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鹤政办〔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鹤政办〔201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持续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为动力,以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为重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圆满完成消防工作目标的淇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等12个县区、部门,山城区山城路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办事处,红旗公安分局等4个县区公安(分)局,鹤壁市裕隆爱之城购物广场等1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孙智圣等32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减少火灾事故,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015年3月25日附件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消防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共41个)(一)县区、部门(12个)淇县人民政府、浚县人民政府、山城区人民政府、鹤山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安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工商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乡镇、办事处(7个)山城区山城路街道办事处、鹤山区鹤山街街道办事处、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浚县黎阳街道办事处、淇县北阳镇(三)县区公安(分)局(4个)红旗公安分局、春雷公安分局、长江公安分局、浚县公安局(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8个)裕隆百货公司爱之城购物广场、裕隆百货公司朝歌生活广场、鹤壁市香橙娱乐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河宾馆、燕莎购物广场、四季青国际家居广场、鹤壁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河南泛华电器有限公司、鹤壁中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起重运输机械总厂、鹤壁市琨格商贸有限公司、金碧辉煌KTV会所、鹤壁市淇滨区鑫宇快捷酒店、淇县金伯爵商务宾馆、浚县建业购物广场、浚县瑞黎发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永达康食源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鹤壁分公司第二加油站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共32名)孙智圣(裕隆百货公司爱之城购物广场安保部部长)张伟(鹤壁市龙升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经理)蒋志(燕莎购物广场办公室主任)袁玉鹏(银兴文化广场办公室主任)张卫平(鹤壁市淇河宾馆副总经理)胡涛(鹤壁昊元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理)何永刚(鹤壁迎宾馆保安部主管经理)任秀堃(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郁有团(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郭保学(鹤壁市好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许锋(鹤壁市香橙娱乐有限公司经理)高红旗(鹤壁宝马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科科长)姬振民(裕隆百货公司朝歌生活广场安防部科长)高志军(河南辰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仓储管理部主任)李晓鹤(浚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经理)李道安(鹤壁市通达龙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朱先林(鹤煤集团总医院保卫科科长)刘晓东(鹤山区人民医院院长)崔丽霞(中原银行鹤壁中山支行行长)耿连军(淇滨区钜桥镇安监办主任)韩锐(淇滨区长江路办事处安监办主任)张志安(开发区渤海路办事处科员)蒋彦俊(鹤壁电视台记者)岳珂(鹤壁日报社记者)李邵达(红旗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三中队民警)王薇(春雷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三中队民警)孙国宾(鹤山公安分局社区警务一中队中队长)张秀利(九州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一中队指导员)于瑞军(金山公安分局城北警务室中队长)贾延庆(淇县公安局卫都派出所所长)杨孟道(浚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消防专管员)宋晓君(浚县公安局黎阳派出所民警)。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6•【字号】鹤政办〔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7〕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6日鹤壁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6号),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坚持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五统一”原则,依托市云计算中心,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全面提升我市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整合范围。
纳入整合共享范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数量大幅压缩;各级、各部门统一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服务,人口、法人、证照等基础信息率先实现共享。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1•【字号】鹤政〔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鹤政〔2019〕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9〕20号)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鹤壁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4部规章继续有效。
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0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三、《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的通知》等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对《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40条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鹤壁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章目录(4部)2.鹤壁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7件)3.鹤壁市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1件)4.鹤壁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2019年11月21日附件1鹤壁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章目录(4部)附件2鹤壁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7件)附件3鹤壁市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1件)附件4鹤壁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1.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40条的通知》(鹤政〔2011〕15号)中第十二条删除。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鹤政办〔2015〕18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5〕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13日鹤壁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对去年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农村改革,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建立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二、总体安排按照进度服从质量、先易后难、分批分期、最后重点突破的原则,各县区根据国家、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6月底前适当推进一批,麦收后至8月中旬推进一批,秋季种麦后推进一批;也可以压茬进行,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基本原则和要求(一)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20•【字号】鹤政办〔2014〕43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4〕43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1月20日鹤壁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以下统称市直部门)。
第三条市直部门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条对市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市直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六条市级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全会。
二类会议:市委全委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会、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市劳模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召开的全市换届会议。
三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或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四类会议: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论证会等。
第七条市级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一、二类会议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5•【字号】鹤政办[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鹤政办〔200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切实做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本行政机关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二、目录编排体系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1 .索引号。
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
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 .公开内容。
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 .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三类。
4 .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
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公开内容本行政机关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1 .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2 .规范性文件;3 .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4 .……5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6•【字号】鹤政办〔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通知鹤政办〔2016〕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状况的基础,“四上”单位(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单位与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是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四上”单位统计入库管理服务,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入库,确保应入尽入,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四上”单位入库的重要意义“四上”单位是一个区域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又是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考核体系中指标数据的主要来源和重要支撑,其数量、规模、结构直接决定着一个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
新增“四上”单位是一个城市当年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按照《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先进库、后有数,要进库、走程序”的规定和“应入尽入、应出尽出”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市“四上”单位入库工作,提高“四上”单位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济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四上”单位标准及申报范围(一)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单位。
(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1•【字号】鹤政办〔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鹤政办〔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5年,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便民利民等工作大局,开拓创新,务实重做,持续提升,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浚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先进单位、市地税局窗口等15个优质服务窗口和李晖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服务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名单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日附件2015年度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先进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3个)浚县行政服务中心淇县行政服务中心淇滨区行政服务中心二、优质服务窗口(15个)市地税局窗口市房产管理中心窗口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窗口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窗口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窗口市国税局窗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窗口市人防办窗口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窗口市安监局窗口市环保局窗口市工商局窗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市质监局窗口三、先进个人(30名)李晖市发改委窗口吴兴伟市公安局窗口陈志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窗口侯敏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刘金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王艳红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李雪玲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窗口李振海市工商局窗口娄旭辉市质监局窗口耿建伟市国税局窗口张成勇市地税局窗口孙文超市文物局窗口吕广州市消防支队窗口邢越峰市人防办窗口郑凤菊市气象局窗口刘鹏市房产管理中心窗口邓云彪市环保局窗口韩宝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胡红伟市安监局窗口王孝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窗口闫建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窗口王瑞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窗口袁波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窗口张卫东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窗口张娟市烟草局窗口王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徐广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和红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冯利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常慧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鹤政办[2013]63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3〕63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31日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和《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本单位履行正常工作职责,且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无法调剂使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行政单位将闲置资产以出租、出借或者事业单位将闲置资产以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投资、入股、合资、联营等)、担保等方式取得收益的行为。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改变资产配置用途,将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的,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或者备案。
未经批准,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将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循高效使用、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5•【字号】鹤政办〔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鹤政办〔202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鹤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15日鹤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工作部署,构建一流产业体系,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速形成能级更高、结构更优、创新更强、动能更足、效益更好的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体现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培育产业集群为目标、以大中小企业集聚发展为路径、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深化“三山”统筹,强化“三区”协同,促进资源共享、产业共链、区域联动、优势互补,打造上下游链式发展、左右岸配套支撑、干支流深度耦合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跃升,产业基础优势向产业链供应链优势转变、内需规模优势向供需协同优势转变,加快建成一批链群完整、生态完备、特色突出、质效显著的千百亿级产业集群,为建设经济强市、实现“产业富”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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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鹤政办[2016]11号
【发布部门】鹤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24
【实施日期】2016.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鹤政办[201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真抓实干,认真履职,扎实搞好服务,不断提升效能,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督查、综合文字、调查研究、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应急管理等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
全市政府
系统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实干争先,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6年3月24日附件
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15个)
浚县政府办公室、淇县政府办公室、淇滨区政府办公室、山城区政府办公室、鹤山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公安局、国税局、环保局、质监局、财政局、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5个)
浚县政府办公室、淇县政府办公室、淇滨区政府办公室、山城区政府办公室、鹤山区政府办公室,市地税局、国税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库建管局
(三)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15个)
浚县政府办公室、淇县政府办公室、淇滨区政府办公室、山城区政府办公室、鹤山区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局(四)综合文字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5个)
浚县政府办公室、淇县政府办公室、淇滨区政府办公室、山城区政府办公室、鹤山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房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调查研究工作先进单位(11个)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档案局(六)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16个)
淇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山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浚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鹤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公安局、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七)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15个)
浚县政府办公室、淇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