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仪器设备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育部[2000]9号文)、《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财政经费、自筹经费、科研经费等学校所有经费购置的实验仪器设备以及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赠给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国有资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全校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学院(中心)等二级单位负责具体管理本单位的实验仪器设备。
第四条实验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建设规划、购置计划、技术论证、采购、验收、使用、维修维护、报废处置等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实验仪器设备实物及资产账目进行管理。
第五条实验仪器设备适用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计入固定资产,按本办法执行。
仪器设备在200元以上(含200元),低于1000元的计入低值品,按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第二章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的申报第六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申报由二级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院级论证立项制度。
第七条对项目立项后,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由归口管理部门依据立项后的购置计划组织开展校级技术论证,并将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及论证报告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招标。
第三章实验仪器设备的验收第八条实验仪器设备的实物验收要依据合同规定对设备及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和外观、标识进行常规性验收。
设备的技术验收要按合同要求和产品出厂的各类技术指标,逐项验收设备的功能,并考核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应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五条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教学、科研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采购仪器设备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产品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以下是具体的采购与验收流程:一、采购申请1. 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向学院提出仪器设备采购申请。
2. 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二、采购实施1. 审批通过后,学院组织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验收与报销1. 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负责人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采购要求。
2. 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报学院审批。
3. 学院审批通过后,实验室负责人办理报销手续。
4. 报销完成后,仪器设备正式列入学院固定资产。
第七条仪器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负责人应将验收报告、发票等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九条仪器设备使用前,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以下是具体的使用与维护措施:一、使用管理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维护、维修等责任。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在仪器设备初次使用前,责任人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制订出简明扼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为保证实验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力求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实验人员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如因操作者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不认真、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及器具损坏者,根据定损情况及造成的影响,赔偿仪器设备损坏价值的____%,并承担因操作不当造成除损坏仪器设备以外的其他损失。
5.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6.实验室仪器设备因故障需要维修的,应及时填写设备申请维修单申请维修,并注明导致故障的原因。
7.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小型仪器应归于原位。
____公司仪器设备不允许外借,因仪器负责人管理不严,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根据定损结果按照实物原有价值的____%进行赔偿。
各实验室之间如需相互借用仪器的,应填写借用仪器登记表,并经操作培训后方可使用该仪器设备。
归还仪器时,仪器设备责任人应及时检查仪器设备性能,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
否则因无法确定损坏者或损坏原因,保管员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损失。
9.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
10.各实验室将属于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汇总,于____月____日前将仪器设备清单及各仪器设备的责任人____按要求填报后交行政部,并于____月____日前将各仪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报。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XX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其根本任务是: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优化仪器设备资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服务。
第三条凡学院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为一年以上的通用仪器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及以上)和专用仪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及以上)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本办法中一般仪器设备指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下的专、通用仪器设备, 大型仪器设备指单位价值10万元及以上的专、通用仪器设备。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院(系、部)作为仪器设备二级管理部门,由学院(系、部)分管领导统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各系及课题组选派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1.分管领导负责制定本学院(系、部)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2.学院设备管理员负责进行本学院(系、部)的验收建账申请、调配、清查盘点、报废处置手续等工作;3.学院设备管理员负责协调本学院(系、部)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效益考核等工作;4.设备保管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机组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的使用和保养;5.设备保管员负责保障仪器设备安全完整,对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等情况,本学院(系、部)需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对于涉密仪器设备、国防仪器设备、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第三章购置论证第六条学院应根据年度财政预算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及后勤等方面的工作需要,有重点、有选择地提出年度仪器设备申请计划,经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核查汇总,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填写《XX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根据大型仪器设备价值等级,组织专家参与论证,对其购置的必要性、仪器设备辅助条件、使用单位技术力量概况、预计使用效率及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
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的管理,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实行归口管理,各院(系、中心)要理顺管理关系,所有权属于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都要按学校制度统一管理。
第三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设备的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工作寿命。
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使用,资源共享。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制度。
各院(系、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物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减少浪费,杜绝公物私化。
第五条建立健全实验仪器设备资料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根据其价值、使用期限,分为一般仪器设备、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化学危险品,采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第六条重视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对实验室物资进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界定:1、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2、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3、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2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特大型仪器设备;4、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定为贵重、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5、属于上述范畴,但由于使用多年,已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降低的仪器设备,经申请批准后,可降档管理(不再按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八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配备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使用人员。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7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7篇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7篇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怎么制定呢?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精选篇11.对购买的仪器(药品),每次都要按类登记入册。
2.实验室仪器不得随便借出,凡属教学所需的仪器借出都要作好登记,用完及时归还,以便实验能正常开展。
3.实验室的配套仪器,包括安装的配套装置,不得随便拆散使用,以免失散,用好仪器要洗净,整理好,放回原来的位置。
4.对实验中所损坏的仪器应登记,学生实验中正常损失的仪器除登记外,要找出原因,从中获得实验知识;对不按照操作规程实验,以致仪器损坏的,应由学生赔偿一定的损失。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制度精选篇2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实验室各项仪器设备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建立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账、分类账相符,仪器与橱上的目录卡片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
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潮、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四、化学药品要按化学性要求存放。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制,严格领用手续,药品与仪器分室保管。
五、要建立仪器的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六、要按照《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师的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的正常教学、科研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中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后维修;先维修,后使用;先用户,后维修”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教学、科研服务质量。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员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负责。
第二章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权限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管理,严禁擅自私用或借出实验室设备。
第七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前,使用人员需进行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使用责任书。
第八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应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第九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操作,严禁在无资质、无安全防护措施下操作。
第十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
第十一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停止使用该设备。
第十二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中应加强设备使用记录的管理,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故障和维修情况等,以便进行故障分析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及时维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教学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工作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并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按照管理员的指示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故障设备现场,并对设备进行故障诊断,确认故障原因及时修理。
第十七条维修人员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时,应严格按照维修流程进行操作,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十八条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设备的测试和试用,并将设备按照规定放置到指定位置。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
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
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
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
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
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
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第八条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
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实验室定期(____个月—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
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
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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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 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
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 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
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
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 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 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
下
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
算,最
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
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
真进行。
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
在申报计划时要做
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 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 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 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 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 达的计划。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 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 不得随意更改 购置计划。
4.4.2 采购部在仪器设备购置工作上的职责是:组织招标,签定合同,监督 供货,协调解决安装调试(试用)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公司内外单位的问
题,协调 解决售后服务方面出现的问题。
4.4.3 技术部在仪器设备购置工作上的职责是:编制申请计划,提供技术标 准,接受论证质询答辩, 参加评标,负责接货、开箱清点检验、 安装调试、试用、 技术验收,总结报告仪器设备使用绩效情况。
4.4.4 仪器设备到后实行公司、部门两级验收制度。
公司验收包括开箱查验 和试用验收,由采购部组织;部门验收由技术部组织。
4.4.5 仪器设备验收查验的基本内容是: 1)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外表是否
完好; 2)零配件、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其资料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 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是否合格;
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力量验收;进口仪器设备,要在索赔 期前十天内完成验收工作。
如发现与技术协议、合同不符合情况,应及时向采购 部报告。
4.4.6 自制、捐赠、无偿调拨的仪器设备,也要办理验收手续,如无价格, 由采购部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协商核价建帐。
4.5 仪器设备的管
理
4.5.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凡构成仪器设备的,不论资产来源如
何均归技术部管理,并对所管设备的保管、养护、使用、维修等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4.5.2技术部要建立设备分户明细账,领用部门要有设备保管帐。
要坚持保养、使用、改造、维修进行记录的制度,技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所保管的设备每年清点一次,做到物、账相符。
4.5.3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如:定人定机制、交接班制、定期检查保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努力做到数量清、质量清、配套清、账物相符,摆放整齐。
4.5.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制定保管人和操作人,由专人负责保管、掌握和指导使用,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见附件一)。
同时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寿命进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及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4.5.5为了防止设备的技术资料丢失,影响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说明书等文件,统一由设备管理人集中保管,建立设备资料查阅手册;国外引进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一律交技术部保管。
随机配套的仪器、仪表、元器件、工具等,应随主机保管,并有配件清单。
4.5.6设备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半年以上的,必须像接管(或代管)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清楚后到技术部备案,方可离职。
4.5.7设备的维修、研发和开发。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要配制一定数量的专业维修人员,同时积极鼓励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开展这项工作,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
4.5.8凡对仪器设备进行较大的修理、修复、研制、开发工作,由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技术部要对维修设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查明原因,按实际技术状况确定维修内容。
大型精密设备的维修要从严掌握,未经批准不得自修或外修。
外修一般以返原厂修理为主,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大修周期、保用时间、质量标准、罚款细则等条款。
在修理过程中可以对设备的局部结构进行改动,但必须有书面技术方案和报告,经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行。
4.5.9为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在保证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实验室可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4.5.10 因科研需要将仪器设备带出公司者,必须经主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同意,交回时要严格检查,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追究责任。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带,确需外带的,须报公司批准。
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4.5.11 公司内各部门之间仪器设备的调拔,由技术部办理调拔手续。
4.6 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与赔偿
4.6.1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应具有下列情况;
1)使用年久,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且无法修复的;
2)技术落后,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的;
3)出于意外灾害和突然事故,受到严重破坏不能修复的;
4)维护修理费过高,超过或接近新购置者,或无修复价值的。
4.6.2仪器设备由于使用人违犯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损失,弄清原因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后方可按报损处理。
4.6.3 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提出申请,公司各部门进行评估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进行处理。
4.6.4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
视情节轻重和当事人认识态度,酌情结予处分或赔偿。
5.0 附则
5.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技术部所有。
6.0 附件
6.1附件一:实验室仪器设备适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