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国家标准)(后有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等公文格式详细模板)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一)“页边距”1 .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2 .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纸张大小:A4o确保“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字体”1 .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NeWROman;字形,力口粗;字号,二号。
2 .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1 .对齐方式:居中。
2 .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 .特殊格式:无。
4 .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 .行距:固定值,28磅。
(三)内容要求1 .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 .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XX(事由)的+文种”。
3 .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三、设置正文(一)“字体”1 .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 .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3 .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三号。
4 .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5 .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NewRoman。
(二)“段落”1 .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范本)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225mm×156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信函式公文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
每行居中排28个字。
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3.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
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置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3)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标题(2号小标宋体)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一、X X X(黑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一)X X X(楷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1.X X X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1)X X X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2.X X X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说明)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4.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式样范文)-(10613)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 —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1 ––5.3 签发人5.4 版头中的分隔线5.2.5 主体6.4 标题6.5 主送机关6.6 正文6.7 附件说明6.8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 加盖印章的公文7.4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5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6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7 特殊情况说明6.9 附注6.10 附件5.2.6 版记7.2.6 版记中的分隔线7.2.7 抄送机关7.2.8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5.2.7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2 ––GB/T 9704 —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标题(2号小标宋体)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一、X X X(黑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一)X X X(楷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1.X X X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1)X X X仿宋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2.X X X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说明)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4.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机关公文格式设置规范(最新整理)

机关公文格式设置规范(最新整理)一、前言机关公文是一种特定的文书形式,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制定了一系列的格式设置规范。
本文将介绍最新整理的机关公文格式设置规范,包括纸张规格、字体字号、标题格式、页眉页脚等内容,以供参考。
二、纸张规格机关公文的纸张规格一般为A4纸(210×297mm),在特殊状况下可以使用A3纸(297×420mm),但需在纸张上方注明“机关公文”字样。
三、字体字号机关公文中常用的字体为宋体,其他字体如黑体、仿宋等可以依据需要灵活运用。
字号一般接受小四号(即12磅),在特殊状况下可以使用小五号(即10.5磅)或小三号(即14磅)。
四、标题格式机关公文的标题格式一般包括题目、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
其中,题目一般使用二号黑体居中,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附件使用小四号黑体。
五、页眉页脚机关公文的页眉一般包括机关名称、公文标题和页码。
机关名称一般位于左上角,使用小五号宋体;公文标题位于中部,使用二号黑体居中;页码一般位于右上角,使用小五号宋体。
六、段落格式机关公文中的段落格式一般遵循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前段后距离分别为0.5行。
对于一些特定的段落,如正文前的称谓、正文和附件之间的空行等,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调整。
七、标点符号机关公文中的标点符号要求使用全角标点符号,如句号、逗号、分号等,不得使用半角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与前文之间一般留一个空格。
八、文档格式机关公文应以“XX年XX月XX日”为日期,日期下一行为标题。
正文部分依据需要分段,每段开头应空出两个字符。
九、附件格式机关公文的附件一般是正文的补充材料,格式应与正文保持一致。
附件应注明编号,如“附件一:XXX”,并在正文中提到附件时进行引用。
十、正文撰写机关公文的正文要求内容准确、简明扼要。
正文中要注意语言简练、文字准确、逻辑明晰,防止使用模糊不清的词句或过多的修饰语。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党政机关新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二、公文格式
❖ 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 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 下不同的地方。
❖ 1. 取消了主题词。
❖ 2. 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 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 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 标注份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3. 紧急公文区分。《条例》要求: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办法》 要求: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电报 是一样的。
最权威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最权威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在公文写作时,你是否会遇到格式拿不准的情况。
团团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分享给大家,在起草公文拿不准格式时,可以先直接对照国家标准最后的式样,还不能解决的,就要仔细查阅国家标准正文了。
为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配套的文件,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此标准是对国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订,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字word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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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公文格式
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 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这里先大概提一 下不同的地方。
1. 取消了主题词。
2. 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办法》 要求:“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 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 标注份号。
4.平行文和联合行文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 时可以联合行文。各联合行文机关行政层级应相 当;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联合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机关,主办机 关一般排列在前。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过 去只有政府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五、公文拟制 与《办法》要求基本一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六、公文办理
将《办法》的“发文办理”的有关内容和 “收文办理”、“公文归档”2章的内容,统 一为“公文办理”,要求与《办法》基本一 致,只是更为概括、简洁。《条例》主要从运
转角度,以流程为主线,从“收、发、归档”三 个方面阐述公文办理相关内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作了详细规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5. 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和 《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7. 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的汉 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 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办法》 要求: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 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 拟办: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需要两个 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几点体会:
掌握文件内容,搞清表述事项。 把握政策规定,领会有关意图。 查找档案资料,对照先例比较。 尊重部门意见,注意协商协调。 拟办有根有据,建议完整准确。 用语规范简洁,答复简明得体。
3. 下行文规则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 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 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2)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 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着重强调一下第24条的“审核”,应审核: (1)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常见问题有: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 的;请示中一文多事;请示件、报告件没有标签发人姓名 或没有签署单位公章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将下级机 关的请示事项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党委、政府办公厅(室)之 外的业务部门擅自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种
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条例》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向上级机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
报 关汇报工作、反 作、反映情况、提出建 汇报工作,反映情
告 映情况,回复上 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 况,答复上级机关
级机关的询问 问
的询问
适用于表彰先进、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 适用于表彰先进,
通 批评错误、传达 误、传达重要精神、交 批评错误,传达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五章 公文拟制: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
第六章 公文办理: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 作出要求
第七章 公文管理: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 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
第八章 附则: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 规定。
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更为精简。
一、公文文种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 例》的通知 (中办发〔2012〕14号),从 2012年7月1日起, 。
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 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四、行文规则
《条例》仅用6条就对此作出了要求,《办法》 有11条。
1. 行文总规则 (1)要求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原来要求是“一
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并要求:特殊 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 的机关。包括了向上和向下行文两种情况。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 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 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 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原来未作要求);属于部门职 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 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如“若无不 妥,请予转报”的文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3. 紧急公文区分。《条例》要求: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办法》 要求: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电报 是一样的。
4. 标题: 《条例》要求:由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和文种组成。 《办法》要求: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 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 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 用标点符号。表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 操作相同。
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
党的机关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名称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条例
纸张规格 A4型(2012年之前为16K)
A4型
种类
14种:决议、决定、指示、 13种:命令(令)、决定、
意见、通知、通报、公报、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条例、 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3)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突出问题是: 上行文(报告)未标注“签发人”;
(4)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是否已经协商、会签。目前突出问题:未经协商 就报文;已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没有说明情况 就报文等。
(5)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要及时退回来文 单位并说明理由,可以在退文时附退文单注明退 文原因,或者将退文原因电话告知来文单位。
规定、函、会议纪要
意见、函、会议纪要
文件:特急、加急
文件:特急、急件
紧急程度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电报:特提、特急、加急、
平急
平急,标右上角。
密级位置 份号下方(首页左上角) 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 边。
成文日期 无规定,多用阿拉伯数字
汉字
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
文 《党政机关公文 《党的机关公 《行政机关 种 处理工作条例》 文处理条例》 公文办法》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学习培训课件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崇军 (2012年8月)
学习培训提纲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2012)
文件参考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 办发〔20)12〕14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3. 传阅(运转、送批、送阅)
(1)正传:按阅批人排序由前往后依次传阅, 一般多用于阅知类公文。
通 知
机关执行和有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 关单位周知或 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 者执行的事项, 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
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 公文,传达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
批转、转发公 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
文
周知的事项
事项,任免人员
一、公文文种
文 《党政机关公文
没有此文种
一、公文文种
文 《党政机关公 种 文条例》
《党的机关公文条例》
适用于在一定 范围内公布应 通 当遵守或者周 告 知的事项
没有此文种
《行政机关 公文办法》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 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 周知的事项
适用于发布、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
传达要求下级 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 的公文,转发上级机
报 重要精神和告知 流重要情况。
要精神或者情况。
重要情况。
适用于记载会议 定为会议纪要,用于记 定为会议纪要,适
纪 主要情况和议定 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 用于记载、传达会
要 事项。
事项。
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一、公文文种
通过对比学习: 1. 新《条例》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
原《条例》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新《条 例》确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分别是:决 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2. 与《办法》相比,新《条例》去掉了“指示”、 “条例”、“规定”,增加了 “决议”和 “公 报”,同时将 “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3. 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表述有一定变化。对决议、 决定、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 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在概念上 略有调整。其余6个文种公告、意见、请示、批复、 方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