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掌起集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一、市场秩序(40分)1、经营户按规定悬挂经营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2分);2、不销售协议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3分);3、摊位内物品摆放高度低于1.4米、营业房内货架物品摆放不得超过1.8米(2分);4、不得超高超宽,摊位、营业房内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统一,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营业房物品摆放不得超出阶梯货架外(3分);5、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2分);6、无欺行霸市、强行买卖行为,无短斤缺两、哄抬物价行为(3分);7、经营户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随意摆放杂物,堵塞通道(3分);8、市场内无烧水做饭现象,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等(2分);9、经营户全部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电子秤(3分);10、电子秤统一摆放在电子秤座上(2分);11、经营户日常经营时间为每日07:00-19:00,不得擅自关门歇业(9分,擅自歇业一天扣3分);12、经营户进货、上架必须在每日08:00之前完成(2分);13、经营人员统一配证(健康证)服务(2),着统一工作服(2分)。
二、卫生保洁(15分)1、摊位、营业房自设保洁桶(袋)(2分);2、内、外产生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在摊位外洗菜、剥砍,保持地面干燥整洁(3分);3、垃圾集中倒至垃圾房垃圾桶内,严禁在厕所倒垃圾、清洗物品(2分);4、保持营业房、摊位内的墙面、台面、地面、门窗、灯具等营业时间范围内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积尘(3分);5、摊位外立面瓷砖干净整洁(2分);6、水产摊位外面无积水、严禁乱倒水,蔬菜摊位外面干燥无水渍(3分)。
三、食品安全(20分)1、全面使用可降解购物袋,按规定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2分);2、不使用有毒有害的塑料购物袋,不使用化工塑料桶(2分);3、熟食、卤味间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冰箱内生、熟食要分开(2分);4、熟食摊位、营业房设防蝇、防尘、防腐“三防”以及洗手、消毒等设施(2分);5、熟食制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相关要求,上岗时必须需佩带口罩和手套(2分);6、食品容器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直接入口食品要加盖加罩(2分);7、出售商品明码标价,产品标识规范(2分);8、市场检测人员每日对经营户销售商品进行检测,无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4分);9、不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等(2分)。
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方法

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方法一、关于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一)个体工商户特点个体工商户是指在一定市场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业务单一、规模小,以从事服务性行业为主,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低,通过雇佣很少的人员,利用简单的组织形式取得业务收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易受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弱。
(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特点1、个体工商户评级每年进行一次,除首次评级外,其他年度评级视为跟踪评级;2、除对个体工商户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分析外,重视外部支持对评级主体信用的提升作;3、个体工商户评级主要是针对经营者个人信用的评价。
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标识及含义(一)信用等级划分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划分为五级,分别用A1级、A2级、A3级、B 级、C级信用符号标识。
(二)信用等级含义A1级: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强,经营场所固定且自有,经营管理水平高,自有资金充足,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强;A2级: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强,经营场所固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较强;A3级: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一般,经营场所相对固定,经营管理水平一般,自有资金一般,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一般;B级:有不良信用记录,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经营场所相对不固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自有资金较少,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较差;C级:有不良信用记录,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差,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水平低,自有资金很少,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差,面临歇业或停业。
三、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内容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的主要分析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综合素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五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1、个体工商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机关、注册资本、经营地点、经营期限;2、法定业务范围及目前主要经营领域;3、负责人、主要资质和资质证书号、贷款卡号;4、评级时点的用于经营的资产总额,上年度和截至评级时点的业务收入、利润总额。
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

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评定分为四星制,由市场采取日检查、周小结、月评分、季考核方式,每年对市场的商户进行一次星级信用评定,并报评定小组备案,由评定小组审核后确定。
一、商户星级评价标准表(一)三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出借、转让执照等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2、连续开业经营一年以上;3、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无价格欺诈、无缺斤少两现象;4、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5、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6、三防设施齐全,商品摆放整齐,无出店经营,商品展示设施干净整洁;7、经营者举止得体,礼貌待客,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8、季度考核上红榜三次及以上。
(二)四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出借、转让执照等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2、连续开业经营一年以上;3、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无价格欺诈、无缺斤少两现象;4、本年度内没有消费者投诉记录;5、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6、三防设施齐全,商品摆放整齐,无出店经营,商品展示设施干净整洁;7、经营者举止得体,礼貌待客,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6、季度考核上红榜四次。
(三)降级和摘牌标准:1、任何时候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行为或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行为的,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减星直至摘牌。
2、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或市场管理人员指出未及时改正的,可视情节减星。
3、发生被有关部门处罚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无论任何星级,一律立刻摘牌。
4、季度考核上黑榜,一律摘牌。
二、评定原则(一)广泛参与原则。
商品交易市场内符合评定范围内的经营户全部参加评定活动,经营者自评、同行监评、消费者参评、市场主办单位及评定小组检查测评相结合,提高评定的广泛认可度。
(二)公平公正原则。
评定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评定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三)注重实效原则。
评定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规范经营行为出发,通过评定活动,增强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责任意识,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提升文明经营效果,让消费者放心、让购物者满意。
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试行)

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评定分为五星制~其中一至三星实行市场检查打分评定制~由市场采取日检查、周小结、月评分、季考核方式~每季度或半年对市场的商户进行一次星级信用评定~并报评定领导小组备案,四至五星实行晋级制~由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一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与市场签订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
2.连续开业经营半年以上。
3.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票据齐全、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及票据粘贴规范。
4.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现象,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
5.食品经营者有健康证~具备防蝇防尘~豆制品、熟食、乳制品等实行冷藏销售。
鲜肉、禽、蛋使用畜禽产品公示牌。
6.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
7.不销售侵权商品~经营品牌商品的、建立商标授权经营制度。
8.商品摆放整齐~无摊前摊~摊位内干净整洁。
9.家具经营者使用《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音像制品经营者持有文化部门统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
10.季度考核平均分80分以上。
二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与市场签订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
2.连续开业经营一年以上。
3.积极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票据齐全、规范~建立进货台帐~及时登记及票据粘贴规范~票据与商品能一一对应。
4.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现象,无消费者投诉。
5.食品经营者有健康证~防蝇防尘设施齐全~豆制品、熟食、乳制品等实行冷藏销售。
鲜肉、禽、蛋使用畜禽产品公示牌。
6.销售商品能够主动出具销售凭证。
7.不销售侵权商品~经营品牌商品的、建立商标授权经营制度。
8.商品摆放整齐~无摊前摊~摊位内外干净整洁。
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和分析的过程。
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是对企业信用评价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企业自律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应当包括对企业基本信息的要求。
这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应当如实公布自身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各方能够依据这些信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其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应当包括对企业经营行为的要求。
这包括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履行合同义务、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费等方面的表现。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
另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还应当包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公益慈善等方面的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最后,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还应当包括对企业信用记录的要求。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的信用历史和信用行为,供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和参考。
企业应当重视信用记录的积累和维护,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是对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提升企业的信用水平,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

XX集团编号名称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版式2012,共2页,1.0 编制:总裁办制定:批准:生效日期2012年8月1日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根据XX电子博览中心市场管理规定和创建诚信市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场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比工作通知如下:1.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市场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评比方法和比例2.1 坚持以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市场经营者积极参加评比活动,按照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和管理市场。
2.2 坚持按照评比的范围、标准、名额和程序开展推荐评比活动,被授予诚信文明经营户称号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2.3 坚持逐级推荐的方法,参加评选推荐的经营户按照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进行。
首先按各行业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初评,经评定委员会核准后,进行命名表彰。
2.4 文明诚信经营户占总经营户80%以上。
3.“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标准3.1 依法取得营业登记应满一周年以上;3.2 依法经营,以诚信为本,重视商业信誉;3.3 出售商品质量好,提供服务好,维护消费者权益;3.4 无不良信用记录;3.5 依法、按时缴纳税(费);3.6 能够积极献爱心、主动回报社会;3.7 所经营服务项目无投诉或积极解决投诉;3.8 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3.9 严格遵守计量管理规定,做到包装标识规范,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3.10 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上述评定标准共十项每项评定合格为10分共计100分,达60分合格为A级;80分为AA级,100分为AAA级。
深圳市XX股份有限公司。
市级“诚信市场”考核评分细则
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定进场经营合 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款中包含商品安全质 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
签定合同率98%以上,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条款中包含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 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
5
签定合同率90%以上,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3
签定90%以下,或双方权利义务主要条款不 明确。
1
5
场内经营者主体 资格的合法性(5
分)
市场内持照经营者户数。
市场内持照经营者户数100%
5
市场内持照经营者户数90%以上。
3
市场内持照经营者户数90%^下。
1
6
市场内亮照经营
情况(3分)
市场内亮照经营者户数。
市场内亮照经营者户数98%以上。
3
市场内亮照经营者户数90%以上。
2
市场内亮照经营者户数90%以下。
市级“诚信市场”考核评分细则
创建单位:考核总分:
编号
指标项目
认定标准
检查认定情况
分直
考核分
1
市场开办单位信 用情况(5分)
市场开办单位当前信用分类等级为A级。
市场开办单位当前信用分类等级为A级。
5
2
市场开办单位机 构组织情况(10
分)
1、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管理人员、有现场市 场管理办公室、人员分工明确、管理机构和人 员设置适应市场管理需要。
10、建立了消费者权益损害先行赔付制度、消 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1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2、市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限于食品经 营或农产品市场)。
13、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限于农产品市场)。
制定了13项制度(食品经营或农产品市场) 或11项制度(非食品经营或农产品市场)、 制度详细具体。
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
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考核评定标准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评定分为五星制,由市场采取日检查,周小结、月评分、季考核方式,每年度对市场的商户进行一次星级信用评定,并报评定小组备案;有评定小组审核后确定,标准如下(具体详见商户星级评价标准表):三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执照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与市场签订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
2.连续开业经营半年以上。
3.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现象;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
4.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
5.商品摆放整齐,无摊前摊,展示区内干净整洁。
6.年度考核平均80分以上。
四星级标准:1.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执照行为,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与市场签订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
2. 连续开业经营一年以上。
3. 销售商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正规;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现象;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
4.销售商品能够出具销售凭证。
5.商品摆放整齐,无摊前摊,展示区内干净整洁。
6.年度考核平均90分以上。
五星级标准:在四星级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做到:1.连续开业经营2年以上。
2.店铺或展区内外干净整洁,购物环境优美舒适。
3.经营人员仪容整洁,举止文明,礼貌用语,待客热情,微笑服务。
4.经济效益好,经营有特色,市场竞争力强,具有一定规模或知名度。
5.使用票据正规,主动做出诚信经营承诺,主动提供商品售后服务。
6.自觉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在市场内和客户中有良好声誉。
7.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和市场举办的各项活动,在商户中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主动支持市场管理工作,为市场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8.年度考核平均95分以上。
降级和摘牌标准:1.任何时候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行为或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行为的,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减星直至摘牌。
2.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或市场管理人员指出未及时改正的,可视情节减星。
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管理考评指标项
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管理考评指标项
1.经营行为合规性
2.食品安全管理
3.产品质量
4.客户满意度
5.违约行为记录
6.社会责任履行
7.合作伙伴评价
8.经营稳定性
针对以上指标,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考评:
1.建立信用档案
对农贸市场经营户进行信用档案管理,记录其经营行为和信用情况,作为考评的依据。
2.定期评估
定期对农贸市场经营户进行评估,根据指标项进行考评。
可以设立评估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场协会代表组成,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3.引导培训
根据评估结果,对信用评级较低的经营户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辅导,引导其改进经营行为和提升信用水平。
4.激励机制
对信用评级较高的经营户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如减免或延缓缴费、
优先获得市场宣传和推广机会等,以激励经营户提升信用水平。
5.信用公示
建立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公示制度,将信用评级结果公示于市场内,
提高经营户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以上考评指标和方法,可以有效管理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信用,提
升市场整体的经营质量和信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同时,也可以促进经营户之间的竞争,推动经营户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商场超市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商场超市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为集中力量加大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信用环境,AA购物广场根据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者按一定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类别,并针对不同类别的经营者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的监管制度。
二、对经营户的考核标准:1、所有的卖场商户均实行销售末位淘汰制。
2、经营部每月对商户的销售进行排名,对销售评选出冠、亚、季军,并在本摊位设立标牌。
3、经营部每季度对商户销售进行排名,对连续三个月获得冠、亚、季军的商户进行奖励,按第四个月的销售额给前三名依次返3%、2%、1%,或进行位置调换。
4、经营部对连续三个月销售排名倒数一、二、三名次的商户,购物广场有权终止合同。
5、商户在退出卖场前,应结清在购物广场的所有费用,押金在三个月后不出现顾客投诉该商户的产品质量,方可退还押金。
6、商品部同时将安排新的品牌商户进卖场。
三、对经营户的信用奖惩如下:1、凡在本购物广场的经营商户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同时服从本购物广场的各项管理,全面配合购物广场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工作。
2、所有上柜的产品必须先提供相关的证件,经经营部负责人验证认可后,方可上柜销售。
3、商户向本公司提供的商品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场地、货柜品牌上柜。
4、商户不得经营“三证”不全、假冒伪劣、脏、残、次、损商品,一经发现立即赔偿给购物广场造成损失的全部金额,同时给予500——1000元处罚。
5、若因商品质量问题被投诉,新闻媒体爆光等,除全部损失由商户自己承担外,本购物广场还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6、商户所订商品的价格均不得高于其它商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如同于其他商场或专卖店的价格,本购物广场有权自行调整价格,并保证本购物广场应得的利润。
7、季节调价商品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经营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擅自处理造成损失全部由商户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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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每次0.5,最高2分)。
经营户信用扣分项
一、主体缺陷行为
(由市场监管干部操作,市场开办者配合提供情况)
1.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健康到期未及时变更的,催办后仍不及时办理的,每次扣1分。
2.擅自出租、出售、转让营业执照的,扣30分。
3.擅自超越经营范围,未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每次视情扣1-2分。
4.擅自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字号名称的,每次视情扣1-2分。
5.未按规定亮证经营的,每次扣1-2分。
6.违反其他法规规定的,每次视情扣1-2分。
二、食品(农产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场监管干部和市场开办者共同操作)
1.销售禁止上市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毒、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品的,每次扣3分。
2.自主创新的技术,产品专利获得各级政府奖励和荣誉称号(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
3.经销商品获得品牌荣誉(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
4.经销有资质机构认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0.5分)。
三、从事社会公益
1.慈善捐款(每次1分,最高2分)。
2.义务助学(每次1分,最高2分)。
7.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每次扣5分。
8.禽类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10分。
9.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每次视情扣1-10分。
三、日常违规行为
(由市场开办者操作)
1.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每次扣3分。
2.有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行为的,每次扣3分。
(由市场开办者操作)
1.媒体曝光并查实(国家级扣3分,省级扣2分,市级扣1分)。
2.赌博、偷窃、打架斗殴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扣5分)。
3.其他违反公安、税务、物价、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规定的行为。
掌起集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行为评价标准பைடு நூலகம்
经营户信用加分项
一、榜样引领作用
1.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荣誉称号(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2.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经营户(国家级3、省级2、市级1、县级0.5)。
3.被媒体授予荣誉(国家级2、省级1、市级0.5)。
二、品牌主推作用
1.所持商标,商号被评为著(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
2.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3分。
3.未提供上市商品进货凭证的,每次扣2分。
4.不使用符合要求的塑料袋的,每次扣1分。
5.不配合有关部门检测工作的,每次扣3分。
6.熟食行业未做到“三白三防”,市场内糕饼店未公示销售产品的配料表,副食摊位、网点未公示散装食品公示卡,每次扣1分。
3.经营者未在核定的摊位或安排的场内地进行交易,在市场内流动、占道经营或阻碍市场消防通道、扩摊跨摊、乱吊乱挂、乱堆乱放,每次视情扣2-3分。
4.擅自出租、出售、转让摊位、网店,扣10分。
5.利用电子称弄虚作假、缺斤短两的,扣5分。
6.违反市场规定,不服从市场管理的,每次视情扣2-5分。
四、其他不良行为
3.义务助残(每次1分,最高2分)。
4.从事其他社会公益(每次1分,最高2分)。
四、日常经营行为规范
1.主动申报“两总一特”商品备案(0.5分)。
2.自愿参加个体、私营协会(0.5分)。
3.商品主动送检(0.5分)。
4.商品主动松凭证(0.5分)。
5.经营管理:三次以上检查无违规(0.5分)。
6.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