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煤改电政策
河南安阳及下辖县市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

安阳市级煤改电、煤改气统一补贴政策一、空气源热泵等设备购置补贴1.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其中原高新区招标的空调设备补助标准参照高新区2017年制定的相关政策,即空调每户限购买一台,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2.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其中对文峰区宝莲寺镇辖区的“气代煤”居民户,设备补贴统一调整为3500元,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2018年新增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水源热泵、相变电储能分散式分户分室取暖的“电代煤”居民户,实行“补初装不补运行”的原则,按照设备购置成本(包含设备初装费用)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采购设备价格的60%补贴,每户财政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4800元(采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超出部分用户自行承担)。
4.为鼓励使用热泵技术,对新增采用热泵或蓄冷蓄热技术的集中式“煤改电”项目,根据安散烧字〔2017〕2号文件精神,可以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50平方米),超过补贴定额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运行补贴1.采暖期,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采暖期,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600立方米,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2罐液化石油气(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市级统一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市辖各区,各县(市)参照此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细化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
2020年河北省最全煤改电补贴政策标准

石家庄一、“煤改气”每户补贴3900元1、对“煤改气”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
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燃气接口费,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1000元用于补贴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
2、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现散煤复烧,对2017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采暖季每户给予最高900元运行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3、“煤改气”后居民仍使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补贴资格。
4、居民“煤改气”后,采暖季期间不执行阶梯气价。
二、“煤改电”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1、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据采暖面积和供热需求,在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产品目录中自由选择电采暖设备,按设备投资额7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
2、“煤改电”用户冬季取暖运行费用由用户承担。
对2017年实施“煤改电”的居民,采暖季电费每度补贴0.15元,最高至9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3、“煤改电”后居民仍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补贴资格。
三、居民购买洁净型煤每吨补300元1、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居民只负担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
2、采取型煤与炉具捆绑销售模式,居民每购置一台型煤专用炉具,原则上需同时购买2吨洁净型煤。
3、型煤专用炉具按照售价的80%予以一次性补贴,1600元封顶,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4、洁净型煤以外的洁净燃料,煤改沼气、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以及设施农业清洁燃烧改造等支持政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廊坊煤改电补贴1、设备购置补贴85%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
内蒙古煤改电补贴政策

内蒙古煤改电补贴政策如今各种政策向农村倾斜,农村变的越来越好了,作为一个农村人来讲打心眼里面高兴。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内蒙古煤改电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内蒙古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根据《优惠办法》明确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
适用范围为内蒙古行政区域内的电采暖用户。
电采暖是指以电能为主要能源的采暖方式,包括热泵系统、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电热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普通电暖器等。
《优惠办法》还提出,集中供热的电采暖设备用电,全部用于居民采暖的,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即非低谷优惠时段0.44元/千瓦时,低谷优惠时段0.2元/千瓦时;含有非居民采暖的,可按居民采暖面积和非居民采暖面积比例分摊后,对居民采暖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集中供热的用户,电采暖设备单独计量;分户式电采暖居民需实施“一户一表”,安装一块分时电能计量装置,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其他省市煤改电补贴政策北京《2017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补贴1、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
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
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2、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
3、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1/3进行补贴。
2023煤改电取暖国家政策解读

2023煤改电取暖国家政策解读
2023年,我国继续推行煤改电取暖政策,主要目标是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燃煤污染,并提升农村居民的用能质量和生活水平。
具体来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补贴政策
政策明确提出,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电量进行核定。
此外,还提供了补贴,比如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以及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
2. 阶梯电价
对于“煤改电”取暖的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而是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
3. 燃气补贴
对于采用燃气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气”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气量进行核定。
同时,政策还明确了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
4. 运行费用
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电量进行核定。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补贴和电价优惠,鼓励更多的用户使用清洁能源取暖,从而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煤改电

国内煤改电等相关政策各地区都不尽相同,补助也不尽相同。
北京规定指出严禁使用“直热式”电取暖设备,鼓励使用低温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
补助产品类型包括:高效节能燃煤炉具、储能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多能联动等。
主要政策取向:1.编制居民取暖方案:《农村居民取暖技术产品选择和使用指导手册》,及时让农村居民了解各种取暖设备产品的优点和缺点,便于选择。
要将每个农村居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要组织技术力量或中标企业,根据农村居民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取暖系统设计方案2.鼓励使用“多能联动、多热复合、多源合一”等多种设备相融合的低温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
各区推广热泵和“多能联动”类设备要不低于本区取暖设备的80%。
根据目前现有的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平原地区村庄要引导居民使用能效(COP)较高的空气源热泵、具有“冬夏两用、地温冷热互补”功能的地源热泵设备,并鼓励使用太阳能加辅助加热设备;对海拔较低、气候条件较好、居住面积较小的住户,可有条件的使用“蓄放热量可控式”储能式电暖器;在海拔较高、冬季气温较低的村庄要慎重选用储能式电暖器,在地质条件适宜地区鼓励使用统一供暖的集中式地源热泵。
鼓励企业创新取暖技术,对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和产品,各区可选择一些居民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再进行推广。
3.统一招标设施农业和畜禽舍冬季取暖减煤换煤。
补助办法:一、补助原则1、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原则。
每年采暖期内(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采用电采暖的居民,可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仍使用小煤炉取暖的居民,不能领取此采暖补助。
2、不重复补助的原则。
已按照《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暂行办法》享受分户自采暖补助的居民,不再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3、“先用后补”的原则。
居民须在使用电采暖设备后,凭电费交款凭证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4、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原则。
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从专项资金中安排。
农村煤改电政策与补贴

农村煤改电政策与补贴
农村煤改电政策与补贴是政府针对家庭、工厂和农户开展的换热量政策。
其主要目的是鼓励取消农村的传统燃煤供暖,转而采取更加环保和节
能的电力供暖模式。
具体来说,政府提供补贴,用于部分抵偿迁移到电力
供暖模式以及相关设备的成本,让农村居民尽可能低廉地实现换热量转换。
此外,政府还专门建立了财政补助和金融补贴等政策,为农村居民提供可
负担的利率,以支持他们实施电力供暖项目。
政府还将继续开展煤改电行动,以推动全面实施煤改电政策。
全国煤改电煤改气政策

全国煤改电煤改气政策全国各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汇总随着环保减排目标的推进,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实行政府部门责任制,逐步推进落实。
山东《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电采暖客户享有一定电价优惠政策,采暖季月用电量超出400度达到阶梯电价第三档的,继续执行第二档电价元/度,也就是每度电享受元的优惠。
目前,山东省、济南市两级政府正在研讨“煤改电”居民电采暖初装费10%~20%的补贴政策,同时核算替代电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提高居民电采暖的积极性。
总目标:202X年,煤炭总消费量比202X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202X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2X年减少2000万吨的左右;要实现202X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2X年减少6000万吨的目标。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在建核电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有关油气、电力企业要积极实现“气代煤”和“电代煤”等配套工程,确保天然气和电力供应。
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从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按年度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元,为每度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元,为每度元。
阶梯电价方案提出,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当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对于这一条规定,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在不具备集中供暖前提条件下,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适用这一规定,此项规定强调的是客观条件。
而没有使用集中供暖的居民用户,有的是确实该地段集中供暖管*没有覆盖到,受客观条件制约,有的是已经覆盖到了,但用户或所在小区或物业没有接入,是主观条件造成的,只有属于前者的情况,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方适用该规定。
全国各地煤改气与煤改电政策一览

全国各地煤改气与煤改电政策一览2017-02-20 诚信之家8... 摘自李晓锋阅1688转34转藏到我的图书馆微信分享:习总书记在2016年12月21日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中作出推进清洁取暖的指示,为了让广大业内人士了解?全国各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1 北京《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实施方案》《北京市2016-2020年加快推动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在2016年2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机制,确定'实施4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完成3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同时,政府也发布了具体措施。
北京农村地区煤改电居民也可享受到与城区一样的补贴,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千瓦时,这样,居民在供暖季低谷电价时段,每度电只需花1毛钱。
?《北京市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推进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为节约能耗和减少居民使用费用,原则上各区严禁使用“直热式”电取暖设备(如果使用,要确保居民不能因用电费用高而又重新使用燃煤);鼓励使用“多能联动、多热复合、多源合一”等多种设备相融合的低温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
各区推广热泵和“多能联动”类设备要不低于本区取暖设备的80%。
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高了补助标准。
2002年制定的《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补助5.5万元、20蒸吨以上的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
另一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4〕1576号),扩大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支持范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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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煤改电政策汇总2013年年末,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张仁健课题组与同行合作,对北京地区PM2.5化学组成及来源进行分析。
研究显示,北京PM2.5有6个重要来源,分别是土壤尘、燃煤、生物质燃烧、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工业污染和二次无机气溶胶,其中燃煤占比约为18%。
燃煤污染,对雾霾天气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减少冬季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我国北方许多城市开始推广“煤改电”、“煤改气”,一系列政策补贴也相应出炉。
各省政策如下:天津武清计划总金额:¥90000万元(人民币)11月14日招标河北2015~2016年为项目试点阶段。
试点对象是单户燃煤取暖炉改用储热式电暖气的居民用户和淘汰低效燃煤锅炉改建电能供热站的居民小区,共计2万户(约3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通过试点进一步确定整体推进阶段的优惠政策,制定煤改电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完成《河北省“十三五”城镇供热规划》。
2017~2018年为整体推进阶段。
在全省城镇适宜区域推行煤改电,完成目标约20万户(约3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制定完善主要电能供热设备产品标准、供热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监管政策。
2019~2020年为市场化运行阶段。
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不宜实施煤改气、电力充足的区域全面推行煤改电。
在供热规划指导下,逐步形成资金、技术和人才聚集,标准规范体系完备,市场监管有力,健康发展的电能供热市场。
廊坊:煤改电补贴政策与北京基本一致,大多数补贴由北京市相关部门发放。
保定:对中心城区供暖煤改电进行补助为确保2015年保定中心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改造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的要求,决定对中心城区供暖煤改电进行资金补助。
中心城区公共建筑分散燃煤锅炉、生产经营性分散燃煤锅炉、居民分散燃煤锅炉(含中心城区三环内城中村集中供热分散燃煤锅炉),按标准要求改造为蓄热式电锅炉的,以拆除改造后的锅炉吨位为依据,以13万元/吨(不足1吨的按1吨计算)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用于锅炉拆除单位购买低谷蓄热式电锅炉。
中心城区三环内城中村居民家庭由燃煤锅炉改造为以蓄热式电散热器采暖的,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电力企业电网改造资金补助,用于线路改造、分表计量等工作。
邢台: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补贴3000元为推广使用天然气,河北将设立天然气利用专项基金,对天然气利用、燃煤锅炉煤改气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
根据《邢台市城区原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进行补贴,每户补贴3000元。
邯郸: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补贴3000元邯郸市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答复,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邯郸市政府决定对主城区及周边外扩5公里区域内燃煤用户实施“煤改气”工程。
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进行补贴,每户补贴3000元,其中300元由区(县)财政承担;燃气管网初装费(2600元)、灶具、暖气片等费用由用户承担。
对于低保用户,由区(县)政府负责,在以上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予以照顾。
山东山东省物价局:电采暖用户享受电价优惠政策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电采暖客户享有一定电价优惠政策,采暖季月用电量超出400度达到阶梯电价第三档的,继续执行第二档电价0.5969元/度,也就是每度电享受0.3元的优惠。
目前,山东省、济南市两级政府正在研讨“煤改电”居民电采暖初装费10%~20%的补贴政策,同时核算替代电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提高居民电采暖的积极性。
青岛:天然气供热可享受财政补贴日前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贯彻〈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在建设投资补助方面,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按照发电装机容量10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分布式能源项目投产运行两年后,将进行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评定,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及以上的,财政资金再给予1000元/千瓦的补贴。
每个项目享受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同时,鼓励海水源、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热泵和其他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
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按核定储能设施建设成本的50%,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
滕州: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可获财政补贴滕州市为实现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和奖励办法:对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验收合格后,按3万元/蒸吨给予奖补;2015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内40t/h以下燃煤锅炉;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枣庄:以奖代补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枣庄市财政以奖代补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2013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完成燃煤锅炉改造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按15万元/蒸吨给予补助。
对各区(市)、高新区按5万元/蒸吨给予奖补。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各区(市)、高新区完成改造并经过验收的燃煤锅炉,按3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2015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补政策并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40t/h以下燃煤锅炉。
对在实施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不进行改造也不继续使用的锅炉,将在其自行拆除并经过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奖补。
山西2016年完成5000户居民、5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采暖“煤改电”试点任务,在有条件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厂房等公共建筑试点推广电采暖。
“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有条件地区实现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电采暖全覆盖,到2020年,形成年均60亿度以上新增电力消费能力。
太原:《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居民用户,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两级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户;省、市两级财政对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各补贴0.1元/度,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千瓦时用电量。
对安装高效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设备购置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
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办公区)现有采暖燃煤锅炉逐步实施“煤改电”,改造投资由省级财政在项目完成后,按投资额的平均水平给予10%至20%的奖补。
河南河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电代煤”工程。
1、民用生活领域。
在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等电采暖技术。
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结合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广电采暖技术。
在农村地区推广采用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等电炊具替代厨炊散烧用煤(柴)。
力争到2020年,在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1000万平方米,100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
2、农业领域。
南阳、三门峡、洛阳、许昌、平顶山、漯河、驻马店、周口等烟叶主产区和信阳等茶叶主产区,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电制茶替代燃煤(柴)制茶,力争2018年全省电烤烟、电制茶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在大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农光互补、热泵等新兴技术应用。
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
3、工业领域。
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
在采矿、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
到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工业电锅炉2000蒸吨、电窑炉500台、热泵1000台。
4、商业和公共领域。
在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空气源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
在全省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航站楼、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承担城镇居民工作生活服务功能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等。
在4A级及以上风景区全面开展“无烟”景区建设。
到2020年,力争累计推广热泵应用1亿平方米、电蓄冷应用200万平方米、蓄热电锅炉500蒸吨,形成转移高峰负荷52万千瓦的能力。
浙江金华市区启动“煤改气”淘汰高污染锅炉政府给补助《金华市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将采用集中供热或实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方式,于2016年底前完成这147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其中2015完成438台以上,并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鼓励扶持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
该实施方案规定,实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奖惩结合,鼓励企业提前完成整治。
对已经停用并直接拆除的0.5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给予0.3万元/台的拆除补助,0.5蒸吨(含)以上给予0.5万元/台的拆除补助;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助8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4万元/蒸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助6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3万元/蒸吨;0.5蒸吨以下按0.5蒸吨计算;导热油等承压锅炉按0.7兆瓦折算成1蒸吨燃煤锅炉实施补助。
温州:根据燃煤锅炉大小给予一次性补贴温州市政府根据“煤改气”企业燃煤锅炉容量大小,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在“煤改气”工程所投入的设计费、改造费和设备购置费。
即以1t/h燃煤锅炉为标准,其财政补贴金额为8.2万元/(台.1t/h),其它容量锅炉可以按该测试方法等比例计算。
节能技术设备财政补贴按节能技术装备的投资总额给予8%-15%的补贴。
对符合进行改造的燃煤锅炉企业,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应按该企业红线内因敷设地下管网而产生的建设费用给予10%的减免。
对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企业,且燃煤锅炉容量1t/h及以上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因改用天然气作为能源而增加的成本额度的30%,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
对1t/h以下的燃煤锅炉企业不予实施该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