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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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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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奖励标准: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税收贡献、就业岗位、技术含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二章招商引资奖励范围与标准第五条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升职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比例: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设定奖励金额,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重要性确定。

第八条奖励的发放:奖励金额在项目正式投产并开始产生税收后一次性发放。

第三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申请条件: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审核流程: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审核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奖励。

第四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奖励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对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奖励决定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五条公司对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招商引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附则第十六条员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一、奖励的对象1.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地方政府部门;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3.投资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者。

二、奖励内容1.地方政府部门(1)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根据项目的规模进行奖励。

例如,完成10个以上的大型项目奖励10万元,完成20个以上的中型项目奖励5万元。

(2)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根据实际投资额度分段奖励。

例如,完成总投资额度达到1亿以上的项目奖励50万元,完成总投资额度达到5000万以上的项目奖励20万元。

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1)项目投资额度的奖励。

根据实际投资额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例如,投资额度达到1000万的项目奖励5%的投资额度。

(2)项目创造的经济效益的奖励。

根据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例如,项目利润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利润的10%。

三、奖励的条件和考核标准1.地方政府部门的奖励(1)按时完成项目的计划和目标;(2)项目的投资额度达到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3)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奖励(1)按时完成项目的计划和目标;(2)项目的投资额度达到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3)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4)项目在当地区域内创造的就业机会。

四、奖励的发放方式1.地方政府部门的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奖励,以奖金、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发放。

五、奖励的监督和管理1.成立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领导小组,负责奖励的审核和发放;2.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及时;3.定期对奖励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调整奖励政策和办法。

六、奖励办法的宣传和推广1.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交流和推广会议,分享成功经验和案例。

以上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的例子,旨在通过奖励措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推动地方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招商引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税收贡献、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招商引资工作也面临着困难与挑战,如难以找到合适的企业、推进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为了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和质量。

二、目的与意义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工作标准和考核指标,规范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和监督,并引导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

三、奖惩机制的建立1. 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指标应涉及项目数量、投资规模、政策扶持、项目进展、后续跟进等方面,也应考虑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战略方向。

2. 奖惩政策制定。

在考核结果基础上,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和绩效惩罚机制。

绩效奖励机制可以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职称等,绩效惩罚机制可以包括扣减绩效工资、责任追究等。

3. 职责分工明确。

要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

4. 实行分类考核。

按照不同的行业特点、区域特点或投资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类考核,以使每个地区或部门能够在适当的方面互相比较和相互竞争。

5. 考核结果公示和整改反馈。

考核结果公示要公开透明,确保被考核机构能够清楚了解考核结果,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同时,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有进一步提高的机构,要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

四、建立绩效考核档案为了方便对绩效考核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档案。

考核档案应记录考核时间、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整改反馈等信息,同时应包括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凭证、文件等支持材料。

五、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1. 绩效奖励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1)项目奖:招募的提供优质税收和劳动力的大型企业和项目;(2)前期奖:参与谈判的招商组织的机构和个人;(3)招商组织奖:特别有效的招商组织机构;(4)城市自贸区进贡奖:自贸区引入的大型企业和项目。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一、奖励制度1.优秀项目招商奖励针对优秀的项目招商工作,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在项目引进和签约方面,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根据项目投资额度进行奖金的比例奖励。

(2)对于引进的重点项目,当地政府可优先提供土地、用电、办证等政策和公共服务,为其提供一定的优惠和便利。

(3)对于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干部,可给予定期奖励和表彰,例如嘉奖、荣誉证书等。

2.优秀招商团队奖励为激励招商团队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可采取以下方式给予奖励:(1)对于在一定期限内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招商团队,给予团队成员一次性奖金,奖金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和招商业绩进行确定。

(2)优秀招商团队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总部经费支持,用于团队的工作运营和发展。

(3)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创新能力的个人,可鼓励其参加高级培训课程,提升招商引资技能和专业水平。

二、惩罚制度1.招商引资违规惩罚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进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做出不实信息的行为,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对于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2)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可取消相关人员的职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存在轻微违规的情况,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爱进行内部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惩罚对于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或者未完成招商引资指标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对于工作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给予一定的降级或调整的处罚。

(2)对于连续不达标或有重大责任的情况,可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政治和纪律处分。

(3)取消该部门一定期望内的资金支持和其他政府资源供给。

通过建立奖惩执行方案,可以督促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

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了有效评估招商引资工作的绩效,制定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激励招商工作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

一、考核指标1.招商项目数量:考核团队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鼓励团队寻找更多的招商机会。

2.招商项目规模:评估招商引资项目的规模与投资额,鼓励团队争取更大规模的投资。

3.招商项目质量:考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产业优势等,鼓励团队注重项目的质量。

4.招商项目成效:评估项目的实际落地情况、创造的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等,鼓励团队追求实际成效。

5.招商服务水平:考核团队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服务态度与效率,包括对投资者的关怀、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二、考核方式1.定期评估:每季度或每年对招商引资工作团队进行定期评估,通过实际数据与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综合评估:将考核指标进行加权综合评估,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

3.考核奖惩制度:设立奖励机制,对于成绩突出的团队与个人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对于表现不佳的团队与个人进行处罚,如降低绩效评价、限制晋升机会等。

4.考核结果公示:公开发布考核结果,提高透明度,激励团队成员的竞争意识与积极性。

三、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指标与权重:经过讨论与研究,确定考核指标与权重,使其能够准确反映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情况。

2.收集数据与信息:定期收集与整理招商引资工作团队的项目进展情况、投资额、就业机会等相关数据与信息。

3.评估与排名: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与信息,进行综合评估与排名,确定团队的绩效等级。

4.奖惩与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突出的团队与个人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团队与个人进行处罚,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

通过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能够明确考核标准与流程,激发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与调整考核办法,使其能够适应不同招商环境与需求的变化。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与改进1.应用范围: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团队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与能力,为晋升、奖励与绩效奖金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引进外部资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的投资、就业和税收收入,提升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新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增强。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到本地投资,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下面,我将对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资金的设置二、奖励条件的确定为了确保奖励资金的有效使用,必须对奖励条件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必须限定投资行业和项目类型,重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

其次,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能力,并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产值、销售额和利润等经济指标。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些特殊的奖励条件,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对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还可以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奖励管理的完善为了确保奖励体系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必须建立健全的奖励管理机制。

首先,要设立专门的奖励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奖励申请、发放奖励资金等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奖励评价体系,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最后,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四、奖励效果的监测为了评估奖励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效果监测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对受奖励企业的经济指标、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还可以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受奖励企业的满意度和奖励政策的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奖励办法,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针对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必须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具体设计,确保奖励政策具有吸引力、激励力和有效性。

通过科学的奖励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本和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7•【字号】烟政办字〔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4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7日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为培育更多高成长性产业地标企业,导入全球优质要素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在引进区市确定发展重点产业的龙头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二、奖励内容对当年新注册引进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或2亿美元重点产业项目[市外资金占比50%(含)以上,下同]的机构、组织,给予物质奖励。

具体为:第一档新引进总投资10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10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第二档新引进总投资5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5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50万元。

第三档新引进总投资3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3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第四档新引进总投资2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2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20万元。

三、奖励程序1.首接备案。

机构、组织首接推进的总投资2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2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在谈项目,需第一时间报烟台市商务局备案。

招商平台奖励制度模板

招商平台奖励制度模板

招商平台奖励制度一、奖励制度的目的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调动招商平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招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拓展业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招商平台所有正式员工。

三、奖励内容1. 招商奖励:根据员工完成的招商项目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招商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每成功引进1个新客户,奖励人民币500元;(2)每成功引进1个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奖励人民币1000元;(3)每成功引进1个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团队奖励:当团队完成季度招商任务时,按照团队绩效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完成季度招商任务的80%,奖励团队人民币5000元;(2)完成季度招商任务的100%,奖励团队人民币10000元。

3. 个人绩效奖励:根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给予月度绩效奖金,奖金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10%-30%;(2)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业绩和表现,给予年度绩效奖金,奖金金额为年度基本工资的10%-30%。

4. 优秀员工奖励: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给予优秀员工证书和奖金。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2)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3)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奖励发放1. 招商奖励:在客户正式签约并支付投资款项后,一次性发放奖励;2. 团队奖励:在季度结束后,根据团队绩效一次性发放奖励;3. 个人绩效奖励:每月结束后,根据员工月度绩效一次性发放奖励;4. 优秀员工奖励:在年度评选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奖励。

五、奖励条件1. 招商奖励:必须是符合公司招商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客户,且客户投资款项已支付;2. 团队奖励:必须是完全由招商团队完成的招商项目,且项目已成功签约;3. 个人绩效奖励:必须是通过员工个人努力取得的成绩,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标准;4. 优秀员工奖励:必须是通过全体员工评选产生的优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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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为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把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隆起带、产学研结合示范区和高端服务业聚集区,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项目范围
第一条当年引进区外资金,在我区投入并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列入考核:
(一)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内资项目(未开工建设的不在考核范围之内);各类外资项目;
(二)当年注册的软件、服务外包及科研院所项目;
(三)当年投产的高新技术项目;
(四)当年实现纳税总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购置或租赁区内房产,当年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项目;
(六)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依据工商部门档案内验资报告出资比例,区外投入部分达到上述标准的,考核区外资金投入部分;
(七)经高新区工委、管委认定可列于考核的项目。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或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在建内外资项目,可连续考核两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在建内外资项目,可连续考核三年。

超过上述时限的投资和增资部分不再考核。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具备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第三条进入高新区征地建设的项目,外资单体投资要达到300万美元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30万美元/亩;内资单体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预期产出效益好的项目可放宽到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五条考核项目以区经发局审核认定的实际投入额为准。

内资项目:
(一)土地投资:以投资方与土地所有单位征地合同为依据,以征地发票原件数额为准给予认定,无征地发票原件不予考核。

(二)设备投资:以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为依据,以购置设备的发票原件为准给予考核认定,并进行票物对照。

没有设备购置发票原件不予考核,设备不在高新区不予考核。

(三)厂房、厂区办公楼、商贸设施及其他投资:以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开工项目建筑放验线手续,实地丈量,依据不全不予考核。

工程造价以当年调查测算标准为依据。

(四)软件与服务外包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或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的5倍计算。

外资项目:
(一)以外汇管理局外资询证结果为准,认定实际利用外资额。

(二)软件与服务外包项目,除考核外资外,同时还按内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涉税项目:
以纳税凭证原件为准,按照其当年纳税总额的20倍计算当年到位资金额。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六条项目提报:
(一)各单位在获得项目信息后要及时向区经发局首报,首报单位只有一个。

(二)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后,引进单位要即时把原件报区经发局登记备案。

第七条项目公示:
(一)区经发局每月对各单位提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

公示一周内若无异议,即予确认;若有异议,应即时向区经发局反映。

(二)未经区工委管委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更改公示确认的项目情况。

第八条项目考核:
年末,区经发局对认定考核的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并会同财政局对认定考核的内外资涉税项目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果经区工委管委审查确认后公示,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即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在区工委管委领导下,由区经发局、财政局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区经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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