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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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项目委托: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袁德和、梁荣业副组长:孙景森、陈卫江、刘仁根、李迅办公室主任:陈卫江(兼)办公室成员:范钟铭、黄林、周俊、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等。

各村成立规划修编小组,成员由各村主要领导担任。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王明昌高级工程师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总工)项目负责人:黄林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副总规划师周俊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邱晓燕高级城市规划师葛永军城市规划师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覃原高级工程师罗红波城市规划师田长远城市规划师王飞虎城市规划师梁峥高级工程师陆巍高级工程师陈郊工程师陈晚莲工程师协编单位: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长安镇规划所: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5)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6)第四章镇域土地利用区划 (6)第一节城镇空间分区 (6)第二节不准建设区 (7)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8)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9)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9)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10)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11)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3)第八章居住用地规划 (14)第九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15)第一节工业用地规划 (15)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6)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16)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6)第二节景观规划 (18)第十一章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19)第一节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 (19)第二节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21)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 (22)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2)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3)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4)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5)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5)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6)第十三章城镇防灾规划 (27)第一节城镇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7)第二节城镇人防设施布局 (28)第三节城镇防洪工程规划 (2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28)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与规模 (28)第二节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规划 (29)第三节近期土地供应计划 (30)第四节近期建设用地供应指引 (30)第五节重大设施项目与实施时序 (31)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3)第十六章附则 (34)附录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34)附表1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汇总表 (42)附表2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平衡表 (42)附表3 规划高速公路及城镇主次干路一览表 (43)附表4 配建停车场指标 (44)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建设用地现状图(2003年)03 城镇土地利用区划图04 空间结构示意图05 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图06 近期建设规划图(近期2003年-2005年)07 用地布局规划图(中期2010年)08 用地布局规划图(远期2020年)09 城镇中心区控制范围示意图10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11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图12 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规划图13 居住用地规划图14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图15 生态及景观结构图16 绿地系统规划图17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图18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一)19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二)20 雨水工程规划图21 污水工程规划图22 电力工程规划图23 通信工程规划图24 燃气工程规划图25 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26 远景用地布局示意图27 远景长安、虎门规划协调示意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以及东莞市长安镇实际情况制定。

东莞中央商务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设计导则

东莞中央商务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设计导则
三个特色纽带+三个主题广场
生态休闲景观带
金融广场 商业广场
商务联系景观轴
科技广场 商业休闲景观轴
6
金融商务区 国际消费区 科贸创新区
功能分区:主要划分为北、中、南三个功能片区,北 部片区延续行政文化中心的职能,规划为金融商务 区;中部片区结合轨道站点的综合开发,规划为国际 消费区;南部片区对接南城总部基地,规划为科贸创 新区。
空间组织导引(弹性控制):
通过各个地块内建筑、植物、构筑物围合成的 庭院,组织开敞式的城市空间。建筑节点通过步行通 道、二层步行连廊联系,形成完整相通的城市公共空 间体系,体现商务社区促进交流的特点。整体布局统 一,区域边界清晰,创造出整洁有序的区域城市意 象。在广场等节点细部处理上注重人性化的设计和变 化,提高区域的认知度和归属感。建筑最高高度400 米,形成地标,裙房3到5层。
垂直功能设置(刚性控制):
公共设施布置在在公共广场周边,为办公人群 提供便利服务。功能在垂直方向分布体现公共功能围 绕着公共空间展开的原则。底层和地下一层布置公共 服务设施,建筑上部为相对单纯办公、酒店功能。
功能比例控制(刚性控制):
该区域商务功能比例超过60%,其他辅助服务功 能只占约40%,其中包括有商业服务,文化娱乐,酒 店住宿等。
科贸创新区
该组团位于基地南侧、新基河南岸 的位置,主要功能为科技企业区域总 部、科技研发与展示、商务办公等。以 科技广场为活动核心,周边布置科技创 新类的不同功能。
7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分区
国际消费区 平面功能分区(刚性控制):
以地铁为增长极,引发第一经济圈层—购物中 心;形成第二圈层—商品交易、品牌总部、配套商 务办公;又形成第三圈层—时尚展示作为衍生产 品;进而配置餐饮、公寓等其他配套圈层功能。功能 分区作为强制性制性要求指导地区项目建设。

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项目委托: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袁德和、梁荣业副组长:孙景森、陈卫江、刘仁根、李迅办公室主任:陈卫江(兼)办公室成员:范钟铭、黄林、周俊、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等。

各村成立规划修编小组,成员由各村主要领导担任。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王明昌高级工程师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总工)项目负责人:黄林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副总规划师周俊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邱晓燕高级城市规划师葛永军城市规划师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覃原高级工程师罗红波城市规划师田长远城市规划师王飞虎城市规划师梁峥高级工程师陆巍高级工程师陈郊工程师陈晚莲工程师协编单位: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长安镇规划所: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5)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6)第四章镇域土地利用区划 (6)第一节城镇空间分区 (6)第二节不准建设区 (7)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8)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9)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9)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10)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11)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3)第八章居住用地规划 (14)第九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15)第一节工业用地规划 (15)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6)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16)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6)第二节景观规划 (18)第十一章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19)第一节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 (19)第二节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21)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 (22)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2)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3)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4)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5)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5)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6)第十三章城镇防灾规划 (27)第一节城镇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7)第二节城镇人防设施布局 (28)第三节城镇防洪工程规划 (2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28)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与规模 (28)第二节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规划 (29)第三节近期土地供应计划 (30)第四节近期建设用地供应指引 (30)第五节重大设施项目与实施时序 (31)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3)第十六章附则 (34)附录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34)附表1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汇总表 (42)附表2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平衡表 (42)附表3 规划高速公路及城镇主次干路一览表 (43)附表4 配建停车场指标 (44)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建设用地现状图(2003年)03 城镇土地利用区划图04 空间结构示意图05 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图06 近期建设规划图(近期2003年-2005年)07 用地布局规划图(中期2010年)08 用地布局规划图(远期2020年)09 城镇中心区控制范围示意图10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11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图12 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规划图13 居住用地规划图14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图15 生态及景观结构图16 绿地系统规划图17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图18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一)19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二)20 雨水工程规划图21 污水工程规划图22 电力工程规划图23 通信工程规划图24 燃气工程规划图25 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26 远景用地布局示意图27 远景长安、虎门规划协调示意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以及东莞市长安镇实际情况制定。

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2002—2020)——说明书

东莞市虎门镇总体规划(2002—2020)——说明书

1. 虎门概况1.1 城市概况1.1.1地理位置与历史沿革东莞市虎门镇位于东经113°48’,北纬22°49’,地处广东省东莞市西南隅,雄踞珠江口东岸,是海上进入南中国领土的咽喉要道和重要标志。

虎门东联长安,南濒南中国海,西北与沙田隔河相望,北接厚街,东北是大岭山林场的连绵青山。

虎门与广州未来的新城——南沙一江之隔,虎门大桥飞架东西两岸,把珠江两岸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虎门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珠三角地区的几何中心,海上、陆路交通地位突出。

水运与东江、西江、北江三江水系相通,直达香港、澳门及华南沿海诸港,为省、港、澳三地之经济走廊。

水路北距广州74公里,南距香港75公里,西距澳门83公里,蛇口港70公里。

广深、广深珠、深珠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均交汇于虎门镇区。

虎门周围有深圳黄田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珠海及澳门机场、惠州机场等若干大中型机场可供使用,最远的惠州机场相距车程100分钟,最近的深圳黄田机场相距车程仅25分钟。

虎门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

早在3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这里就有先民渔猎聚居。

春秋时期为百越之地,秦汉时归属南海郡,在三国时期此地置靖康盐场,立专官管理,至唐肃宗时东莞立县,其行政归属一直沿用至今。

因虎门销烟而引发的鸦片战争掀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虎门作为鸦片战争的事发地,成为中国近代史的断代点。

悠远、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不仅使虎门拥有蜚声中外的品牌效应,而且还继承了丰富的历史遗迹,具有极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199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将虎门威远岛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新中国成立后,虎门行政区域经多次调整、分置,现在称镇,是东莞市最大的镇级区域。

1.1.2自然条件虎门镇南临海洋,北靠铜鼓岭(海拔91米,102.4米)和坳垅山(海拔178.2米,228.1米),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是一个丘原交错、水网纵横的地带。

全镇东西宽约16.1公里,南北长约14.7公里,总面积178.5平方公里,现状镇区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依法 —— 依法编制,依法实施,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政策 —— 目标—手段;描述—推进;市场机制与行政 安全 —— 灾害类型增加,防灾减灾的再认识 转型 —— 体制—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展模式;新型工业城市化—两型社会 统筹 —— 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市县域总体规划 生态 —— 低碳、自然生态—复合生态,未来方向 宜居 —— 环境,设施,治安,认同 文化 —— 保护,生产要素—技术进步—制度创新—文化力 和谐 —— 多元,和而不同 创新 —— 自主创新,创意,“三规”合一
八、西安市历版城市总体规划解析
西安市第二版总体规划(1980—2000)
八、西安市历版城市总体规划解析
西安市第二版总体规划(1980—2000)
《1980—2000年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以西安当时的经济基础和20世纪 末国民经济翻两翻的目标为依据,按照“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 极发展小城市”和“保护环境、造福人民”、“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 提出“严格控制、保护改造、充实提高、发展远郊”的原则。严格控制规划建 成区人口规模和在规划区内新建用水量大,用地多,有污染的大型工业企业, 保护古建筑,古遗址及文物环境,保护部分旧街区及传统民居;迁建旧城区污 染扰民的工业,以明代城墙、城河、环城林为基础,建设环城公园;发展科研、 文教事业;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和轻工、电子仪表工业;发展远郊乡镇和市属 卫星城镇;扩大绿化面积,保护城乡环境和生态平衡。到20纪纪末,城市人口 规模控制在180万人左右,建成区162平方公里。市区范围在已有建成区基础 上主要向东南、西南两翼扩展,控制东、西北郊。总的原则是在保持古都风貌 的基础上,逐步把西安建设成为轻工、机械工业为主,科研、文教、旅游事业 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0~2015)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0~2015)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文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莞市城建规划局2001年1月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委托单位:东莞市城建规划局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院院长:王静霞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院总规划师:王景慧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院长:李迅高级城市规划师王凤武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总规划师:范钟铭高级城市规划师王祖毅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 刘泉高级城市规划师杨律信分院顾问总工、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曾宇城市规划师乔继明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魏天爵城市规划师蒋朝辉助理城市规划师朱文华高级城市规划师周建民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郝天文工程师马林涛助理工程师洪昌富高级工程师王瑞石高级工程师王召森工程师何林林高级城市规划师秦晓昂城市规划师孔彦鸿工程师曲毅高级城市规划师刘永合工程师东莞市参加人员:朱川局长、城市规划师卢沛超副局长、城市规划师叶伟南副局长李天海科长、城市规划师刘林宏科长、城市规划师雷劲松助理规划师吴志刚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邱磊规划院所长、高级规划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 (2)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第四章城市性质 (5)第五章城市规模 (5)第六章城市总体结构 (5)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 (8)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9)第九章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10)第十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2)第十一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3)第一节道路系统 (13)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 (15)第三节公共交通 (17)第十二章绿地系统及城市景观规划 (18)第一节绿地系统 (18)第二节城市景观 (19)第十三章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20)第十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2)第十五章环境保护规划 (23)第十六章环境卫生规划 (24)第十七章给水工程规划 (24)第十八章排水工程规划 (25)第十九章燃气工程规划 (26)第二十章供电工程规划 (27)第二十一章电信、邮电工程规划 (27)第二十二章城市防灾规划 (28)第一节消防工程 (28)第二节人防工程 (28)第三节防震减灾工程 (29)第四节防洪工程 (29)第二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30)第二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的有关问题 (31)第二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2)第二十六章附则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订,是东莞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完整版)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

(完整版)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标题打通深圳市光明新区光侨路、S358交界处与潮莞高速、莞深高速松山湖收费站之间的道路,路段全长只需10公里。

建议内容1、物流运输意义非凡近日,一则消息吸引了深圳、中山市民的广泛关注,中国采招网发出了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工程招标讯息。

这预示着论证讨论了10多年的深中通道工程今年就要上马。

有人据此分析,随着深中通道若干年后建成通车,深圳中山将开启“同城化”时代。

年初,中山市委全体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也支出在交通设施建设上,重中之重是要推进深中通道项目建设,在通过国家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按照A 3方案年内动工建设,并加快做好配套路网对接工程。

今年准备在全市打通1320条村路。

另一方面通过招标公告显示,拟建的深中通道工程项目位于珠江下游核心区域,北距虎门大桥约30公里,南距港珠澳大桥约38公里,直接连接珠江口东、西两岸深圳和中山两市。

项目跨越珠江口内伶仃洋海域,全长约24公里,其中海中段长度约22.4公里,深中通道建成后,中山与深圳之间只需半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深中通道A3方案规划图据了解,深中通道在建成后将实施免费通行,东莞西部城镇经广深高速直达深中通道而连中山、茂名、珠海等市和前海自贸区、西部空港区。

而东莞的松山湖景生态园、大朗、黄江、塘厦等东南部城镇以及惠州的惠阳、大亚湾片区距离深圳CBD的距离在60公里以上,与深圳前海自贸区、深圳大空港区的对接将会越来越边缘化,这对莞城的发展极为不利,与“一带一路”、“同城化、一体化”的建设战略显然偏线。

若打通与深圳主干道-光侨路(双向10车道)之间的断头路连接至G94莞深高速与S20潮莞高速交界处的屏山出入口-屏安路,松山湖景生态园、大朗、黄江、塘厦等东南部城镇经光侨大道至深圳前海自贸区、西部空港区只需50-60分钟,而距离中山则只需一个半小时,西南至阳江、茂名则更大大缩短之间的距离。

东莞市石龙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20)文本

东莞市石龙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20)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5)制订,是东莞市石龙镇全镇范围内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年;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5、建设部2002(218)号文: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6、《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广东省建委1996);7、《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1999);8、《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9、《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2001年);10、《东莞市石龙镇建设总体规划修订及黄洲区规划(1991—2005)》,1992年;11、《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000;12、石龙镇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3条规划期限1、近期:2002——20052、中期:2006——20103、远期:2011——2020第4条规划区范围注*本次规划的规划区即石龙镇的行政辖区,包括东区、西区、兴龙3个街道工作办公室和忠维村、林屋村、新维村、蒲溪村、西湖村、王屋洲村、黄家山村7个农村管理区,23个居民委员会,全镇总面积为13.08平方公里。

第5条本规划是1992年《东莞市石龙镇建设总体规划修订及黄洲区规划(1991—2005)》的修编。

凡原规划与本规划有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6条对上版规划的评价石龙镇从八十年代起,已作过两版规划,即86年版《东莞市石龙镇建设总体规划(1982—2000)》和92年版《东莞市石龙镇建设总体规划修订及黄洲区规划(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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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项目委托: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袁德和、梁荣业副组长:孙景森、陈卫江、刘仁根、李迅办公室主任:陈卫江(兼)办公室成员:范钟铭、黄林、周俊、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等。

各村成立规划修编小组,成员由各村主要领导担任。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王明昌高级工程师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总工)项目负责人:黄林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副总规划师周俊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邱晓燕高级城市规划师葛永军城市规划师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覃原高级工程师罗红波城市规划师田长远城市规划师王飞虎城市规划师梁峥高级工程师陆巍高级工程师陈郊工程师陈晚莲工程师协编单位: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长安镇规划所: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5)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6)第四章镇域土地利用区划 (6)第一节城镇空间分区 (6)第二节不准建设区 (7)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8)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9)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9)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10)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11)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3)第八章居住用地规划 (14)第九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15)第一节工业用地规划 (15)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6)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16)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6)第二节景观规划 (18)第十一章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19)第一节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 (19)第二节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21)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 (22)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2)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3)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4)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5)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5)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6)第十三章城镇防灾规划 (27)第一节城镇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7)第二节城镇人防设施布局 (28)第三节城镇防洪工程规划 (2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28)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与规模 (28)第二节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规划 (29)第三节近期土地供应计划 (30)第四节近期建设用地供应指引 (30)第五节重大设施项目与实施时序 (31)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3)第十六章附则 (34)附录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34)附表1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汇总表 (42)附表2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平衡表 (42)附表3 规划高速公路及城镇主次干路一览表 (43)附表4 配建停车场指标 (44)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建设用地现状图(2003年)03 城镇土地利用区划图04 空间结构示意图05 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图06 近期建设规划图(近期2003年-2005年)07 用地布局规划图(中期2010年)08 用地布局规划图(远期2020年)09 城镇中心区控制范围示意图10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11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图12 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规划图13 居住用地规划图14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图15 生态及景观结构图16 绿地系统规划图17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图18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一)19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二)20 雨水工程规划图21 污水工程规划图22 电力工程规划图23 通信工程规划图24 燃气工程规划图25 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26 远景用地布局示意图27 远景长安、虎门规划协调示意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以及东莞市长安镇实际情况制定。

第2条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4、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5、广东省城镇规划指引GDPG-002,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6、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7、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8、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1999年);9、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10、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2001年);11、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2、长安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13、长安镇各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周边镇区相关规划资料;1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3条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即长安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98平方公里,远景规划协调区115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近期:2003年-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之后。

第5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6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7条本规划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第8条城镇发展总目标通过布局调整、结构优化、社区改造、功能强化、生态控制和特色培育,实现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快速协调发展,把长安镇建设成为城镇文明和生态文明有机结合的现代化中等工业城市。

第9条经济产业发展策略1、构筑长安镇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群中的区域协调关系;2、通过电子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效益化推进工业化进程;3、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完善的科研教育人才网络;4、以强化城镇功能为宗旨,建立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网络;5、通过生态保护、旧村改造双管齐下,塑造长安新形象;6、深入挖掘和培育城镇特色要素,构筑城镇发展特色。

未来5年内,确定长安镇三大主导产业为:以电子工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制造业,以五金、时装、玩具等为主的传统制造业,以商品贸易为主的商贸服务业。

确定未来10-20年内,长安镇两大主导产业为以电子工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制造业和以服务业为主的商贸服务业。

第10条人口社会发展策略引导提高村镇城镇化质量,促进加快外来人口本地化进程,构筑稳定的社会人口结构。

第11条城镇空间发展策略1、存量的管理与整合:调整、归并现状零散的工业用地,整合集中成若干工业基地,并统一配套生活居住设施;改造更新旧村及老工业基地,构建城镇空间格局。

2、增量的拓展与引导:高标准建设长安城镇中心服务区;统一规划、建设南部沿海片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滨海新区。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第12条城镇性质近中期(2003—2010年):珠三角综合性的加工制造业基地;中远期、远景(2010—2020年及之后):珠三角核心圈层中的地区级中心城镇。

第13条城镇职能长安镇从地域分工上充当深港等中心城市的加工制造业基地、生活居住基地及休闲旅游基地。

第14条城镇人口规模1、规划总人口:近期(2005年)78万人;中期(2010年)86万人;远期(2020年)100万人。

2、设施配套人口规模2005年、2010年和2020年市政设施配套人口规模分别为78万人、86万人和100万人;公共设施配套人口规模分别为44万人、65万人和86万人。

第15条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100%。

第16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近期(2005年):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中期(2010年):控制在57.6平方公里以内;远期(2020年):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

第四章镇域土地利用区划第一节城镇空间分区第17条不准建设区城镇不准建设区域包括五点梅水库、马尾水库的水源保护区、莲花山郊野公园、北部山区和东西两侧山体,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18条非农建设区(城镇建设区)规划至2010年,非农建设区为长安海堤以北扣除不准建设区之外的陆域范围,面积57.5平方公里。

规划至2020年,非农建设区还包括海堤以南农业围垦区,总面积69.2平方公里。

第19条控制发展区规划至2010年,控制发展区为长安海堤以南的农业围垦区用地,面积约8平方公里。

第二节不准建设区第20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按照《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规划区内基本农田。

2010年前城镇建设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第21条规划至2010年,因区域性高速公路、重要的城市主干道、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必须在镇区范围内达到占补平衡。

第22条规划至2020年,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长安海堤以南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上报审批。

第23条生态敏感区生态敏感区为镇域内河流与规划保留的自然山地,是影响城镇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敏感地区。

应保持其现状土地使用性质,严格限制城镇建设占用该区域用地。

鼓励集体与个人造林育林。

第24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确定水资源保护区。

以水库为水源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库全部水域及周边水源涵养区。

水源保护区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控制,水资源陆域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镇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五点梅、马尾水库水源保护区,面积约4.78平方公里。

第25条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毁林开荒、毁林种果。

现有果园应全部退果还林,通过育林改造,采取树木自然生长(不松土、不施肥),并种植对水源保护有较高价值的乔木、灌林、草地等建设水源涵养林。

第26条穿过水源保护区内的道路禁止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过;运输酸液、碱液、毒性液体、有机溶剂、油类、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溢、防渗、防漏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第27条水源保护区范围用地为禁止开发地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办公楼、厂房等建筑物以及其他与水工程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设施。

第28条环城绿带根据《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确定环城绿带,控制宽度为100~300米以上。

第29条特别管治区特别管治区为长安镇水源保护区、环城绿带内应异地置换的建设用地。

特别管治区共三处,总面积为28.1公顷。

第30条控制整合特别管治区内现状建设行为,近期保留符合环保要求、截污设施完善、建筑质量较好、规模成片的村民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

这些用地应限制其新建、改建与扩建,并逐步减少该用地的建筑总量,直至完全异地置换。

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第31条总体布局原则1、集约利用土地,用地功能明确,结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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