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三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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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规定的家用乘用车,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短头乘用车以及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越野乘用车。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汽车销售商、制造商、进口商、修理商,销售、生产、进口、修理汽车产品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汽车产品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符合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要求;并按照本规定承担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汽车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产品的企业标准和使用说明等明示的质量状况为依据;产品的企业标准和使用说明等明示的质量状况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汽车产品的企业标准和使用说明等明示的质量状况为依据。

第四条未列入本规定的汽车产品,其修理、更换、退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销售商、制造商、进口商、修理商对消费者的承诺或者约定执行。

第五条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对于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与销售商或者修理商、制造商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解决。

销售商与供货商、制造商、修理商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的三包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消费者是指为消费需要购买汽车产品的自然人。

本规定所称制造商是指制造、装配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

制造商自行销售汽车产品的视同本规定中的销售商。

汽车产品的进口商视同制造商。

本规定所称供货商是指向销售商提供汽车产品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销售商是指以其名义向消费者直接交付汽车产品并收弱款、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

长安CS75三包凭证

长安CS75三包凭证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三包凭证编号:产品信息产品品牌: 长安牌 型号:车辆类型: 乘用车 车辆规格:小型车辆识别代号:生产日期: 年 月 日生产者信息名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00023地址: 中国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客服电话:4008886677销售者信息名称:邮政编码:地址:电话:销售日期: 年 月 日(与购车发票时间一致)三包条款汽车产品包修期: 3年或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 2年或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其它三包责任承诺以下零部件包修期为4年或10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凸轮轴、凸轮轴正时链轮、气缸盖罩、气缸盖、气缸体、活塞、曲轴、连杆、活塞销、曲轴正时链轮、油底壳、进气歧管、皮带轮、张紧轮、飞轮。

销售者签章:注1:车辆类型参见GB/T 3730.1-2001,车辆规格参见GA 24.4-2005。

注2:车辆识别代号是三包凭证的唯一编号。

说明:1.三包凭证内容只适用于家用汽车产品,并与购车发票同步使用有效;2.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的详细规定和免责条款见《长安汽车维修保养手册》。

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总成和系统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发动机 曲轴、主轴承、连杆、连杆轴承、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变速器 箱体、齿轮、轴类、轴承、箱内动力传动元件(含离合器、制动器)转向系统 转向机总成、转向柱、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制动系统 制动主缸、轮缸、助力器、制动踏板及其支架悬架系统 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钢板弹簧、空气弹簧、液压弹簧等)、控制臂、连杆前/后桥 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半轴车身 车身骨架、副车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及质量保证期易损耗零部件 质量保证期(以先到者为准)空气滤清器 3个月或5,000公里空调滤清器 3个月或5,000公里机油滤清器 3个月或5,000公里燃料滤清器 3个月或5,000公里火花塞 3个月或5,000公里制动衬片 3个月或5,000公里离合器片 3个月或5,000公里轮胎 3个月或5,000公里蓄电池 1年或20,000公里遥控器电池 3个月或5,000公里灯泡 3个月或5,000公里刮水器刮片 3个月或5,000公里 保险丝及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 3个月或5,000公里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使用补偿系数n=0.8%;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使用补偿费用=[(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汽车三包政策解读及主流汽车企业质保期限(2013版)

汽车三包政策解读及主流汽车企业质保期限(2013版)

汽车三包政策解读及主流汽车企业质保期限(2013年)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出台。

随着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内家用汽车用户将能享受到一系列新的“三包”服务。

“三包”新规共九章48个条款,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义务以及“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新规对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作了区分,规定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一、换货或退货条件新规同时规定,以下5种情形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1、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情况的;2、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2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4、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5、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目前的“三包”主要针对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因此,家用汽车用于营运目的将不享受“三包”;有些单位为汽车营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使用的汽车产品,也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但值得注意的是,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汽车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一、汽车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汽车产品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包。

汽车三包规定政策所指的三包责任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只要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汽车都享有三包权利。

汽车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二、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退换退什么换什么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
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长安三包材料及时间限制

长安三包材料及时间限制
两年或五万公里内
缸罩、进排气歧管、皮带轮、正时齿轮、前后端盖、机油盘、变速器壳体及延伸箱壳体、后桥壳、半轴(不含轴承)、加强杆、换档操纵机构、手制动器、发动机支架、后稳定杆、后钢板弹簧、制动管路(不含软管)、脚踏板操纵机构、燃油箱及燃油硬管、全车线束、车架、车身(不含油漆)。
备注:未作说明的零部件,其保修期限按半年或一万公里执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
一年
压缩机总成、冷凝器总成、蒸发器总成、冷凝器风扇电机总成、蒸发器风扇电机总成、空调线束、空调金属管路、空调储液干燥器、压缩机皮带、空调各类开关、空调怠速提升装置、空调继电器、空调软管、空调放大器总成、制冷剂泄漏(提供一次检漏机会,再次泄漏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
一年或二万公里内
钢制轮盘轮辋、钢板弹簧、后拖臂、转向系统(橡胶件除外)、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总成、缸体、缸盖、活塞、活塞销、连杆、凸轮轴、曲轴、机油泵、配气机构、张紧轮、飞轮、活塞环、变速器(齿轮、轴、换档机构、同步器总成、蜗轮蜗杆)、中控锁控制器及遥控器、座椅总成、散热器、制动盘、制动鼓、制动总泵及分泵、制动底板、制动钳、比例阀、传动轴、前轴支臂总成、铝制轮盘轮辋、门锁机构、正时皮带、ECU、怠速控制器、进气温度传感器、进气压力传感器、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冷却液温度传感器、爆震传感器、氧传感器、节气门体总成、燃油导轨总成(含燃油压力调节器、喷油嘴)、电子燃油泵(含油量传感器)、曲轴位置传感器、霍尔传感器、碳罐控制阀、起动机、发电机、曲轴轴瓦、连杆轴瓦、发动机油封、变速器油封、变速器轴承、前减振器、后减振器、里程表软轴、各类操纵钢索、底盘轴承、气门油封、底盘油封、组合仪表、组合开关、电压调节器、闪光继电器、收放机及收放机电喇叭、雨刮电机、暖风机电机、洗涤器电机、电喇叭、点火锁、背门撑杆、玻璃升降器、水泵、高压线、点火线圈、警灯警报器、暖风控制拉线开关、消声器、分离轴承、分电器、电动窗电机、节温器、制动软管、中央杆臂衬套、离合器压盘、ABS控制模块、ABS液压装置、电子风扇、安全带总成、三元催化器总成、发电机托架支架总成、车身面漆、碳罐带附件总成、风扇皮带、机油压力传感器、水温传感器、轮速传感器、各类电器开关、水阀、中控锁闭锁器、分电器盖、各类继电器、倒车报警器、电磁阀、仪表台板、顶盖内衬及全车内饰板、制动液液位传感器、储液筒总成、蓄电池、全车玻璃、全车灯具、PCV阀总成、单向阀、小坐垫板、各类保险盒支架、电动外后视镜总成、发动机及分电器检修盖、工具箱扣锁件、滑轨装饰件、蓄水瓶总成、储水罐带电机总成、CD机总成、助力转向机构总成。

2024年_“三包”政策

2024年_“三包”政策

“三包”政策第一条“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二条包修1. 包修期限为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 在包修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到指定的维修站免费维修,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第三条包换1.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2.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_____次,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车。

第四条包退1.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五条修理记录和证明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退货。

第六条零配件供应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_____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第七条特殊情形处理1.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_____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2. 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八条其他约定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第九条生效条件本“三包”政策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安马自达三包政策

长安马自达三包政策

长安马自达三包政策
近年来,汽车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质量也成为了制胜的
关键。

为了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长安马自达的汽车,长安马自达
推出了全新的三包政策,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汽车生产的质量。

第一步:产品质保政策
长安马自达的三包政策首先包括产品质保政策,消费者在购买长
安马自达的汽车后,可以享受到三年或六万公里的整车质保。

在质保
期内,如果发现产品上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相
关零部件。

此外,在质保期过后,长安马自达还推出了品质延保服务,消费
者可以选择购买品质延保,延长汽车的保修期限。

第二步: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
长安马自达还对产品进行了升级改进,力求在生产环节中精益求精,确保汽车的质量达到更高的标准。

如果发现存在不合格的产品,
长安马自达将立即启动召回处理,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部件,以确保
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不受损失。

第三步:配件销售服务
长安马自达还提供了优质的配件销售服务,消费者可以在任何一
家长安马自达授权经销商处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的原厂配件,来保证汽
车的百分百原厂纯正。

总之,长安马自达的三包政策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放心、省心
的服务。

消费者们可以在购车后,选择自己心仪的车型,享受质保政策,并且在三包期内可以免费保养,享受贴心服务。

作为汽车制造商,长安马自达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严格把关产品质量,从而保障
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体验和安全,为消费者带来更优质的驾驶体验。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是指汽车销售商和生产商对消费者在购车后一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的保障措施。

其具体内容如下:
1.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

2.在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修理、
更换或退货。

其中,更换或退货的条件是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经过两次以上修理仍无法解决。

3.对于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生产者或销售商应在销售前明
确告知消费者。

4.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
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5.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
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选择换车或退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牌和地区的汽车三包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请咨询当地汽车销售商或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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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国连锁服务店三包培训资料目录:•第一部份:三包定义及维修保修规定•第二部份:DMS系统调试及维修服务信息录入流程简介一、三包维修定义及保养规定:技术服务篇1、长安系列汽车三包规定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落实长安汽车“亲情、诚信、规范、快捷”的服务理念,确保长安汽车系列产品的社会信誉,维护广大长安汽车用户的利益,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三包规定。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

1.1总则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简称客户服务部),是长安汽车系列产品三包服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包政策的制订和解释,技术服务中心保修费用的结算,保修旧件的回收、索赔,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中心建立和撤销的审批及对技术服务中心的考核。

全国各地的长安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是直接承办长安汽车保修服务的单位。

三包的定义:包修:自购车之日起(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采取换件或修复的方式处理,重大问题须报请客户服务部同意以后再处理。

换件或修复时按零件、部件、总成执行不同的质量保修期,长安汽车保修期限最长为二年或行驶五万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过保修期)。

包换:购车15天之内,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大梁断裂、车体开焊、制动失效、转向失灵、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抱死等),经修理仍达不到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以换车。

换车时,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经销售服务大区服务经理和领导同意,并经客户服务部鉴定确认。

包退:购车7天之内,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大梁断裂、车体开焊、制动失效、转向失灵、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抱死等),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以退车。

退车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经销售服务大区服务经理和领导同意,并经客户服务部鉴定确认后,由经销单位办理退车、退款。

用户退、换车辆手续由销售服务大区或经销单位负责办理,并向用户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每日按购车车价的0.2%收取)。

退换车流程按照长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保修程序及手续为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确保用户享受服务的权力,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在购车后60 天或行程2000±5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用户须持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到长安汽车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免费走合保养,建立用户档案,取得保修资格。

在此之后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必须进行一次例行保养,以继续享受保修资格。

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持行驶证到长安技术服务中心处办理保修手续。

维修保养规定免费走合保养里程和时间规定:用户自购车之日起(以用户购车发票日期为准),使用60天或行驶2000±5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必须到长安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处进行免费走合保养,只有进行了免费走合保养的用户,才有资格享受日后的保修服务,时间或里程超出规定的,视为用户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免费走合保养的内容:风扇(水泵)驱动皮带张力检查与调整(2)发动机机油更换(3)发动机机油滤清器更换(4)防冻液检查补充(5)空气滤清器除尘(6)油路管接头泄漏检查(燃油、制动液)(7)蓄电池液位检查与补充(8)制动系统安全检查(9)变速器与差速器油更换(10)关键重要螺母与螺栓紧固检查(11)转向系统安全检查(12)试车(13)宣传车辆维护保养常识,请用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和《服务指南》,告知用户车辆使用注意事项例行保养车辆在免费走合保养以后,必须每隔5000公里到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例行保养,费用由用户承担,凡不进行例行保养的用户,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的保修权利。

例行保养的内容:例行保养项目参照免费走合保养项目执行。

例行保养项目费用由用户承担,长安公司建议收费标准按照130元-180元/辆执行,用户如有特殊保养要求由技术服务中心视其实际情况收取费用。

特别提示技术服务中心对走合保养、例行保养项目必须认真执行。

因技术服务中心保养、维修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车辆质量问题及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

1.2长安汽车保修规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的长安汽车(含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二类底盘),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按零件、部件、总成执行不同的质量保修期,保修期限最长为二年或行驶里程五万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

零部件保修期限如下: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两年或五万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缸罩、进排气歧管、皮带轮、正时齿轮、前后端盖、机油盘、变速器壳体及延伸箱壳体、后桥壳、半轴(不含轴承)、加强杆、换档操纵机构、手制动器、发动机支架、后稳定杆、后螺旋弹簧、制动管路(不含软管)、脚踏板操纵机构、燃油箱及燃油硬管、全车线束、车架、车身(不含油漆)。

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或二万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轮辋、钢板弹簧、后拖臂、转向系统【转向盘、转向轴及柱筒、转向拉杆(含球头)、转向器、横直拉杆(球头)】、主减及差速器总成、缸体、缸盖、活塞、活塞销、连杆、凸轮轴、曲轴、机油泵、配气机构、张紧轮、飞轮、活塞环、变速器(齿轮、轴、换档机构、同步器总成、蜗轮蜗杆)、中控锁控制器及遥控器、座椅总成及调角器、散热器、制动盘、制动鼓、制动总泵及分泵、制动底板、制动钳、比例阀、传动轴、前轴支臂总成、门锁机构、正时皮带、ECU、怠速控制器、进气温度传感器、进气压力传感器、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冷却液温度传感器、爆震传感器、氧传感器、节气门体总成、燃油导轨总成(含燃油压力调节器、喷油嘴)、电子燃油泵(含油量传感器)、曲轴位置传感器、霍尔传感器、碳罐控制阀、起动机、发电机、轴瓦、轴承、发动机及变速器油封、前、后减振器、里程表软轴、各类操纵钢索、组合仪表、组合开关、电压调节器、闪光继电器、收放机及收放机电喇叭、雨刮电机、暖风机电机、洗涤器电机、电喇叭、点火锁、背门撑杆、玻璃升降器、水泵、高压线、点火线圈、警灯警报器、暖风控制拉线开关、消声器、分离轴承、分电器、电动窗电机、节温器、制动软管、中央杆臂衬套、离合器压盘、ABS控制模块、ABS液压装置、电子风扇、安全带总成、三元催化器总成、发电机托架支架总成、车身面漆、碳罐带附件总成、风扇皮带、机油压力传感器、水温传感器、轮速传感器、各类电器开关、水阀、中控锁闭锁器、分电器盖、各类继电器、倒车报警器、电磁阀、仪表台板、顶盖内衬及全车内饰板、制动液液位传感器、储液筒总成、蓄电池、全车玻璃、全车灯具、PCV阀总成、单向阀、各类保险盒支架、电动外后视镜总成、工具箱扣锁件、蓄水瓶总成、储水罐带电机总成、CD机总成、助力转向机构总成、车门限位器。

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一年压缩机总成、冷凝器总成、蒸发器总成、冷凝器风扇电机总成、蒸发器风扇电机总成、空调线束、空调金属管路、空调储液干燥器、压缩机皮带、空调各类开关、空调怠速提升装置、空调继电器、空调软管、空调放大器总成、制冷剂泄漏(提供一次检漏机会,再次泄漏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

下列零部件的保修期为一个月或二千五百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橡胶件(不含油封)、火花塞、分火头、轮胎、离合器摩擦片、点烟器、制动摩擦片、全车油水管路、全车车门拉手及内开、外开、摇机手柄、备胎架挂钩总成、全车车门密封条及玻璃夹条、摩擦块、安全拉手、气门嘴、前后保险杠、各注油或注水口盖、遮阳板、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及芯、倒车镜、内视镜。

备注:未作说明的零部件,其保修期限按半年或一万公里执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保修期)。

下列零部件在用户接车后不予保修各类灯泡、灯罩、保险管(片)、地毯、随车工具包、车身彩条。

1.3不予保修的有关规定①.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内容与所持长安汽车VIP卡不符者。

②.不按规定进行免费走合保养的。

③.不按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牌号使用汽油、润滑油、制动液或不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而引起的非正常磨损和损坏。

④.因不可抗拒力(如火灾、水淹、塌方等)造成的损坏。

⑤.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

⑥.超出保修时间或里程的零部件。

⑦.在保修期内,汽车发生故障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用户未经客户服务部或技术服务中心同意,自行解体、修理、更换零件等,造成无法进行质量分析的。

⑧.当汽车发生故障、用户带故障行驶而引起的继发性故障和损坏,或到非长安汽车技术服务中心修理过的车辆因其修理质量引发的问题。

⑨.未经长安公司同意,用户对车辆自行改装、加装、改型或使用非装车件造成的车辆损坏。

⑩.因有缺陷而明示降价出售的车辆(缺陷部位)。

走合保养后每隔5000公里,未参加例行保养的,其后续的时间和里程内,不予保修。

○ 13.车辆通过积水路面或趟水行驶时,由于涉水过深或行驶不当,导致发动机进水,引起连杆弯曲、断裂、缸体等机件损坏的,不予保修。

○ 14.由于用户超载造成整车或零部件的损坏,或丧失使用功能的,不予保修。

○ 15.没有按照使用说明书上规定使用,以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或引起相关总成及零部件的损坏。

车辆正常修理期间的间接损失(如租车费、误工费、营业损失费等)不予赔偿。

当用户车辆无法确认行驶里程时,从购车之日起每天按200公里计算,如有保修记录的从保修日算起。

1.4质量反馈体系管理规定为了完整、准确、快速地反馈质量信息,便于客户服务部对长安汽车的质量状况及长安汽车售后服务各环节的质量状况进行追踪,技术服务中心必需按规定要求与客户服务部保持联系。

技术服务中心因质量问题在向客户服务部申报故障情况时,需认真填写完整的《长安汽车客户投诉信息处理传递跟踪卡》(见附件),若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技术服务中心承担。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本规定的有关章节如有变动客户服务部将及时在长安汽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上的首页新闻上发布更改通知。

重要说明:凡涉及到南京长安与河北长安车辆的维修,请与相关单位联系:河北长安客户服务处联系电话:************、2356998、2354996,(IP)************地址:河北省定州市西城区定曲路邮编:073000 南京川渝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7424651、57424653、57424652(传真),(IP)************地址: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毓秀路85号邮编:211200二、保修费用结算管理办法2.1总则为了维护技术服务中心和长安公司利益,强化保修费用管理,明确各项费用的管理程序,确保“公平、公正、规范、快捷”地结算技术服务中心的保修服务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2.2保修费用的组成走合保养费保修工时费保修材料费出差服务费救急费商誉索赔费旧件回收运输费其它特殊用途发生的费用2.3保修费用的结算标准及要求走合保养费①.所有搭载JL462系列发动机的车型的首次保养费用调整为150/次;②.所有搭载JL465系列发动机的车型(含C系列发动机)首次保养费用调整为170元/次;③.所有搭载JL474系列发动机的车型首次保养费用调整为19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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