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我校制定了以下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一、招生宗旨
我校招生宗旨是以德育为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选拔优秀学生,培养他们的品德和学识,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初中毕业生,不分民族、籍贯和户口性质。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为5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400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为100人。
四、招生程序
1. 报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 考试:我校将组织统一的入学考试,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
3. 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和学生档案,学校将择优录取学生,并发布
录取名单。
五、招生政策
1. 公平公正: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 多样录取:学校将采取多种方式录取学生,包括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
3. 特长生录取:对于具有特殊艺术特长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特殊录取政策。
六、招生宣传
学校将利用各种渠道,包括校园宣传、媒体宣传等,广泛宣传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特色,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七、招生工作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以上就是我校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们共同配合,共同努力,为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贡献。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收入的不断增长,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变得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实施方案。
二、目的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的质量和效益,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普通高中。
三、招生目标1.招生区域:覆盖本地区所有学生。
2.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确保每个班级的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
3.招生对象:优质初中学生,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的学生。
四、实施步骤1.招生宣传(1)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的内容、目标和对象。
(2)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包括校园广播、宣传栏、宣传册、互联网等。
(4)组织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和学生参观学校,了解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2.招生审核(1)设立招生审核团队,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职员工组成。
(2)对报名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
(3)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和特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录取名单。
3.录取工作(1)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告知入学时间、交费方式等相关信息。
(2)对于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录取,确保每个班级的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
(3)对于未被录取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安抚和引导,鼓励他们选择其他适合的学校。
4.入学报到(1)组织新生报道和家长会,向新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习要求。
(2)为新生提供入学的必要手续,包括办理学籍、购买教材、缴纳费用等。
(3)组织新生适应训练,帮助新生快速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宣传效果及评估1.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招生质量和效益。
2.对招生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和宣传材料的效果。
3.结合招生宣传的效果评估,对招生策略进行微调和优化。
综上所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的质量和效益,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普通高中。
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方案

08
结论与展望
工作总结与经验分享
总结词
全面、深入
详细描述
通过对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的全面梳理,总结出工作中的经验 与不足,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
问题与挑战
总结词
具体、多元
详细描述
针对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梳理出多个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政 策执行、学生选拔、培养方案制定等,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改进方向和思路。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浓厚兴趣和一定学科特长
参加过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并获得过全国一等 奖或参加过贵阳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过贵阳市级一等奖
家长报名条件
家长须为贵阳市户籍,且在贵阳市有 合法住所
家长须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 备按时缴纳学费和生活费的能力
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 工作方案
汇报人: 日期:
• 引言 • 招生计划与目标 • 招生对象与条件 • 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 • 考试科目与形式 • 录取标准与程序 • 相关政策与保障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国家政策导向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基础学科 人才培养的战略,实施强基计划,以 培养未来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计划班招生工作的具体方案。
学校保障措施
建立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 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 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招生
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拔 一批具备学科特长和敬业精神 的教师担任强基计划班的任课
教师。
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强 基计划班招生工作的各项经费 落实到位。
加强学校教学设施建设,为强 基计划班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 习环境和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为适龄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为了规范和优化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 提供公平公正的招生机会,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保障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家长和学生能够清楚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 提高招生工作的效率,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原则:- 公平原则:招生工作必须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体或群体,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透明原则:招生政策和程序必须对家长和学生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开和公示;- 公开原则:招生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政策和程序1. 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适龄学生,符合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入学条件;- 招生规模: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和教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教育发展需要和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 录取标准: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绩,制定录取标准;- 特长生招生:对具有特殊特长的学生,提供相应的特长生招生政策。
2. 招生程序:- 招生宣传:通过校园宣传、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报名登记:学生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单、户口本等;- 笔试面试: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笔试和面试,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录取公示:公布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 录取通知:向被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告知入学手续和时间。
四、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组织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组成,负责招生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包括宣传、报名、评估、录取等;-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人员培训:- 招生人员培训:对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家长和学生教育:向家长和学生提供相关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了解和参与度。
2024年河北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和发展的方针,推动我省中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河北省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已经公布。
招生方案明确了考试内容、考试
形式、报名程序以及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公平参与
选拔,真正选拔出优秀的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
首先,中考科目和考试形式方面,河北省规定中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考查四个学科,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其中,
语文、数学和英语各占150分,综合素质考查占150分。
为了适应教育的
需要,综合素质考查的内容将囊括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最后,招生政策方面,河北省规定对于考生参加中考的政策进行了明
确规定。
一是对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倾斜政策,确保他
们能够公平参与选拔。
二是对于成绩优异的考生提供奖励政策,他们可以
享受到额外的加分或者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保证招生
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总之,河北省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的发布是对中等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优化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
通过明确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规范
招生程序和报名手续,以及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可以保障选拔工作的公
正性和准确性。
同时,通过引导高质量的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也有
利于提高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中等教育的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2024年1月1日)。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公布。
教育部网站。
初升高招生实施方案

初升高招生实施方案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部门要求,我校拟定了初升高招生实施方案。
今年我校初中毕业生共计200人,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初一年级将招收180人,初二年级将招收20人。
二、招生政策。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选拔。
招生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户籍、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三、招生程序。
1. 招生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宣传、家长会、媒体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2. 报名审核,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符合招生政策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选拔,学校将组织专业的面试团队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选拔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4. 录取公示,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四、招生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招生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同时,学校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招生程序,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五、招生宣传。
学校将通过校园宣传、家长会、社区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招生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六、招生保障。
学校将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条件,确保学生能够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七、招生工作总结。
学校将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八、招生工作展望。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教育部门要求,不断完善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努力提高学校的招生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以上即为我校初升高招生实施方案,希望各位老师和家长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我校的招生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十统一”的原则,即县教育局统一审查资格;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办理准考证;统一申报、下达招生计划;统一订购试卷;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抽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并实行网上阅卷、登分工作;统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新生;统一评估、通报考试招生工作情况。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学业考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四个维度出现C等及C等以下的,不得参加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不能招收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在D等以下的学生。
3.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一榜走”政策,即正取生、择校生、特长生一次录取,凡录取学生一榜公示,不留一个招生计划,榜外不插一人上学。
4. 普通高中招生应届生和无学籍学生拉开差距分别划线录取,今年无学籍学生仍执行提高50分录取政策。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年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考试招生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考试科目及时间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二科考试时间120分钟,特殊考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具体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11:30 语文6月16日下午15:00-17:30 理化综合6月17日上午9:00-11:00 数学6月17日下午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6月18日上午9:00-11:00 英语6月18日下午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四、考试内容及分值(一)考试内容1.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2023年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2023年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部署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持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为广大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二、招生计划根据市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基础条件,确定各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学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平衡发展。
三、招生对象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招生对象为具备相应学籍和年龄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政策1. 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提前批次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
2. 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学生、困境学生和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确保公平教育的实施。
3. 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夸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
五、报名与选拔1. 报名阶段:根据各区域招生计划,学生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提供相关材料。
2. 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科目和要求进行统一考试,测试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3. 体育及艺术类招生: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体育及艺术特长测试,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总招生人数的10%。
4.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的品德、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提供参考意见。
六、录取与公示1. 录取工作:根据考试成绩、体育及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排序原则,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学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公示工作: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提供申诉渠道。
七、相关保障1. 招生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提高招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 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宣传工作,提供招生政策解读和咨询,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以上为2023年岳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门的政策文件和市区教育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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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意见。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0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三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考生报名时均须填报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负责。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本省户籍的人员报考普通高校。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以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二、建立和移交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组成。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有关照顾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对所报信息签字确认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招委[2004]22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招委[2001]08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
各地招办和有关中等教育学校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和移交手续。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须按照《体检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五、命题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
命题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和安全,发挥命题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导向作用,使之有利于中学推进课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扩大招生自主权;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六、考试1.2008年我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具体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报考普通类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较好。
3.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化统考和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招生高校、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4.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以及中学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设置、监考聘任、应考培训和考试组织与实施等考务管理工作。
要针对2008年江苏省新高考方案科目设置的特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评卷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的评阅工作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外语科目中的日、俄、德、法、西班牙语除外)。
南京大学、南京师大学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评卷工作,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任务。
八、招生计划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我省教育考试院,由我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根据我省2008年高考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往年公布计划形式不变的基础上,高校应增加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
各高校不得在正式核准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九、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高校招生章程由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法令与规定,符合我省的招生政策,并制定适合我省08高考方案和录取办法相关要求的录取规则。
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或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其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应在4月20日前将其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的发布网址、联系方式与招生计划一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
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发布本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十、志愿填报1.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如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等级为D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3)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根据08年我省考生生源情况,普通类考生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BC级。
(4)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5)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2B4C1合格);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D级不超过三门);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小语种提前单招和示性高职单招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6)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2.志愿设置(1)2008年我省普通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7所院校。
除普通类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为A、B、C、D、E5所院校外,其他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
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一律无效。
(2)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八小批。
(3)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
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3.填报时间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批次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gkzyjsee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
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本专科(含军事、公安、航海、政法、师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并报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