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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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氧气呼吸器校验方法

正压氧气呼吸器校验方法

正压氧气呼吸器校验方法(原创版4篇)目录(篇1)1.引言2.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概念和作用3.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校验方法3.1 检查组件3.2 佩戴呼吸器3.3 检查呼吸通畅性和密闭性4.正压氧气呼吸器的使用注意事项5.结论正文(篇1)【引言】在各种危险环境中,如火灾、化学泄漏、缺氧等,正压氧气呼吸器是一种重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清洁、安全的呼吸气体。

为了保证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正常使用,对其进行定期校验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为您介绍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校验方法。

【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概念和作用】正压氧气呼吸器是一种通过正压供氧,使呼吸器内气体压力始终高于外界大气压力,从而保证呼吸气体的清洁、安全和畅通的设备。

它可以在火灾、有毒气体泄漏、缺氧等危险环境中为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呼吸保护。

【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校验方法】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校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检查组件首先,需要检查呼吸器的各个组件,如面罩、背板、肩带、气瓶等,查看是否完好无损,有无破裂、漏气、老化等现象。

同时,还需检查气压是否达到标准。

3.2 佩戴呼吸器正确佩戴正压氧气呼吸器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握住背板,将呼吸器举高,双手向下向后弯,装好左右肩带在肩膀上,双手扣住肩带,调整松紧至牢靠舒适即可。

2.用手托起面罩,使其与脸部紧紧贴合,再将头带向后拉至能够罩住头部,收紧头带。

3.3 检查呼吸通畅性和密闭性佩戴好呼吸器后,进行 2-3 次深呼吸,检查呼吸是否通畅。

接着,检查呼吸器的密闭性,方法是用双手捂住面罩的进气口,观察面罩内是否有气泡产生,如有气泡产生,说明密闭性好。

【正压氧气呼吸器的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正压氧气呼吸器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充气时需有保护措施,避免氧气泄漏导致事故。

2.气压不能超过 30 兆帕,否则可能会损坏呼吸器。

3.平时保存时需避免在阳光下暴晒,以免加速呼吸器老化。

【结论】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校验方法包括检查组件、佩戴呼吸器、检查呼吸通畅性和密闭性以及注意使用时的安全事项等。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日常检查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日常检查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日常检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日常检查:1整机气密性检查关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开启瓶头阀,2min后再关闭瓶头阀,压力表在瓶头阀关闭后1min内的下降值应不大于2MPa。

如果1min内的压力下降值大于2MPa,应分别对各个部件和连接处进行气密性检查。

2报警器报警压力开气瓶瓶头阀,待压力表指示值上升至7MPa以上时关闭瓶头阀,观察压力表下降情况至报警开始,报警起始压力应在5.5MPa?0.5MPa之间。

如果报警起始压力超出了这一范围,应卸下报警器检查各个部件是否完好,如损坏应更换新的部件。

.3供给阀和全面罩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佩带好全面罩后,打开瓶头阀,在吸气时会听到“咝咝”的响声,表明供给阀和全面罩的匹配良好。

如果在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仍然供气,还能听到“咝咝”的响声,说明不匹配。

这时应对供给阀和全面罩进行全面的检查或更换供给阀和全面罩,重新做匹配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日常维护1空气瓶和瓶头阀(1)空气瓶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应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

(2)空气瓶要按气瓶上规定的标记日期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空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4)瓶头阀拆下维修后重新装上空气瓶时,要经过28MPa~30MPa的气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减压器减压器在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拆卸。

当安全阀漏气时,应对减压器的膛室压力和安全阀进行重新检验。

3全面罩空气呼吸器不能使用时,全面罩应放置在包装箱内,存放时不能处于受压状态。

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不能受到阳光暴晒和有毒气体及灰尘侵蚀。

4供给阀一般情况下严禁拆卸供给阀。

出现故障维修时,按原样装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注意事项(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其零部件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老化。

正压式呼吸器检查内容及使用方法

正压式呼吸器检查内容及使用方法

正压式呼吸器检查内容及使用方法引言部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概述:正压式呼吸器是一种医疗设备,广泛应用于临床医疗领域。

它通过提供氧气和维持呼吸道开放来帮助患者呼吸。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正压式呼吸器在救治重症患者、急救抢救、术后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详细介绍正压式呼吸器的检查内容及使用方法。

首先,我们将对机器外观和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符合操作要求。

然后,我们将讲解参数设置和调整的相关知识,确保正压式呼吸器能够为患者提供合适的通气支持。

最后,我们将强调安全性能检查的必要性和注意事项。

1.3 目的:本文旨在提供给医护人员关于正压式呼吸器检查内容及使用方法的详细指南。

通过正确操作和使用正压式呼吸器,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患者的安全,并提高治疗效果。

同时,加强医护人员对正压式呼吸器的了解和掌握,有助于提高其操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以上是引言部分的内容,通过概述正压式呼吸器的应用背景、文章结构以及撰写目的,为读者提供了对全文主要内容的总体认知。

2. 正压式呼吸器检查内容:在使用正压式呼吸器之前,必须仔细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确保其正常工作并能提供有效的辅助呼吸。

2.1 机器外观和配件检查:首先,需要检查正压式呼吸器的机器外观和配件是否完好。

确保设备表面无明显损坏或磨损,并且没有任何松动或断裂的部位。

同时,还要检查管路连接是否良好且不漏气。

对于呼吸器的配件,如面罩、气囊等进行彻底清洁,并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变形或老化现象。

确保配件无污染和异味存在。

2.2 参数设置和调整检查:接下来,对正压式呼吸器的参数设置进行检查。

这包括氧浓度、潮气量、频率和PEEP(正末屏气压)等参数的确认与调整。

根据患者的情况,正确地设置这些参数非常关键以确保合适的通气支持。

此外,还需注意监测设备是否准确。

例如,校验氧传感器以确保显示准确无误。

2.3 安全性能检查:最后,进行安全性能检查非常重要。

正压呼空气呼吸器检查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正压呼空气呼吸器检查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正压呼空气呼吸器检查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正压呼吸器是一种用于给患者提供呼吸支持的设备,常用于重症监护室、急诊室和手术室等场所。

在使用正压呼吸器之前,操作人员应该掌握正确的检查、操作步骤,并注意一些关键事项,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正压呼吸器检查的步骤如下:1.外观检查: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各部位是否正常,有无明显损坏或松动。

2.电源检查:检查正压呼吸器的电源是否连接稳固,电源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是否有异常或损坏。

3.气源检查:检查氧气和空气管路是否充足、畅通,阀门是否打开,氧气压力表的读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消毒处理:检查呼吸器管路、面罩或管道的消毒情况,确保设备符合消毒标准。

5.机械检查:根据设备的操作说明书,检查呼吸器的机械部件是否运转正常,各控制按钮是否灵活,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

6.急停按钮:检查急停按钮是否正常,方便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设备。

正压呼吸器操作的步骤如下:1.调整设备设置: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相应的设置,如吸气压力、呼气时间、氧气浓度等。

2.选择面罩或管道:根据患者的需要,选择适当的呼吸接口,面罩、鼻罩或管道等。

3.确定合适的呼吸参数:根据患者的呼吸频率、呼吸气流量等参数,设置正压呼吸器的吸气压力和呼气时间。

4.连接氧气和空气管路:将氧气和空气连接到正压呼吸器上,确保连接处紧固可靠,阀门打开。

5.唤醒设备和患者:按下唤醒设备的开关,设备即开始工作。

同时唤醒患者,告知他们操作及呼气合作要求。

6.监测机械通气:设备开始进行机械通气后,密切监测患者的呼吸频率、吸气压力、呼气时间、氧气浓度及呼吸排空情况等参数。

7.定期检查患者状况:定期检查患者的呼吸状况、氧饱和度、血压等指标,及时调整参数以保证患者的舒适和安全。

正压呼吸器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熟悉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正压呼吸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避免误操作。

2.确保通气路径畅通:确保呼吸器管路畅通,无任何阻塞或弯曲,以确保气流正常。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GA124-2004)前言本标准的5.1、5.2、5.4、5.5、5.6、5.9、5.12、5.15、5.16、5.17、5.19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非等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批准的EN 137-1993《空气呼吸器技术要求、试验、标志》(英文版),主要差异如下:——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本标准对呼吸器系列按照气瓶公称容积(气瓶额定工作压力为30MPa时)划分的,而EN 137-1993是按照气瓶贮存空气体积(20℃、1个标准大气压时)划分的;——增加了安全阀性能、安全膜片爆破压力。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 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本标准与GA 124-199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结构、材料阻燃性能、整机气密性能、动态呼吸阻力、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警报器声响时间、发声声级、平均耗气量、压力表黑暗环境下可视、防水性能、压力表导气管漏气、高压部件强度、中压导气管爆破压力、安全膜片爆破压力、气瓶瓶阀的输出端螺纹基本尺寸、人员佩戴性能;——在面罩性能的表述上,用“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取代“实际有害空间”。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坚敏、凌新亮、戴国定、曹家胜、戎军。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队员和抢险救护人员进行灭火战斗或抢险救援时为防止吸入对人体有害的毒气、烟雾、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或在缺氧环境中使用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氧气呼吸器、潜水呼吸器、负压式呼吸器和外供气式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步骤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步骤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步骤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又称作自给自足式空气呼吸器,是一种专为空气短缺情形而设计的设备,可以提供用户充足的呼吸氧气。

有利于改善抗窒息性能和降低呼吸风险的空气呼吸器由于其重要的安全性能,已成为需要安全作业的企业和机构的首选设备。

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其中气瓶的完整性及空气质量是必要的。

目前,实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的正确步骤有以下几点:
一、现场检查
检查前,应详细调查压力室安装位置及气瓶外观状况,擦拭清洁,并发现有外观破损、泄漏、损坏或其他可疑情况,都应及时淘汰。

二、检查气瓶
确认气瓶标识信息正确无误,且不存在明显的变形、缺损、焊缝断裂、污染因素等缺陷,同时要确认内部压力是否正常,内部液体以及气体均是安全有效的。

三、试压检测
用低压控制阀把气瓶和气瓶口接头连接起来,然后用压力计检查压力室中气瓶的内部压力是否与标称压力一致,测试的压力一般在千分之五以下可以作为合格的标准。

四、更换气瓶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通常使用一次就会变弱,需要及时更换
新的气瓶,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

我们应该注意,更换的新气瓶是购买以后就不能再用,要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检查和试压,保证更换气瓶有效。

五、记录报告
每当更换气瓶或者定期检查后,应记录下本次检测的详细结果,对检查后发现的缺陷做出明确的处理措施,并定期报告检查情况给上级机构。

记录和报告的及时严谨,既可以保证安全性能,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步骤的大致内容,只有按照正确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检测,才能够保证空气呼吸器设备的安全性能,减少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标准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标准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标准
一、气瓶外观检查
1、气瓶外表应无明显损伤、变形、弯曲、腐蚀痕迹,油漆应
均匀、光滑;
2、气瓶应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包括气瓶制造厂标志、型号、
容积、生产日期、压力、安全阀型号等;
3、气瓶的支架、安全阀、气瓶阀应无损伤、变形、腐蚀痕迹;
4、气瓶的安全阀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二、气瓶内部检查
1、气瓶内部应无明显污渍、气体残留;
2、气瓶内部应无明显变形;
3、气瓶内部应无明显腐蚀痕迹;
三、气瓶压力检查
1、气瓶压力应符合标准,压力值应在允许的范围内;
2、气瓶压力应稳定,不得出现明显的波动;
3、气瓶压力应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
四、气瓶安全阀检查
1、气瓶安全阀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2、气瓶安全阀应能正常运行,压力应按规定的要求发挥作用;
3、气瓶安全阀应能正常关闭,不得出现明显的漏气现象;
4、气瓶安全阀应能正常开启,不得出现明显的抗开启现象;
五、气瓶阀检查
1、气瓶阀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2、气瓶阀应能正常运行,不得出现明显的漏气现象;
3、气瓶阀应能正常关闭,不得出现明显的抗关闭现象;
4、气瓶阀应能正常开启,不得出现明显的抗开启现象。

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

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

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ICS :分类号:备案号:DB51在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送审稿)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型式和基本参数 (3)6 性能要求 (4)7 检验方法 (6)8 检验规则 (9)9 检验条件 (10)10 判定规则 (10)11 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 (10)I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俊高、姬有仓、鲜林、姬克敏、胡传江、赵晓光、周芳杰。

II在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日常试验方法、定期检验规则和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或新产品使用前)的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

委托或抽样检验旨在验证在用同类型正压氧气呼吸器安全防护性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82-2009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MT 453 隔绝式压缩氧呼吸器MT 454-2008 隔绝式氧气呼吸器和自救器用氢氧化钙技术条件MT 867-2000 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3 术语和定义3.1 正压氧气呼吸器低压系统(含面罩)内的气压大于外界大气压的氧气呼吸器。

3.2 额定防护时间在规定做功功率条件下,呼吸器符合防护性能要求的使用时间。

3.3 防护时间呼吸器在本标准规定的适用环境中能满足防护性能要求的使用时间。

3.4 高压系统呼吸器的氧气瓶、氧气瓶阀门、减压器、手动补给阀、压力表、警报器和压力表开关等高压部分及其连接件所形成的高压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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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呼气阻力
Pa
吸气阻力
Pa
30
20
60
≤600
0~600
120
180
240
50
25
60
≤700
-
6.3.
呼吸器在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试验,在对应额定防护时间内,满足防护性能要求的使用时间应符合表3.Ⅲ栏要求。
6.4
6.4.1
气瓶压力为20~2MPa时应不小于1.4L/miFra bibliotek。6.4.
气瓶压力为20~5MPa时应不小于80L/min。
GB8982-2009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MT 453 隔绝式压缩氧呼吸器
MT 454-2008隔绝式氧气呼吸器和自救器用氢氧化钙技术条件
MT867-2000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
3
3.
低压系统(含面罩)内的气压大于外界大气压的氧气呼吸器。
7.4.4
当呼吸器高压系统的压力为20~18MPa和3~2Mpa时,启动手动补给阀,用呼吸器检查仪(或呼吸器校验台)上的转子流量计B,分别测出手动补给供氧量。
7.4.5
把呼吸器置于水平位置,打开氧气瓶,从口具或面罩以8~12L/min流量向外抽气,观察自动补给阀开启供氧时的水柱压力计指示的压力值。
7.4.6 排气阀开启压力
6.2
6.2.1
高压系统经气密性试验应不漏气。
6.2.2
低压系统在排气阀关闭状态下,经正压气密性试验,其压力下降值应不大于30Pa。
6.3
6.3.1
在额定防护时间内,吸气中氧气浓度应不小于21%。
6.3.2
a)当呼吸量为30L/min时,应不大于1.0%。
b)当呼吸量为50L/min时,应不大于1.5%。
d)当检验时间达到额定防护时间或吸气中而二氧碳浓度、氧气浓度、吸气温度、呼气或吸气阻力中任何一项参数超过标准规定及氧气瓶压力将到余压时应停止试验,关闭仪器设备和水源、电源。记录湿式流量计终读数,复核二氧化碳进入量和抽氧量。记录氧气瓶压力,关闭气瓶。
7.3.3.3
a) 吸气中最低氧气浓度
b)吸气中最高二氧化碳浓度
5
检测检验用仪器设备见表2。
表1呼吸器的基本参数
额定防护时间
Min
氧气瓶额定工作压力
MPa
吸气量
L/min
呼吸频率
min-1
定量供氧量
L/min
氧气储备量
L
成品质量
kg
60
20或30
30
20
1.4
≥110
≤17
120
≥220
180
≥330
240
≥440
注:本标准中的呼吸量、耗氧量、供氧量等气体体积均指20℃、标准气压时量值。
7.2.2
7.2.2.1
检测用仪器如表2所示。
7.2.2.2
在低压系统密封情况下接上仪器(水柱压力计),关闭排气阀,从面罩接口处向低压系统内通气,在系统内建立800Pa的正压,保持1min,记录压力下降值。
7.3
7.3.1
检测用主要仪器设备如表2,仿人呼吸装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7.3.2
按表2要求仪器设备,设定仿人呼吸装置测定条件如表4要求。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俊高、姬有仓、鲜林、姬克敏、胡传江、赵晓光、周芳杰。
在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检测检验规范
6.
气瓶压力为20~5MPa时应不小于80L/min。
6.4.4
当自动补给阀自动开启时,低压系统中的气囊或呼吸仓内压力应在10~245Pa范围内。
6.4.
当向气气囊或呼吸仓通入1.5L/min流量的稳定气流时,排气阀的开启力应为100~300Pa。
7
7.1
用目测方法检查呼吸器外观。
7.2
7.2.1
在呼吸器高压系统内建立20~18Mpa压力,在高压系统和减压器膛室各接头处涂皂液,检查是否漏气。
7.3.3
7.3.3.1
a)按标准组装仿人工呼吸装置,除呼吸机外,呼吸装置的呼吸气路容积应不超过2000ml,从水分饱和器出口和连接呼吸器三通管这段管路应包上保温材料保温;
b)标定气体分析仪器和其它的测量仪器;
c)首先标定呼吸次数,再把吸气回路与三通管连接的导管断开,堵住三通管的吸气管口,开动呼吸机,按上表标定呼吸量V(V=表4呼吸量-二氧化碳进入量),调节呼吸温度为(37±0.5)℃,相对温度达到95%以上,按表4规定通入二氧化碳量,同时检查呼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3.12
高压氧气经减压器减压后,通过节流孔以规定流量连续向低压系统供氧。
3.13
气瓶气压降低到规定值时,报警器的报警。
3.14
打开气瓶时,报警器的报警;使用者忘记打开气瓶或瓶内无氧气进行呼吸时,报警器的报警。
4
4.
以耐高压容器充填压缩氧气为氧源,低压储气部分有气囊式和呼吸仓式两种。
4.2
呼吸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c) 吸气的最高温度
d) 最大呼气阻力(扣除系统阻力)
e) 最大吸气阻力(扣除系统阻力)
f) 防护时间
7.4
7.4.1
检测用仪器如表2所示。
7.4.2
当呼吸器高压系统压力分别为20~18MPa和3~2Mpa时,用呼吸器检查仪(或呼吸器校验台)上的转子流量计A分别测出定量供氧量。
7.4.3
当呼吸器高压系统的压力为20~18MPa和3~2Mpa时,启动自动补给阀,用呼吸器检查仪(或呼吸器校验台)上的转子流量计B,分别测出自动补给供氧量。
6
a)当试验环境温度为(26±2)℃时,吸气温度应不大于35℃。
b)当试验环境温度为(40±2)℃时,吸气温度应不大于42℃。
6
在表3要求的试验条件下,应符合表3.Ⅳ栏要求。
6.3.5
在表3要求的试验条件下,应符合表3.Ⅴ栏要求。
表3 呼气阻力和吸气阻力





呼吸量
L/min
呼吸频率
min-1
试验时间
b)开动呼吸机1(如图1),同时通入二氧化碳,开启呼吸器气瓶阀门,记录氧气压力,开动薄膜气泵,并计时开始检验。重型劳动强度的试验要按上表改变呼吸参数进行试验。检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和调节二氧化碳进入量,抽氧量。每隔10min记录一次吸气温度。
c)记录氧气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呼气阻力和吸气阻力及氧气瓶压力。冷却水通入量,应保持水分饱和器入口气温在20~25℃之间。
3.6
呼气经口具或面罩、呼气软管、呼气阀、清净罐进入气囊或呼吸仓的气路。
3.7
吸气由气囊或呼吸仓经降温器、吸气阀、吸气软管到口具或面罩的气路。
3.8
呼气气流通过呼气气路的阻力。
3.9
吸气气流通过吸气气路的阻力。
3.10
用手按动,使手动补给阀直接向低压系统供氧。
3.1
呼吸器低压系统内压力降到规定压力值时,自动补给阀自动开启向呼吸系统供氧。
2.5级
湿式气量计
0.5m3/h,容积5L
2.5级
薄膜气泵
≥6L/min
温度计
0~50℃
0.1℃
接点温度计及温控装置
0~100℃
0.1℃
差压变送器及显示仪表
-2000~2000Pa
20Pa
加热器
功率300~500W,220V
6
6.1
呼吸器外观表面的涂漆、电镀保护层与基体结合应牢固,外壳及表面无明显变形、凹陷裂痕等机械损伤或影响佩戴和使用的性能的缺陷。
1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的日常试验方法、定期检验规则和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或新产品使用前)的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委托或抽样检验旨在验证在用同类型正压氧气呼吸器安全防护性能。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转子流量计B
0.6~6m3/h
防护性能检测
装置
防护性能检测
仿人呼吸机
呼吸量10-75L/min,
呼吸频率10-30次/min,
正弦波形,呼吸比1:1
1
红外二氧化碳分析仪
0~10%
0.1%
热磁式氧气分析仪
0~100%
2.5%
表2 检验用仪器设备表(续)
防护性能检测
装置
防护性能检测
转子流量计
0.024~0.24min3/h
d)恢复断开处的气路,检查气路系统正压气密性(气路建立1960pa正压,测定1min内压力下降值应不大于100pa);
e)将呼吸器分别按要求放入(26±2)℃或(40±2)℃的恒温箱内,或将呼吸器放在上述温度条件下的实验室环境,保持1h以上方能进行防护性能试验。
7.3.3
a)将受检呼吸机器接到仿人呼吸装置上,记录湿式流量计的初读数;
两项不合格判定中若有其中一台样品不合格,则可重新抽样或更换零部件经维护后进行复检,判定依据同上。
11
11.1
检测记录由检测人员填写并签名,确保实验时记录的真实、准确。
11.2
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出具检验报告,检验项目要准确、明确和客观。报告格式应满足检验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提供足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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