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工企业上市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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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上市公司治理问题与对策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中国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

然而,上市公司治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其治理质量关系到公司发展以及股东、员工和社会各方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探讨上市公司治理问题及对策成为必要。

首先,上市公司治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司高层管理层的权力过大、缺乏独立董事参与决策、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以及股东权益难以保障等方面。

高层管理层权力过大常导致公司控制权过于集中,出现少数人操控公司、股权分散乏力的情况。

缺乏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则容易导致公司决策不够客观、公正,股东权益得不到保护。

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则可能带来操纵财务报表的现象,误导投资者判断。

此外,公司治理还面临着激励机制不完善、股东诉权难以行使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一系列对策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首先,要推行以股东权益保护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理念,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和制约。

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要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为股东提供投票权、收益分享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保障,增强股东诉权能力。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监管和审计。

通过公开透明的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防范操纵财务报表的行为。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管,提高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要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

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将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此外,要加强对高管的监督和约束,建立行业内部人交易监管制度,防止高管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另外,要强化监管部门的职能和能力,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

及时发现和处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对违法倒公司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威慑。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防需求的日增,中国国有军工企业在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制造、技术研发等方面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然而,在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也面临着一些发展现状问题,如企业体制机制不完善、市场竞争能力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创新管理不足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探析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企业体制机制不完善国有军工企业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过于依赖政府补贴、缺乏市场化机制运作、多部门重叠管理等。

这些问题导致军工企业效率低下,不能适应市场需求,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此,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军工企业市场化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市场运作能力。

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国有军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缺乏自主品牌、市场份额较低、生产成本较高等方面。

这些问题制约了国有军工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使其难以在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注重市场营销,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国有军工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明显的难点,如缺乏核心技术、技术更新速度慢等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军工企业难以跟上国际先进技术的步伐,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应提高技术创新意识,建立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机构,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推进技术升级和转型升级。

四、创新管理不足国有军工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人才流失、员工精神不振、管理体制僵化等。

这些问题制约了军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吸纳,推行激励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总之,国有军工企业在新时期面临着许多发展现状问题,需要找到适当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只有坚持创新发展、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始终走在世界科技前沿和市场前列,才能引领国内国际市场新风尚、保障国家重点领域安全需求、为军民融合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加强和军事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国有军工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国有军工企业的现状问题以及对应的对策进行探析。

一、现状问题1. 技术创新不足国有军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大多还处于模仿和跟随的阶段。

与国外先进军工企业相比,中央国有企业在高端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和协作能力尚有较大的差距,严重制约了国有军工企业的发展。

国有军工企业存在着僵化、官僚化、管理体制不适应等机制问题。

这些问题造成了国有军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难等问题。

面对市场化运营和竞争性环境的加剧,国有军工企业亟需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改革。

3. 资金短缺国有军工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比较突出。

与此同时,由于国有军工企业参与的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研发周期长,市场风险较高等因素,为企业的发展投入资金较大的风险也较高。

4. 人才问题目前,人才问题也是国有军工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专业人才流失问题是国有军工企业面临的主要人才问题。

对于军工行业而言,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是关键的。

二、对策探析1. 技术创新: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国有军工企业应该着重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攻关,积极推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快技术的引进和 absorption。

同时国有军工企业应搭建自由,开放的科研环境,为科研人员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到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中。

2. 机制创新: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国有军工企业应当不断地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在中央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加快具有市场化和竞争性的理念和方法。

除此之外,国有军工企业还应当拓宽企业的内在机制,加强员工之间,部门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协作和互动,以达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并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3. 资金问题:加强多元化投资和整合资源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国有军工企业可以采取多元化投资和资源整合等手段增加资金来源,通过合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机制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

浅析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董事会权力过于集中化上市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当具备合理、民主的决策机制。

然而,在现实中,不少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权力过于集中,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导致决策结果可能偏离公司利益。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确保董事会成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建立独立的监事会或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 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较高,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来防范各类风险。

然而,由于一些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内部信息的不透明性,导致内部控制机制的功能不完善。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和权力,健全并执行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股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防范股东滥用权力。

然而,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问题,少数股东可能通过控制性股权影响公司决策。

为改善股权结构,应推动股权分散化,加强股东之间的约束机制,完善相关的股东权益保护制度。

4. 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和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可能隐瞒信息,不及时披露重要事项,或者信息披露不准确、不规范。

为改善信息披露问题,应加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章,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5.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需要有效的监管机制的支持。

然而,目前监管机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完善,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有效遏制。

我国军工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_喻鑫

我国军工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_喻鑫

表 2 我国军工企业资本运作各阶段情况
所处阶段
时间
主要方式
军转 民资 产证券化
1993 年 到 2005 年
军工 企 业 将 民 品 业 务 通 过 IP O 上 市, 目 前经 过 这一 阶 段的军工企业已经达 54 家。
军工 资产 证券 化阶 段
2006 年 到 2008 年
军 工 企 业 通 过 I PO、 股 改、 增发等逐 步实 现军工 资产 的 上市。
资料来源: wind 资讯
9
国防科技工业
( 二) 有效利用资本市场, 实现产业的整合与 发展
发展是推动军工集团走向大融合、大整合的根 本动力。通过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 实现产业的整 合与发展, 是军工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 选择现有上市公司为平台进行 专业化整合经 济实 惠, 效率高, 横向、纵向的 兼并收购过程之后, 我国军工行业相关平台类上市 公司将走过从生产单一品种, 到平台专家, 进而到 全业务技术集成的演变, 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 以现有上市公司为平台整合集团资产是最经济、快 捷、现实的选择。
国防生产有保障, 供应稳定, 却也显得僵化, 冗员太多, 包袱重, 研发投入不足 ( 十大军工集团 中, 两大造船工业集团市场化程度较高, 民品逐渐 占主要地位, 而两大核工业集团处于独特领域, 这 四大集团相对而言整合的迫切性要小一些) 。同时, 这种分工模式显然也不能够适应未来战争网络分布 式体系对抗的要求。未来军事工业必须构建全价值 链的技术集成能力, 能够向军方提供一个完整系统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合计
长安汽车 ( 000625) 、中国嘉陵 ( 600877)
5
天兴仪表 ( 000710) 、天威保变 ( 600550)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引言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问题也逐渐受到更多关注。

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治理质量直接决定了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然而,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讨论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董事会独立性不足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能够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平衡。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独立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方面,许多董事会成员同时兼任公司高管,在决策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导致决策结果不公正。

另一方面,一些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也受到质疑,他们可能被公司利益所左右,无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对策一:加强董事会独立性的监管监管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进行审核和审查,禁止高管兼任董事会成员,并提高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此外,要加强对董事会决策过程的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对策二:完善董事会内部治理机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有效参与。

例如,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外,董事会成员应当接受一定的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问题二:信息披露不透明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其透明度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不透明的情况。

一方面,一些上市公司隐瞒不良资产和投资风险,误导投资者。

另一方面,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

对策一: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提高披露要求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厉打击任何伪造、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策二: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信息披露的实时监控和跟踪。

上市公司应当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发布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浅析上市军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浅析上市军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浅析上市军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军工企业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防安全的重要保证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家对军工的投入,军工企业自我生存能力普遍增强,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和国防科技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然而,军工企业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军工资产高度分散,一些军工企业盈利能力较差,传统的军工体系远不能够适应未来战争网络分布式体系对抗的要求,军事工业也必须完成装备制造向系统服务提供商的角色转变。

从国外经验看,军工资产进行大规模的专业化整合是必然规律,上世纪90年代,美国军工企业由50多家经过并购整合形成五大军工集团,并促成了今天波音和洛克希德马丁国防工业巨头的诞生。

因此,军工行业资产整合、并购重组是大势所趋。

一、军工企业上市的发展概况1、国家的政策导向近年来,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的进程明显加快。

2006年以来,我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在不同程度上为国防事业投资体制改革和国防资产证券化带来了新的思路。

2007年11月,国资委出台的《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规定:除国有独资军工企业外,绝大多数具备条件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军工企业都可以上市融资,军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借助收购、重组等手段发展壮大。

该办法开辟了军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途径,对军工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11年初,中央军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这意味着未来三到五年内,国防工业中除战略装备外,资产质量最好、盈利能力最强的研究所等所有军工业务资产都将进行市场化改革,在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军工产业的大发展以及军工企业改革、重组进程的提速,相关投资机会将日益明晰。

2、上市军工企业的基本情况2006年46家军工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1077亿元,而2001年营业总收入是428亿元,增长152%。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困境与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困境与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困境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然而,上市公司治理困境却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本文将从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原因、表现以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原因1. 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着股权集中度高、股权分散度低的问题。

这种股权结构不仅导致了少数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过强,而且容易引发内部利益冲突,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治理效果。

2. 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董事会决策不够民主、监事会职权不够独立、高管层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导致了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健全。

3. 外部监管不够严格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等机构负责。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监管机制仍存在着监管职责不清、监管手段不够灵活等问题,导致了外部监管不够严格。

二、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表现1. 财务造假财务造假是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一个普遍表现。

由于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股权结构不合理等原因,一些上市公司会利用各种手段虚增收益、隐瞒亏损,从而欺骗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2. 资本市场波动上市公司治理困境还会导致资本市场的波动。

当市场对上市公司治理状况产生质疑时,投资者会出现恐慌情绪,从而导致股市的大幅波动。

3. 投资者维权难度大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健全,投资者一旦受到损失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权。

这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削弱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从而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对策1. 完善股权结构完善股权结构是解决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上市公司实行股权分散、股权多元化等措施,从而减少少数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

2. 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也是解决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关键。

政府可以通过完善公司章程、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加强高管层的监督等措施,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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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工企业上市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及对策摘要:新中国的军事工业总体经历了计划经济、军转民、军工资产证券化和整体上市三个大时期。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看到现在军工企业治理中存在着”一股独大”、未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人才管理模式老化,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亟需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在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机构投资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健全经理层激励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军工企业上市公司治理
一.我国军工企业发展概述
1.军工企业的概念
所谓”军工”,就是”军事工业”的简称,这一概念是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

现阶段,关于”军工企业”的概念尚无统一的说法,笔者认为对我国军工企业的定义应当采用抽象概括式和具体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表述,即:军工企业是指主要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从事为国家武装力量提供各种武器装备研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现阶段就是指我国的十大军工集团公司,即: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2.我国军工企业的发展及上市历程
新中国的军事工业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总体上而言,我国军工企业从建国之初到现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军转民、军工资产证券化和整体上市三个大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军事工业由当时的几个工业部来负责,带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但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两弹一星”的成功研制。

但是由于其自身的发展战略和体制问题,在辉煌过后出现了困境。

改革开放前二十年,军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军民结合方针,通过大力实施军转民的战略转变,初步形成了主导民品、支柱民品、优势民品、一般民品和第三产业并举的格局。

进入本世纪以后,随着十大军工企业集团的成立,我国的军工企业进入到了军工资产证券法、产业结构调整的高速发展时期。

各军工企业首先将其非核心的军工资产进入了资本市场,如火箭股份和洪都航空等。

但是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仍应看到我国军工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存在证券化水平不高,整体实力偏弱,上市资产的军、民比例不协调等不足。

二.我国军工企业上市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
虽然我国军工上市公司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并且目前上升势头良好。

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看到现在军工企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以更好的提高公司绩效。

1.”一股独大”问题较为严重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军工企业的分散的股权结构相比,我国上市
军工企业更多的呈现出”一股独大”的特点,股权集中现象十分严重。

我国目前所有的上市军工企业中,有将近30%的企业处于被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被第一大股东相对控股的约占59%。

而且这些控股股东绝大多是国有法人股,其余的股份被一些极其分散且无法形成与大股东相互制衡的法人股和公众股组成。

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出现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实施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增加了上市军工企业的经营风险。

2.未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上市军工企业中最有意义的中长期的机构投资者较少,而短期投资者或小投资者则较多,使我国证券市场呈现出投机性高和投资者无意监督企业的特点。

股价形势良好的上市军工企业中吸纳了较多的基金和机构投资者,国泰君安等3家证券公司及华夏成长、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等七只基金组成了火箭股份的前十大流
通股。

但股价形势不良的上市军工企业中则普遍没有基金及机构投资者的身影。

3.人才管理模式老化,激励机制不健全
我国改制后的上市军工企业由政府部门直接任命其”董事”和”经理”,这使得大多数的董事和经理很难做到正常经营管理者的勤勉和忠诚义务,而往往都是仅对上级领导负责。

此外,还缺乏对高级管理者的长效激励机制,例如薪酬形式过于单一,且整体工资水平偏低,持股率低等。

这种管理模式下就相对存在着公司利益和管理者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容易导致高级管理者做出忽视公司价
值最大化目标的行为,有损公司绩效的提高。

三.完善军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1.优化股权结构
要实现军工企业的股份结果优化,至少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即国有股减持和大力引进机构投资者。

其中针对国有股减持的实现问题,归纳国内学者的意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国有股份直接进入公众股票交易市场,这是最直接和简便的方法;第二种是将国有股份投入到与社会公众股相隔离的市场交易,例如境外上市;第三是让国有股间接上市流通,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组建购买股份的几个投资基金;最后就是选择非上市流通的方法,如股权转债权等。

通过国有股份的减持,可以大量的吸引国内民营资本甚至国外投资者的资本,这样不仅可以吸纳大量的资金,还可以通过共同管理经营,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以此提高我们军工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公司业绩。

我国的经验表明,在一般性竞争性行业领域内,国有资本的减持或者退出可以取得更好市场的效果,我国的汽车行业和摩托车行业所取得的成绩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2.引进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者吸纳的公众的分散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金融组织。

相比欧美等国家,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范围相对较小,仅限于具有自营资格的证券公司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基金及信托投资公司。

机构投资者的引入是优化股权结构,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解决流通股过于分散,大股东高度集中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将中小股东联合起来,形成能与大股东相制约,降低”用脚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比率,刺激中小股东”用手投票”的积极性,摆脱公司治理的被动局面和小股东利益被随意侵犯的尴尬境地。

3.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01年,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使得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由尝试转向制度化。

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置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大股东缺位和内部治理机构功能失灵等问题,但很多时候却存在着独立董事”不独立”或”不懂事”的情况。

有数据显示,2008年被监督机构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中,95%以上的独立董事并没有及时或提早发现并提出异议。

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在在独立董事的选拔、报酬及考核等方面缺乏比较细致的规定。

因此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拔程序和权利义务,以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真正做到”独立性”。

4.健全经理层激励机制
一个运筹帷幄的职业经理人,一支忠诚又富有战斗力的管理团队,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价值难以估量的财富。

我国军工企业的经理层人员普遍存在着行政任命的情况,经理层的报酬大多也是沿用上市前的薪水考核体系,还未完全实行经理层报酬与公司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根据市场的实践和观察,笔者认为,真正让职业经理
层在军工企业落地,并充分发挥才能,需要给职业经理人搭建起一个责权清晰的管理平台,明确其任职目标,同时给予职业经理人全面的回报体系,使职业经理人真正的融入企业经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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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沈来,女,汉,北京工商大学,2011级民商法学研究生。

王婧,女,汉,北京工商大学,2011级民商法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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