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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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一、总则当前,在我们学校财力不充足的状况下,如何管理使用好低值易耗品具有特殊的意义,我们应该本着勤俭办学,不浪费一分钱的精神,防止滥采滥购,积压浪费的现象,应使有限的经费最大程度的投入到教学中,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物品范围材料:指金属、非金属各种原材料、燃料等。

低值品:指凡不足固定资产标准(价值低于800元)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教学模型等。

易耗品:指玻璃仪器、化学试剂、各种电子元件、零配件、电线、插头、插座、各种螺丝等。

三、申请计划教学实验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每学期第十六周由各任课老师提出教学计划,各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做出下学期的书面购置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上报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主任根据经费情况和库存情况,会同各实验室技术人员做出统一计划,经教学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零星采购各实验室应在一周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主管领导审批后,再报给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采购,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四、物品保管验收入库采购进来的物品,由保管人员验收并填写验收单,要求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要与发票一致,并完好无损时可填写材料、低值易耗品验收单,经学院主管批准后方可报销。

保管人员要及时入库,建立账目,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规定的物品采购人员要及时向供货部门提出,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五、领用制度1、教学实验室领用一般易耗品,应根据教学计划由各实验室技术人员填写领用单,由各实验室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2、对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易耗品的物品,如电炉、各种工具等处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交旧领新,确认原物品不能继续使用,方可领取。

3、对丢失的物品,应及时填写仪器报损单,并查清责任后,根据仪器赔偿制度做出处理后,方可补领。

六、库房管理库房管理人员要加强物品的质量管理,以防受潮变质、损坏和丢失,防火、防盗,确保物品的安全。

(实验室)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

(实验室)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室及教学易耗品是指实验室教学、校本课、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自制仪器设备及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

二、实验教学耗材的请购
各个学科依据本学期实验教学执行计划,每学期开学初上报耗材需求计划,经信息处,总务处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集中请购一次。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管理和使用好化学药品、玻璃仪器、试剂等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规范操作,勤俭节约,提高实验开出率。

单价低于800元的仪器设备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2、实验管理人员要及时精细地向学校提出采购计划,做到供应及时,适量储备,但不积压.
3、采购计划要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经主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采购。

4、购回的物品必须验收,根据规格、性能、重量,分类定位存放,便于储存、使用。

5、建立收发登记账,做到入库有登记,出库有签字,损坏有证据,残物存留。

6、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合理适时适量地供应物品。

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经实验室分管主任批准后登记,并按期归还。

7、教师、学生实验操作要规范,要厉行节约,严禁浪费药品,剩余的药品要及时交回。

宜丰中学
2009年9月5日。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一、实验室材料管理办法1.材料种类分类管理:将实验室材料按照性质和用途分类,并建立相应的材料种类索引。

材料种类包括试剂、仪器设备、玻璃器皿等。

每类材料设立相应的存放位置,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范。

2.记录登记制度:对实验室材料进行详细的记录登记,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采购日期、购买数量、购买价格等信息。

并建立材料进出的台账,记录材料的领取、归还、报废等情况。

3.定期盘点管理:定期对实验室材料进行盘点,确认存量。

盘点时需要核对记录和实际存量,发现差异及时解决。

并与实验室开展的科研工作相结合,合理安排材料的消耗和补充。

4.材料使用规范:制定实验室材料的使用规范,包括材料的使用方法、存放要求、防潮、防火、防窃等事项。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1.定义和分类:低值品是指价值较低的日常办公用品、文具、工具等物品,无需计入固定资产账目的物品。

对低值品进行明确定义,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2.领用申请和审批:对低值品的领用需建立申请和审批制度。

领用人员需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申请单需要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

3.报废和处置管理:低值品的报废和处置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低值品,需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需由指定人员确认并填写报废单,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报废后的物品可以进行适当的处置,如进行回收、销售或捐赠等。

4.盘点和保管:定期对低值品进行盘点,确认存量。

盘点时需要核对记录和实际存量,发现差异及时解决。

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确保低值品的安全、整洁和易于取用。

1.定义和分类:易耗品是指实验过程中易于消耗或耗损的物品,如滤纸、培养基、培养皿等。

对易耗品进行明确定义,并根据物品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2.计划采购和库存管理:根据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计划,制定易耗品的采购计划。

采购需根据实验室的需求进行,避免过度采购或采购不足。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1. 背景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常常会因为没有规范的管理而造成浪费和损失。

在实验室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是重要的实验用品,涉及实验室的成本和精度,因此需要实行科学的管理。

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合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分级管理,规范材料的共用、保存和台帐管理的方法,以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成本的有效控制。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低值品易耗品的实验室。

对于含有特定化学品或英文名称不固定的易耗品需要单独规定管理流程。

4. 低值品易耗品分类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可以按照其总价值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A、B、C。

•A类低值品易耗品,总价值不超过200元;•B类低值品易耗品,总价值在200元~500元之间;•C类低值品易耗品,总价值超过500元。

5. 材料的共用为了有效地控制实验室材料的消耗量,推荐在实验室考虑材料的共用方式。

为了实现这一点,应该允许同一实验室中的所有人员共享各种低值品易耗品,以充分利用实验室材料。

对于低值品易耗品的分级,A级的低值品易耗品可以随意使用,但是只限于实验室内部使用;B级和C级,则需在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下进行共用。

6. 材料的保存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的保存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负责人必须清楚每个实验室的存储规定并与实验室成员共享;•材料保存应该按照所需温度要求进行;•保存时间不得超过推荐的最大储存期限;•在实验室中使用前,应按照日期顺序检查并使用最近的一批;•材料应按照其性质分别标识。

7. 台帐管理现在的实验室管理系统大多都采用通过台帐管理实验室的物资、设备、时间的方法。

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也可以通过台帐进行。

对于各种低值品易耗品的供应,需建立相应的台帐,实验室负责人应该监督所有低值品易耗品的供应过程并进行记录。

台帐中的记录应包括日期、材料名称、种类、含量/数量、批次序列号、价格以及供应公司等基本信息。

8. 合理使用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不仅是实验成功的重要前提,也是控制实验室成本的重要措施。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提高办学效益,加强对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使用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丢失,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 实验材料: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化学药品、试剂等;实验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在使用中易损耗的低值品;实验低值品:指单价在200元以下,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和量具等。

实验材料、实验易耗品、实验低值品统称为实验低值易耗品。

2. 各实验室所需实验低值易耗品,在开课前二个月上报计划至教学实验管理办公室,由XX校区管委会负责人审核后,集中由学校设备处采购入库,发放领用。

各实验室要设定专人负责,建立实物登记制度,详细记录领用、退回和注销等手续,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清查调整。

3. 教学实验管理办公室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管理,所有实验低值易耗品由各实验室统一管理,包括实验低值易耗品的申领、领用、监督检查、遗损、报废等。

4. 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帐物核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去手续。

5. 严禁各实验室向外借出实验低值易耗品。

6. 实验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查找原因,有关责任人应书面说明原因,经实验室主任签注意见;对损失较大的人为事故,经领导批准应酌情赔偿;属于自然损坏的要填写实验低质易耗品报废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需上交设备处统一处理。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高等学院材料、低值和易耗品管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低值器械、模型、幻灯片等,以及玻璃器皿、试剂药品等易耗品,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等用具设备。

二、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

对低值易耗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等都要有专人负责。

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经常保持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三、各实验室必须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工作任务和现有在用数,制订可行的低值易耗购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按批准的计划执行。

四、各实验室不得设立库房、对常用的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

备用物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加强管理,设立明细帐或领用登记簿,在使用损耗后,及时上报“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给予补充。

五、物资管理部门的库存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

对日常生活用品要严格控制。

六、危险物品、放射物品和麻醉物品要严格遵照公安部和卫生行政机关的规定办理采购、提运手续,对剧毒、麻醉物品,实验室必须指定责任心强,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需用时,必须有实验室主任签字的领单,限量发放。

七、各实验室要经常对师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要认真执行《实验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为加强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做到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杜绝伪劣产品,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根据适当集中、方便使用的实验室管理原则,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下称“中心”)配备兼职管理人员 1 人,专门负责中心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包括实验用品的申购、进出库、账物登记、临时保管、汇总统计等工作。

2.为便于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门管理,中心设立“实验物品中转仓库”(下称“中转库”),以临时存放新采购的实验物品,实验物品包括:实验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类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药品试剂等。

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实验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一次性耗材、元件、零配件等。

3.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实验物品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中心”审核上报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审批下达的实验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

实验经费仅限于购买实验教学所需的上述实验物品,不得挪作它用。

4.各实验室在审批的年度实验物品采购计划和预算经费额度内分批申请购买,大批量或单价高于 800 元的实验物品由“中心”集中采购。

请购物品需填写《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物品请购单》(电子文档),打印后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后报“中心”请购,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中心”管理人员;急需时可先发电子邮件给“中心”管理人员下单请购后补物品请购单。

小批量实验物品或日常用品经实验室主任确认后,报“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由实验室自行购买,但要及时办理入库登账和报销手续。

每周固定一天(具体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由“中心”通知各实验室)办理请购报销手续等。

5.各实验室所购实验物品入“中转库”登账,负责申购和使用的实验室应尽快组织验收、并领回各自保管。

每周固定一天(具体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由“中心”通知各实验室)办理“中转库”物品领出手续。

物理实验室规章制度

物理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准入制度1、进入物理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2、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培训,了解实验室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理方法。

3、教师或实验指导人员应提前向学生介绍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确保学生有充分的准备。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1、安全是实验室工作的首要任务,所有人员必须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环境的安静和整洁。

3、了解实验室的消防设备和安全通道的位置,熟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对于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分类存放,建立详细的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等信息。

2、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对于精密仪器,应制定专门的维护计划,并由专人负责。

3、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挪用仪器设备。

4、对于损坏或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维修记录应详细存档。

四、实验用品管理制度1、实验用品包括化学试剂、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应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2、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相关规定,采取防火、防爆、防潮、防毒等措施,并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

3、实验材料的领取应根据实验需求,避免浪费。

低值易耗品应定期盘点,及时补充。

五、实验操作规范1、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步骤,写出预习报告。

2、实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

3、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轻拿轻放,避免损坏。

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指导教师。

4、保持实验台面整洁,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仪器和实验用品,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

实验教学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教学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参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材料: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化学药品、试剂等;实验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在使用中易损耗的低值品;实验低值品:指单价在200元以下,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和量具等。

实验材料、实验易耗品、实验低值品统称为实验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各学系应根据教学任务、储备定额和实际需要数量进行分析,编制年度或学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详细购置计划(含型号、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于每学期结束前四周报实验中心主任。

小量急需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至少提前两周将购置计划报实验中心。

第四条物品购入后,保管、会计必须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未入库物品严禁领用。

对贵重、稀缺、易变质物品应联系使用单位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协助验收。

验收过程发现问题应联系供应处向供货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第五条材料、低值易耗品入库后由保管或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根据物品不同性能及存放要求,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严防受潮、变质、锈蚀、溢散、损坏、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第六条办理入库手续时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单。

账物分离,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七条使用人从仓库领用物品,必须严格填写出库单。

经后勤管理处领导签字后,方可从材料保管员处领用物品。

第八条库房物品的保管要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排列整齐、账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

第九条对易燃、易爆、剧毒物质及其他危险品,必须指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加强管理,对有关提运、使用、管理人员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

实验、实训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保证实验、实训室耗材及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物品包括教学、科研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L耗材: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低值易耗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计算机及网络配件等。

第二条各实验、实训室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对各种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领用、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账目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保证账实相符。

第三条为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六周将所需物品计划按时上报至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中心汇总后交实践教学(设备)科。

所有物品采购需经招标程序,采购者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采购。

对急需、零星、专用物品经教务处实践教学(设备)科批准后,报请院领导同意后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以做到及时供应,保证供应。

第四条报销程序:物品购置验收合格后,实验、实训室填写报销单,附正规发票、验收报告单并交实践教学(设备)科审核,由实践教学(设备)科报分管处长审批,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第五条各实验、实训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易耗品的领用及保管工作,建立健全材料、易耗品的购进账目和日常领用记录服铺。

年年能全曲消礼楼,做河能实相容。

第六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制定保管知识的人员加强管理。

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存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单独存放。

并建立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危险物品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对使用过程应给子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对剩余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

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给子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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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实验教学顺利有序进行,物理实验中心特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低值易耗品,低值系指凡不属固定资产标准,如单值在800元以下的低值实验设备,工具,量具,容器,元器件等;易耗品系指实验中或日常工作中消耗性材料,物品(纸张,文具,灯泡,镜头纸,棉花,化学药品等)。

第二条实验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在学期开学前由各实验室根据开设实验的需要提交采购计划,由实验中心统一购置,统一建帐并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

第三条各实验室设立专人管理其教学所用低值易耗品,建帐,并建立分户到人的物品登记簿,随时记录领用和结存情况,便于中心随时抽查。

学期末各实验室管理人员与中心管理人员一起与计算机进行核对。

第四条领用工具,低值仪器仪表,一些控制物品或稀缺物资时必须由中心主任审批,并有专人管理。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报损报废,参照“武汉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处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人为性地丢失或损坏,要严格计价赔偿。

具体参照“物理实验中心设备器材丢失损坏赔偿办法”执行。

第七条各实验室人员调动或退休,要主动及时办理和交清个人保管的设备,材料,经本实验室主任签字,由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第八条实验中心分管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各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提倡节约,杜绝浪费。

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于表扬或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予以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武汉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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