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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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管理,规范信息报送流程,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信息报送管理。

三、管理要求1. 报送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间和报送内容准确报送信息。

2. 接收部门应及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报送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整改。

3. 信息报送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流程和记录。

4. 信息报送单位应定期对信息报送流程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信息报送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四、组织架构1. 设立信息报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对信息报送单位进行培训和监督。

2. 设立信息接收部门,负责接收、核对和存档信息报送文件。

3. 设立信息审核部门,负责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信息报送流程1. 报送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间,将信息报送至信息接收部门。

2. 信息接收部门应在24小时内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报送单位联系整改。

3. 完善信息报送文件,并交由信息审核部门进行审查。

4. 审查通过后,将信息报送文件存档,并及时通知报送单位。

5. 如报送不规范或信息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报送单位整改。

六、信息报送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业主单位等。

2. 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图纸等。

3. 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

4. 工程项目的经济情况,包括投资额、成本控制等。

5. 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包括对环境的影响和治理措施。

七、信息报送的安全保密1. 信息报送单位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报送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 信息接收、审核和存档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护报送信息的安全性。

3. 信息报送单位及接收、审核和存档单位应对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负有法律责任。

八、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领导及信息报送管理部门应对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项目部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部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部项目信息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信息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

2、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进展进行,保证真实、准确,并及时进行整理、分析、传递。

3、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内的信息收集整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及时汇总、整理。

二、项目信息的内容1、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市场信息,包括当地规划、发展信息等。

3、自然条件。

4、工程概况信息:工程实体概况、场地与环境概况、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书等。

5、施工记录信息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6、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信息。

7、项目的材料管理、设备管理、劳动力管理、资金管理、技术管理、组织协调等信息。

8、项目的竣工验收信息。

9、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三、与有关各方沟通的要求1、业主的沟通管理(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应通过项目经理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经理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统计月报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与监理、施工单位(分包)的沟通管理(1)与监理、施工单位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监理单位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准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出有关的监理月报、监理通知及对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批。

(5)项目经理应加强与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分包项目经理的沟通与协调,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

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信息的跟踪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顺利推进,保障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管理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依法遵纪、规范管理、信息安全、真实可靠、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效率提升”的原则。

第六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保护工程项目相关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七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执行办法。

第八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建立信息汇总、分析、反馈和定期报告等制度。

第二章项目信息跟踪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设立专门的信息跟踪管理部门或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信息技术知识。

第十一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跟踪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和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三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保障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流转。

第十四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漏和滥用。

第十五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部门应定期向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跟踪管理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第三章项目信息跟踪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六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及时收集和整理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计划、进度、质量、成本等。

第十七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建立信息数据库和档案,做好信息的存档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根据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信息报表和统计分析。

第十九条项目信息跟踪管理应定期对项目信息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

项目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及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二章安全信息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项目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1. 制定和修订安全信息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 收集、整理、分析安全信息;5. 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6. 提出安全改进措施。

第七条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项目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信息管理内容第九条项目部安全信息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4. 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记录;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及处理情况;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7. 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8.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9.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情况;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项目部安全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安全信息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安全信息收集:项目部各部门、员工应主动收集、上报安全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整理。

第十二条安全信息报告: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时,项目部应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并按程序进行上报。

第十三条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安全信息进行分析,查找事故、隐患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信息传递:安全管理部门将安全信息及时传递给项目部各部门、员工,确保信息共享。

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范文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信息的公开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众参与度,保障政府与社会的利益平衡,根据《行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全面、及时,遵循自愿公开、普遍公开的原则,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条项目信息的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信息。

第四条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强化项目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规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合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决策和调整等信息。

项目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信息公告、媒体报道、互联网公示等多种形式。

第二章项目信息公开的程序第六条项目信息公开的程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第七条主动公开是指项目责任单位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项目信息。

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表,及时将项目信息公布在政府指定的网站和其他媒体上。

第八条依申请公开是指社会公众按照法定程序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获取项目信息。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申请,最迟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对于申请公开的项目信息,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量调整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间,但必须保证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的申诉机制,对社会公众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

第三章项目信息公开的职责第十一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具体的公开方案和时间表,并及时将公开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项目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按要求提供项目信息,如实填报信息内容。

同时,项目责任单位有义务对本项目负责,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单位项目信息化管理制度

单位项目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项目信息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包括项目规划、实施、监控、评估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分工协作,责任明确;(三)安全可靠,保障有力;(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项目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信息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三)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监控和评估;(四)负责信息化培训、宣传和推广;(五)负责信息化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章项目信息化管理流程第六条项目信息化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信息化项目建议,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项目规划:信息化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制定项目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实施计划等。

(三)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四)项目监控:信息化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五)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信息化管理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四章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第七条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九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实施第十条信息化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需求导向,合理规划;(二)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三)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四)质量第一,进度保障。

工程项目各部信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各部信息管理制度

一、项目信息管理的重要性项目信息管理是指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对项目所涉及的信息进行有效的搜集、整理、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项目信息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的执行效率、成本及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的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二、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1.保密原则:项目信息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2.及时性原则:项目信息应该及时收集、记录、传递,确保项目决策可以及时做出;3.完整性原则:项目信息应该全面、真实、准确,不得有所遗漏或夸大;4.可靠性原则:项目信息的来源应该可靠,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5.一致性原则:项目信息应该在各个部门和层级间保持一致,避免信息的传递误解。

三、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项目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实施和监督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并负责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2.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助项目信息管理部门收集、整理、记录和传递项目信息;3.各部门:负责按照项目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并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完成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四、项目信息的搜集和整理1.项目信息的来源包括:项目文件、会议记录、沟通记录、工程图纸、合同文本等;2.项目信息的搜集方式:主要包括网络搜索、会议记录、电话咨询、实地调研等;3.项目信息的存档和整理:所有项目信息应该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制规范存档,确保信息的便捷查找和使用。

五、项目信息的传递和共享1.内部传递:项目信息应该在组织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及时传递,确保项目信息的最新和一致;2.外部传递:项目信息对外部合作伙伴或业主也应该及时、准确的传递,确保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1.信息备份:所有项目信息都需要进行定期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信息权限:项目信息的访问和修改应该根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进行限制,防止信息的泄露和误操作;3.技术保障:对项目信息系统应该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制度

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制度

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制度一、概述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为了科学规范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部的效率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方法。

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部内部信息化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确保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职责与权限1.项目部应建立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管理的整体规划、组织推进和监督评估。

2.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具体工作需求,有序开展信息化工作,并遵守信息化管理制度的规定。

4.项目部负责人应确保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配合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三、信息化设备与软件管理1.项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购置、配置和维护信息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项目部应合理利用信息化设备和软件资源,不得滥用、浪费和私自更改相关设备和软件设置。

3.项目部应对信息化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项目部各部门应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信息化软件,确保软件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部内部的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

2.项目部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

3.项目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防止未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4.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审计,发现并解决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更新安全措施。

五、数据管理与共享1.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项目部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数据的录入、修改和查询。

3.项目部应根据需要将一些数据进行共享,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和效益。

4.项目部应备份重要数据,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可用性。

六、信息化项目管理1.项目部应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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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横路(金狮桥~江南路)工程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部门:江苏宝基潞横路项目管理部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1 为切实提高潞横路项目规范化程度,建立完整、准确的信息管理文件档案,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编制,信息管理过程中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常州市武进区城建档案馆对市政项目归档要求等规范的制定。

1.3本制度适用于潞横路项目管理部信息管理。

二文件归档办法
2.1 收集收集工作即是将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集中起来的工作过程。

凡反映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材料等均属归档范围。

2.1.1 归档材料应以原始材料为基础,如遇外单位提供的资料中存在复印件的,必须及时要求和退回,并要求其加盖印章后方可生效。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整。

2.1.2 归档文件不得用于易腿色、耐久性差的墨水或圆珠笔、铅笔填写。

2.2 整理整理文件是以“件”为单位,进行文件级整理。

确定“件”是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关键之一。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2.2.1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同一文件除正本外,在撰写、印刷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稿本,包括历次修改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定稿等,视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留存。

一般来说,文件的正本与定稿为一件,但定稿过厚不易装订的,也可单独作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

2.2.2 正文与附件为一件。

附件一般是指正文后注明的附件,它是正文内容的一部分。

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2.2.3 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对于制成材料、字迹材料等不利于档案保管的文件(如传真件、铅笔书写的重要文件),以及使用中出现破损的文件,应复制后归档。

复制件包括复印机制作的复印件以及手工誊写的抄
件等。

这些复印件应与原件作为一件。

2.2.4 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转发文与被转发文是一份文件的不同部分,前者往往包括贯彻意见及执行要求,后者则是具体内容,他们在发挥文件效力方面难以分割,因此也应作为一件。

2.2.5 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办文单)为一件;文书处理较规范的机关,文件在运转过程中一般都附有文件处理单或者拟办单、发文稿头纸,有的还附有领导批示的签批条等。

这些表单真实的记录了文件的形成、办理过程,是归档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文件作为一件。

2.2.6 来文与复文(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分别为件;来文与复文虽作为两件,但排列时应排列在一起,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2.2.7 报表、图册、名册等。

报表、图册、名册等一般每册(本)内容都相对完整,具有独立的检索价值,因此应按照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

2.3 文件的修整文件的修整一般包括对破损文件进行修校,对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进行复制,去除文件上易锈蚀的金属物,对过大的文件进行折叠等。

2.3.1 在装订前,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或进行字迹加固处理。

文件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

2.3.2 对于过大的文件进行折叠时应注意尽量减少折叠次数。

小于16开的纸张应用A4纸贴衬。

空白纸张抽除。

(折叠办法参考《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办法》GB/T50238-2001)
2.3.3 去除易锈蚀的金属物,以避免对档案潜在的危害。

2.4 件的装订件的装订主要是为了固定“件”,使其便于保管和利用。

一般采用不锈钢钉在文件的左侧装订。

文件整理时必须左侧和下边齐。

2.5 编写页码若文件有页码的则不必重新编页码;若无页码则在文件的右下角用铅笔编页码;若此件归档文件是由几份文件组成的,且每份文件本身有页码的,则不必重编页码;若无页码,则需通编页码。

2.6 分类完成前面的基本步骤后,就需要按照文件的类别分别归档。

信息管理的重要作用是要保护文件材料的完整、安全,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

所以在文件材料的分类组合上,要针对形成的文件材料,将内容反映同一或同类事物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分门别类的存放。

2.7 排列存放在同一档案盒内的归档文件一般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日起在前的排列在前面、日期在后的排列在后面。

同时每件归档文件上要编写件号,即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用铅笔在文件的左上角编号,件号从001开始标注,一件文件编一个件号。

2.8 编目编目是指对归档文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的工作。

编目应做到准确、全面、详细、深入,以适应信息管理现代化及检索的需要。

归档文件目录可作为盒内目录放置于每个档案盒内最前面。

2.9 装盒将归档文件按盒内序号顺序装入档案盒,装盒时尽量选择厚度适宜的档案盒放置文件,并做到下边齐,防止文件在盒内弯曲。

若同类文件数量较多时,可分盒以卷1、卷2放置。

2.10 卷盒、卷面
2.10.1 卷盒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40mm。

2.10.2 卷面内容为:公司全称、项目全称、案卷编号、案卷名称。

2.10.3 背脊内容为:案卷编号、案卷名称。

2.10.4 备考表内容为:编卷说明、立卷人、审核人。

2.11 归档、验收、移交
2.11.1 工程开工时,项目管理部负责在城建档案馆备案,以确保城建档案馆随时了解项目的工程进度。

2.11.2 项目管理部信息管理员在项目开工后,按本作业指引要求监理等单位形成积累工程文件材料的任务。

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

2.11.3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文件,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立卷,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平行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竣工时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项目管理部在进行汇总、整理。

2.11.4 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汇总整理、立卷,竣工时由监理单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

2.11.5 项目管理部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资料。

2.11.6 前期阶段所产生的工程档案资料、竣工阶段的竣工验收工程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档案资料由项目管理部收集汇总。

2.11.7 项目管理部的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前,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项目管理部在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移交过程中做好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对建设单位的协助工作。

由项目信息管理员配合建设单位于档案预验收前完成归档工作。

2.11.8 项目管理部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配合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如只有一套原件,必须复印二套,一套归建设单位,一套项目管理部(参照本制度存档要求)留存,再将原件移交城建档案馆。

三文件收发
4.1 发文
4.1.1 项目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进行发文登记工作。

4.1.2 发文登记一般用于已完整、完善(例如已办完的相关证件、已审核过的图纸等)的资料、文件发往各相关单位的签收登记。

4.1.3 发文必须经项目管理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签发。

4.1.4 指定发文人员必须及时将发文签收登记情况汇报项目管理师。

4.1.5 发文登记表中签收人应为具有收文主体资格的行为人。

4.1.6 发文中收文行为人直接在文件上或回执上签收的,应在发文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

4.2 来文
4.2.1 项目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进行来文登记工作,一般为项目管理部信息管理员。

4.2.2 项目管理部指定人员在收到来文后第一时间报项目管理师审阅,根据项目管理师指令对来文进行处理,并在一定时间内项目管理师未对来文进行处理时及时提醒项目管理师。

4.2.3 来文登记表中的签收人必须为项目管理部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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