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五五”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五五”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济教行字[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五五”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济教行字〔2011〕48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教育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校依法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行政和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为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普法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对济南市燕柳小学等26个先进集体、王鹏等50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
全市广大教育普法工作机构及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推动我市教育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2.中共济南市委员会、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3.山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4.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员会、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济南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附件2:中共济南市委员会、市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济南市教育局历下区教育局市中区教育局槐荫区教育局天桥区教育局历城区教育局济南第六十八中学长清中学济阳县职业中专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记二等功个人曹磊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副处长三、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王虹(女)济南第五中学政教处主任董国华(女)市中区教育局宣传法规科副科长蒲常娟(女)济南市德兴街小学校长韩丽(女)济南市师范路小学副校长杨润辉济南市堤口路小学副校长李宗会历城区第五中学校长刘爱国长清区教体局纪检书记宋德成章丘市教育体育局副书记王如恒山东省实验中学党委副书记张小军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党委副书记陈殿华济南第六职专党总支书记赵世强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党支部书记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单山东省“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第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市教育局济阳县教育局槐荫区教育局天桥区教育局济南市汇文学校济南第68中学济南胜利大街小学济南第五中学附件4: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6个)济南市燕柳小学济南市姚家小学山东济南泉城中学济南市经五路小学济南市舜耕小学山东省济南第二十七中学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济南市小辛庄小学山东省济南第三十七中学济南市明珠小学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第一中学济南市历城区文苑小学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中心中学济南市长清区教育体育局章丘市第二实验中学山东省章丘市第七中学平阴县第一中学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商河实验中学济南高新区春晖小学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特殊教育中心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第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二、全市“五五”教育普法工作先进个人(50名)王鹏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正科级于虹(女)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宣传科科员陈凯(女)济南市汇波小学政教副主任李一鸣济南市十亩园小学政教主任王科科(女)济南市青龙街小学政教主任孙晓辉(女)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安全科副科长吴佚娴(女)济南市经五路小学副校长王冉(女)济南市舜耕小学副校长孟静(女)济南第二十七中学副校长宋涛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崔姗(女)济南市北大槐树第一小学校长房彩霞(女)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校长王藜(女)济南市纬十路小学副校长陈树洪济南第三十中学校长阳纯青(女)济南市德兴街小学党支部书记牟建林济南市北坦小学副校长孙晶(女)济南市交校路小学副校长贺连萍(女)济南市无影山小学副校长姚晶(女)济南市天成路小学校长杨德勇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盖学德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科员吕多秀(女)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科员赵光临历城区仲宫镇中心中学校长李光军长清区教育体育局信访监察室主任房雪芹(女)长清区归德镇中心小学校长郝传森长清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主任张庆江长清区乐天中学校长孙延年章丘市清照小学校长吕学江章丘市实验中学校长明宗伟章丘二中校长、书记杨庆文章丘市第六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文革平阴县实验小学副校长赵庆意平阴县龙山小学办公室主任殷际源平阴县实验中学副校长尹雪花(女)济阳县新市镇中心小学教导副主任刘勇济阳县创新中学副校长邢伟华济阳县垛石镇中学校长王浩商河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李涛商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科员梁红雯(女)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办公室主任李丽(女)山东省实验中学团委书记颜廷华济南第七中学办公室副主任武先玲(女)济南第九中学团委书记房树红(女)济南第十一中学办公室副主任刘超济钢高级中学办公室副主任高志秀(女)济南特教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谈涛济南舜耕中学副校长谢传厚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学生处主任刘再敏济南三职专办公室副主任王宁(女)济南师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
学名师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6.12
•【字号】鲁教职字〔2015〕17号
•【施行日期】2015.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
名单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5〕17号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52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我厅审核公示,确定了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王岳喜等49名教师为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珍惜荣誉,努力发挥好示范表率和传帮带作用,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广大高职院校教师要以教学名师为榜样,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人师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各高职院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引导、鼓励组织更多的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5d10f22e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07.png)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教师教育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市各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充分调动各地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教师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省教师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在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师教育教研、科研人员,普通中小学校长、教师。
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不参加评选。
推荐人选是公务员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监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二、名额分配全省共评选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100名,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
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市教师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处所数、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及厅属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单列。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1. 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有专项经费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健全,教师教育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整合区域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重视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措施有力,校本培训工作富有实效;在骨干教师培养,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等方面成绩显著。
齐鲁名师建设工程2023—2025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10
12
5
7
32
13
45
潍坊市
6
21
16
8
14
57
17
74
济宁市
5
22
16
8
95210来自62泰安市411
10
5
7
32
8
40
威海市
1
4
5
2
3
13
6
19
日照市
2
7
5
3
4
18
5
23
临沂市
8
30
21
11
13
72
15
87
德州市
4
15
10
5
8
37
10
47
聊城市
3
19
11
6
8
41
9
50
滨州市
3
9
6
3
5
23
7
30
黄泽市
齐鲁名师建设工程(
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市
幼儿园
义务教育学段
(含特教)
高中
小计
破格推荐比例
中职
合计
小学
初中
乡村系列
济南市
6
20
13
7
9
48
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破格推荐不超过
10%
12
60
青岛市
6
20
15
7
10
51
21
72
淄博市
3
9
9
4
6
27
7
34
枣庄市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为了加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进展,充分调动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制定本指导标准: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聘用总的原则(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总量控制、直聘为先、竞聘上岗的原则;(三)向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二、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3.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聘任上岗;4.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5.年度考核称职以上;6.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7.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业绩和任职年限,并得到同行、学生的认可;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9.具备学校(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1.直接聘用条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聘用五级岗位:(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2)“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3)获得教育部与人事部联合表彰或教育部表彰者;(4)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人事厅与教育厅联合表彰者;(5)省特级教师或齐鲁名师;(6)山东省教育创新人物;(7)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其中,省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
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九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聘用五级岗位:(1)获得地市级以上市委、市政府综合荣誉表彰者;(2)省级教学能手;(3)齐鲁名师培养人选;(4)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局与人事局联合表彰者;(6)获得济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1.17•【字号】济教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济教发〔2023〕2号各区县教体局,各驻济民办高校、市属职业院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2023年1月17日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工作目标将规范管理作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三年努力,使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在全市职业院校得到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
齐鲁名师管理办法(2009-2013)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现将《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教育家队伍成长,加强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加快名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骨干带头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是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14号)要求,经过本人申报、单位及所在市级教育局推荐,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经过初评、复评、公示和审核,并发文(鲁教师字〔2009〕11号)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应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培养,使工程人选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培养一批有自己的教学特色和风格,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
第四条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实行周期制,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内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制。
第二章培养与管理第五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划,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承担管理和培养任务。
第六条省采取出国进修、国内进修、网络研修、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研讨、撰写专著等方式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进行培养。
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曹磊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济教任字[2013]9号
![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曹磊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济教任字[20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9a253c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bc.png)
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曹磊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正文:---------------------------------------------------------------------------------------------------------------------------------------------------- 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曹磊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济教任字〔2013〕9号)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处室:经研究决定:曹磊任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副处长职务;马晓天任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试用期1年);张丽华任市教育局人事处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副处长职务;林钟任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不再担任市教育局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处长职务;史永勤任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处长;陈明任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处副调研员职务;于春祥任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处长(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调研员职务;高洪波任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李干三任市教育局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处长(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职务;董启巨任市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滕国光任市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不再担任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职务;任树军任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教育局人事处调研员职务;隗洪祥任市教育工会主席(正处长级),不再担任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职务。
杨静任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程梅任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徐德亮任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岳诚任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殷常委任市电化教育馆副馆长(试用期1年);李燕任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市教学研究室党总支副书记职务;常淑红任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不再担任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科长职务;李忠国任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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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教高字[2011]6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9.07
【实施日期】2011.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1〕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通知》(济教高字〔2010〕5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市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了初评、复评,经公示和审核,共确定房伟等92名中小学教师为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济南名师建设工程”是提高全市教师队伍素质,加快学者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对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加强培养,放手使用,严格管理,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
用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附件:
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名单
(共92人)
房伟高中语文济钢高级中学
李美瑛高中语文济南第七中学
李宏高中语文济南第十一中学
孙晓红高中语文济南回民中学
赵诗敏高中语文平阴县第一中学
龚红戈高中数学山东省实验中学
潘洪艳高中数学山东省实验中学
李善军高中数学济钢高级中学
韩庆东高中数学济南第二中学
安学保高中数学济南第九中学
滕岩高中数学济南第十一中学
吴金革高中数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
刘延军高中数学济南信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