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旨在规范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推动清洁生产理念的广泛应用,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1. 生产过程规划:工业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规划,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废物的最小化排放。
生产过程应考虑节能、节水、减废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目标。
2. 设备选型: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的设备,并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
3. 节能措施: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增加能源回收利用、改进设备效率、优化能源结构等。
4. 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应采取减少废物和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分类、回收再利用、减少有害物质使用等。
5. 环境污染监测:工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排放物和废物的质量和数量,并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6. 培训与宣传:工业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培训,推广清洁生产理念,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7. 监督与评估: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定期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进行奖惩。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导则

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导则1 适用范围1.1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本市企业自行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1.2企业委托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遵照本技术导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导则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GB/T 25973-2010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DB31/T 662-2012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通则《清洁生产审核手册》(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2015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2016年38号令)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关于印发《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和《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的通知(工信部节[2015]15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沪经信节[2017]645号)3 术语和定义3.1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 1 —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3.2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3.3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3.4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是指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阶段完成后,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编制报告。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篇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篇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一篇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清洁生产成为了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推进清洁生产的实施,制定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内容,以期为清洁生产的实施提供指导。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基本原理是以环境保护为核心,通过审核和评估来发现和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有效管理资源、减少污染排放、实现循环利用,推动企业向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发展转变。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内容包括审核项目、审核标准、审核方法和审核程序等方面。
首先是审核项目,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使用和废物处理等方面。
审核项目需要考虑企业的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确保审核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是审核标准,即评价企业是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审核标准应该明确、可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并与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相一致。
同时,审核标准还应该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特点进行差异化设定,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审核方法是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的关键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和访谈调查等。
现场查看是通过实地考察企业的生产现场、设备和环境管理措施等来获取真实的数据和信息。
资料审查则是对企业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报告进行详细检查,以验证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执行清洁生产措施。
访谈调查是与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和相关方面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清洁生产意识、管理水平和改进措施等。
最后是审核程序,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实施。
审核程序应该包括申请审核、准备审核、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等环节。
申请审核是企业向审核机构提出审核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准备审核是审核机构根据审核请求,组织审核人员和设备,制定审核计划和方案。
实施审核是审核人员按照审核计划和方案,对企业进行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和访谈调查等。
报告审核是审核机构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审核报告,并向企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工业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生产方式的转变对于实现绿色发展至关重要。
清洁生产审核作为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工具,能够帮助工业企业识别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风险,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一、清洁生产审核的概念与意义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具有多重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和能源的消耗,企业能够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其次,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采用清洁生产方式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再者,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
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能够有效减轻企业对环境的压力,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避免因环境违法而带来的风险。
最后,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清洁生产审核要求企业不断探索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发展。
二、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步骤清洁生产审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筹划与组织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使企业员工了解清洁生产的概念和审核的重要性,提高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2、预评估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包括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考察、确定审核重点等,为后续的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3、评估对审核重点进行深入的物料平衡和能量平衡分析,找出物料流失和能源浪费的环节,以及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4、方案产生与筛选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一系列清洁生产方案,并从技术可行性、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筛选和评估,确定可行的中/高费方案和无/低费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根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负责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市、县(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工作。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本省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一类企业”);(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二类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二类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第七条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的企业(以下简称“自愿企业”)均可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各级经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节能减排、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整治、企业上市环保核查、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工作,积极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确定:(一)一类企业名单的确定: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结合本地区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初选名单,并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车间所在地址、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超标、超总量等情况,报送设区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导则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而制定的一种管理标准。
该导则旨在帮助企业逐步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导则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第一步:了解清洁生产的概念和原则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企业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前,应该首先对清洁生产的概念和原则进行深入了解。
清洁生产原则包括源头减排、节约能源、循环利用和资源有效利用。
第二步: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该计划应该明确清洁生产审核的目标、范围、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且需要进行必要的调研和数据收集。
通过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企业能够有序地推进清洁生产的实施和审核工作。
第三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该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的内容包括生产流程、资源利用、废物处理、能源消耗等方面。
审核过程中,需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清洁生产原则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四步:制定清洁生产改进方案基于清洁生产审核的结果和发现,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清洁生产改进方案。
改进方案应该包括可行的措施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使得企业能够逐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步:实施清洁生产改进方案企业应该按照清洁生产改进方案的要求,逐步实施相关措施。
这包括改进生产工艺、更新设备、优化能源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还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和清洁生产技能。
第六步:监测和评估改进效果企业应该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对清洁生产改进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这可以通过收集数据、监测指标和开展内部审核等方式进行。
监测评估的结果将为企业调整改进方案和制定新的目标提供参考。
第七步:持续改进和提升清洁生产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企业应该将清洁生产融入到日常经营中,不断推动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DB11!T~1040-2013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ICS 13.020.01Z04备案号:40353-201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040—2013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Audit Reports for CleanerProduction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2013-12-20发布2014-04-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审核报告总体要求 (2)5 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3)附录 A (资料性附录)资料性用表 (16)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写排版要求 (32)附录 C (规范性附录)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 (35)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清洁生产方案效益计算方法 (37)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清洁生产方案经济可行性分析方法 (4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唐艳芬、杨宝玉、薛捍平、刘志鹏、刘安、胡永锋、李南娜。
II引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保护北京地区环境质量,为北京市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制定本标准。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总体要求和审核报告正文编写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可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参考。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0.07.31
•【字号】京环函〔2020〕234号
•【施行日期】2020.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科技
正文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
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京环函〔2020〕234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安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事业单位、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于2020年8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
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
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
3.《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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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X XX备案号:DB XX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XXX-XXXX 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201□—□□—□□发布2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科林蓝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玉瑞、李晓丹、李汉平、李昕、薛捍平、刘安、李旭、田喆、刘莉。
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术语和定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类型、审核基本原则、审核基本要求、审核程序、技术要求、审核报告的编写。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自愿性)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DB11/T 1040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3484和GB/T 1245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清洁生产审核cleaner production audit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注:参考《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3.2清洁生产备选方案cleaner production option针对能耗高、物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原因,从原辅材料和能源、工艺技术、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弃物特性、管理及员工八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的预防、解决措施。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清洁生产备选方案按照所需投资费用的高低划分为无/低费备选方案、中/高费备选方案。
3.3清洁生产方案cleaner production solution从清洁生产备选方案中筛选出明显易行的无/低费方案,及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可行的中/高费方案。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清洁生产方案按照所需投资费用的高低划分为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
3.4审核期audit period企业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的时间。
3.5审核考察期review period of audit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当年回溯三个自然年的时间加上审核当年年初到审核启动前的时间。
注:对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企业,回溯时间可放宽到五个自然年。
3.6审核基准期benchmark period of audit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当年的上一自然年度。
注:非连续生产企业可取上一年度同一生产周期为审核基准期。
4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类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注1:参考《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注2: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 基本原则5.1 真实性清洁生产审核应以可观的信息和真实有效的数据为基础。
5.2 全员性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应做到从高层领导到基层员工积极参与。
5.3 整体性应分别从原辅材料、能源资源、工艺技术、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物、管理和人员八个方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5.4 预防性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应识别出潜在的能耗高、物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环节,并提出预防措施。
5.5 持续性为持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企业应在完成本轮审核之后,继续开展清洁生产活动。
5.6 合规性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环境保护、资源(能源)保护与节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强制要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 审核基本要求6.1 审核目的6.1.1 绩效目的借助审核,通过提高企业及审核重点的物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这一核心指标,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实际效果。
6.1.2 其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活动还可实现以下目的:a)企业清洁生产能力建设与提高;b)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建设与完善。
6.2 审核逻辑与基本要求6.2.1 调查并明确主要问题通过不同范围、层次、方式及强度的调查,明确企业及审核重点所存在的物耗高、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等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部位、环节和性状。
应得到清晰明确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源等详细信息(即主要问题及其产生源清单)。
6.2.2 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根据上述结果及相关信息,从原材料与能源、工艺技术、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物、管理和人员操作等方面进行系统追踪、排查分析导致企业及审核重点所存在的物耗高、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等主要问题的形成原因。
应针对每一主要问题及其产生源,得到系统全面、具体到位的问题产生原因分析描述(即问题产生原因清单)。
6.2.3 确定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根据问题产生原因及其他相关信息,寻找并确定可以避免或能够减轻企业及审核重点所存在的物耗高、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等主要问题发生或其发生强度的可行预防型解决方案。
应根据问题产生原因分析结果,针对每一主要问题及其产生源,广泛寻找并提出与之匹配对应的成套备选方案,再由此确定其中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无/低费、中/高费)。
6.2.4 可行方案实施应及时、有效地实施所有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
7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包括以下七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内容和产出见图1。
图1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框架图8 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8.1 审核准备8.1.1 组建审核组织机构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构应分为审核领导小组与审核工作小组;若企业规模不大,可将审核领导小组与审核工作小组合并为审核小组。
b)审核领导小组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员由企业高层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审核过程中各项工作进行决策、协调和监督;c)审核工作小组的组长由负责牵头审核工作的职能部门的企业主管领导或该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由企业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审核过程中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8.1.2 审核工作计划应尽量详细,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起止时间、负责人(或负责部门)及参与人(或参与部门)等。
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审核工作的时间节点,为审核工作小组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依据,为审核领导小组监督审核进度提供参考,为审核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提供保障。
8.1.3 宣传培训工作应贯穿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层次人员宜采取不同的宣传培训方式。
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在企业中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强化清洁生产意识,克服相关障碍,营造清洁生产氛围,调动积极性,培训清洁生产审核方法,为审核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8.2 预审核8.2.1 现状调研8.2.1.1 现状调研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发展史、规模、产值、利税、组织结构、人员状况、发展规划、厂区布置、及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状况;b)企业以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审核情况,若不是第一轮审核则需说明上一轮审核时间、审核重点的确定和评估情况、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拟实施中高费方案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绩效、持续清洁生产情况等;c)企业生产工艺状况,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单元及辅助单元构成等;d)企业设备设施状况,包括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情况、原辅材料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配置情况、各类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等;e)企业产品状况,包括产品结构、各类产品生产能力、各类产品实际产量、产品品种与产量波动情况(如受季节、市场需求等影响)、产品合格率、产品的储存与出厂情况等;f)企业原辅材料状况,包括原辅材料品种与消耗情况、单位产品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原辅材料消耗波动情况(如受季节、市场需求等影响)等,对于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包括有毒、有害原料的性质与用途、运输、储存与使用情况、审核考察期消耗量变化趋势、是否有无毒、低毒原料替代或削减消耗量的改进措施等;g)企业能源状况,包括能源管理组织机构与制度情况、消耗能源种类、能源转化、传输与使用情况、各种能源消耗情况、单位产品各种能源消耗与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波动情况(如受季节、市场需求等影响)、水平衡测试、能源审计、现有节水节能技术措施、水耗定额与能耗限额等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对于超过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包括导致高耗能的生产环节情况、高耗能原因分析、审核考察期能耗变化趋势、是否有拟采取的节能改进措施等;h)企业环保状况,包括环保管理组织机构与制度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竣工验收完成情况、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情况、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节点与产生原因、数量和组成情况、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配备、运转与处理效果情况、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常规监测与在线监测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与总量情况、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贮存与处理处置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等,对于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包括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原因分析、审核考察期排放浓度或总量变化趋势、是否有拟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或减排措施等,对于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节点、产生原因、产生量、主要成分、贮存、处理处置与排放情况、审核考察期产生量与排放量变化趋势、是否有拟采取的削减产生量的改进措施等。
8.2.1.2 在现状调研中,对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量、能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与总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量等至少应收集审核考察期内的数据,其余资料与数据至少应收集审核基准期内的数据。
8.2.1.3 审核工作中应对所收集资料中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
数据分析方法可选用但不限于对标法、类比法、回归分析法。
8.2.1.4 必要时,应对缺少的数据和重要数据进行实测核实。
对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缺失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能源消耗数据、有毒、有害物质数据应进行补充实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