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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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1•【文号】国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3月21日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制度。

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

落实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做好后续废止、修订、转化等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标准滞后老化问题。

进一步明晰各层级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将推荐性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

【通用精品范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

【通用精品范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

2018年XX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第一部分:主体责任清单(一)担负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和科室长、体校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年初主要领导与科室、体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推进全区体育事业发展和XX局党支部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同步落实,整体推进。

(四)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

将相关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廉洁从政宣传;利用正反典型对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制度创新,坚持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突出解决“四风”问题,定期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和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的自查。

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

落实《秦淮区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奖惩定夺、推荐任用干部等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七)坚持向区委、区纪委和全体党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

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巡查巡访工作,对反馈的意见和整改事项按规定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惠府办[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的通知(惠府办〔200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实行重大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03〕14号)精神,为抓好我市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重点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惠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表》和《惠州市2009年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政府要求,各重点项目的主管领导、协调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所挂钩负责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认真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推进;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对已核准的项目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需要国家、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加大工作跟进力度,主动衔接汇报工作,力争尽快获得批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管理,建立征地拆迁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和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解决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问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个一律”的要求,依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努力争创优质工程;认真执行《惠州市重大工程预防腐败暂行规则》,严把工程建设廉政关,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情况的财务监督,审计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惠州市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重点项目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018年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副本

2018年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副本

2018 年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一、履行领导责任二、推进责任落实1.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3.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亲自督促、主动落实。

4.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解决存在的问题。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制定 2018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6月(2)做好迎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相关工作。

及时(1)召开支部会传达各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我站实际贯彻落实。

及时(2)召开支委会研究、布置、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及时(1)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

6月(2)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6月每半年召开 1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站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月、12 月(1)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6月(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2018 年全站责任制分工。

12 月(3)针对上级党委、纪委巡视(察)反馈意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牵头单位的问题整12 月改工作。

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1)按照全站《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实施办法》,确保站领导对今年所包的信访问题承6.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担“五包”责任。

12 月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认真执行我站《 2018 年度领导干部接访人民群众日程安排表》,及时联系领导到群众接待中心接访来访群众。

12 月7.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县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19〕56号)的部署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2019〕5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区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区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区有关规定管理。

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除国家、省和市政策要求设立的专项资金外,每项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

确需继续实施的,在实施期满前一年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价,并重新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申请。

第四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分“决策领域”“财政事1权”“政策任务”3层结构编制(模板见附件2)。

“决策领域”由财政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一设置;“财政事权”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区业务主管部门按部门职责梳理设置,每项“财政事权”资金一般不跨部门管理;“政策任务”不作固化,由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每年度需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设置。

原则上各项“财政事权”下设“政策任务”不超过10项,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政策任务”进行排序,预算编制不受以往年度基数限制。

在不增加“财政事权”总额度的前提下,对“政策任务”进行调整结构或新增额度的,区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纳入目录清单编报。

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目录清单,需按“三重一大”要求经部门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审议,报送区财政部门复核后,再报请分管区领导审核;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后送区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区政府审批。

【房产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房产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房产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潼南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妥善处置相关的不稳定因素;加大处置力度,尽快化解信访问题,集中力量搞好重点项目的清理和处置工作;认真分析信访原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前防范、避免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善用法治思维化解信访问题,推进法治信访,力争全年稳妥处置好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平稳局面。

二、工作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为专项治理牵头协调或协助单位。

主要分工如下:(一)因房地产企业资质、房屋施工质量、房屋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房屋设计、新建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引发的问题,由区城乡建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二)因规划调整、小区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搭建违章建筑物等引发的问题,由区规划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三)开发商违规销售、延期交房、物业管理、已交付使用房屋质量安全引发的问题,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四)开发商虚假宣传引发的问题,由区工商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助。

(五)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协调,区城乡建委等部门协助。

(六)群体性事件预警、房地产隐患项目舆情监控、集访现场控制,由区公安局牵头协调,区互联网管理中心、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等单位协助。

(七)开发企业资金短缺、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问题,视情况由区信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牵头协调。

三、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报告、月分析”制度,坚持全域摸排、制定对策、化解处置同步推进,坚持重点项目和其它项目同步处置。

同时,为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把握好工作时序和工作节奏,将全年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工作阶段:(一)集中摸排、制定对策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25日)一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专项工作牵头协调部门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力量,重新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矛盾纠纷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拉网式摸排建立涵盖辖区内所有开发项目的《开发项目台账》及《房地产开发建设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处置表》,掌握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纠纷隐患及信访问题;建立《个案处置方案》,筛选确定重点项目。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
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
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

14. 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
各市(州)人民政府、财政厅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 (六) (七)
切实保障外商投 资企业公平待遇
进一步促进外商 投资
降低进出口环节 合规成本和推进 通关便利化
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
务局
31. 按照国家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调整规范我省行政许可事项。 省委编办
(十一)
压减行政许可等 事项
32.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
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
协调办
(十二)
加快制定政务服 务事项清单和推 进政务服务标准 化
10. 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 政策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
11.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机制。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 发展改革委
12. 监测评价城市信用状况,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 问题专项治理。
省发展改革委
13. 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 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 治理“新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
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统一事项办理标准。
政务公开协调办、省直有
关部门(单位)
35. 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
15. 贯彻落实国家取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境外投资 者设置的准入限制。
16. 建立健全省级层面外资投诉处理机制。 17. 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惠府〔2019〕51号•【施行日期】2019.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FGS-2019-8惠府〔2019〕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十二届10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7日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8〕76号)的要求,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市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市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市有关规定管理。

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除国家、省政策要求设立的专项资金外,每项专项资金支持的政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

确需继续实施的,在实施期满前一年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价,并重新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申请。

第四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分“决策领域”“财政事权”“政策任务”3层结构编制(模板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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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赣州至深圳铁路惠州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徐局改发市展革毅)
开展征地拆迁,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建设。
22
广州至汕尾铁路惠州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局改展发市革徐毅)
开展征地拆迁,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建设。.
开20202020202020202020205
序号
247工程名称(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进行重件码头港池航道,围海造陆,取水明渠东防波堤,厂区临时护岸建设。
26
万荃湾港区5惠州港吨级石化码头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港务局(马成辉)
进行水工建筑物、港池疏浚、码头后方陆域、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建设。
27
广东惠州天然气电厂扩建热电联产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范志益)
开展征地,进行路基、路面、桥涵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
19
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
胡建斌
高志平
国陈府(区惠城政)强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征地,进行路基、路面、桥涵及其他附属建设。
20
龙门至水贝省道S353段建设工程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门龙县政府段致辉)
完成勘察设计,进行路基、路面及桥涵施工。
惠州市2018年重点建设工程责任分工
序号
工程名称(247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1
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
麦教猛
吴献民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路面工程、交安机电工程、房建工程施工。
2
TCL集团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麦教猛
吴献民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华星光电建设并试产。多媒体工程进行主体建筑施工、园区道路及绿化、二次装修、机电设备安装。
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工程建设。
9
惠东县高潭革命老区潮惠高连接线改扩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进行路基、路面、桥涵建设。
10
惠州大道东段延长线改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进行路基、桥涵建设。
11
惠州海湾大桥延长线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进行部分路基、桥涵、隧道建设。.
33
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一期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进行土石方挖运、海工工程、水电路等配套建设;开展核岛负挖及筏基施工、长周期设备采.
开20202020202020202020200
序号
工程名称(247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
购及制造。
34
中广核惠州港口一期海上风电场工程
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
23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惠州)TOD综合开发
胡建斌
高志平
市国资委(左顺全)市国土资源局(黄伟涛)
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土规调整、用地报批等。
24
惠州机场航站区扩容扩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扩建航站楼1.1万平方M,3个停机坪及配套设施。
25
太平岭核电厂重件码头工程
开20202020202020202020201
序号
工程名称(247项)
主管领导
协调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
12
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进厂公路建设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
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路基土石方、隧道工程、桥涵洞工程施工。
13
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工程
;新建基站完成400个个存量改造基站的2000建设。
37
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
胡建斌
高志平
荣府(魏县惠东政君)
进行土地平整、园区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38
中科院强流重离子加HIAF速器()加速器置究动驱嬗变研装)工程CIADS(
31
惠城区近期燃气工程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甘少权)
进行江北多功能气化站、三栋高中压调压站工程、惠城区近期燃气工程高压管网工程、配套燃气工程建设。
32
仲恺高新区近期燃气工程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进行东江气化站二期、沥林LNG气化站、陈江(潼湖)天然气门站、仲恺S357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及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建设。
完成3台机组建设调试并投产。
28
惠州50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州供电局(李铭钧)
进行变电站及线路基础建设。
29
惠州22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惠州供电局(李铭钧)
进行变电站及线路基础建设。
30
电输变惠州110千伏及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供惠州电局(李铭钧)
进行变电站及线路基础建设。
6
S120连接潼湖农垦部队公路工程(联发大道)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道路基础及配套工程建设。
7
线惠城南旋工业S120区至原横沥收费站段改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瑞公路管理局(李市奇)府(陈国惠城区政强)
完成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路面工程施工。
8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16
韶惠高速惠龙段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立项核准、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全线动工。
17
韶关翁源至新丰高速惠州段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工程立项,进行路基、桥涵、隧道建设。
18
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惠城区政府(陈国强)国府县政(陈博罗煌)
胡建斌
高志平
龙门县政府(段致辉)
完成征地,进行路基、路面及桥涵施工。
14
省道S255线博罗龙桥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市公路管理局(李瑞奇)市国资委(左顺全)博罗县政府(陈国煌)
完成桩基础工程施工。
15
惠河高速公路白石互通
胡建斌
高志平
市交通运输局(钟朝阳)
完成勘察设计,进行征地、基础土建施工。
3
惠州TCL集团股份公司T商智云协同制造报务平台
麦教猛
吴献民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报批,进行土建施工。
4
S120潼湖至三和段道路改造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排水、道路、交通及配套设施。
5
G205与S357连接公路建设工程
胡建斌
高志平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张莉兰)
完成道路基础及配套工程建设。
胡建斌
高志平
惠东县政府(魏荣君)局(徐展市发改革毅)
完成各项专题评审、报批,进行土建施工。
35
惠州供电局营业生产综合楼及供电所技术用房
胡建斌
高志平
(李铭惠州供电局钧)
完成惠州博罗杨侨供电所生产综合楼等三项工程投产,推进其他工程的设计、征地等工作。
36
惠州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胡建斌
高志平
局经市济和信息化(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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