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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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称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克我”者

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必定会亢盛为害。例如水气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必导致过克与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时,木气偏旺,生火也偏亢,导致火气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虚衰,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一种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则土子也不足,结果火衰土虚。另一种是子病累母,例如木为水之子,若木气久衰,势必下损水母,终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将导致乘侮异常。

3. 相克太过

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简称过克。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所胜”行的状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所胜”。例如,金气偏亢,必乘木;火气偏亢,必乘金;土气偏亢,必乘水。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变成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也称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气过衰,则水气虽未偏亢,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称为火虚水乘,同样还有土虚木乘、木虚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称反侮。侮有持强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胜”行的状态。常见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气偏亢,必侮土;金气偏亢,必侮火。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而“所不胜”之气偏衰,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变成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也

们还根据五行的特点,将自然界的许多事物或现象,最终归纳为五大类别。并认为五者之间有着内在的次序和联系,遂构建起一整体关联的世界图景。这一学说渗透进入中医学,成为中医学家认识生命的一大方法。

五行的特性及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一)基本概念

“五”,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行”,有两层涵义:一是指行列、次序;二是指运动变化。因此,可将“五行”定义为: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及与之相关的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变化。就性质而言,五行学说也是古贤用以解释世界和探索自然规律的一种自然观和方法论。

(二)五行的特性

古人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长期观察,抽象出五行的特性,并以此归纳各类事物的特点,并作出演绎分析。现结合《尚书·洪范》的记载,将五行特性分述如下: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所谓“曲直”,是以树干曲曲直直的向上、向外伸长舒展的生发姿态,来形容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特性的事物及现象。凡具有这类特性的事物火现象,都可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所谓“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升腾、向上的特征。因此,凡具有温热、升腾等特性的事物或

现象,均可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土爰稼穑”。“稼”指播种,“穑”指收获。所谓“稼穑”,指土地可供人们播种和收获农作物。延伸而言,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特性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土”。由于农耕生产方式影响,古人对“土”特别重视,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以及“土为万物之母”的说法。金的特性:“金曰从革”。“从革”本意颇为费解,今人认为有“变革”之意。引申为肃杀、潜降、收敛等。凡具有这类特征的事物或现象,皆可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水曰润下”。所谓“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征。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静藏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水”。

五行特性,虽然来源于对木火土金水五者的具有观察,但却是古人抽象概括的结果,超脱了它们本身的具体性质,而具有更为广泛更为抽象的涵义。

(三)事物的五行归类

如上所述,五行学说按五行特性把事物分别归类。具体方法有两种。

1. 取类比象

对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气、五化、五色、五味、五音这7.种事物与现象各分5类,每类依据自身的性质与特点与五行特性逐一进行比较,凡符合某类共同征象者即划归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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