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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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如何践行社会公益职责

公立医院如何践行社会公益职责

公立医院如何践行社会公益职责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不仅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也要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此文围绕公立医院践行社会公益职责的方向与载体进行分析,旨在多角度提升医院医疗惠民的公信指数。

一、健全质控体系,提升医疗品质。

一方面,要强化质控体系。

健全内控机制,持续规范医疗行为,建立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循环,不断强化医疗核心制度及患者安全目标的落实。

尤其是要加强手术、ICU、妇儿等重点科室的专项监管,形成“指标全包含、管理全程化”的日常格局。

另一方面,要强化学科建设。

通过充分发挥优势专科的品牌效应,积极探索学科发展前沿,达到“传统与新兴”联动、“扶强与扶特”并举的学科体系新气象。

二、优化服务品质,改善就医体验。

一方面,要简化诊疗流程。

优化布局,建立起友好、互动的导示和标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互联互通,延伸门诊就医的“一站式”,改进住院诊疗的“单行道”,提升就诊的智能化水平,节约患者的时间与精力成本。

二是要突出全程特色。

以落实《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为抓手,扎实落地“四明白”(让患者明白预后、明白治疗会用什么药、做哪些检查、大概费用)、“五有”(就诊有人引、检查有人陪、住院有人迎、问询有人答、困难有人帮)和“六个一”(主动接待好第一位患者,解答好每一次询问,交待好下一站项目的注意事项、不让患者多等一分钟、不让任何一位患者不明不白离开医院、主动给患者留一个联系方式),通过窗口前移、院外随访、无痛服务、健康教育等方式不断缩短医疗服务与社会大众的距离。

三是要强化服务监管。

通过第三方测评、日常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疏通服务瓶颈,让服务品质在温度与柔度中成长。

三、精准帮扶帮困,推进健康战略。

结合党中央“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要求,作为医院对卫生健康医疗联合体的创新趋动。

第18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总

第18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总
2015年9月15日
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2017年2月6日
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
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
2015年4月1日
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5年12月9日
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18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总
具体方面
会议时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审议或审议通过的关于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文件创新扶Βιβλιοθήκη 工作机制2016年3月22日
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2016年7月22日
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6年4月18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年11月1日
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5日
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016年5月20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
2016年10月11日
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2016年12月5日
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州政办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3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0日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我州被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6〕12号)、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改办《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6〕1号)和《湘西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州政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范围(一)基本目标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到2016年底,全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群众就医更加方便,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63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63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63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5日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山西省卫计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医改办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卫体改发〔2016〕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城市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改革联动、分类指导、积极稳妥、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等关系,更好地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着力推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医疗监管、分级诊疗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主要目标以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为切入点,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新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办医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

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一、政策环境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资本出资兴办的医疗机构。

一直以来,中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国有管理,国有公立医院由当地卫生部门直接管辖,设立民营医院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批准。

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设立,但各地卫生部门出于种种原因很少批准民营医院的设立申请。

自2001年起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后,民营医院逐渐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依然面临着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以及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难题。

直到2009年新医改以来,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民营医院进入的政策壁垒逐渐消除。

历年来出台的主要政策包括:(一)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二)2010年出台《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条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三)201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改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外部学术环境,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土地政策,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变更经营性质的相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解读一、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背景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战场。

由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诸多方面,既需要公立医院内部综合改革,又需要外部改革配合支持,还要与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基层综合改革等工作紧密衔接,因此这项改革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为探索改革的路径,2010年国家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增加到100个,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

从前期实践来看,各地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稳步推开,群众的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比如破除以药补医、管理体制改革、服务价格调整、收入分配以及落实财政投入等方面,都探索了有益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

同时,城市公立医院当前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比如:逐利机制还未完全破除,体制性机制性改革有待深化,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持续努力,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主体作用,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改革的路子。

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财务指标分析及建议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财务指标分析及建议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财务指标分析及建议作者:欧阳叶娥侯昕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8期摘要:国家2019年上半年陆续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92号),如何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如何应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本文以N医院为例,分析了绩效考核运营效率中的17个指标并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国家2019年上半年陆续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92号),本文对比分析N医院2016-2018年财务相关指标数据,提出指标优化建议。

一、总体情况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

财务涉及运营效率一级指标中的3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含9个国家监控指标),如图1所示。

2018年此17个指标中,N医院仅“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不符合逐年降低的要求。

二、问题由于16个指标中8个指标导向为“监测比较”,对指标无具体要求,2018年仅“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不符合逐年降低的要求,但部分指标仍然存在不符合某些文件精神的问题。

(一)收支结构指标存在的问题1.《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等文件提到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普通门诊就诊人次的减少一定程度影响门诊收入的减少,从而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应降低,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应升高。

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公立医院改革背景:公立医院运作和发展不能充分实现政府和社会的要求:1、政府监管和调控粗放,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

2、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没有有效的补偿机制。

3、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混乱,管办责任不明确。

结果造成,过度医疗,滥用药、滥检查;医疗服务安全质量存在隐患,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院之间无序竞争,增加医疗负担。

集中表现为:政府不满意,群众不满意,大部分医务工作者也不满意。

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走好公立医院改革这条路: 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谈到公立医院改革时,他说:“我以为最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公立医院改革。

因为这项改革涉及城乡许多医院,我们没有经验,需要试点。

”2009年4月6日星期一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其中指出了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意见》确定公立医院作为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

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公立医院改革(二)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决定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出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此次确定的16个国家试点城市分别是:东部6个,包括辽宁鞍山、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中部6个,包括黑龙江七台河、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西部4个,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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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来源:中国政府网
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改革不仅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也要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意见》提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以往的改革有什么不同之处?将如何破旧立新?会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彻底破除以药补医
《意见》提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专家认为,当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征弱化,逐利动机日益突出。

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奠基石”。

“将药品加成作为补偿渠道,等于让医院与厂商形成利益共同体。

供方诱导需求的存在促使医疗费用上涨,提供了容易滋生行业腐败的温床。

”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最大的“手术”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与此同时,通过适当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这两个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减少的问题。

“支付制度是矫正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的‘牛鼻子’。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

刘远立也认为,只有纠正了扭曲的支付制度,包括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内的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奏效。

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此次《意见》提出的7个重点任务中,其中就有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指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合作,承担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决策、院长聘任、财政投入、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等权责。

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减少对公立医院的直接管控,变直接管理为行业管理。

饶克勤认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还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改革要通过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政府和院长的权责,将微观运行管理权下放给医院,落实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调动院长的积极性。

同时,必须形成有效约束机制,保证院长“有权不任性”。

在此基础上,要激励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这需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福建省三明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就颇见成效。

据了解,三明市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聘期为每届5年,连聘不得超过2届;医院中层干部则交由院长聘任。

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由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

同时,在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的情况下,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50%、40%、10%,激发了基层一线医疗人员的积极性。

分级诊疗改变就医格局
“公立医院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不仅仅只是一家医院的事情。

因此,要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要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同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专家指出,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扩大医疗资源总量,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部分城市二级医院转型、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

特别要注意的是,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通过分级诊疗可以带动整个医疗体系的变化,减少目前大医院对基层卫生机构骨干和患者的‘虹吸’现象。

”吴明认为,“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无人问津的恶性循环一直难以破解。

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医改新的战略布局,意味着就医格局的调整。

”中国人
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说,过去我们把分级诊疗看成是一项措施,现在认识到分级诊疗是新的医疗服务体系的调整,说明我国的医改正在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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