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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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药店计算机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推荐word版 (14页)

【2018最新】药店计算机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推荐word版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药店计算机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篇一:医保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

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模板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模板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药店内所有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的员工。

2. 目的在于规范药店计算机的使用,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计算机使用规定1. 员工应使用个人授权账户登录计算机,不得共享账户信息。

2. 严禁在药店计算机上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或硬件。

3. 药店计算机仅用于工作相关活动,禁止用于个人娱乐或非工作目的。

三、网络安全管理1. 员工应定期更改账户密码,并使用强密码策略。

2. 药店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保持病毒定义更新。

3. 严禁访问非法网站或下载不明来源的文件。

四、数据管理1. 药店敏感数据应加密存储,并定期备份。

2. 员工在处理患者或药品信息时,应遵守隐私保护法规。

3.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删除药店数据。

五、硬件维护1. 定期对计算机硬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硬件故障,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

六、软件管理1. 药店内所有软件的安装、升级和卸载应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

2. 员工应使用药店提供的正版软件,不得使用非法或盗版软件。

七、网络使用1. 药店网络资源仅用于工作需要,禁止用于下载、上传或传播违法内容。

2. 员工应避免在网络中讨论敏感或机密信息。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药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药店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制度更新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信息技术部门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2. 药店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附则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药店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请根据药店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模板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医药连锁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模版

医药连锁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模版

医药连锁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模版一、前言随着医药连锁门店的发展,门店计算机系统的功能和服务也越发完善,而良好的系统管理制度则是确保门店计算机系统顺畅运行的基础。

本文提供了一份医药连锁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模版,旨在帮助门店建立健全的系统管理制度,提高门店的计算机系统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制度内容1. 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目的为了维护门店计算机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规范门店计算机系统的使用,确保门店计算机系统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2. 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3. 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责任3.1 总经理是门店计算机系统的总负责人,对门店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密负总责。

3.2 系统管理员是门店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者,负责系统管理员账号的管理,系统硬件维护、系统安全管理以及系统用户管理等工作。

3.3 普通用户是门店计算机系统的最终使用者,应当遵守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门店计算机系统。

4. 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权限4.1 系统管理员账号是门店计算机系统中权限最高的账号,只由总经理指定,不得将账号密码泄密。

4.2 普通用户账号由系统管理员注册,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普通用户账号的使用情况,对异常账号进行及时处理。

5. 门店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5.1 门店计算机系统应当安装安全软件,并进行定期更新,确保系统安全。

5.2 系统管理员应当定期备份门店计算机系统的数据,以确保门店计算机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3 门店计算机系统查询和日志记录功能应当开启,记录普通用户登录情况,及时发现系统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理。

6. 门店计算机系统的硬件维护6.1 门店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应当定期维护,包括清洁、加油、更换故障部件等工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2 门店计算机系统调试和安装工作应当由专业的工程师进行,禁止任意拆卸和更换计算机硬件。

7. 门店计算机系统的用户管理7.1 普通用户应当严格遵守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依法合理使用门店计算机系统。

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背景说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计算机已成为现代零售药店管理的重要工具。

为了更好地利用计算机进行药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计算机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1.购置和更新计算机设备:药店应根据实际需要购置计算机设备,并定期进行更新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

2.维护和保养:药店需要定期进行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清理灰尘,检查硬件和软件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安装和升级软件:药店计算机上的软件应经过合法渠道购买,并进行合法授权和安装。

同时,应及时升级软件以提高安全性和性能。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1.网络设备管理:药店应购置并维护合适的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等,在正常情况下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2.网络安全管理:药店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包括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定期检查安全漏洞并进行修复。

四、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1.数据备份:药店需要制定合理的数据备份策略,保证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2.数据恢复:药店需要建立数据恢复机制,确保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避免对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五、计算机使用规范1.员工权限管理:药店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求设置不同的权限,员工只能访问和操作其权限范围内的计算机和数据。

3.定期密码修改:药店应定期要求员工修改计算机和网络的密码,确保密码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禁止滥用计算机资源: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资源进行非工作相关的活动,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行为,药店应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七、制度宣传与培训药店应定期开展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熟悉和理解相关制度,并能够正确操作计算机设备和软件。

以上是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药店的管理效率,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药店计算机操作规程

药店计算机操作规程

药店计算机操作规程一、概述为了规范和提高药店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和信息安全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药店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的操作,包括使用电脑、网络和其他计算机设备的操作。

二、计算机使用权限管理1.药店计算机应设置密码登录。

每个员工只能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不得分享账号和密码。

2.管理层应根据员工工作职责的需要,设置不同的权限,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访问权限。

三、计算机保护1.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应摆放在安全、稳定的地方,并定期清洁设备,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2.计算机设备应防止受潮、震动和尘污等,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风良好。

3.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网络使用管理1.员工上班时应确保计算机连接到合法的网络,禁止私自接入公共网络或其他不受管理的网络。

2.员工在使用网络时,应遵守公司的网络管理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浏览、传输、储存和传播非法、淫秽、恶意软件等信息。

3.不得随意更改网络设置,包括修改IP地址、DNS服务器等,如需更改,须经管理层批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五、电脑硬件和软件使用2.员工应妥善保管计算机和移动存储设备以及存放重要数据的U盘等物品,确保不外泄。

3.员工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安全可恢复性。

六、信息安全和保密1.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泄露、篡改、窃取和散布公司和客户的重要信息。

2.员工应保密药店的经营和用户信息,不得将相关信息外传,不得利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个人盈利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注销个人账号并锁定计算机屏幕,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七、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管理层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扣工资、降职或解雇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因违反规程造成的药店和客户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损失,相关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药店计算机的使用和维护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本文档旨在确保药店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药店的信息安全,提高药店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计算机硬件管理1. 购置和更新•药店计算机硬件的购置和更新应符合药店的实际需求,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购置和更新计算机硬件的决策应建立在充分了解市场趋势和技术发展的基础上,确保所采购的硬件性能和质量能满足药店的工作需求。

2. 设备安装和维护•计算机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连通。

•药店计算机设备的定期维护应包括硬件的清洁和检查,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维修。

3. 设备备份和灾备•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制定灾备预案,包括数据恢复和备用设备的准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计算机故障和灾害。

三、计算机软件管理1. 软件采购和授权•所有计算机软件的采购必须经过合法渠道,并确保获得相应的软件授权。

•禁止使用盗版软件和未经授权的软件。

2. 软件安装和升级•统一规划和管理药店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升级。

•定期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安全补丁的升级,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软件授权管理•配置有效的软件授权管理系统,监控和管理药店计算机软件的授权情况。

•及时处理过期或无效的软件授权,确保软件的合法和有效使用。

四、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1. 药店网络的安全设置•采取相应的安全策略,限制对药店网络的非授权访问。

•配置网络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以保护药店网络的安全。

2. 密码管理和访问控制•建立严格的密码安全规则,要求员工使用强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

•给予不同职责的员工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确保合理的访问控制。

3. 信息备份和恢复•定期对药店的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制定信息恢复计划,以确保在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信息。

五、违规处理和监督•建立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4年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4
一、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各定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健全、清楚。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医疗保险业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政策,诚实守信,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第四条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规定。

第五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六条零售药店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申报、结算等工作。

第七条零售药店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虚构药品销售、医疗费用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二)为非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其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三)倒卖、挪用、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四)其他违反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第八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规定,不得误导参保人员购买和使用药品。

第十条零售药店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出售假冒伪劣药品;(二)违反规定加价销售药品;(三)串通涨价、哄抬药价;(四)其他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当提供符合医疗保障规定的医疗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虚构医疗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三)其他违反医疗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最新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最新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零售药店。

1.2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1.3 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组织机构2.1 零售药店应设立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医保管理工作。

2.2 医保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医保业务办理。

2.3 医保管理人员应熟悉医保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业务管理3.1 参保人员凭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零售药店购药时,应主动出示。

3.2 药店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确保人证相符。

3.3 药店工作人员应根据参保人员需求,推荐合适的医保药品。

3.4 参保人员购买医保药品时,药店应严格执行医保目录和价格政策。

3.5 参保人员购买医保药品,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3.6 药店应定期对医保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质量和数量。

3.7 药店应建立健全医保药品管理制度,防范医保欺诈行为。

四、财务管理4.1 药店应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及时结算医保报销款项。

4.2 药店应设立医保基金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4.3 药店应定期向医保管理部门报送医保业务报表,接受医保部门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5.1 医保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

5.2 医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参保人员投诉。

5.3 药店应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的检查,提供真实、完整的医保业务资料。

六、法律责任6.1 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2 药店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7.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一、总则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医保费用的管理以及药店与医保部门的协作,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定点零售药店。

二、药店资质要求1. 药店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证书,并在登记机构注册备案。

2. 药店必须具备正规的药品库房和配送系统,并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购进合法药品。

3. 药店必须配备专业的药师和医保管理员,确保医保相关事务的顺利进行。

三、医保管理规范1. 缴费与结算(1) 药店必须准确、及时地将参保人的医保费用缴至当地医保部门,提供经费支持参保人的医疗保障。

(2) 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所需的材料和资料。

2. 药品的供应和销售(1) 药店必须使用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2) 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照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和医保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进行销售,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报告销售情况。

(3) 药店禁止擅自提高药品售价,不得利用医保基金牟取暴利。

3. 医保信息管理(1) 药店必须建立和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

(2) 药店必须及时将医保部门要求的信息报送给医保部门,如药品采购情况、药品销售情况、参保人的用药情况等。

(3) 药店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参保人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4. 医保理赔与风险管理(1) 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医保理赔操作,确保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报销。

(2) 药店必须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风险管理,防止医保基金的滥用和浪费。

5. 监督和考核(1) 医保部门有权对药店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并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进行评级和红黄牌警告。

(2) 药店在工作中如发现违规行为,有义务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医保部门的调查工作。

四、违规处罚对于药店违反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的行为,医保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方式:1. 取消药店的定点资格;2. 罚款;3. 暂停药店经营活动;4. 实施经济制裁;5. 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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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
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
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
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
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
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
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
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
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

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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