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四章答案教学教材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4、ABCD;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第二,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如果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4、ABCD;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经济法教程课后答案及案例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1. 经济法的特点是什么?●经济法律规范的易变性●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程序保障的非独立性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含哪些?●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行为优位的原则●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原则3. 什么是经济权利?什么是经济义务?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关系如何?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管理与协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是指法定义务人应当依据经济权利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责任。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相互依存。
没有经济权利就不会有经济义务。
经济主体不能只享有经济权利而不承担经济义务,也不能只承担经济义务而不享有经济权利。
4.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的当事人。
●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5. 什么是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哪些特征?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由经济法规定,在经济主体违反法定经济义务时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综合统一性。
经济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综合。
经济法律责任的综合统一性,是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及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多样性所决定的。
●双重处罚性。
双重处罚性体现了经济法律责任的公正性与严格性,对于制裁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6. 试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形式。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有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对其行为多导致的损害事实承担责任的原则。
◆经济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罚款、强制收购、没收财产等。
◆行政责任。
对违反经济法的行为,可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经济法第四章答案及解析(1)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答案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选项B正确。
【该题针对“消费税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
准予扣除消费税=100 000×20%×10%=2 000(元);应纳消费税=200 000×10%-2 000=18 000(元)。
【该题针对“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计算。
根据规定,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本题中,由于该批发企业能够分别核算,因此仅就批发销售卷烟的销售额与销售数量征税。
【该题针对“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20 000×(1+5%)+(1×2 000×0.5)]÷(1-20%)=27 500(元);(2)应纳消费税税额=27 500×20%+1×2 000×0.5=6 500(元)。
【该题针对“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5.【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经济法第四章答案

第四章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此题考核证券市场的原那么。
公正原那么,是指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执行统一的规那么,适用统一的标准。
贯彻公正原那么的根本要求是,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同样受法律制裁。
[该题针对“证券法的根本原那么〞知识点进展考核]2[答案]:A[解析]:此题考核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
根据规定,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展考核]3[答案]:A[解析]:此题考核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选项中,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因此此题只能选择A。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展考核]4[答案]:C[解析]:此题考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任职。
根据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效劳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展考核]5[答案]:D[解析]:此题考核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
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因此选项均不正确。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习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习题及答案解析多项选择题1、人身保险合同的索赔权利人有( )。
A、被保险人B、受益人C、投保人D、保险人2、下列表述中,关于保险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B、保险期间也是计算保险费率的依据之一C、在保险责任开始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D、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是保险合同从生效到终止的期间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到期日是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C、本票无须承兑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4、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B、更改收款人名称的票据C、更改金额的票据D、更改用途的票据5、下列情形中,属于票据伪造的有( )。
A、张某以王某的名义签章出票B、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更改了金额C、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更改了付款日期D、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背书6、甲向乙签发一张100万元已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乙在票据到期后依法提示付款,但是甲却乙以未按照约定向其供货为由拒绝正支付票据款,经调查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乙方确实没有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供货,且仍处于未履行状态。
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的此抗辩权属于对物抗辩B、甲有权不向乙支付票据款C、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甲不能对乙行使抗辩权D、甲的抗辩行为属于对人的抗辩,是合法的7、下列票据的取得行为中,票据持有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
A、因欺诈而取得票据的行为B、因胁迫而取得票据的行为C、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行为D、因无对价而取得票据的行为8、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接管终止的有( )。
A、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B、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C、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D、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9、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权依法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机关有(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
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
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 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经济法概论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企业法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以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五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个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 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一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8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改变,企业严重亏损。
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名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还,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部分贷款,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清?3.在银行贷款偿清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答案:(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的,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也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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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市场的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执行统一的规则,适用统一的规范。
贯彻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同样受法律制裁。
[该题针对“证券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2[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规定。
根据规定,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3[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选项B.C.D中,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因此本题只能选择A。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4[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任职。
根据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5[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因此选项A.B.C均不正确。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6[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增发股票中配售数量的限制。
根据规定,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该题针对“股票的发行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7[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累计债券总额是指公司成立以来发行的所有债券尚未偿还的部分。
本题该公司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700万元(8000万元×40%-2500万元=700万元)。
[该题针对“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8[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代销的相关规定。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9[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组织承销团承销。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10[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
根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11[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基金申购、赎回的规定。
(1)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也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因此选项A错误(2)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因此选项C错误(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因此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知识点进行考核]12[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
为股票发行(如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3[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该题针对“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条件。
根据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5[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重大事件。
根据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属于重大事件。
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信息披露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16[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披露时间。
根据《证券法》规定,中期报告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
[该题针对“信息披露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17[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证券交易的规则。
《证券法》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该题针对“限制的交易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18[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协议收购。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该题针对“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9[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情形。
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
本题的四个选项均属于询价对象,除此之外还包括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2[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发行的类型。
设立发行,是指雒行人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向社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
设立发行的法律结果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发行,又称承销发行,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并由证券承销机构办理证券发行事宜,承担证券发行风险的行为。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3[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该题针对“股票的发行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4[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根据规定,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项D是符合规定的用途,因此不属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5[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其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6[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本题中,代销期限届满,选项C.D未达到70%,因此为发行失败。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7[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条件。
根据规定,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应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3年内在应当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该题针对“证券发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8[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件。
选项C正确的说法是:主要股东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该题针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知识点进行考核]9[答案]:AB[解析]: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0[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保荐机构的资格条件。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的,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因此选项A应选;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因此选项B应选;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因此选项C和D应选。
[该题针对“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1[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股票终止上市的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因此选项C不符合规定。
[该题针对“股票上市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2[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暂时停止。
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应暂时停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之一是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之一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因此,选项D不符合题意。
[该题针对“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3[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