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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和改造。
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学校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学校不得擅自变更特种设备的用途。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五、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在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检修。
六、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证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一、使用班班通电教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禁止非正常关机,禁止随意插拔各种连接线。
二、管理人员要随时升级防病毒软件,保证每周进行日常病毒检测,装入计算机系统的任何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三、相关人员不得传播、复制、编写病毒程序、严禁利用班班通电教设备网络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应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五条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教学、科研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采购仪器设备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产品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以下是具体的采购与验收流程:一、采购申请1. 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向学院提出仪器设备采购申请。
2. 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二、采购实施1. 审批通过后,学院组织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验收与报销1. 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负责人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采购要求。
2. 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报学院审批。
3. 学院审批通过后,实验室负责人办理报销手续。
4. 报销完成后,仪器设备正式列入学院固定资产。
第七条仪器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负责人应将验收报告、发票等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九条仪器设备使用前,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以下是具体的使用与维护措施:一、使用管理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维护、维修等责任。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篇)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雷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育、教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仪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学校要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
第三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能力。
第四条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
由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通过业余教育、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发展规划,分轻重缓急制订年度购置计划。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应经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计划外临时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执行。
第八条自制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必须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试制。
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账。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订计划的主要依据。
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和使用情况,经常汇总,按要求做到数字准确,情况真实。
第十条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仪器设备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技术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全可用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或维修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仪器设备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仪器设备资源,提高科研与实验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科研、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以及与仪器设备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分类标准根据功能、用途、价值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具体分类标准由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更新。
第五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健康、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原则,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禁违规操作和滥用仪器设备。
第六条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七条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内容,并及时归档保存。
第八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定期进行设备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权限、处罚款等。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科研和实验的具体需求进行规划,明确所需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要求等,编制采购计划并报批。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比价、协议供货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外观质量、功能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确保设备达到要求的标准。
第十四条仪器设备采购完毕后应立即进行设备登记,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日期等信息,并贴上相应的标识。
第十五条购置的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办理保险手续,确保设备在发生意外损坏或丢失时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使用第十六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科研和实验的需要,严禁将仪器设备用于其他非科研和实验的目的。
实验室仪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实验室仪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仪器管理,保护实验室仪器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仪器分为公用仪器和专用仪器两类。
第四条所有实验室仪器均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拆解、改进、私自盗用等行为。
第五条实验室仪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单独负责管理的仪器可以委托有经验和技术力量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实验室仪器的购置、调拨、领用、验收和报废等手续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相应规定。
第二章实验室仪器的购置第七条实验室仪器的购置计划由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编制,要与实验室科研工作的需求相适应。
第八条实验室仪器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和上级机关的相关采购规定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九条实验室仪器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招标、评审、合同签订、支付和验收等环节。
第十条实验室仪器的购置费用要纳入实验室的财务预算,并且要做到财务收支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实验室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保证安全达到使用要求。
第三章实验室仪器的使用第十二条实验室仪器的使用必须根据操作手册进行,严禁擅自操作、使用方法不正确或危险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用仪器必须提前预约,按照预约时间使用,不得超时使用或超量使用。
第十四条实验室仪器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实验室仪器的人员必须爱护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和安全性,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洁、保养,将仪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对于实验室仪器的损坏、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第十七条实验室仪器的使用记录必须详细、准确,包括仪器名称、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情况、问题反馈等信息,并由使用人员和管理机构确认。
第十八条实验室仪器的定期检测、校正工作由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进行,确保仪器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原则1.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
2. 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3. 建立健全仪器设备档案,实现仪器设备的信息化管理。
4. 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操作技能。
三、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1. 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采购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专人负责验收,确保设备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符合采购合同要求。
四、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使用1. 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设备安全、完好。
2. 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存放环境、温度、湿度等要求进行保管。
3. 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操作规程,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不得使用。
4. 使用仪器设备时,应爱护设备,避免人为损坏。
5. 使用完毕后,应将仪器设备归位,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五、仪器设备的维护与检修1.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发现仪器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
3. 检修过程中,应确保设备的安全,避免对人员造成伤害。
六、仪器设备的报废与处置1. 仪器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 报废的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处置,确保设备得到妥善处理。
七、仪器设备档案管理1.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情况。
2. 实现仪器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方便查询和使用。
八、奖惩措施1. 对在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造成设备损坏、丢失或浪费的,依法追究责任。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范文1. 设备领用管理:1.1 学校领导或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检验、验收等;1.2 教师领用教学仪器设备前需填写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数量、用途和预计使用时间等;1.3 设备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申请并安排教师领用设备;1.4 教师领用设备后需按时归还,逾期需重新申请延期使用或归还设备。
2. 设备使用管理:2.1 教师在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前需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2.2 教师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要遵守使用规范,注意操作方法,防止设备的损坏;2.3 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教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由其进行维修或更换;2.4 教师在使用完设备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持设备的卫生和正常运行;2.5 设备管理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 设备存放管理:3.1 学校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存放和保管,确保设备的安全性;3.2 设备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并有防火措施;3.3 设备存放区域应进行定期清理和整理,保持设备的整齐和易于寻找;3.4 设备管理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点巡检,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3.5 设备借出时需签订借用协议和设备清单,便于追踪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归还状况。
4. 设备报废管理:4.1 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4.2 设备报废申请需有教师提出,并注明报废原因和状态;4.3 设备报废前需有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评估和鉴定,确认设备无法继续使用或修复;4.4 设备报废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和销毁,避免继续使用造成安全隐患;4.5 设备报废后,如有可能进行设备的回收和再利用,可以选择进行相关处理。
以上仅为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的一个范文,具体细则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制定。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范文(二)一、设备管理目标:1. 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供教学使用;2. 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和保养;3. 提供有效的设备使用和管理流程,优化设备的使用效率。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5篇)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一、目的对全公司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二、范围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三、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总经理负责仪器设备申购、报废的批准;3.2 各检测科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的编写;3.3 质量控制科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管理; 3.4 综合管理科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四、程序 4.1 购置4.1.1 检测科室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4.1.2 批准后的《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交综合管理科采购,并同时将购置合同归档。
4.2 验收4.2.1 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由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检测科室验收,仪器使用人在《仪器设备档案》的仪器启用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记录。
验收内容包括:(1)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4.2.2 验收后处理(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综合管理科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 建档4.3.1 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4.3.2 各检测科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或自校规范,维护方法,校准、检定证书或自校记录,比对报告,期间核查记录,功能检查记录,使用维护记录,维护计划,自校仪器量值溯源图以及仪器设备档案中包含的所有信息。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院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报废等工作;(三)监督、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四)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技术培训与交流;(五)协助解决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计划;(二)监督、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三)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四)定期向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汇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情况。
第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二)遵守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三)爱护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章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合理规划,避免重复购置。
第八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实验室主任提出购置计划,报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审批;(二)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对购置计划进行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三)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九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主任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三)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功能,提高利用率。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其安全和有效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设备分类和编号1. 按照使用功能和性质划分,将仪器设备分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科研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四类。
2. 对每一类设备进行编号,编号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和维修1. 设备的购置应根据教学和科研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采购。
2. 购置的设备应具备相应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同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用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
3. 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损坏。
五、设备的借用和归还1. 学校内部部门或个人需要借用设备时,应填写借用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借用。
2. 设备借用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点和记录,并由借用人签署借用协议。
3. 设备的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借用人应提前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
4. 设备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借用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好无损,如有任何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5. 设备借用期满,应按时归还,并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确认。
六、设备的报废和处置1. 设备的报废应经过设备管理部门审批,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拆除并进行记录,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2. 设备的处置应根据设备的性质和状况,采取相应的方法,包括闲置设备的处置、捐赠设备的处置或拍卖设备的处置等。
七、设备的考核和使用效果评估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考核,包括设备的完好程度、设备的使用率、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2. 设备的使用效果评估应由相关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包括设备的稳定性、设备的使用方便性、设备的效果等,评估结果将作为设备管理和购置的依据。
八、设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设备的购置、维修、借用和归还,以及设备的考核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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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大学/xx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的财产。
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
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
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
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
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
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
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
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
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
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
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
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xx大学/xx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条(xx大学/xx学院)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
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台属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1)学校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3)主管校(院)长审批;
(4)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管的仪器设备,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xx大学/xx学院)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购置和监督机制,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
第三章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各校购置仪器设备,要选择能明确完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并在验收合格后,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
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
尽量使用外单位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区域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
学校仪器设备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第十五条(xx大学/xx学院)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学校对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适当收取机时费。
学校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应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学校、省级、国家级主
管部门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十六条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
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设备的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制”,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
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第四章贵重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第十八条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损报废。
1、学校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报主管校(院)长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十九条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xx大学/xx学院)财务制度》、《(xx大学/xx 学院)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年度设备经费。
第五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
1、每年年终,由学校院、系(所、中心)按照《(xx大学/xx学院)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部管仪器设备自行考核,对校管仪器设备的考核范围和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2、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
3、教育部每年公布部管仪器设备(03类)使用情况,并适时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自行制定检查所管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范围、内容和办法。
第二十一条(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奖惩制度。
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机组和个人,学校应及时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xx大学/xx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属于财政部规定固定资产起点线以下的,属(xx大学/xx学院)材料、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