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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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经典案例(3篇)

刑事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1980年出生,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7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批准逮捕,案件由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李某,男,1982年出生,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6月,李某因与张某某发生纠纷,被张某某持刀故意伤害,致李某重伤。

二、案件经过2018年6月的一天,张某某与李某在某市某区一烧烤店就餐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情绪激动,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向李某头部砸去。

李某躲闪不及,头部被啤酒瓶砸中,造成头部重伤。

事发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被害人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颅脑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警方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迅速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三、案件审理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考虑了以下事实和证据:1. 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持啤酒瓶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张某某在犯罪后逃离现场,但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 被害人李某在案发前与张某某有纠纷,但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故意伤害李某,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4. 被害人李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给其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四、判决结果1. 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 张某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 张某某承担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某持啤酒瓶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自首的认定。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案中,张某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知名刑法案例(3篇)

法律知名刑法案例(3篇)

第1篇案例背景:张某,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5月,张某因家庭矛盾与妻子李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经过:1. 争执起因:张某与李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近年来,由于家庭琐事和性格差异,夫妻关系逐渐紧张。

2018年5月的一天,张某因家庭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

2. 暴力升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持刀向李某颈部刺去。

李某大声呼救,张某并未停止,继续对其进行攻击。

3. 案发经过:李某在逃跑过程中,被张某追上再次刺伤。

随后,李某倒在地上,张某看到李某已经无法动弹,才停止了攻击。

4. 投案自首:案发后,张某感到十分后悔,于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审理: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侦查。

经过调查取证,确定张某为犯罪嫌疑人。

2.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评析:1.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张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张某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次,张某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即张某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再次,张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张某的行为导致了李某重伤,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

2. 自首情节的认定: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在判决时,充分考虑了张某的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3. 家庭暴力问题的反思:本案反映了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

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因家庭琐事和性格差异而破裂,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刑法的法律案例(3篇)

刑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25岁,某市居民。

2019年10月,张某某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李某某发生争执。

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双方矛盾逐渐升级。

2020年5月,张某某因酒后失去理智,对李某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导致李某某重伤二级。

二、案件经过1. 争执起因:张某某与李某某同在某公司工作,因工作职责划分问题,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

起初,双方通过沟通试图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

2. 矛盾升级: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某与李某某的矛盾逐渐升级。

张某某开始在工作中故意刁难李某某,甚至对李某某进行人身攻击。

3. 酒后行凶:2020年5月的一个晚上,张某某与朋友在酒吧聚会。

酒后,张某某情绪失控,想起与李某某的矛盾,决定报复。

他酒后驾车前往李某某家中,找到李某某后,对其进行殴打,并持械将其打伤。

4. 案件发现:李某某被打伤后,邻居发现并报警。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张某某控制。

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三、案件审理1. 立案侦查: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收集证据,对张某某进行刑事拘留。

2. 提起公诉:经侦查,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3. 法院审理: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审查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某某酒后驾车,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持械伤人,犯罪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

同时,考虑到张某某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1. 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 张某某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五、案件分析1. 犯罪主体:张某某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犯罪时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

2. 犯罪客体:张某某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

法律典型案例刑法(3篇)

法律典型案例刑法(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被告人张某,男,32岁,汉族,某市人,无业。

被害人王某,男,28岁,汉族,某市人,某公司职员。

2019年3月,张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将王某刺伤,致王某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案件事实2019年3月,张某与王某在某市一家餐厅吃饭时,因餐桌摆放位置等问题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持餐厅服务员提供的菜刀,朝王某腹部猛刺一刀。

王某被刺后,疼痛难忍,倒在地上。

张某见状,又持刀朝王某背部连刺数刀,导致王某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持刀刺伤王某,主观上具有伤害王某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

2. 犯罪情节本案中,张某持刀连续刺伤王某,致王某重伤,犯罪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四、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五、案例启示1.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他人,避免因琐事引发冲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 遇事冷静处理。

在发生争执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失控,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3.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

公民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的法律案例(3篇)

刑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3月,张三与李四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导致李四重伤二级。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张三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件事实1. 2019年3月10日,张三与李四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2. 在争执过程中,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致使其受伤。

3. 李四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4. 案发后,张三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问题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如何量刑?四、法律分析1.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导致李四重伤二级,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 关于量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本案事实,张三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考虑到张三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认为:1. 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考虑到张三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李四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六、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对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法律知识: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等。

2. 量刑时,应当考虑犯罪情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因素。

刑法法律经典案例(3篇)

刑法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男,30岁,无业。

由于长期沉迷赌博,张三欠下巨额债务。

某日,张三因无力偿还债务,心生杀意,意图杀害债权人李四以摆脱债务。

经过精心策划,张三于201X年X月X日,在李四家中将其杀害。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刑法领域的一个经典案例。

二、案件经过1. 策划阶段:张三在得知李四家中有价值较高的财物后,心生贪念。

他开始制定杀害李四的计划,并购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作为作案工具。

2. 实施阶段:张三于201X年X月X日深夜潜入李四家中。

他首先将李四捆绑,然后逼问其财物存放地点。

在得知财物位置后,张三杀害了李四,并将财物据为己有。

3. 侦破阶段:李四的家人发现其失踪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调查,迅速锁定了张三。

在侦查过程中,张三的犯罪动机、手段、过程被一一查清。

三、案件审理1. 起诉书: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张三提起公诉。

2. 庭审阶段:在庭审过程中,张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他辩称,自己杀害李四是为了摆脱债务,并非出于报复心理。

同时,他还表示愿意退赔部分赃款。

3.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张三还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

鉴于张三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张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案例分析1. 故意杀人罪:张三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张三有杀害李四的故意;其次,张三实施了杀害李四的行为;最后,张三的行为导致李四死亡。

因此,法院认定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 盗窃罪:张三在杀害李四的过程中,还盗窃了李四的财物。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盗窃的故意、盗窃的行为、盗窃的财物。

张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法院认定张三的行为又构成盗窃罪。

3. 自首情节:张三在犯罪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自首。

经典刑法法律案例(3篇)

经典刑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25岁,某市居民。

被害人李某某,女,22岁,某市居民。

二人原为同事,因工作关系相识。

2017年5月,张某某因工作调动至李某某所在单位。

在工作中,张某某与李某某因工作矛盾产生纠纷。

经过一段时间的矛盾激化,张某某产生了杀害李某某的念头。

二、案件经过2017年6月15日,张某某在单位与李某某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张某某情绪失控,持刀将李某某刺伤。

李某某被刺伤后,张某某继续追击,致使李某某多处受伤。

李某某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三、案件审理(一)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某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处张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二审法院判决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某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严惩。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分析(一)犯罪构成1. 客观方面:张某某持刀将李某某刺伤,致使李某某多处受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其行为已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

2. 客观方面:张某某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而仍然决意为之。

3. 主观方面:张某某在犯罪过程中,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刑事责任1. 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2. 张某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 张某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五、案件启示1.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

公民的生命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2. 矛盾化解需及时。

在工作中,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及时沟通,避免矛盾激化。

中国刑事法律案例(3篇)

中国刑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25岁,某市人。

2018年3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案情简介2017年12月,张某某因琐事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打成轻伤。

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案件经过1. 发生争执2017年12月某日,张某某因装修房屋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

双方争吵不休,情绪激动。

在争吵过程中,张某某情绪失控,持械将李某打成轻伤。

2. 投案自首案发后,张某某深感懊悔,于2018年1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3.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侦查。

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张某某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4.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了案件材料,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罪。

四、案件争议焦点1. 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2. 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3. 对张某某的刑罚是否适当?五、法院判决1. 关于张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某某持械将李某打成轻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故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关于张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3. 关于对张某某的刑罚是否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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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经典案例(为便于学习掌握《刑法学》理论和应用,特选取了一些经典案例,请大家在学习之余,进行分析并在××论坛发表分析意见,以期共同学习提高。

)第一部分刑法总则一、犯罪构成的主体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

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挂倒,二死一伤。

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

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

经查,李某在逃亡的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的男少年抢劫他人财产1200元;帮助他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李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

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

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

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

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

”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

”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

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

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三、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

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的万元已被人取走。

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

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

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

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问:(1)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江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四、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

2002年,为达到出国观光目的,宋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

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

归国后,2003年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

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时任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

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云南的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的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

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路费。

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谭某带刘、黄二人在途中将宋干掉。

谭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

金某诡称只要谭将自己的一封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宋某,不必谭动手。

谭某默许。

于是金某当着谭某的面写了信,并给谭某3万元。

谭某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

刘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

后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请分析各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5.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

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

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

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

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的飞机票二张。

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问: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五、共犯案例6.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的意思,某日知道乙躲在屏风后面喝茶,就对刚从他处走来的丙说:“你不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这是该公司昨天新买的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

”丙于是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直接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时将乙砸死。

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知道有人在屏风后面。

问:1.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于乙的死亡,甲、丙是否均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2.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A公司屏风的损坏,甲、丙是否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3.丙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4.本案最终应如何处理六、数罪案例7.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

张、郭二入商量,将赵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

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

于是二人商定将赵的女儿卖掉。

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奸淫。

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

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成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籍与家人团聚。

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

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七、刑罚案例8.甲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服刑12年后被假释。

在假释考验期的第5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

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犯抢劫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另外,甲还在假释考验期满的第3年,从A市的毒品走私犯手中购买毒品2500克,运到B市后卖出。

问:1.对甲假释考验期间的盗窃罪应如何处理2.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犯的抢劫罪应如何处理3.对甲进行的毒品犯罪应如何定罪4.对甲最后的刑罚应如何确定第二部分刑法分则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略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9.李华为报复男朋友陈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陈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杂工。

当得知陈某会在2003年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李华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团圆饭的食油和生粉里。

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的最后一刻,她拿起电话拨打了110……得到消息的警察马上赶往现场,所幸时间尚早,还未有人在该饭店就餐。

后来,经过化验,食油和生粉中含有剧毒的毒鼠强成分。

李华也随之获救。

问:李华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李华是否构成犯罪中止案例10.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

问: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11.某甲是某私营电器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副厂长,1988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3年11月12日假释。

假释考验期至1998年2月12日。

1997年12月,甲为骗取贷款,照银行印章的样式,伪造了农业银行某办事处的储蓄章和行政章,并套取整存整取存单的样本,印制大量空白存单,然后制作2份金额各为100万元的假存单,并持该存单到某信用社以电器厂的名义要求抵押贷款,从某信用社开出2份抵押证明,盖上私刻的印章,以此假存单和抵押证明从银行骗取贷款200万元。

此后,甲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共骗取贷款1200余万元。

贷款大多用于偿还电器厂的贷款。

案发前,归还银行贷款200万元。

案发后,追回赃款和财物价值600余万元,尚有近500万元无法追回。

问:1.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案例12.某国有独资公司看到“小糊涂仙”酒在市场上很畅销,即将本厂生产的劣质酒伪装成“小糊涂仙”酒出售。

为了顺利出售,该厂伪造了大量“小糊涂仙”酒的包装。

包括该酒的酒瓶、带有该厂商标的瓶贴等。

该厂共伪造了市值200万元的“小糊涂仙”酒,共花去成本4万元。

在尚未销售时,即因群众举报而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查,“小糊涂仙”酒的外观设计已获得专利,“小糊涂仙”商标已获得注册。

问:1.该厂的行为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为什么2.该厂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3.本案中有无犯罪未完成形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13。

2003年4月5日,甲为勒索财物,欲将某大款的独生子乙带回家中藏匿,在将乙带回家的路上,甲认为该行为不妥,又将乙送回家中。

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处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案例14.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

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

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

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

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

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

问: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五、侵犯财产罪案例15.被告人赵某在A市火车站站台上见一刚下车的旅客王某(女)带着一个小孩,旁边放着5件行李,便上前询问其是否需要雇人扛行李。

二人商定,由赵某将王的4件行李扛出车站,王付给赵人民币20元作为报酬。

赵扛着4件行李刚出站口,王的小孩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查票。

看到王忙于出示车票,赵遂产生了非法占有王的行李的企图,趁王不注意,将行李扛走。

行李内装有人民币6000元、价值5000元的真皮提包一个及其他物品。

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了全部赃款和赃物,并发还给失主王某。

问: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案例16、2003年8月8日,某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8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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