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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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实务计算题公式整理

国贸实务计算题公式整理

计算题公式
1.CIF =(FOB+F)/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CFR / 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2.CIF=FOB+I+F=CFR+I
3.CIP=FCA+I+F=CPT+I
4.保险金额=CIF×(1+投保加成)
5.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6.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 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7.出口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

8. 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进价×费用定额率
9.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 (1+增值税率)
×退税率
10. 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人民币)〕/ 出口总成本
×100%
11. 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 原料外汇成本×100%
12.含佣价= 净价/(1-佣金率)
13.总运费= 基本运费×(1+ 附加费率)×计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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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考专业(国贸)《国际贸易实务(一)》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自考专业(国贸)《国际贸易实务(一)》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自考专业(国贸)《国际贸易实务(一)》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按CIFSingapore条件成交出口大宗商品,程租船运输,卖方欲不负担卸货费,应采用()。

A.CIFSingaporeB.CIFLandedSingaporeC.CIFExShip'sHoldSingapore2.【单选题】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B.只要发盘人及时表示确认,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C.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3.【单选题】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做法,投保一切险后还可以加保()A.偷窃提货不着险B.卖方利益险C.战争、罢工险4.【单选题】在按FOB吊钩下交货的术语成交时,其货物风险转移是()。

A.以装运港船舷为界B.以装运港吊钩下为界C.以装运港船上为界5.【单选题】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指()。

A.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B.货物全部装船完毕的日期C.货物装船完华船舶起航的日期6.【判断题】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7.【判断题】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发出后,发盘人可以随时将其撤销。

8.【单选题】“××公司:你方10日传真收悉。

你方条件我方接受,但请降价10%,可否即复(签章)”。

这份传真是一个()。

A.询盘B.发盘C.还盘D.接受9.【判断题】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10.【单选题】CIF和CFR两种贸易术语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体会_学习国际贸易(精选6篇)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体会_学习国际贸易(精选6篇)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体会_学习国际贸易(精选6篇)国际贸易实务实训_学习国际贸易篇1在实习的过程中,有许多环节的操作,是我们以前没有接触过的,虽然一笔进出口业务也没完成,但每天都有新收获,可以说是受益匪浅,这也令我感到非常的满意。

我也逐步意识到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和其独有的特点:国际贸易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涉外活动的一个方面;它属于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面临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商战不止,竞争异常激烈。

所以,作为从事国际经贸的人员,不仅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而且还应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的能力和善于应战与随机应变的能力。

基于以上要求,结合本次实习的情况,我总结了自己今后学习这门课程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学习方法:1.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前学过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实务》都是书本上的知识,和实际情况脱节较大,实际操作起来和想象中的出入很大,很不习惯。

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类似的机会,多做一些实际的操作,充分理解和掌握已经学到的理论知识。

有机会的话还应多去海关、进出口公司等参加实习,或者参观询问,了解情况,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商务英语的学习国际贸易中的绝大多数信息的发布、交流、磋商、谈判、单证、文件等都是以英语为主,而且都是非常专业和正式的英语。

所以今后还得在英语的学习上下功夫,把基本的英语技能掌握好,提高双语沟通的能力,进而在专业的商务英语、外贸函电、商务谈判等课程中能更好的去深入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尽量不使语言成为交流的障碍,避免因为对语言的造诣不深,而在出口贸易的过程中蒙受损失。

3.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国际贸易实务作为综合性很强的一门专业课,和其他相关学科联系很紧密,需要我们去多多了解掌握。

比如价格学、商品学、物流学、保险学和法学等。

我们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各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补充,充分掌握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使我们在做起贸易工作来能对各种流程应付自如,提高效率。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1. 国际贸易的概念和特点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跨境交流和交易活动。

国际贸易的特点包括:跨国交易:国际贸易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易,涉及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背景。

互利互惠:国际贸易是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各方通过交换商品和服务来获得自己所需的资源。

依赖性: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配置存在差异,因此国际贸易成为满足各国需求和补充各国资源的重要手段。

2. 国际贸易的主要参与方国际贸易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出口商:出口商是将商品和服务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或个人。

进口商:进口商是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监管、规范和推动的角色。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对国际贸易进行协调和管理。

3. 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包括:出口贸易:出口贸易是指将商品和服务从本国销售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进口贸易:进口贸易是指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购买商品和服务进口到本国。

合作贸易:合作贸易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或企业之间进行的合作,共同生产和销售商品和服务。

中转贸易:中转贸易是指将商品从一个国家运输到另一个国家,然后再转运到最终目的地的贸易方式。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代理是指代理商代表出口商或进口商进行贸易活动,包括销售、采购、运输等。

4. 国际贸易的风险与挑战国际贸易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其中包括: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府政策调整、政治动荡等因素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利影响。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包括汇率波动、经济衰退等因素可能引发市场不稳定,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

供应链风险:供应链风险包括原材料供应中断、运输问题等因素可能导致交货延误或无法交付。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纠纷和退货等后果。

5. 国际贸易的优势与机遇国际贸易带来了许多优势和机遇,其中包括:扩大市场:国际贸易可以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增加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贸专业考试内容总结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贸专业考试内容总结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贸专业考试内容总结作为国际贸易领域的从业人员,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是我们必须熟练掌握的知识。

在国贸专业考试中,这一块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考试内容进行总结。

国际贸易理论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基础知识,考试中通常会涉及到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贸易理论的分类和应用等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

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根本原因是各国之间的差异性。

此后,随着大卫·里卡多的绝对成本理论和会聚性发展,国际贸易理论逐渐得到完善。

除此之外,还有海克索灵、欧文·费雪等经济学家对国际贸易理论的进一步补充和发展。

接下来,我们要了解到贸易理论的分类。

国际贸易理论可以分为比较优势理论、绝对成本理论、会聚性发展等。

比较优势理论是最早的国际贸易理论之一,提出了贸易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的差异性,即各国应专注于生产自己的优势产品。

绝对成本理论则认为,贸易的基础是不同国家间生产成本的差异,通过贸易可以实现效率的提升。

会聚性发展理论提出,国际贸易的发展是受到国内市场规模和生产成本等因素的影响。

此外,还有相对成本理论、国际产品周期理论和竞争力理论等。

此外,在国际贸易实务的考试内容中,还会涉及到国际贸易的相关政策和法律。

例如,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反补贴、关税等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者的行为都有一定的影响。

同时,国际贸易中还会涉及到国际贸易法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规、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规定等。

掌握这些政策和法律内容,对于我们在实际的国际贸易操作中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我们还需要了解国际贸易中的一些实际操作。

例如,货物的国际贸易流程,包括采购、生产、包装、运输、清关等环节。

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文件和单证,如出口发票、提单、装箱单等。

对于这些国际贸易实务操作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开展国际贸易业务。

国贸实务PPT课件

国贸实务PPT课件
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 规则,这些规则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因而 形成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
性质:
1、其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 其本身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
2、对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节 《200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
掌握四组(E组、F组、C组、D组)13种术语 排序的规律,即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责任及 费用负担的变化规律。
练习:
1、一美国商人来电邀我报一级钨砂每公 吨FOB芝加哥价。我应否拒绝?
2、 我某公司按每公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200公吨钢材。我方如期开出48400 美元信用证,但美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 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用应 由我方另行电汇。美方此举是否合理?
2.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一批红枣,合同 与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 但到装货时发现三级红枣库存已无,于 是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中注明:二 级红枣仍以三级计价。问这种作法是否 妥当?
3.我先后向中东某国出口纯毛纺织品数批, 货到国外后买方一一收货,从未提出异 议。但数月之后,买方寄来制成的服装 一套,声称用我方毛料制成的服装色差 严重,难以投放市场销售并要求索赔。 问我方应如何解决?
该会同规定,会同签订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 方预付相当于第一批货物金额10%的保证金 (约25万元)。第一批货物交货后,卖方可 在5天内收回保证金。同时规定:
货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 并签署质量合同确认书。若货与合同不符, 买方有权拒收;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单方面终止买卖合同,否则由终止一方承 担经济损失。
理解CIF术语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及 象征性交货的涵义。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ISO国际标准等 农副产品采用: 〔1)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 F.A.Q.> 〔2)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
所谓,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即指 中等货.
〔三)品质条款及举例 1、基本内容:表示方法不同、条款不同. 2、例:25页. 3、品质机动幅度 例:XX小麦 含淀量〔85% 90%);水分〔0 10%);杂质 〔0 3%). 4、品质公差 例:手表 公差为48小时可误差1秒.
5、注意事项 〔1)合理地选用表示品质的方法 〔2)订明机动幅度.
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的过程中注意的事项.是 一种操作注意标志.
〔3)警告性标志
又称危险品标志,以说明商品是易燃、易爆等危险 性货物.以图形及文字表示.
〔二)销售包装
销售 包 装
1、定义:又称内包装、小包装,是直接接触商 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点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 装.
2、作用:保护、方便使用、促进销售
案例分析:49页 二、2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
一、约定包装条款意义
包装〔Packing of Goods) 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
品质的完好和数量的完整,采用一定的方法 将商品置于合适容器的一种措施.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
一、约定包装条款意义
包装〔Packing of Goods) 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
〔一)约定品质条款的意义 1、商品品质的含义: 是商品的外观形态 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2、《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 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 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 撤消合同.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教学目的:通过对国际货物买卖相关问题的学习,从总体上把握国际贸易实务的要素、内容及框架;了解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为其他各章奠定基础;在国际贸易实务总体内容基础上确定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从而明确学习者的知识、能力的努力目标。

教学重点: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教学难点: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教学方法:讲述;课时分配:3学时教学内容:本章框架1、对教师、教材的介绍2、对课程地位、性质的介绍专业核心课程、考试课、必修课3、提出学习本课程的目的第一节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国际贸易实务,有时也称进出口贸易实务,是专门研究国与国之间货物买卖的实际操作方法与操作技能的应用型学科,它既是涉外专业必修的基础课,也是从事或准备从事涉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学习参考课程。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同学们初步掌握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以便将来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能够按照法律规范和国际贸易惯例,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意图,初步独立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并能解决在这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我们有必要先对下列基本问题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认识。

这些问题也是任何一个人接触到一门新课的时候,所要考虑到的这门学科研究的是什么,为什么要研究这些东西,以及怎样进行研究,这三个问题。

我们的导论也将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

设问比较:是各国之间商品交换的原理,即为什么要交换商品;解决WHY而国际贸易实务研究的内容跟国际贸易理论不完全一样,但肯定也是有了解的。

应该说,它跟国贸理论一样,研究的是商品交换,但并不研究商品交换的前因后果;而是研究该怎么样进行商品交换这个微观活动;即解决的HOW的问题,因此国贸实务探讨的对象,相对而言要更具象、更细腻一些。

板书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是国际性商品交换的具体运作过程,包括该过程经历的环节、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应遵循的法律和惯例等行为规范。

国贸实务最重要的几种计算题题型和例子

一、计算1,出口货物一批共100箱,原报价每箱USD100FOBC5%上海,客户要求改报CIFC5%价,该货每箱体积为25×20×20厘米,总重量为1.5公吨,查该货运价级是10级按W/M计算运费,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USD200,该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每公吨USD10,另外港口附加费按基本运费的10%计算。

客户要求按CIF价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其费率为1.2%。

求:1)运费是多少?10%=USD345451.5×200+10×1.5+1.5×200×10%=USD32)CIFC5%价是多少?FOB净价=100×(1-5%)=USD95=USD98.45CFR价=95+3=95+3..4545=USD98.45CIF价=98.45/1-(1+10%)×1.2%=USD99.77CIFC5%=99.77/(1-5%)=105.023)保险金额多少?99.77×(1+10%)×100=USD10974.74)保险费多少?=USD13210974.7×1.2%1.2%=USD1322,设某出口商品原报价为每公吨1600英镑CFR伦敦净价,外商要求改报FOB青岛,应报何价?若要求改报CFRC5%伦敦,应报若干英镑?(提供资料:该商品每公吨40箱,每箱净重25公斤,毛重32公斤,尺码0.0385立方米,运费按W/M11级计算,查青岛至伦敦11级货物综合运费为113美元,1美元=0.6321英镑)。

CFRC5%:1600/(1-5%)=1684.21运费:1.54×113×0.6321=110FOB:1600-110=14903,出口价格为每公吨CIF伦敦430美元包括3%佣金,外商要求我方增加佣金两个百分点,问我报价多少方不降低外汇收入?430×(1-3%)/(1-5%)=439.054,我对外出售商品一批,报价CIF纽约,23500美元(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两者费率合计为1.2%),客户要求改报CFR价,试问不影响收汇额的前提下,正确的CFR价应报多少?保险:23500×110%×1.2%=310.2CFR:23500-310.2=23189.85,我某外贸公司出口商品货号H208净重共5公吨,该货每件净重20公斤,毛重22公斤,体积0.03立方米。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体会国际贸易实务实训心得体会1国贸实务是主要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涉及到会计学、经济学、法律学、保险学、管理学等学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的涉外经济与贸易活动更加活跃。

转眼间,学习了一个学期的国贸实务课程即将结束。

在这个学期中,通过老师的悉心教导,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国贸实务的实际含义和操作过程。

在学习国贸实务之前,我只是很肤浅地认为只是单单做国际贸易买卖,并不了解其中的具体操作过程和复杂性。

通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才知道国贸实务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凡国际经贸类专业都把本课程作为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

我了解到国贸实务是一门覆盖面很广的交叉学科,它涉及到会计学、经济学、法律学、保险学、管理学等学科。

同时,它也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国贸实务所要学习的理论知识很重要,它需要很强的实践性。

虽然,我们现在主要学习它的理论知识,并没有去参加实训。

但是,课堂上,老师不仅给我们传授纯粹的理论知识,还结合典型的国际贸易案例。

这不仅巩固了我们的理论知识,还吸取了业务的一些经验。

学习国贸实务,我有以下的心得体会: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我学习到了一些关于国际贸易的专业知识。

比如:C组贸易术语,F组贸易术语;贸易的一般条款;贸易的货物包装与质量;国际贸易货物运输;国际贸易运输保险;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国际货款的收付等等。

(1)、我们这个学期学习的C组贸易术语主要有CFR、CIF、CFRC、CIFC;F 组贸易术语主要有FOB,FOBC。

贸易术语是用来表示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的专门用语,对于正确运用这些术语来明确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和合理规定价格,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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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关税措施第一节关税概述第二节关税的主要种类第三节关税的保护程度第四节关税的征收第五节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本章学习重点:1、关税的种类有哪些?2、征收关税的方法有哪些?3、关税的保护程度。

4、关税的经济效应有哪些?第一节关税概述一、关税的概念和特点二、关税的作用一、关税的概念和特点关税(Customs Duties或Tariff)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课征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特点:(一)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口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关税有较强的涉外性;(三)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二、关税的作用(一) 增加本国财政收入(二) 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三) 协调作用(四) 外交作用(一)增加财政收入最初关税征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以此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

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为了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对进口商品征收财政关税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征税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而必须从国外进口的商品;(2)征税的进口商品,在国内必须有大量消费;(3)关税税率要适中或较低,如果税率过高,将阻碍进口,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当前关税征收的目的主要是发挥其保护作用,以保护为目的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产业和国内市场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保护关税的税率要高,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的目的。

有时税率高达100%以上,等于禁止进口,成为禁止关税。

(三)协调作用(1)协调产业结构,通过调节关税税率有意识地引导各种商品的生产,(比如日本的纺织业);(2)协调国内市场总供求的平衡;(3)协调价格结构;(4)协调和保持外贸平衡。

第二节关税的主要种类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进行分类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二、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惠制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一)进口税(Import Duties)进口税是指外国商品进入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这种进口税在外国货物直接进入关境时征收,或者外国货物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提出运往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海关税则征收。

因此又称为正常关税(normal tariff)或进口正税。

征收进口税提高了进口商品的价格,进口国家并不是对所有进口商品都一律征收高额关税。

一般说来,进口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即工业制成品税率最高,半制成品次之,原料等初级产品税率最低甚至免税,这称之为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e)。

(二)出口税(Export Duties)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本国出口商征收的一种关税。

由于征收出口税会提高出口商品的销售价格,削弱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

因此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国也会征收出口税。

这时,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主要是:第一,增加本国财政收入。

第二,限制本国某些产品或自然资源的输出;第三,作为政治或经济斗争的武器。

(三)过境税(Transit Duties)过境税又称通过税或转口税。

它是一国海关对于通过其关境再转运第三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在中世纪时,欧洲一些国家封建割据,关卡林立,纷纷征收通过税,以增加财政收入。

这种关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最为盛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事业日益发达,各国在货运方面竞争激烈。

同时过境货物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影响,所以征税率很低,财政收入意义不大,因此过境税相继被废除。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仅仅在外国商品通过时,征收少量的准许税、印花费、签证费和统计费。

二、按照差别待遇的实施情况分类(一)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一些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按公布的税率征收正常进口税外,还往往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

这种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关税外再加征的额外关税,就为进口附加税。

进口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反补贴税(Counter-Veiling Duties),报复关税(retaliatory tariff),紧急关税(emergency tariff),惩罚关税(penalty tariff)。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反倾销税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其目的是为了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的工业和市场。

2.反补贴税(Counter-Veiling Duties)反补贴税又称为抵消税。

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3.报复关税(retaliatory tariff)是指一国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通常在对方取消不公正待遇时,报复关税也会相应取消。

4.紧急关税(emergency tariff)是为消除外国商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1、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其目的在于抵消倾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本国市场。

征收反倾销税的2个条件: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商品倾销:(1)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市场;(2)由此而对该进口国国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的威胁或实质性损害。

确定“正常价值”的三种办法:(1)出口国国内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格。

这是最基本的一种办法。

(2)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该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价格。

(3)结构价格。

当前两种办法均因不合要求而不能采用时,可根据该出口产品在原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得出该产品的结构价格。

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与替代国问题。

5.惩罚关税(penalty tariff)是指出口国某种商品违反了它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者未按进口国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由进口国海关向该进口商征收的一种临时性的进口附加税。

(二)差价税(Variable Levy)差价税又称差额税。

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差额征税关税,就叫差价税。

差价税是一种滑动关税。

(三)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特惠税又称优惠税。

是指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与受惠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

但它不适用从非优惠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

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

1、互惠型的特惠税。

最具代表性的是1932年英联邦国家在渥太华会议上建立的英联邦特惠制。

这种制度规定,英联邦国家之间征收特惠关税,其他国家不得享受。

2、非互惠型的特惠税。

例如《洛美协定》。

欧盟与部分非加太国家1975年签订了第一个为期五年的《洛美协定》,之后每隔五年续签一次。

2000年6月非加太集团与欧盟在贝宁签署《科托努协定》,有效期为20年。

根据协定,非加太国家97%的产品可以免税进入欧盟市场。

(四)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这种税称为普惠税。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

普惠制的目的是: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

普惠制是一项重要的贸易政策,是发展中国家长期努力的结果,是1968年通过建立普惠制决议之后取得的。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决定,普惠制的实施期限以10年为一个阶段,1971年至1981年为第一阶段,1981年至1991年为第二阶段,1991年后为第三阶段。

目前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受惠国已有19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施普惠制的工业发达国家即给惠国有31个,目前,除匈牙利、保加利亚和美国外,其余国家均已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实行普惠制的发达国家在提供关税优惠时,还规定了种种限制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限制(2)对受惠商品范围的限制普惠制应对受惠国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实行关税减免,但是实际上许多给惠国在公布的受惠商品名单中却把许多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有利的一些“敏感性”商品,如纺织品、鞋类、皮革制品及石油产品排除在受惠商品的范围之外。

一些发达国家和集团还在普惠制的实行中引入了“毕业条款”。

(3)受惠商品的关税削减幅度普惠制减税幅度=最惠国税率-普惠制税率(4)保护措施为了保护本国的工农业生产,给惠国在实施普惠制方案时,一般都定有保护措施。

主要表现在例外条款(escape clause)、预定限额(prior limitation)及毕业条款(graduation clause)(1)例外条款,又称免责条款。

当给惠国认为从受惠国优惠进口的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本国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将造成严重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对该产品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2)预定限额。

(指对受惠商品预先规定限额)(3)竞争需要标准。

如果在一年内,来自某一受惠国的某项产品的进口额超过规定的进口额度,则取消下一年度该种商品的关税优惠待遇。

(4)毕业条款。

(5)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原产地规则是衡量受惠国出口产品是否取得原产地资格、能否享受优惠待遇的标准。

其目的是确保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能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防止非受惠国的产品利用普惠制的优惠待遇扰乱普惠制下的贸易秩序。

原产地规则要求,产品必须全部产自受惠国,或产品中所包含的进口原料或零件经过高度加工后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同时受惠商品必须由受惠国直接运到给惠国,受惠国还必须向给惠国提交原产地证书和托运的书面证书,才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原产地规则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a)、直接运输规则(rule of direct consignment)和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1)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把原产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的原产品;另一类是指含有进口成分但经过加工后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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