70%以上且不合格率低于10%者认定为良好,学生评教合格率及以上为70%及以上为合格,学生评教不合格率在30%以上者认定为不合格。

赋分方法:学生评教结果为优秀的得30分,良好得20分,合格的得15分,不合格得0分。

学生评教由教学系通过评教系统组织实施。

每学期评教两次,学期终汇总。

(2)专家评教(最高10分)
根据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平时听课、检查、评教给分。

(3)系部评价(最高10分)
为发挥系部管理职能,系部主任根据教师工作完成情况以
及完成教学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价。

(三)实践能力与社会工作(最高5分)
1.“双师型”教师
被学院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并承担着实践教学课程或任务者记2分。

2.企业实践锻炼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1个月以上,撰写有价值的研究报告记2分。

3.实践教学能力
教师实践能力强,积极开发实训项目,开展项目化教学记2分;参与基于工作过程课程设计改革,成绩明显,记2分.
(四)创先争优(最高10分)
1.按照学院制定的《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

(1)团体赛
在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团体一等奖,辅导教师负责人得10分,其他辅导教师得7分。

其他奖项顺次降低2分(团体二等奖辅导教师负责人8分,其他辅导教师5分;团体三等奖辅导教师负责人6分,其他辅导教师3分)。

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参照省级一类竞赛标准。

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团体一等奖辅导教师负责人5分,其他辅导教师3分。

其他奖项顺次降低1分(团
体二等奖辅导教师负责人4分,其他辅导教师2分;团体三等奖辅导教师负责人3分,其他辅导教师1分)。

省级二类相对于省级一类对应降低0.5分.
同一赛项不重复积分,按照最高得分计算。

学生团体赛项辅导教师团队不超过5人,按表彰文件认定。

(2)个人赛
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学生个人取得一等奖,辅导教师得7分。

其他奖项顺次降低2分(二等奖辅导教师5分,三等奖辅导教师3分)。

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学生个人取得一等奖,辅导教师得4分。

其他奖项顺次降低1分(二等奖辅导教师3分,三等奖辅导教师2分)。

国家级二类,省级二类对应降低0.5分。

同一赛项不重复积分,按照最高得分计算。

个人赛项辅导教师只能1人。

2.教师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教师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4分。

若有团队成员按照对应奖项降2分计算得分,团队成员一般不超3人。

在省级教师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学院组织的教师技能竞赛活动中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教师技能竞赛包括: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说课、信息化大赛等。

同一赛项不重复积分,按照最高得分计算。

3.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自立项到项目完成只计分一次,团队成员限前7名)
获得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项目负责人得10分,2、3名各得8分,4、5名各得7分,其余各得5分。

获得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项目负责人得5分,其余各得3分。

获得院级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项目负责人得4分,其余各得2分。

五、考核结果与使用
1.每学期将教学系考核部分的分数与学院考评部分的分数相加,得出学期考评结果;年终将两学期分数作平均,得出全年总分数,依据总分数的高低,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良好比例控制在25%以内,考核成绩和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

2.考核结果在职称评定中按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作为量化积分的依据。

同时岗位津贴系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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