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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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5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5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梧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15日梧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梧政办发〔2017〕自《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111号)中要求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以来,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顺利推进,但在解读过程中也存在解读内容不规范、解读渠道单一等问题,影响了解读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梧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在各级政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司法(法制)、新闻以及负责政策文件起草和组织实施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42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42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4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23日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公布、备案、清理等,适用本办法。

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及针对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台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不便操作。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控制数量,注重质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梧政办发〔2023〕87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等130个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作相应调整,并根据阶段性、专项性工作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撤销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14个领导小组(有关名单附后)。

今后,凡是不涉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抄送我办备案。

2023年11月29日附件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录及主要成员调整名单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2.梧州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挥部3.梧州市“湾企入梧”工作指挥部4.梧州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及能耗双控工作专班5.梧州市全面深化粤桂合作领导小组6.梧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文件编制工作专班7.5G联合通信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8.梧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9.梧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10.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12.梧州市科技领导小组13.梧州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14.梧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15.梧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6.梧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17.梧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18.梧州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梧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梧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21.梧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2.梧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3.梧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4.梧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5.梧州市土地储备委员会26.梧州市征地拆迁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7.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8.梧州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9.梧州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30.梧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1.梧州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32.梧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33.梧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4.梧州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35.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36.梧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37.梧州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38.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39.梧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40.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41.梧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42.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4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44.梧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45.梧州市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46.梧州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47.柳州至梧州段铁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48.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岑溪段建设领导小组49.梧州市河长制办公室50.梧州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51.梧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52.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工作专班53.梧州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54.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55.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56.梧州市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57.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58.梧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59.梧州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60.梧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61.梧州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62.梧州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63.梧州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64.梧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65.梧州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66.梧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67.梧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68.梧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69.梧州市公民献血委员会70.梧州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小组71.梧州市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72.梧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73.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74.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75.梧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76.梧州市随军(队)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77.梧州市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78.梧州市减灾委员会79.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80.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81.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82.梧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83.六堡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4.梧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85.梧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86.梧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87.梧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88.梧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89.梧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90.梧州市筹建国家黑茶(六堡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91.梧州市筹建广西建筑陶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92.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93.梧州市实施质量强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94.梧州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95.梧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6.梧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97.梧州市绿化委员会98.梧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99.梧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指挥部100.梧州市城市节水工作(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101.梧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102.梧州市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3.梧州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4.梧州市应急备用水源工作领导小组105.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联席会议106.梧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07.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108.梧州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9.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110.梧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11.梧州市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112.梧州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3.梧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114.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115.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领导小组116.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7.梧州市协助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清收工作专班118.梧州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9.梧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120.梧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委员会121.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122.梧州市骑楼城管理委员会123.梧州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124.梧州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125.梧州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126.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127.梧州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128.梧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29.梧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130.梧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二、撤销以下14个议事协调机构1.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梧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3.梧州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4.梧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梧州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6.梧州市建筑工地及泥头车专项整治联席会议7.梧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8.梧州市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梧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湿地处理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11.梧州市取水点上移工程指挥部12.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上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13.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指导小组14.梧州市国有资产资源梳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三、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名单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振品市长副组长:汪东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桢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0•【字号】梧政发[2001]108号•【施行日期】200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发[2001]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精神,保留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的综合部门,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梧州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办理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的会议讲话稿。

(四)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3•【字号】梧政办发〔2019〕139号•【施行日期】201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139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0月23日梧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集中劳务派遣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劳动报酬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保障有关人员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预算法》及《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投公司)组建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承接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劳务管理。

到2019年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集中劳务派遣;2020年末,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编外用工人员实现统一派遣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一)筹备阶段。

2019年10月底前市金投公司完成人力资源公司组建工作,包括落实办公场所、完成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办理)、资质申办、管理团队组建等工作。

人力资源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劳务派遣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投公司)(二)运行阶段。

2019年10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统计本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的岗位、人数、月工资(由岗位工资、资历工资构成)、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于2019年10月底前报市财政局。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2]215号【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8.29【实施日期】2012.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2〕215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8月29日梧州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65号)和《梧州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梧组通字〔2011〕20号)要求,为巩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成果,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创新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应急管理中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有效运行机制、体制,全面提高基层应急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完善应急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应急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在我市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水平显著提高,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9•【字号】梧政办发[2010]245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办发〔2010〕245号)各县(市、区)政府,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梧发〔2010〕7号),设立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四)加强对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五)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梧政规〔2018〕6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梧政规〔2018〕6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梧政规〔2018〕6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为加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67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列入《决定修改的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或实施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规定的程序修改,修改工作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修改的,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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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3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2010年至2012年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梧政办发〔2010〕47号),我市聘请的106名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已期满。

为继续有效发挥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请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安委会审核同意的梁金德等121名专家(名单附后)为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聘请期限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专家的职责和待遇仍按梧政办发〔2007〕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家库的专家在从事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活动时,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

附件:2013年至2015年梧州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名单2013年1月29日附件2013年至2015年梧州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名单(共121人)一、矿山类(17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梁金德男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师2黎国魁男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局副局长 /工程师3韦斌男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师4叶远东男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师5莫万胜男广西佛子矿业公司科长/工程师黄炳东男广西佛子矿业公司工程师7林彬男蒙山县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工程师8吕香春男蒙山县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工程师9吴福金男藤县大黎力发铝锌矿场工程师10严杰辉男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高级工程师11刘广振男岑溪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师覃宏强男岑溪市国土资源局注册安全工程师13颜雁男岑溪市矿业服务中心注册安全工程师14曾明星男岑溪市龙湾矿业公司高级工程师15刘文坤男岑溪市龙湾矿业公司工程师16XXX强男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岑溪公司工程师17刘桂云男广西黄金梧州实业开发公司工程师二、冶金类(3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廖梧生男苍梧东鹏不锈钢公司安全主任2贤高文男市新盈特钢公司工程师3陈超鸿男广西桂东船用锻铸件公司总工/高级工程师三、危险化学品类(23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男广西梧州威诺化工公司经理/高级工程师2刘斌男中国石油梧州销售分司新恒丰油库主任/注册安全工程师3黄晓男中国石油梧州销售分公司网络开发部主任/工程师4李啟真男市科技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5朱国强男市疾控中心科长/主管技师6陀剑宁男苍梧顺风钛白粉公司安环科长/注册安全工程师7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注册安全工程师8廖恒枢男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中队长9廖启成男广西梧州松脂股份公司工程师10黎志强男市梧丰气体公司副经理/工程师11宋宾林男广西三威林产工业公司生产部副部长/二级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2张春男广西安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公司工程师13男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经理/高级工程师14胡远启男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安全科长/注册安全工程师15祝杰昌男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16李尚洪男广西三威林产工业公司工程师17梁光升男广西百纳工程咨询公司梧州分公司工程师18易维宁男梧州恒声电子科技公司工程师19男藤县日成太平林产化工公司生产副经理20覃泰德男岑溪市佳宝矿业公司工程师21孙继福男岑溪市佳宝矿业公司工程师22邓兴桥男岑溪市华兴林化公司工程师23梁国培男岑溪市工信局项目办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民爆和烟花爆竹类(12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陈艺男梧州航道管理局科长/港航工程高级爆破工程师2范瑜辉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爆炸物品检查工程师3梁庆铭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警察4李伟明男藤县瑞民土产公司经理5覃文客男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6覃祚天男藤县太平炮竹厂副厂长7张艺良男市长鸣日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经理8肖伟龙男岑溪市华毅高级烟花厂副厂长9陈胜文男岑溪市祥凤烟花炮竹厂厂长10李湛艺男岑溪市昙容烟花炮竹厂厂长11莫桂一男岑溪市归义镇双贵村炮竹厂厂长12邱启北男岑溪市归义镇思塘炮竹厂五、水利类(8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莫宝雄男岑溪市水利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2黄华明男藤县水利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3刘志林男藤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副经理/工程师4黄秋平男藤县水库安全管理站副站长/工程师5林宏强藤县水利局站长/工程师6覃柱良男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工程师7莫金德男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工程师8何池男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科员/工程师六、建筑类(13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黄馨男市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李官琼女市建筑设计院设计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3黄忻女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4黄超旺男桂东公路局安监科长/工程师5陈宁男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安全工程师6赖以虎男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师7蔡亚连女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安全工程师周民德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高级工程师9谭志华男市住建委总工/高级工程师10莫英俊男市住建委管线科科长/高级工程师11罗嘉男岑溪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师12霍红浪男岑溪市广益建设监理公司工程师13李燕琪女岑溪市建设规划室高级工程师七、公用工程类(4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马苏平男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高级工程师2何志豪男市政管理局主任/工程师3陈天豪男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高级工程师4黄成钊男桂东公路局副总工/高级工程师八、机电类(20人)序号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方伟忠男中恒集团制药设备部部长/ 高工/注册安全工程师2李桂莲女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办副主任/注册安全工程师3陈小兴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总工/高级工程师4周健荣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总工/高级工程师5张福贵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工程师6男梧州神冠蛋白肠衣公司安全主管/注册安全工程师7叶长青男广西长洲水电开发公司发电运行部主任/高级工程师8孟广军男广西长洲水电开发公司安全主管/高级技师9秦际会男广西梧州金鸿食品工业公司技术设备部长/注册安全工程师10廖婉婷女梧州供电局安监部主任/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1陈智广男梧州供电局安监部副主任/注册安全工程师12男市一本管理咨询公司经理/工程师13刘立恒男藤县社保局副主任科员14黄承胜男广西金茂钛业公司机电部副部长/ 工程师15叶鹏志男中船华南船舶机械公司主任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16莫亚金男中船华南船舶机械公司安全员/注册安全工程师17陈远标男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高级工程师18男市万顺锻压机床厂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19温勇男市万顺锻压机床厂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覃德文男岑溪市水利电业公司副主任/工程师九、交通类(11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刘临雄男梧州航道管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2吴绪权男梧州航道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3庞文运男梧州海事局局长/高级工程师4韦长庆男梧州海事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5林大益男梧州海事局执法支队长/指挥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6莫祖江男桂东公路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7覃昌春男桂东公路局副科长/高级工程师8胡卿柏男梧州船舶检验局藤县分局局长/工程师9杨定登男藤县航运管理所所长10伍万华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科员/工程师11覃仕威男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十、职业卫生类(10人)序号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或职称1林祥男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任医师2王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3莫桂姮女市疾控中心科长/副主任医师4劳哲男市疾控中心副科长/主管技师5吴柏岐男市疾控中心副科长/主管医师6练莲女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副主委/副主任医师7陈广明男中船华南船舶机械公司内科主治医师8覃炎洪岑溪市卫生局副局长/主管医师9罗宗波男岑溪市卫生局副局长/主治医师10严汉平男岑溪市疾控中心主管医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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