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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整理]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整理]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②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③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④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姿护士、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及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医院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输血安全,防止因输血引起的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检测范围1. 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以下检测:(1)血型鉴定:包括ABO血型、Rh血型等;(2)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直接交叉配血试验和间接交叉配血试验;(3)传染病筛查:包括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艾滋病病毒抗体(HIVAb)等;(4)丙氨酸转氨酶(ALT);(5)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6)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7)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核酸检测;(8)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

2. 对于有输血史或近亲属有输血史的患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检测。

三、检测流程1. 患者入院后,由临床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明确输血指征、血型、输血量等。

2. 输血科接到申请后,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等检测。

3. 对传染病进行筛查,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

4. 对检测结果异常的患者,及时通知临床医师,并根据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5. 所有检测项目完成后,输血科将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医师,由其决定是否输血。

四、检测质量控制1. 输血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 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 检测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 输血科应建立健全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制度,确保检测质量。

五、责任与义务1. 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输血指征,合理使用输血。

2. 输血科应严格按照检测制度,认真执行检测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3. 检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患者隐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 医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输血前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输血科负责解释。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为确保我院患者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我院的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凡新入院患者,除确定住院期间不输血外,必须提前进行输血前各项相关检查,包括血型(ABO、RhD系统)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输血前传染性指标检查及血常规,出血病人根据病情做凝血检查。

1血常规检查结果作为是输血前评估及选择输血成份的客观依据。

2输血前检查血型(ABO、RhD系统)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的标本和备血标本不能同时抽取(急诊用血除外)。

目的:2.1杜绝各种原因(如抽错标本等)导致的血型差错、提高输血安全性(备血标本血型检测结果与输血前血型检测结果核对及时发现错误)。

2.2保证Rh(D)阴性等稀有血型及时预约(中心血站Rh阴性等稀有血型的血制品库存很少或无)。

2.3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时血站或输血科有时间给患者筛选出交叉配血相符的血制剂,留存给该患者使用。

3输血前传染病检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并将结果填写到输血治疗同意书及输血申请单上。

门诊病人每次输血都应进行输血前传染病检查。

急诊用血先留取受血者血样,用血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输血前感染筛查不能以快速检测结果为准。

病人拒绝做检查的,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亲笔写“拒绝做输血前检查,一切后果自负”并签字,以防日后发生医疗纠纷。

4输血科接收到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本后,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ABO正反定型、RhD定型、交叉配血试验。

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凝聚胺法或抗人球蛋白法)。

5每次交叉配血前必须复查患者备血标本和献血者的血型,费用由患者承担。

前后血型结果不一致者,不得使用该备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重新抽血标本复查血型,并记录在《输血科复查血型与初检血型不符记录表》。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提高输血安全,防止输血传染病的发生,减少输血纠纷。

2.使用范围:适用于本院需要进行输血治疗患者的输血前相容性检测和输血相关检测。

3.定义:3.1 血型血液各种成分的抗原遗传性状,是血液的主要特征之一,一般指红细胞上的抗原结构。

3.2 交叉配血测定输血的相容性,在血型鉴定的基础上,通过交叉配血试验进一步证实受血者与供血者之间是否存在办型不合的抗原-抗体反应,以保证受血者的输血安全。

3.3 不规则抗体抗-A、抗-B之外的红细胞血型抗体,常由同种异体红细胞免疫产生。

如接受输血、妊娠等。

3.4 妥协标本部分不符合检验要求,但特殊情况下仍继续检测的样品,如体内发生溶血的标本。

4.内容:4.1 输血前基本检测内容和要求4.1.1 输血前相容性检测:包括ABO血型、Rh(D)血型、红细胞意外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试验,紧急抢救输血除外。

4.1.2 输血前相关检测:如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HCV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等。

以上检测项目要求在输血申请单发出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输血申请单中。

4.1.3 红细胞血型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试验应当使用能检测出有临床意义的红细胞意外抗体的方法4.1.4 紧急抢救输血时,输血前相容性检测方案应当服从临床用血的时限要求。

4.1.4.1 即刻输血且患者血型无法确认时,可立即发放0型红细胞和 AB 型血浆,发血单上标明“紧急一相容性检测未完成”。

4.1.4.2 限时输血时,输血科应根据时限要求完成相应的输血相容性检测,及时发放血液。

4.1.5 在申请紧急用血时尚未完成输血前相关的其他检测项目者,必须同时采集血标本送检,并在输血请单上相应位置备注说明“已送检,结果待回报”以及送检具体时间。

4.2 输血前检测的血样本要求4.2.1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申请单和血液标本送至输血科。

送、接双方共同确认其标签信息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一致,如对患者身份或标本信息有疑问,应当重新采集血标本。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I、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D抽血获配血香而展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义配备何对制度、取血杳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D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土(一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②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③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④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姿护士、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⑵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及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者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规定

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规定

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制度1.为规范输血相容性检测试验的管理,确保输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试验前,应执行下列管理规定或完成下列工作:2.1.严格核对输血审批单、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填写完整,联号相符,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确保患者身份信息等准确、一致;若联号不符或患者身份信息不一致,应拒收,要求临床重新采集血标本送检.2.2.认真检查血标本质量,确保血标本符合实验要求,要求实验用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且无溶血、无气泡、颜色正常、标本量充足;否则应拒收,要求临床重新采集血标本送检.2.3.复检患者的ABO血型和RhD血型,要求复检血型与申请单上的血型一致,否则应要求临床重新采集血标本送检.2.4.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在配血前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结果还应进行抗体鉴定试验.2.5.根据患者的血型、申请输血种类和输血量,取相应库存血液进行ABO血型和RhD血型复检,要求复检血型与血袋上标注的血型一致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且无RhD血型相同的血液时,可以不考虑患者和库存血RhD血型的一致性,否则应更换相符的库存血液进行复检,并通知和配合市血站纠正相关错误.3.进行输血相容性检测试验时,应执行下列管理规定或完成下列工作:3.1.严格按照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操作程序.3.2.对急性溶血性贫血或烧伤患者的溶血标本,应在试验前、后作溶血程度的比较.3.3.凡输注红细胞类血液制品、浓缩白细胞和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应进行血液相容性检测;血浆类血液制品可以不要求进行血液相容性检测.3.4.配血时,应采用能检查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和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同时进行血液相容性检测,即盐水法+凝聚胺法,或盐水法+微柱凝胶法等.3.5.配血不合时,应对患者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结果还应进行抗体鉴定试验.3.6.日常的输血相容性检测应由双人负责,互相核对,只有操作相符时,方可发布报告;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核,复核相符时,方可发布报告.4.输血相容性检测操作完毕后,应及时、认真、准确、完整填写输血记录单,并签名和记录时间,要求双人操作时进行双人签名或一人操作时双签名,时间记录应精确到分钟.5.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同时应做好试剂的质量控制工作.6.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同时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7.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将患者和供血者的血标本置于4±2℃专用保存冰箱内至少保存7天.8.应做好各项记录工作,各类输血相关文件须保存十年.。

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一、背景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是在输血操作中为了确保输血过程中病人的生命安全,预防输血反应和传染病的发生而制定的。

输血是治疗部分疾病和症状的重要手段,在临床医疗中应用广泛。

然而,由于输血涉及到血液制品,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如果患者接受的血液制品有问题,可能会引发输血反应、传染疾病等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确保输血安全,提高输血效果,建立健全的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本文旨在建立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工作,确保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输血的效果。

具体目的如下:1. 规范输血前检查的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输血前检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

2. 制定输血前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合理选择适宜的输血制品,避免因输血前检查不全面或误漏导致不良结果。

3. 加强输血前检查的质控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输血前检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建立合理的输血前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的准确记录和保存,方便上级部门和患者随时查阅。

5. 健全输血前检查的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对输血前检查的认识和操作技能,有效防范和应对输血相关风险。

三、基本内容1. 输血前检查的项目及方法(1)输血前的病史询问: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用药史、输血史、过敏史等。

并根据病情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输血制品。

(2)输血前的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生命体征监测、皮肤黏膜检查、心肺听诊及腹部触诊等。

(3)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血型、Rh血型、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DAT)、感染标志物检测(如乙肝病毒、丙肝病毒、HIV等)等。

(4)特殊检查:根据临床需要可针对个别患者进行安全性评估、交叉配血等特殊检查。

2. 输血前检查的质控与监督(1)建立输血前检查的质控指标,制定各项检查内容的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2)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确保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一、临床医师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应先进行感染筛查(肝功能、乙肝五项、抗-HCV抗体、抗-HIV抗体、梅毒抗体),并将结果填写到输血治疗同意书及输血申请单上,急诊用血先留取受血者血样,结果反馈后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于输血知情治疗同意书及输血申请单上。

输血前感染筛查不能以快速检测结果为准,一定要进行酶免法检测。

二、血库接收到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标本后,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交叉配血试验。

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凝聚胺法或抗人球蛋白法)。

三、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检,多次输血的患者两次输血间隔≥3天时都常规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检。

四、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凝聚胺法或抗人球蛋白实验法。

五、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6℃保存至少7天。

六、输血相容性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性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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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输血前检查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输血安全,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执行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各项内容。

三、临床医师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应在输血前检查血型(ABO正反定型、RhD血型和不规则抗体筛检)、血常规、感染性疾病筛查(HBV、HCV、HIV、梅毒抗体),并将结果填写到《输血治疗同意书》及《临床输血申请单》上。

四、急诊用血先留取受血者血样,事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五、输血前感染筛查不能以快速检测结果为准,应进行酶免方法或者化学发光方法等检测。

六、择期输血患者的输血申请单与受血者的血样提前1天送输血科备血。

输血科接收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本后,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ABO正反定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检和交叉配血试验等)。

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

七、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包括手工采集血小板)必须同样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分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八、每批新购进的试剂输血科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实验。

科教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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