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和等效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自2006年以来,我国财政部不断修订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使之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例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债务重组、财务报表列报、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似,这表明我国会计准则正在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
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等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会计准则的趋同。
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完善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除了趋同外,我国还积极推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
在2017年,我国财政部与欧盟委员会签署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终等效联合声明》,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等效。
这一等效不仅意味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也为企业跨境融资和投资提供了便利。
为了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我国不仅在形式上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体系和内容,还在实质上贯彻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原则和精神。
此外,我国还积极推动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国际化水平,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与等效的意义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等效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趋同和等效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比较不同国家企业的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企业会计准则指的是什么《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企业会计准则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会计准则简介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
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实施。
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和明确的问题,有些章节希望再补充些实例。
与此同时,2007年12月6日,内地和香港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根据两地准则等效磋商和谈判的结果,有些内容需要通过《讲解》的修订进行必要的补充。
根据上述情况,以《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原有框架及其内容为基础,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架构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
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
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同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香港会计准则与国内的区别分析 2007年12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签署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等效的联合声明》。
这是继2006年5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情况发表联合声明后,两地会计准则接轨的又一项实质性进展。
内地与香港签订会计等效协议后,将会有利于今后与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会计等效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有利于贯彻“走出去”战略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一一一、、、、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体现新准则体系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的精神,在框架结构上也与国际会计准则类似,其与香港准则趋同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会计要素的计量新会计准则按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二)坏账准备香港准则规定的坏账准备计提范围比内地广,不仅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还包括应收债券等一切应收债权。
而新会计准则在应用指南中对坏账准备的规定是核算企业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的坏账准备。
(三)存货内地准则原来规定发出存货计价可采取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香港准则不接受后进先出法,其余方法则与内地准则相同。
新的存货准则中,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从而实现了与香港准则的趋同。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总结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总结分析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其国际趋同化是一种必然趋势,而我国的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到现在也有了三十余年的历程。
本文在对会计准则趋同化研究领域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总结了过去三十余年来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所经历的阶段,并针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思考以期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其自产生开始就未曾停止过其国际化的进程。
一方面,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发达国家对外贸易额的急剧增加,使得市场国际化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主题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他国家的财务信息和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作为一种语言,被要求国际化。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不断兴起,许多公司在其他国家不断建立子公司,而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别使用的却是不同的会计准则,这极不利于母公司对公司整体财务的把握,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其决策效率,因此,跨国公司的不断涌现也要求了会计的国际化。
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也是逐渐向着国际趋同。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历程应该说我国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历程应该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了的,从开始了的,从1981年中国会计学会出版《会计研究》,开始认识国际上的各国会计准则起,中国开始逐步走向了会计趋同的道路,经过了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比例已经高达71%,这也说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已经有了高度趋同。
1.2006年以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初步协调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从计划经济时代逐渐转轨进入市场经济时代,这样的在经济体制上的转变也就意味着为了适应经济体制的要求必然要在会计制度上做一定的调整。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初步建立,而会计准则的弊端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已经十分明显。
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解读
![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ac344b29915f804d2b16c1f2.png)
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解读上海市财政局乔元芳2008年12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以下简称“60号函”),要求财政部门、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的跟踪监管,密切关注重大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年报审计中的重大风险领域。
同时,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督促本地区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08年财务报告时,重点关注10项要求。
笔者认为,财政部的10项要求,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重申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或解释第1号、解释第2号的规定,无实质性新要求;另一类则是明确了准则或指南不够明确的规定,补充、完善了企业会计准则,从而实质上形成了新的会计处理要求。
同时,60号明确规定,企业对于该文规定的事项已经进行的处理与该文要求不一致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从而可能导致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对个别重大会计事项予以追溯调整,可能对企业所报告的净资产及后续期间的经营业绩形成重大影响。
本文试根据笔者对10项要求的理解,解读60号函并提供相关背景信息,供业界同仁研究讨论。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涉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当保持会计政策的前后一致性。
企业2008年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提供符合会计政策变更条件的依据和说明,不得滥用会计政策。
【解读】60号函的上述规定主要是强调和重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并没有改变相关规定,只是提醒企业在编报会计报表时应实事求是地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操纵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滥用会计政策”一词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从未出现,但在《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三十六条和问题解答(一)(财会[2002]18号)曾经出现。
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A+H股公司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致同研究:A+H股公司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分析香港于2005 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趋同。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已于2007 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会计原则和实质内容上的趋同。
对A+H股公司而言,其A股报告与H股报告若适用不同的准则,则涉及准则间差异的处理及披露问题。
虽然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外,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现等效,但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如资产评估增值、专项储备、政府资本性投入、借款费用资本化、职工福利与奖励基金的计提等选择或执行的差异。
准则持续趋同的背景2007年12月6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声明认为:“2007年12月6日有效的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同日有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相关内容需调节差异外,已经实现等效。
”财政部于2008年8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并于2008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要求同时发行A 股和H 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2009 年11 月4 日,IASB 发布了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4 号——关联方披露》,基本消除了与中国关联方准则的差异。
2010年12月,香港交易所刊发《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准许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
财政部2009年-2012年年报通知中要求,同一交易事项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长期资产减值转回除外),内地与香港会计处理差异仍未消除的,应当在附注中充分说明原因及消除差异的时间表。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承诺书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承诺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承诺书范本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和客户接触时,我们要做出服务承诺,让客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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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篇一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带头从“带头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和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好”作出承诺。
具体而言:一、带头学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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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字)xx-x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盖章)二〇xx年x月x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篇二各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精神,加快推进符合认可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实现与香港会计行业双赢,促进两地资本市场更加繁荣,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和《关于内地审计准则与香港审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经财政部、证监会领导批准,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改革开放30年的会计改革与发展

1985年分布会计法
1992年南巡讲话,十四大提 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 标
1993年第一次修订会计法
一系列会计造假案件的出现 1999年第二次修订会计法
对外开放的深入
2000年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条例,修改资产负
债定义
24
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实 现实质性趋同
社会背景
改革内容
1996年“琼民源”事件 1997年发布关联方准则
9
30年会计改革的主要成就
重建会计的组织管理机构
1949年,财政部设立会计制度处,以后改为会 计制度司
1967年7月1日,财政部实行军管,会计司撤销 1979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又恢复
了停顿了11年的会计制度司 1985年3月,上海市财政局设立会计事务管理
处 各区县相应设立会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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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人员(2008年6月3日)
学历 初中及以下 高中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小计
人数 33385 58781 156341 167638 56668 2929 75 475817
百分比
7.01%
12.35%
32.85%
35.23%
11.90%
0.61%
0.01%
100%
14
上海会计人员(2008年6月3日)
2001年加入WTO,2001年 中国承诺最迟到2006年底,
IASC改组为IASB
开放我国会计市场
安然等一系列会计丑闻
美国出台SOX法案
加入WTO时的承诺到期, EU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 2006年发布新会计准则 位,贸易摩擦频繁
23
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实 现实质性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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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等效的联合声明
附件一
香港会计师公会关于比较项目背景及比较过程的详尽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比较项目的背景
1.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王军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就中国新
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进展所取得的成就,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在北京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问题外,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在财政部于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戴维·泰迪也对中国所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评论——采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为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带来了实质性趋同。
2.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同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的联合声明以
及戴维·泰迪主席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方面的评论。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玉廷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兼注册主任张智媛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宣布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同时,双方表示进一步加强交流,增进关于财务报告准则事务的未来合作,尽力支持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建立。
3.根据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承诺,二零零七年初,成立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趋同联合工作组,全面启动了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比较工作。
二. 比较范围
已比较的文件
4. 已比较的基础包括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准则指南和解释,香港会
计师公会发布的所有规范财务报表编制的法定和强制性的公告,即内地企业会计准
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内地企业会计准则
5. 就本比较项目而言,“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1-38号;
3)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6. 内地企业会计准则的等级结构如下图所示;
7. 本附件的附录1列出了比较项目所涵盖的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有效的内地企业会
计准则列表。
在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统驭准则体系中的其他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具备相同的法律地位。
当产生冲突时,以较晚发布的文件为准。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8.财政部会计司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未作为比较的基础,
但其中涉及与准则等效相关内容的调整和补充,已经进行了复核确认。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9.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前言》中所定义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会计师
公会理事会批准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解释公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
1) 《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 《香港会计准则》;
4)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
5) 《香港(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
6) 《香港解释公告》。
10.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逐字完全趋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等级结
构如下图所示:
11.本附件的附录2列出了比较项目所涵盖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列表。
应用指南
12. 大部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含的非强制性材料,如应用指南及作说明用的例子等,
均不涵盖于比较项目的范围内。
比较的截止日期
13. 已比较的基础包括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有效的所有相关公告。
14. 《联合声明》附件二——“等效的持续维持机制”涉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以后
生效的相关公告的比较。
在此之前发布的,但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尚未生效的公告可以在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网站[.hk]上查阅。
三、比较过程
方法
15. 比较项目所采用的方法为基于结果的比较法,该方法对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识别,并评价这些差异是否会导致财务报告编制者以不同的方式对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进行确认和计量。
根据两套准则的不同情况,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被作为基准,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
识别不重要的文字差异不切实可行。
在进行该比较时:
1) 准则中如涉及财务报表编制者的选择权不被视为差异;
2)内地《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是基于新旧准则转换而制定的。
首次执行准则日的影响取决于企业所处的具体情况,因为此项比较并无实际意义;
3)此比较还不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因为退休福利计划不是上市公司。
识别差异
16. 香港会计师公会覆查了所有相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列出的要求,考究了内地企业
会计准则是否已经作出相应的要求,并决定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是否:
1) 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述及;
2) 未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述及;或
3) 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同。
17.所进行的比较揭示了内地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之间由于被内地会计准则省略的香港审计准则要求所导致的某些差异。
财政部已经采取积极步骤来减少差异。
在联合声明签署日,差异已经通过下列方式加以消除:
1)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2)双方同意在2008年4月底前出版补充讲解
18.在《讲解》中述及了对部分差异的处理要求。
接受《讲解》的地位与强制性准则和指南等效的前提是在准则讲解和内地会计准则存在冲突时,以准则要求为准。
19. 香港会计师公会认为在有活跃市场情况下,生物资产在其寿命周期内,内地会计准则第5号的要求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1号的规定。
然而,在无法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情况下,内地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对企业使用公允价值的限制更加严格。
香港会计师公会同意在内地市场不可能通过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因而同意不将其列为一项需要调节的差异。
四. 比较结果
20.比较结果体现为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之间的联合声明,相关支持文件包括:
1) 香港会计师公会关于比较项目背景及比较过程的详尽说明(《联合声明》的本
附件);
2) 等效的持续监督机制(《联合声明》的附件二);
21.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联合声明以及签署日后的后续发展将登载于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网站:.hk,以及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