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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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护,减少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的购置、领用、使用、保管和处置等管理活动,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分类1. 根据实验室的工作需要,将仪器设备分为大型设备、中型设备和小型设备。

2. 大型设备一般指体积较大、重量较重、功能较复杂的仪器设备。

3. 中型设备一般指功能较为简单,但体积稍大、重量较重的仪器设备。

4. 小型设备一般指体积较小、重量较轻、功能相对简单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原则1. 使用仪器设备前,应了解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参照具体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按要求选择适当的试剂和试样,并保证其质量和纯度符合要求。

3. 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设备的参数和设置。

4. 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及时清理和维护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第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原则1.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实验室的工作需要和预算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2.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选择具有先进技术和性能可靠的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3.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经过评估和比较,选取质量好、价格合适的设备,确保物有所值。

4.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建立完善的审批程序,确保购置计划经过合理的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领用管理1.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领用应经过申请和批准程序,领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资质。

2.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领用应填写领用单,并签署领用协议,明确设备的使用权限和责任。

3.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领用人员应妥善保管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不得私自转借或外借设备。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本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一、实验药品和试剂的管理1、实验药品和试剂要分类存放,常用药品及试剂放在试剂架上,其他药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对特殊药品及试剂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响。

2、有毒和无毒药品要分开存放,剧毒药品和危险品(如浓h2so4)要专柜、专室存放,由负责人保管,擅自不得动用。

3、对易燃、易爆的有机试剂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二、玻璃仪器及化学器皿用具的管理1、所有仪器及器皿分别、分类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挤压,不堆放,各柜应张贴仪器的标签。

2、所有玻璃仪器用后必须洗干净,不得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及毒性物质,用后需归放回原位。

3、玻璃仪器和器皿不得随意外借,外借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严格做好仪器外借登记。

4、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玻璃仪器及器皿进行数量清点和统计,若仪器不能达到实验需求,需及时向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反应。

5、实验操作人员在损坏玻璃仪器及器皿时要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并做好登记,对贵重仪器要进行相应适度赔偿。

三、精密仪器的管理(包括实验室现有的大型精密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精密电子天平、实验操净台、高压灭菌锅等)1、以上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2、各设备应张贴责任卡,明确设备性能时间等,应配备使用、检查、维护、交接登记表和记录表;3、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面责任;4、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应。

5、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导师及相关领导反应。

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

二、仪器设备采购管理1. 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科学实验的需要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购买。

2. 采购过程中应注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查验产品的质量和耐用度。

3. 所选购的仪器设备应具备相应的性能指标,并附带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等文件。

4. 采购的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仪器设备登记管理1. 所有的仪器设备应编制台账并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购买时间、价格等信息。

2. 设备的台账应及时更新,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报废情况等,并保留设备的相关维修报告和维修记录。

3. 对于流转给其他部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的设备,应进行相应的备案和登记,明确归还时间和责任人。

四、仪器设备保养维修管理1. 所有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 设备的保养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

3. 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并记录维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仪器设备报废管理1. 设备因无法继续使用、功能过时或所需维修费用过高等原因,经评估决定报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手续。

2. 报废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记录、清点和销毁,并填写报废报告,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六、仪器设备使用管理1. 仪器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使用安全和有效运行。

2. 使用设备前应先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3. 使用设备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掌握,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使用设备。

七、仪器设备借用管理1. 设备的借用应提前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并签订设备借用协议。

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学科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管,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效地使用,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仪器设备的验收与登记1. 每一件新购进的仪器设备,在送至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包括仪器设备的数量、性能、外观等。

2. 仪器设备验收后,应当立即进行登记,登记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存放地点等信息,并在仪器设备上贴上标识标签,标明其编号和归属单位。

三、仪器设备的借用和使用1. 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提前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并填写借用申请表,申请表中必须注明借用的仪器设备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信息。

2. 仪器设备借用时,必须经过实验室管理员的同意,并签署借用登记簿。

3. 仪器设备借用者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必须提前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并得到批准。

4. 仪器设备借用者在借用期间,应当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更改仪器设备的设置,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拆卸或改动。

四、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 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和整齐,定期清洗仪器设备的表面和零部件,不拖延保养时间。

2. 仪器设备的保养应遵循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或使用不合适的保养材料。

3. 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或维修人员,并在得到解决之前暂停使用。

4. 对于可能威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仪器设备故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危险,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仪器设备的报废和更新1. 仪器设备的报废应当经过程序化的申请和审批,包括提交报废申请、实验室管理员审核、学校领导批准等。

报废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注销和销毁,并在台账中进行记录。

2. 仪器设备的更新需要经过科学论证,包括仪器设备的功能、性能、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并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六、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1. 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安全眼镜等。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的正常教学、科研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中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后维修;先维修,后使用;先用户,后维修”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教学、科研服务质量。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员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负责。

第二章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权限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管理,严禁擅自私用或借出实验室设备。

第七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前,使用人员需进行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使用责任书。

第八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应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第九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操作,严禁在无资质、无安全防护措施下操作。

第十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

第十一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停止使用该设备。

第十二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中应加强设备使用记录的管理,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故障和维修情况等,以便进行故障分析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及时维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教学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工作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并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按照管理员的指示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故障设备现场,并对设备进行故障诊断,确认故障原因及时修理。

第十七条维修人员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时,应严格按照维修流程进行操作,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十八条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设备的测试和试用,并将设备按照规定放置到指定位置。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科学实验是小学科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保护学生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和实验室管理员共同负责。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登记1.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地点、原始价格等信息。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登记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存放1.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分类、分区存放,保证易损、易碎、有毒、有害的仪器设备得到特殊的保护措施。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五、使用权限与借用1.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权限仅限于教学和科研工作,未经批准禁止擅自使用或借用。

2.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单,经相关教师审批后方可借用。

借用人必须履行借用手续并签署保证书,承诺保障设备的安全性。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1.实验室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调试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有关设备固定、组装和调整等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七、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设备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时,使用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修复工作,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八、设备报废处理1.实验室仪器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组织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合理处置。

九、违规处罚1.未经批准私自使用或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将被视为违规行为,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2.严重破坏或损坏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将承担相应的纠正、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纪律处罚。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范文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范文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实验室是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其中仪器设备是支持科研工作的核心要素。

为了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长期保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设备使用保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从设备使用、保管、维护以及处罚等方面,详细介绍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二、设备使用1. 设备预约(1)个人预约:实验人员需提前一天向实验室管理员预约使用设备的具体时间和项目;(2)团队与项目预约:团队之间根据项目需要提前协商预约设备使用,确保使用时间不冲突。

2. 设备操作(1)只有经过设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可以操作设备;(2)操作设备时需佩戴防护设备,如手套、眼镜等;(3)严禁将设备用于不属于其使用范围的实验;(4)操作结束后应将设备归位,并清理操作区域和设备。

三、设备保管1. 设备借用(1)个人借用:实验人员需向实验室管理员填写借用单,并在设备借用册上登记相关信息;(2)团队与项目借用:团队之间根据项目需要协商借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

2. 设备归还(1)个人归还:实验人员在设备归还册上登记归还设备的相关信息;(2)团队与项目归还: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归还设备,并在设备归还册上登记相关信息。

3. 设备损坏(1)对于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2)对于因设备老化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设备维护1. 日常维护(1)设备使用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2)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的性能和寿命。

2. 大修与更换(1)对于达到使用限期或性能退化的设备,应及时申请实验室主管部门进行大修或更换;(2)对于需要更换的设备,应提前编制设备更换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更换。

五、违规处罚1. 轻微违规(1)第一次违规将会口头警告,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个人可撤销违规记录;(2)第二次违规将会书面警告,并要求进行规范培训,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个人不可撤销违规记录;(3)第三次违规将会被取消设备借用和操作权限,禁止使用设备,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篇)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篇)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

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

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

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

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

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

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

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

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是为了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及保管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1. 仪器设备的购买和登记:a. 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需要和需求编制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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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的管理,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实行归口管理,各院(系、中心)要理顺管理关系,所有权属于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都要按学校制度统一管理。

第三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设备的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工作寿命。

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使用,资源共享。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制度。

各院(系、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物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减少浪费,杜绝公物私化。

第五条建立健全实验仪器设备资料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根据其价值、使用期限,分为一般仪器设备、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化学危险品,采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第六条重视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对实验室物资进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界定:1、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2、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3、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2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特大型仪器设备;4、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定为贵重、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5、属于上述范畴,但由于使用多年,已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降低的仪器设备,经申请批准后,可降档管理(不再按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八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配备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使用人员。

对管理、使用人员有以下要求:1 .在掌握仪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的情况下,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的已有功能(包括分析测试、教学实验、技术培训等),开发新功能,努力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2 .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并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运行记录。

3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标定。

建立、保管仪器设备的档案及技术资料(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合同书、说明书、操作手册、电路图等)。

第九条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将受到严肃处理第十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

管好用好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是仪器所在单位及人员应尽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大型贵重仪器的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

第十一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修复。

对较大事故,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院(系、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通报情况。

第十二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拆卸或解体使用。

确有必要时,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否则,将作为责任事故,予以追究。

第十三条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在海关监管期内,不得挪作他用或转移到非教学、科研单位。

仪器设备报废时,需向海关申请办理撤除监管手续。

第三章一般仪器设备管理第十四条一般仪器设备的范围界定:1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总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配套件。

以上类型的仪器设备均要建立固定资产帐卡。

2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0〜500元(不含500元)的仪器设备或物品,要建低值设备帐卡。

对公私两用的低值设备按学校相应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各院(系、中心)要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卡,对部门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不遵守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第十六条一般仪器设备的借用和借出要有严格登记手续。

L校内各单位借用一般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院(系、中心)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后,管理人员办理借出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设备,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所借仪器设备应当爱护使用,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超过规定期限每天交纳超期罚款(总价值X0.现),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 .外单位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设备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超过规定期限每天交纳超期罚款(总价值X0.现),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七条各院(系、中心)要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和检修,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实验室人员要做到熟练使用和维护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保持完好可用状态。

第四章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十八条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实验材料: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气体、试剂,以及装配、改修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低值易耗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工具、量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以及日常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

第十九条加强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规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制度,提高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利用率。

各院(系、中心)要建立健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计划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实验教学中的使用。

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制,对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领用、回收等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目记载及时,定期核对检查,保持帐物相符。

第二十条各院(系、中心)应加强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对库存物品的保管做到规范化管理,定位存放,存放有序,帐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

要严防物品的损坏、变质、丢失,若有丢失、损坏,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对于贵重、稀缺物品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实行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库房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个人物品。

人离库房必须关掉电源,关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二十三条各院(系、中心)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反对铺张浪费,自觉地管好、用好各种物品。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规定根据国务院令第344号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为了加强我校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对化学危险品管理作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化学危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标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第二十五条校内化学危险品管理由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直接领导,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要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使用水平。

第二十六条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七条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物品堆垛之间,主要通道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第二十八条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应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送、双把钥匙的制度。

第二十九条对保管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审查,要挑选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安全规程的工作人员。

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入库管理制度,物品发放必须有完备的审批手续,精确的计量和记载。

第三十条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品时,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防止丢失、污染、中毒和其它事故发生。

实验后若有剩余的危险品,应存放在有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并作好记录;没有条件保管的须交回保管库,并作好移交登记备查,杜绝私自存放。

第三十一条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

使用单位领导必须严格审批,逐级保管。

如有违规使用,一旦发生事故,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销毁处理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的化学危险品,必须经学院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送保卫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使用单位派专车、专人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销毁。

第三十三条学校保卫处要督促、指导危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第六章损坏、遗失实验器材的赔偿第三十四条为有效地实施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验室及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教学、科研的顺利开展,各院(系、中心)要加强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的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实验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

第三十五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设施)损坏、丢失的,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金额的多少及处理的轻重,应视具体情节、物资性质、本人一贯表现、事后的态度、补救措施、损失的大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分别责令赔偿其损失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于赔偿。

对损坏、遗失物资、器材隐瞒不报,甚至采取嫁祸他人、毁灭证据等恶劣手段,拒不认错者应加重处分。

因违章造成重大恶性事故以及擅自将物资器材携出实验场所挪作私用、变卖或送予他人者,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损失巨大者,应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损坏的器材,已不能修复使用者,按当前市场价扣除折旧部分赔偿;能修复使用,并不影响其整体性能及精度者,赔偿修理费用;虽能修复使用,但影响整体性能及精度者,应赔偿修理费和部分器材损失费。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按该器材的当前价值(扣除折旧金额,年折旧率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赔偿其损坏部分价值的全额:1 .不听从指挥,不按操作规程并违反基本的安全常识使用器材造成损坏;2 .未经教师或实验人员允许,擅自使用、移动、拆卸器材造成损坏;3 .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器材造成损坏;4 .工作失职、粗心大意、玩忽职守及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致使器材损坏;5 .器材及设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事故前兆,未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使用酿成事故;6 .在实验、实习场所嘻戏打闹造成器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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