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云南省招投标中串标行为云政办发修订稿

云南省招投标中串标行为云政办发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云政办发[2010]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授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行为,强化行政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标技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方式:(一)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二)评标委员会认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程序可以依照利害关系当事入的投诉举报启动,或者由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评标委员会依照职责权限启动。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后,依法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投标信息告知授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信息的;(三)招标八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入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或者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客进行授意的;(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或者授意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的;(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授意评标委员会对中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咨询服务或者为其制作投标资料的;(七)投标人之问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的;(八)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中标者的;(九)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珈的;(十)属于同一防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积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十一)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答疑、交纳或者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十二)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十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注册在同一单位的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者代理服务的;(十四)2个以上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注册在同一单位的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的:(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f30437cf58f5f61fb73666f2.png)
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9月15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二○○三年九月十五字体大小:大| 中| 小2009-07-31 16:49 - 阅读:2700 - 评论: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5篇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5篇篇1招标代理合作协议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代理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有招标需要,为了达到最佳招标效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招标代理合作协议如下:一、合作内容1.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独家招标代理,负责甲方所有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预研、招标文件准备、招标文件递交、招标谈判等。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推动项目的招标进程,并确保所有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
2.2 如有续签意向,双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重新商定相关事项。
三、合作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具体数额为___元。
支付方式为___。
3.2 乙方应根据实际招标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评估。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禁止将该机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遵守仲裁裁决。
六、附则6.1 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3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是招标代理合作协议的内容,希望双方能够互相理解、支持,合作愉快,招标顺利!篇2招标代理合作协议甲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注册资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托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了加强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招标代理合作协议。
投标人须知

(1)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附言栏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和包号。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必须由本企业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在封装外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单独封装递交(按投标人封装),并将保函复印件放入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处。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招标单位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每包确定1家中标(成交)供应商,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承担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任务。
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封面页的页码为“第一页”,其余页码请依次序编写,可正反面打印。
3.7.3(3)
装订要求
正、副本需单独成册。
投标文件(包括符合规定的书面修改通知)用A4幅面纸出版(含每册封皮),竖向左侧胶装,且各册禁止活页和塑料皮装订;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从封皮页开始,逐页连续编写页码,包括封皮、目录、夹装在其中的各种证书影印件、图纸等都必须整体连续编页,不得中断。(如:投标文件共100页,必须从1至100连续编页)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澄清。24小时后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9月15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二○○三年九月十五字体大小:大| 中| 小2009-07-31 16:49 - 阅读:2700 - 评论: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电力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第一卷开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二、投标保证金第二卷第一册商务部分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四、评标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五、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六、商务偏差表格式第二卷第二册技术部分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技术)二、项目管理机构三、施工组织设计四、施工组织设计确认书五、评标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七、技术偏差表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三册第二卷./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二份(U盘第三卷第一卷开标文件开标文件文件每一页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一)投标函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表所列的投标报价,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期,并按招标全部要求、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款的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我方中标:4.(二)投标函附表: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单位:元.注:?此表的标段编号必须与投标函的完全一致,并与投标函同时作为开标文件提交。
?投标报价以标段为单位,本表各个序号对应的工程是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表”中同一标段编号下包含的所有工程。
?投标人所投标段编号下只有一个工程时直接把报价填报到“投标报价总金额”处即可。
投标人所投标段编号下含有两个及以上工程时,必须报出各个工程的金额然后汇总为投标报价总金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二、投标保证金注:附上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复印件(收据或进账单)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卷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17ce795deefdc8d377ee3256.png)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年9月15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 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 2004 年 1 月 1 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
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10月15日附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 ,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 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 , 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 , 审查投标人资格 ,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 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

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引言概述:工程招标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
然而,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这就需要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来处理。
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明确争议处理机构和程序1.1 工程招标人的争议处理机构工程招标人应设立专门的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该机构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能够独立、公正地处理争议,并及时作出决定。
1.2 招标代理机构的争议处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工程招标人的代理,应遵循一定的争议处理程序。
首先,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投标人签订明确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方式。
其次,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关证据材料,并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最后,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各方。
1.3 法律途径的利用如果争议无法通过争议处理机构解决,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他们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二、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2.1 引入第三方专家评审为了保证争议处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引入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
这些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2.2 建立争议解决委员会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建立争议解决委员会,由多个成员组成,包括相关专业人士、法律顾问等。
该委员会负责对争议进行研究和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决策建议。
2.3 推行调解和仲裁机制为了更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工程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推行调解和仲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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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