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及网络管理办法
信息化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信息化设备、网络、软件、数据及安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信息化管理机构第四条成立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设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信息化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信息化设备管理第七条信息化设备购置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设备质量。
第八条信息化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设备损坏。
第九条信息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条信息化设备报废或更换时,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妥善处理报废设备。
四、网络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网络应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网络稳定、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非法接入公司网络,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搭建网络。
第十三条严禁在网络中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五、软件管理第十五条软件购置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软件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软件安装、使用过程中,应遵守软件操作规程,防止软件损坏。
第十七条软件升级、更换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软件功能正常。
第十八条严禁非法复制、传播软件,确保软件版权。
六、数据管理第十九条数据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可恢复。
七、信息安全第二十二条公司信息安全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防止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第二十四条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八、奖惩第二十五条对在信息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制度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网络设备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制度是机房网络设备管理工作的准则和标准,是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方针和政策的具体体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房内的所有网络设备的信息管理工作,包括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更新、巡检、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遵循信息安全、资源利用合理、规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安全化的原则。
第六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强调全员参与、层级管理,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制度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所有使用机房网络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信息安全原则。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做到信息安全第一,对网络设备的信息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资源利用原则。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量减少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发挥网络设备的作用。
第十一条规范管理原则。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络设备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程序。
第十二条统一管理原则。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凡管理网络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高效管理原则。
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提高工作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实现高效管理。
第三章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的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属于机房管理的一部分,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实施和监督。
第十五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依托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网络设备台账管理系统、网络设备维护系统等。
第十六条机房网络设备信息管理应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备份、存储、加密和恢复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单位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单位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等。
第三章使用管理1. 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定,员工在使用设备时需保证设备安全,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2. 严禁未经授权擅自连接未经审批的外部设备及网络,不得私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程序。
3. 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信息系统安全要求,不得进行非法下载、传输、发布、复制、存储、播放、展示、演绎、传播等行为。
第四章管理责任1. 管理部门应当对信息化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 相关人员应当定期对信息化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对于信息化设备的损坏、丢失、泄露等情况,相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安全保障1. 对于存储重要数据的信息化设备,应当加密存储,并设置完备的访问权限。
2. 定期对信息化设备进行安全漏洞的检测和修复,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 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工作,以防止因设备损坏或丢失造成数据丢失。
第六章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数据泄露的,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修订申请。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准予相关部门解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上述责任规定,适用于全体单位员工。
保密单位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密单位信息化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密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密单位内部所有信息化设备、系统、网络及数据资源的管理。
第三条保密单位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级分类,责任明确;(三)技术保障,制度约束;(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信息化设备管理第四条保密单位应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购置、配置信息化设备,确保设备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第五条信息化设备应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第六条保密单位应建立信息化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型号、规格、购置时间、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第八条保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明确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等职责。
第九条信息化系统应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进行设计和开发,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条保密单位应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信息化系统应实施分级保护,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系统和数据资源,采取物理隔离、加密传输等措施。
第四章信息化网络管理第十二条保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明确网络管理员、操作员等职责。
第十三条信息化网络应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网络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保密单位应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传播等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信息化网络应实施分级保护,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采取物理隔离、加密传输等措施。
第五章信息化数据管理第十六条保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化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管理员、操作员等职责。
第十七条信息化数据应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数据使用范围和权限。
第十八条保密单位应加强对信息化数据的加密、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九条信息化数据应定期进行清理,删除无关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xx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确保信息设备正常、可靠、有效地运行,保证各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xxxx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设备包括:计算机类设备(台式、便携式、服务器、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可移动存储设备等)、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电话、投影仪、防爆对讲设备、视频监控、无线巡检设备、一卡通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地规划、配置、更新和维护公司信息化设备,实现信息化设备的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高效和稳定的信息化支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化设备的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费用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科技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化设备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及维护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公司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三)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进行考核;(五)汇总、审核、编制公司信息化设备年度计划,并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属地单位是信息化设备日常管理及保养的责任单位,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在科技信息部的指导下建立《信息资产清单表》(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类型、安全级别、所在位置、用途、责任人等);(二)负责本单位属地区域内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日常保养,认真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故障、防雷击”的“六防”工作。
第三章设备计划管理第八条为体现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满足正常办公、生产运行需求的条件下,公司在帐的信息化设备的更新年限不低于4年。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XXXXX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XXX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在XXX的统一领导下,由XXXXX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资料管理、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第五条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按个人分配使用。
分配到个人的设备由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单位应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凡使用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对违反规定使信息化网络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严禁在信息化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未经广泛验证为安全的软件程序。
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内部配件。
移动非便携式信息网络设备应断电后进行。
离开工作场所前,须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关闭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非指定的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打开信息化网络设备外壳,进行任何配置和检测。
不得擅自将信息网络设备(包括报废设备)的配件私自拆卸,移植到其它设备。
第九条未经单元卖力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信息化网络设备,不得随意外借、处置信息网络设备。
外部人员如需使用本单元的信息网络设备,需经本单元主管领导赞成,并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条对计算机进行硬盘格式化和删除操纵系统文件,须事先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由本单元信息化管理员进行操纵。
第十一条各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的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等情况的变更,应及时报办公室和财务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重要的信息化网络设备,由本单位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信息化设施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施管理办法一、信息化设备安装标准及要求1.安全安全监控系统1.1安全监测监控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具有声光报警等功能。
必须保证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
1.2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需采用专用供电线路。
如无法接入专用供电线路,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3井下安全监控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当分站电源交流断电后,分站应能保证各类传感器2小时以上的供电,当后备电源供电不足2小时,应即时更换后备电源的电池组。
1.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及下列区域:(1)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2)掘进工作面内;(3)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1.5各种传感器安装位置及要求:1.5.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5.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安装甲烷传感器T0和一氧化碳传感器。
1.5.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和温度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中,且距回采工作面5~10m处。
1.5.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甲烷传感器T2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安设在回风绕道前10~15m处。
1.5.5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1.5.6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1.5.7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距工作面5m设置甲烷传感器T1(且吊挂位置为风筒出风口的另一侧)。
回风巷混合风流处前10~15m安设甲烷传感器T2。
1.5.8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设置掘进甲烷传感器T3。
信息化规章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信息化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信息化设备管理。
1. 所有信息化设备必须经过公司指定的部门审核并登记,未经审核和登记的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2. 信息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严禁私自擅自更改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和设置,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2.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公司的信息系统,未经授权的访问
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3. 定期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确保系统
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信息化数据管理。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对信息化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2. 禁止私自删除或篡改公司的信息化数据,一经发现将受到严
厉处罚。
3. 对于重要的信息化数据,必须进行加密和权限控制,防止数
据泄露和损坏。
四、信息化使用规范。
1. 员工在使用公司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相
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和违规的操作。
2. 禁止在公司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上进行个人非工作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玩游戏、观看视频等。
3. 对于公司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必须进行合理使用和节约用电,避免浪费资源。
以上规章制度,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公司将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信息化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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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改履历表HCXY-IT-001 XXX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信息管理类文件信息网络管理办法2016-01-22编制2016-01-22实施XXX重庆汽车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办法隶属《信息管理类文件》系列;本办法发布简要说明:明确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监督管理机制和各种违规处罚;本办法适用于:XXX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
本办法主要修订人:魏新;审核人:程吉霞;批准人:龙健。
本办法由管理信息部提出并起草、修订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XXX重庆汽车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归口管理。
本办法历次版本发布情况:2016年01月22日首次发布;本办法实施后,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管理、维护及日常监督考核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信息网络管理办法1.目的为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管理,确保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X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的所有办公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
3.职责3.1.管理信息部3.1.1.负责统筹公司信息网络、信息设备资源管理,完善公司信息网络管理体系;3.1.2.负责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运行、维护、管理;3.1.3.负责公司计算机相关技能培训、指导;3.1.4.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异常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调查处理;3.1.5.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关联设备提供技术支持;3.2.各部门/车间3.2.1.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公司信息网络管理要求;4.内容4.1.网络资源管理4.1.1.内部信息网络资源是指公司内部局域网,主干网是指计算机机房与各部门连接的计算机网络,子网是指各部门内部建立的局域网。
4.1.2.各部门子网应在管理信息部统一规划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
各部门网络及综合布线实施前必须向管理信息部报备,对不符合要求的子网,不得连接主干网。
4.1.3.公司网络结构由管理信息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
4.1.4.未经管理信息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禁止扩充下级子网、建立私有WIFI。
各子网不得擅自与公司范围外的单位联网,不得擅自发展系统外用户。
4.1.5.信息网络的IP资源由管理信息部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各单位用户应严格按照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使用,严禁改变IP\MAC地址及私自乱设、盗用他人IP地址;网络管理员有权切断不按规定设置IP地址的计算机与公司网络的连接并考核或罚款。
4.1.6.各部门电脑终端接入公司网络,使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分配IP地址备案,由管理员对IP和MAC地址进行绑定;与其它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终端严禁接入至上公司内网。
4.1.7 .如因工作需要开通外网、U盘、视频等限制功能的,申请人填写《计算机权限新增及变更申请表》(附表一),经本部门领导、行政管理部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并备案。
4.1.8.开通互联网端口电脑,仅限工作需要使用,禁止用外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1.9.办公电脑严禁安装炒股软件、游戏软件、聊天软件、网络电视软件、电子书籍等与工作无关软件.工作中如需安装外联软件(限QQ、微信)、以及其他不常用的软件,应及时向管理信息部提出申请,经本部门领导、行政管理部领导审核后,由网络管理员安装。
4.1.10.办公电脑必须安装防杀毒安全防护系统客户端,并接受统一的安全策略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卸载防杀毒软件。
4.1.11.办公电脑中的各种应用程序均由网络管理员安装,个人不得私自未经允许进行安装、卸载、移动、升级等操作。
4.1.12.办公电脑使用者不得利用网络进行大流量文件(不大于3G)下载、上传及任何破坏行动,避免造成计算机资源过度负荷或网络的拥挤。
4.2.设备管理制度4.2.1.各电脑使用者不得私自更改电脑终端及网络设备配置,包括通信介质(光缆、双绞线等)及其附件、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设备不得随意拆换、增减设备端口,搬动其位置。
确需更改的,必须报经管理信息部批准在网络管理员引导下实施。
4.2.2.严禁个人私自更改电脑各种设置和其他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配置;下班时必须退出所有程序,关闭计算机。
4.2.3.管理信息部负责电脑及电脑关联设备的维修、管理及发放工作。
4.2.4.电脑及关联设备发放到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负责对其日常管理,部门文员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打印固定资产标签进行张贴。
如遇白、夜班人员交接使用设备必须如实填写交接表,管理信息部负责对我司关键设备随时抽检。
4.2.5.部门文员负责对本部门、车间计算机及关联设备所专用电闸进行管理,做好标识,明确责任人报管理信息部备案。
4.2.6.机房网络设备每周六进行点检,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填写《机房6S点检表》4.3 监控管理4.3.1.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监控设备归口管理,日常清洁维护、申请评估、制定公司监控系统的规划。
4.3.2.管理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视频存储、及安全管理工作。
4.3.3.管理信息部负责分配和管理所有监控设备的IP地址,定期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监控6S点检表》。
4.4 信息系统管理4.4.1.管理信息部负责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对车间信息系统的程序安装,日常运行,异常处置进行监管。
4.4.2.各车间配置一至两名信息系统处置专员,针对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日常软、硬件常见故障进行维护,并对本车间所有的信息系统终端机、扫描器、打印机等设备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落实责任人。
4.4.3.信息系统处置专员,对信息系统设备进行日常清洁,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并填写《信息系统设备6S点检表》。
4.4.4.信息系统处置专员对设备日常故障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管理信息部,由管理信息部负责处理。
5.监督考核5.1.责任人在办公电脑中违规安装、使用炒股软件、游戏软件、聊天软件、网络视频播放软件、电子书籍等非工作软件;私自更改IP地址或接驳网络及电话线路、私自接驳外部电脑及设备;对其责任人扣30元/次。
5.2.责任人利用办公电脑使用迅雷,电驴,BT软件,QQ旋风,FTP等P2P软件进行上传下载或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对其责任人第一次对责任人处以30元/次的考核;责任人一年之内出现第二次上述违规情况的罚款金额翻倍处理;责任人一年之内出现第三次上述违规情况的作退人力资源部处理。
5.3.责任人利用办公电脑浏览、下载或传播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的,对其责任人处以行政降级处理,情节严重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4.责任人在公司内网中进行黑客行为、传播病毒、非法监听、损坏网络线缆设备、干扰或破坏各类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等破坏公司网络资源、影响公司信息系统准确及有效运行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和后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调离岗位或作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5.责任人利用公司电脑或网络有意或无意泄露公司的涉密文件、资料和数据或非法复制、转移或破坏公司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的;视情节根据公司《鑫源人职业化进步手册》中的相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调离岗位或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6.信息系统数据提供者必须保证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若因数据提供错误导致系统数据错误的,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扣50-100元/次。
5.7.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对违反系统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而导致系统数据错误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扣50-100元/次。
5.8.信息系统处置人员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系统异常反馈的,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扣50-100元/次。
5.9.非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在未经培训或未征得信息系统运作部门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系统操作处理,无论是否造成影响,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与涉及账号人员扣50-100元/次。
5.10.各系统用户使用完系统后应立即退出,若操作人员离开未退系统,因此造成非系统操作人员误操作而出现错误的,按5.9条进行处理。
5.11.对出现的各类系统错误,系统相关人员应积极反馈并协助调查处理,视情节轻重对反馈人员奖励20-100元/次。
5.12.责任人对计算机及关联设备违规使用、擅自拆装,导致设备异常或损坏,将对责任人扣50-100元/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13.责任人对监控设备违规使用、擅自拆装,导致设备异常或损坏,视情节轻重将对责任人扣200-500元/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14.如公司出现违反上述信息网络管理规定相关条例情况,并且管理信息部收到相关投诉或举报,但未及时履行上述监督考核职责的(超过48小时未做出反应),对网络管理员、部门领导处以200元/次的考核,一年内累计5次以上出现上述情况的,相关管理人员作调岗处理。
6.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起草和解释7.网络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审核管理制度》等相关条例,设立以下规定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8.相关附件8.1 附表《计算机权限新增及变更申请表》8.2 附表《监控6S点检表》8.3 附表《机房6S点检表》计算机权限新增及监控6S点检表.xlsx机房6S点检表.xlsx变更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